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推理之门 > 侦探推理 > 欧美名家
推理小说技巧散论16
 作者:ellry打开ellry的博客  人气: 3741  发表于: 02年07月11日16点09分
    将此文分享到: 更多

天衣无缝的结构
推理小说是很讲究结构技巧的。
关于结构技巧,李渔曾有个恰切的比喻:“编戏有如裁衣,其初则以完全者剪碎,其后又以剪碎者凑成.剪碎易,凑成难、凑成之工,全在针线紧密;一节偶疏,全篇之破绽出矣.”(《闲情偶寄》卷一)李渔将结构的技巧归结为细针密缕的功夫、只要针路有点疏漏,使会损害作品结构的完塑性和严密性.那么.怎样做到“针线紧密”呢?李渔又说,“每编一折,必须前顾数折,后顾数节。顾前者,欲其照映;顾后者,便于埋伏”。显然,他认为讲究十笔和照应(简称伏应)技法是达到“用针线”的一种重要途径。关于伏应技法,俄国势柯夫还有一种更生动、形象的说法“要是您在头一章里提到墙上挂着枪,那么在第二章或者第三章里就一定得开枪。如果不开枪,那管枪就不必挂在那里。”(《契诃夫论文学》)这段话除了说选材要精当,还含有更深一层的意思:要讲究伏应技法。
李渔和契诃夫针对戏剧说的这些话,同样适用于推理小说的作法.
所谓伏应,是指文学作品里上下文的相互呼应.具体地说,后文提到的人或事,前文要有所交代或暗示,即伏笔.前文说到的人或事,后文应有着落,即照应。伏应是一件事值的两个方面,有几笔则必有照应,不予以照应的伏笔,就不成其为伏笔.同样,要照应则必先有伏笔,缺少伏笔的照应,也不成其为照应。可见,伏笔与照应,都是互以对方为自身存在的前提,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伏应是使小说结构针线紧密、脉络连贯的一种重要手法.由于推理小说比其他小说更注重结构的完整性和严密性,因此,杰出的推理小说家都格外重视伏应技法在其作品中的运用。
推理小说的伏应技巧,主要由下列三种方式体现出来.
情节伏应
所谓情节伏应,是指小说在叙述人物的生活经历和事件的演变过程时,在某些重要的环节上面,予以前后呼应.
如柯南道尔的《海军协定》,叙述福尔摩斯侦破一起盗窃外交部一个机密文件——“海军协定”案子的故事.据福尔摩斯说.此案有“七个线索”.这里只选其中最主要的情节发展线索,就伏应技巧略作分析.福尔摩斯和华生来到委托人用西的大宅邸,一位名叫约瑟夫的人在客厅迎候他们;这人是珀西的未婚妻哈里森小姐的哥哥.给人以爽直无邪的印象。
珀西消在卧室里的长沙发上接见客人,谈起文件被窃的经过:十个星期前.他在外交部楼上办公室里赶抄一份英意签定的机密协定.因为他知道约瑟夫在城里,要乘十一点钟的火车回庄园.他也想赶上这趟火车。晚上九点钟左右,他离开办公室下楼去,想找门房拿咖啡喝,突然听到办公室铃声大振,他立刻奔回办公室.桌上的机密文件原本不见了.事后,珀西因神经受刺激几乎成了疯子,被护送回庄园.约瑟夫被迫匆忙地搬出这间心爱的卧室,把它改为病房,让珀西住下.福尔摩斯向他,有没有告诉别人他要执行一项特殊任务?有没有谁去部里看他?珀西说。没有。不过,亲友都知道他办公室的路径.第二天,珀西说,昨晚是他头一夜没叫人在房内护理,凌晨两点钟,有个蒙面人拿着一把长刀撬他的窗户,他从床上跳起来,那人就逃跑了。福尔摩斯听后。请珀西跟他们去伦敦住一晚.他又交代哈里森小姐一定要整天守在这间卧室里,在去睡觉前,要从外面把门锁上。当晚,福尔摩斯又潜回庄园,埋伏在卧室窗下的灌木丛中,等约瑟夫从卧室里跳窗出来,便把他擒获,逼他交出那份机密文件。
这篇小说的主要情节是由一系列有因果联系的侦查“海军协定”被窃的事件组成的.开头,约瑟夫出来接待福尔摩斯.这是重要人物亮相,也是总伏笔.珀西介绍案情说:事倩发生那天,约瑟夫在城里。这既是对开头提到的重要人物的照应,也后—处伏笔一有作案时间。珀西回庄园养病,约瑟夫匆忙搬出卧室,把卧室改为病房。这是一处微妙的伏笔——来不及转移赃物.珀西说,亲友都知道他办公室的路径。
这是对“约瑟夫在城里”的照应,也是一处伏笔——他可能来过办公室,有作案条件.珀西说,有个蒙面人半夜撬他的窗子.这是对前面提到的约瑟夫匆忙般出卧室,来不及转移赃物的照应,也是一处重要的伏笔——罪犯急于取走出物.最后,福尔摩斯擒获了约瑟夫,找回“海军协定”.这是全文的总照应.这一系列有关侦破文件被窃案的憎节,都是小说的重要环节.作者就是在这些重要的环节上面,处处埋下伏笔;节节予以照应,才使得小说情节发展进程合情合理,环环相扣,脉络连贯,针线紧密,结构显得格外严化而且,由于伏应得奇巧玄妙,情节更加委婉曲折,因此也更加扣人心弦.
