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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借口都不足以残害生命
 作者:铅笔  人气: 2631  发表于: 02年12月15日16点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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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人跟嫂子相好。一天,他去嫂子家,发现一个男人正跟嫂子苟合。一怒之下,拿刀把哪个男人杀死。警察问他:“你为何要杀哪个男人?”男人说:“因为他玩俺嫂!”警察大怒,说:“他玩你嫂,我还想玩你嫂呢,玩你嫂也该不着死罪!”


  我对中国警察向来是不感冒的,但是这位警哥的说法,倒让我敬佩几分。因为,至少这位警哥心里明白,除了法律规定外,任何理由都不足以成为剥夺他人生命的借口。


  河北一学校,男生去女生楼找女友,在寝室睡着。天黑后,宿舍管理员查房。情急之下,男生开窗后用手攀住窗台,终因筋疲力尽,摔了下去。到医院后,女生没有押金,医生们不管。女生回去哀求宿管科、校长。但都以该生违了校规、犯了错误的,无人理睬,那位同学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了。


  陕西的大学生被诬告嫖娼致死案,到良家女子被逼供者刑讯跳楼;从老汉“嫖娼”死在被公安局,到荆楚大地的教授嫖娼致死案。事后,一些领导竟然公开声称:“这是罪有应得。”当全世界有识之士沉痛悼念9.11事件伤亡的平民时,我们中的大多数又和尚不认为美国人是“罪有应得”,是上帝在惩罚他们。


  幸福、富有、成功是三位一体的,任何以牺牲掉个人生命而换来的所谓的秩序都是不道德而丑恶的,是对生命尊严的歪曲和侵犯。拿卫道士的尊严蔑视人的生命和尊严,是对人类的冒犯与破坏。一网友说:“剥下他们的制服,一直剥到露出他们作为一个公民的真正模样,看这能不能使他们想起人类应当受到的尊敬。”


  嫖娼者固然丑陋,卖淫固然可耻,犯错误固然该处分,作恶固然要报应,但是即便罪该万死的人,也不该被人活活地逼死或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悲痛地惨死。如果一个罪犯或一个公民,因为有点污点,就该被迫害,那么,我看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几人能逃脱了厄运;如果一个罪犯或一个公民,因为有点污点,就该被整死的话,那么,我看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几人该活。所以,善待罪犯或有污点的人,也是善待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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