在所有伏应方式中.情节伏应是最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情节伏应是一切优秀的推理小说结构上的一个基本特征.推理小说严格要求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假如不讲究情节伏应;故事的线索就不可能连贯,就会出现破绽,也就谈不上结构的完整性.试想,如果我们把《海军协定》中的某一个主要情节规掉——比方删去约瑟夫匆忙发出那间给珀西做病房的卧室的情节吧,那将会出现什么借况?显然,主要的情节发展线索就会中断,人们对下面发生的事情——约瑟夫撬窃取赃物,就会感到突然,摸不着头脑,不可理解、像这种主要情节缺少伏应的推理小说,其结构必然是残缺不全,至少是不够完美和谐的.
细节伏应
细节,指的是小说描绘人物、事件和环境的最细小的组成单位.所谓细节伏应,是指小说在描写人物或事件或环境时。对某些具有特殊意义的细节予以前后呼应.
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在开头第一节里,福尔摩斯就从摩梯末医生遗忘在他家的一根手技推测出:摩梯末医生“还有一只心爱的狗,我可以大略地把它形容成比更犬大。比獒犬小”,“它一定是一只卷毛的长耳黄犬”.不多久,摩梯末医生再次来访,果然带着一只狗.此后几节,小说还多次提到这只长耳小狗大.到了第十节,华生在日记里写道。他又遇见摩梯求医生,“我知道他近来由于那只小长耳黄犬的失踪而非常烦恼;那小狗自从有一次乱跑到沼地里去以后,一直没有回来”.最后,在第十四节里,福尔摩斯到大泥潭中的一个小岛上搜索罪犯,发现了隐藏那头凶恶的大猎犬的房子,那里有一条锁链和一些啃过的骨头,“一具骨架,躺在断垣残壁之间,上面还粘着一团棕色的毛”.福尔摩斯喊道:“天哪.是一只着毛长耳黄大.可怜的摩梯末再也看不到他所宠爱的那只狗了.”
这只会是跟着摩梯求医生跑的卷毛长耳小黄犬,从小说叙述的中心事件来考察,它只是个小细节。在小说里,提到这只长耳小黄犬,前后不下六次,其中主要的有三次:头一次,是福尔摩斯推测出来的,表现出他高人一筹的判断力。同时也是一个伏笔.第二次,华生在日记中提到小黄犬失踪;这既是对前文的照应,也为后文埋下了伏笔.最后一次,福尔摩斯发现小黄犬被大猎犬吃掉的残骸,使人联想起罪犯豢养的大猎犬——作案工具的凶残本性;同时,也是对前文提到的小黄大失踪的照应.这三次有关小黄犬的细节伏应,不是在同一细节上的简单、静止的重复.它的每一次优应,都从一个侧面显示了事件演变的进程,井增强了故事情节的真实感.由于作者注意到这些细枝末节的呼应,小说的结构显得格外精密、完美.
阿加莎也是十分讲究细节伏应的。在《尼罗河上的惨案》中,有个细节,范·斯凯勒老小姐在船上观景舱找不到她的“天鹅城披肩”,对她的伴女大发脾气。后来,从尼罗河里捞起—个湿淋淋的包裹,里面裹着一件作案凶器小手枪,而用以包裹手枪的那块湿淋淋的料子.正是老小姐丢失的那条丝绒披肩,不过.披肩却多了几个烧焦了的小洞,那是有人用它包住手枪射击的结果.由于前面有伏笔——丢失披肩.后面出现包裹手枪的披肩,读者就不会感到突兀.
细节伏应虽然不像情节伏应那样重要,那样必不可少旭若能运用得当,却能发挥其独特的效用.当然,不是任何细节都有代应的必要,也不是任何细节予以伏应都能产生出奇制胜的艺术效果。要知道,用以伏应的细节,通常是具有特定意义的.如前面提到的“卷毛长耳黄犬”,表面看去.似乎是个无关紧要的小细节,不予以照应,也不至于影响大局.但是,经作者这样细针用线的处置,它却产生了令人瞩目的效果:其一,有助于突出侦探的推断能力;其二,让人联想到沼地里那头凶残的大猎犬;其三,使小说结构更趋于严密.这就是小黄犬这个细节具有的特定意义.
语言伏应
所谓语言伏应,是指人物对话时,对某些有特殊含义的语句,于以前后呼应.
《血字的研究》开头写苏格兰场警官葛莱森派人给福尔摩场送来一封信,邀请他协助侦破一起案子.华生准备一马车。
福尔摩斯却说:“亲爱的朋友,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如果把这件案子全盘解决了,肯定地说,葛莱森和雷斯垂德这一帮人是会把全部功劳握为己有的.这是因为我是个非官方人士的缘故.”他接着又说,“他知道我胜他一筹,当我面他也会承认;但是.他宁愿割掉他的舌头,也决不愿在任何第三者的面前承认这一点.”不过,福尔摩斯还是扶上大衣,匆匆忙忙地奔往现场.后来,案子侦破了,福尔摩斯还亲自把手传扣在罪犯的手上.但报上却这样说:“破案神速之功完全归于苏格兰场知名官员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两位先生,这已经是一件公开的秘密.”福尔摩斯看罢,大笑着对华生说;“我开头不是这样对你说过吗?这就是咱们对血字研究的全部结果:给他们挣来了褒奖!”
这是一处巧妙的语言伏应!福尔摩斯对苏格兰场警官的智力和作风早已了如指掌,一接到邀请信,他就对将来的结局下了断言。但这断言还只是一种预测,对读者来说,既没有体验,也没有证实.因此,印象是不深的.后来.侦查结束了,苏格兰场警官是些什么货色,读者心中也有数了。相尔摩斯重提以前的断言.立刻对读者产生两方面的效果:一、读者对福尔摩斯断言之准确,深感佩服.二、读者对苏格兰场警官品格之低劣,印象加深了.这是从思想意义上说.如果从结构上看,通过这个语言伏应,小说结构更致完美,无懈可击.
语言伏应除具有其他伏应方式的一般作用外,在突出人物性格特征方面,有着其他伏应方式无可比拟的功能.“言为心声”,人物的语言往往地含着人物的性格特征,因此,选用它于个性色彩的语言予以伏应,就有可能显示出人物的个性.如上地,福尔摩斯评议苏格兰场警官的那些言词,就是他的“心声”.他的个性光芒的闪烁,也只有他——福尔摩斯侦探才敢下这样的断言.
语言伏应方式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同形的语言伏应.这种状应方式的特点是,在人物对话中,多次重复相同的语句.如《斯泰尔斯庄园奇案》,波洛在向案件干系人调查时,总爱说这样一句话——“我有个小小的想法”。重复同一句话,通常是出自同一个人的口,但有时也可以由另一个人说出来,如波洛受到哈斯T的启发.激动地说:“这是——这是——我有了一个想法!”哈斯T间;“你的一个‘小小的想法’吗?”波洛答道:“这次是个巨大的想法,了不起的想法!”他们说的是同一句话,但并不是单纯语向上的重复,这当中已注人新的思想,体现了憎节发展的进程.另一种是不同形的语言状应.这种伏应方式的特点是,用以伏应的人物对话,意思相同,而语句不同.如《斯泰尔斯庄园奇案》,齐头写管家霍华德小姐离开庄园时.当众表明态度,她说:“我这是给你(女主人)提出忠告,不管你爱听还是不爱听.那个男人(女主人的丈夫)看到你恨不得把你谋杀在你床上哩。他是一个坏蛋、”后来,女主人被谋害了,霍华德返回庄园.波洛间她:“你从内心来说,到底是不是认为英格里桑太太是她丈夫毒死的?”霍华德小姐喊道:“我不是一直对你们说他是个坏蛋吗?我不是一直对你们说他会把她杀死在床上吗?我不是一直把他很远了吗?”这个语言伏应,语句不尽相同。但意思是一样的,而且感增比开头更为强烈,这就给人造成一种错觉:霍华德是个忠诚、直爽、有眼力的女管家(至少哈斯丁是这样认为的).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人们才发觉,原来她是个戴着“忠直”假面具的罪犯。
此外还有一些伏应方式,因不很重要,这里从略。
伏应的特点
优应,道理也许不太难憧,但要运用得自如、精当、巧妙,却也并非容易的事。我们从推理小说中发现,伏应技法运用得好的.一般都具有下列三个特点:
第一,勾前联后,密而不漏.小说里的伏应,往往不止一人一事,一景一物,有的篇首伏而自中应,有的篇中伏而篇末应,也有应而再伏,伏而再应.这就要求作者必须观前顾后,上下关节,连环细榫,却得处处想到,切不可疏漏,否则就会露出破绽,影响结构的严谨.《海军协定》中就有一处绝妙的伏应.福尔摩斯叫珀西跟他去伦敦住一晚,交代哈里森小姐白天要看守在卧室里,去睡觉前也要从外面把门锁上,自己拿着钥匙.这处伏应是个大关节,大接榫。也是一个大转折.它照应了前头的伏笔——蒙面人在里持刀撬窗,叫帕西移住伦敦,可免遭不测;但更重要的还在于它又是新的伏笔——诱使蒙面人再次前来取赃物.白天卧室有人看守,罪犯不便进房活动;夜晚房门上锁,只能由盲目进出.这就为福尔摩斯埋伏在窗外并最后擒获罪犯创造了必要的条件.这样的情节伏应,好比连环细榫,勾前联后.真是密而不漏!
第二,前伏不露声色,后应出人意表.伏笔与悬念,有相似之处,都要向读者透露点儿实情.但两者并不是一回事,悬念为的是引起读者的心理桂牵;伏笔则是为后文所做的必要的、悄无声息的埋伏.因此,古人说,伏笔“最忌刻露”,要让人阅过.当是闲笔,等读到后头点眼处,方知其中奥妙。
对于推理小说来讲,这一点尤其重要.因为如果优笔过于生硬、显露,让人一眼洞彻,那样不但不含蓄,后应之笔也难于出奇制胜.仍以《海军协定》为例,珀西向福尔摩斯陈述案情:“谁都很清楚,我的病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治好的,所以约瑟夫就被迫匆忙地撤出了这间心爱的卧室,把它改成了我的病房.福尔摩斯先生,我在这里已经躺了九个多星期.不省人事,脑神经极度错乱。要不是哈里森小姐在这里,还有医生的关心。我就是现在也不能和你们讲话.安妮小姐(即哈里森小姐)白天照看我,另在一位护士晚上守护我……”这是一处不露声色的伏笔.因为听了珀西的陈述。谁都不会想到那份失窃文件就藏在用西住的病室里.只是到了后面.抓住了窃贼,人们才回想起珀西当初有过交代.约瑟夫原先住在这间卧室,把窗来的文件藏在卧室某个安全地方,企图时机成熟.再取出以高价卖给某大使馆,这是符合常理的.珀西突然返回家中.占用这间卧室;约瑟夫匆忙搬出.文件来不及取出,这是完全有可能的.这间卧室九个多星期白天黑夜都有人守在那里,约瑟夫无法拿出文件,这也是可信的.如果没有前头这个伏笔,后面从卧室里取出文件就不太可信;如果这个伏笔过于显眼弦目,后面的照应就不可能有出人意表的效果.像这样的伏应,才真正是:妙哉其伏,巧哉其应!
第三,代应要有间隔.前后不宜紧挨.前伏太近,后应过急;结构容易流于平庸、呆板,缺乏回转曲折.毛宗岗说:“善圃者投种于地.待时而发;善奔者下一闲著于数十著之前,而其应在数十著之后。文章叙事之法亦犹是已.”(毛宗岗评本《三国演义·读法》)古人这几句评议,乃伏应技法的经验之谈.对于推理小说的作者来说,是很有指导意义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提到摩梯末那只长耳小黄犬跑进沼地里.再没有回来,那是在第十节“华生医生日记摘录”里.后来,福尔摩斯枪杀大“庞犬”,追捕逃犯,进入沼地的小岛,发现那只长耳小黄犬的遗骸,这已是第十四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的末尾了.这就叫“伏线于千里之外”,照应于紧要之时,前伏不露,看似闲笔,实则明断暗续,其中迂回曲折,且又前后勾联,给人以完美和谐之感.
人们常用“天衣无缝”比喻推理小说结构之严密,我们不是天仙神女,做文难免有缝,但如果重视伏应技法,讲究细针密缕,那么,把小说结构安排得严谨、精巧一点,这倒是不难办到的。
  • 上一篇文章:【话题文章】推理小说二十条守则(全译附英文原文)

  • 下一篇文章:欧美侦探推理大事记之一(1753-1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