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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伊恩·兰金《黑色笔记》
 作者:老蔡打开老蔡的博客  人气: 6051  发表于: 13年04月14日15点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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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作名: The Black Book
  作者: [英] 伊恩·兰金
  译者: 张建平
  出版社: 化学工业出版社
  出版年: 2013-3
  页数: 360
  定价: 32.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金匕首文库
  ISBN: 9787122162687


  英国推理作家伊恩·兰金1993年作品,雷布思探长系列的第15部作品。
  当一个朝夕相处的同事遭到残暴袭击,约翰·雷布斯探长被卷入一起案子中,牵涉到一场饭店大火,一具无名尸体,以及一个早已被遗忘的恐怖、凶杀的夜晚。在危险鬼魂的纠缠和同事笔记本密码的折磨下,雷布斯必须完成一副拼图,而这是没有人——甚至包括他自己——愿意完成的。
  血连着血,未必从同一人身上流出;
  案接着案,掩不了血腥犯罪的腐味;
  过去从来没有过去,尤其是在爱丁堡——这座浓雾密云如阴魂驱之不散的城市里……
  烧焦饭店里的无名尸、脑袋塞进烤箱的受害者、遇袭警官身上的黑色笔记中的密码……似乎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授权连载,请勿转载


  前言


  在《黑色笔记》的后半部分,我提到过美国一个叫巴尔港的镇子,虽然只是一笔带过,但它提醒了我,我小说中的很多情节其实
  都发生在北美洲。1992 年对我来说,有两件值得纪念的事情:当年二月,我的儿子杰克出生了;三个月之后,几乎在同一天,我们兰金家举家前往美国,令人难忘地小住了半年,促成此行的是美国最著名的犯罪小说家雷蒙德·德勒。
  上一年的初夏。一封信寄到我们在法国西南部脏兮兮的农场宅邸。我们-来自伦敦的避难者-刚在那里住了一年多。那个地方正开始成形。我有六七次差一点儿自杀:从屋顶上摔下,用链锯锯我的靴子,用电电自己,带着割草机去到一片刺藤地里,头下脚上,想要剥去脸上的皮。但是,那屋子现在有了诸如天花板、浴室、基本供热系统之类的东西。破碎的窗子修好了,木蛀虫被清
  了。我们甚至有了一张沙发,所以再也不用在一个晚上把雪铁龙的后座搬进起居室里。
  我们需要休息一下。
  那封信给了我休息的机会。信中说,我获得了钱德勒-福布赖特侦探小说奖。奖金是一大笔钱(由雷蒙德·德勒遗产基金提供),并规定这笔钱要在逗留美国的六个月里使用。这对我是件好事。我把信拿给我的妻子米兰达看,她给我看了一小条卡纸,问我是不是觉得卡纸的顶端有点儿蓝。我说我觉得是的,她说她感觉自己怀孕了。于是,我原先以为可以在美国花天酒地、开车畅游的美梦一下子破灭了,取而代之的是更为健康的事情。1992 年 5 月,带着三个月(英国航空公司允许的最低年龄)大的杰克,我们踏上了前往西雅图的旅途。我们在那里有朋友,他们给了我们适应环境的时间(或空间)。后来,我们购买了一辆 1969 年的 VW 野营车,做好了在未来五个月内驾车游的准备,在 VW 已经破旧的里程表上再加上 15000 英里(1 英里约等于 1.61 千米)。
  就是在我开车畅游美国(包括一小部分加拿大)的途中,我开始构思下一部雷布斯小说,最终就有了《黑色笔记》。其中有一个埃尔维斯主题餐馆,坐落在爱丁堡干草市场车站附近。不过,我在新奥尔良的一条后街上找到了一个真实的场景。那是一个低级酒馆,但我喜欢这个创意,并在构思菜单的过程中寻找到很多乐趣,比如"爱我里脊肉"。我还有机会为整个系列做了很多构思。此时我心里已经确认这将是一个系列。我还需要做一些改变。在上一部雷布斯小说《剥光杰克》的结尾,我烧毁了那个虚构的警署(从第一部小说开始,我的主人公就在那里供职)。在《黑色笔记》里,我把他挪到了圣伦纳德街上一个真实的警署。我还第一次提到了他的住处-一条真实的街-带他去了真实的爱丁堡殡仪馆。
  我还学了经济学的课程。如果小说里需要某个类型的人物,而在前面的几部作品里已经出现过类似的人物,那为什么不让他们起死回生,而非得费心费力地再去塑造一个全新的人物呢?所以,诸如马修·德海德和杰克·顿之类的人物就回到了雷布斯的生活中。雷布斯的弟弟迈克尔重新出现,住进了雷布斯的公寓里,而雷布斯则搬去跟佩欣斯·特肯医生同住。然而,我还是给一个新的人物留出了位子,雷布斯的一个陪衬-探员希沃恩·拉克。雷布斯已经有了一个同事-探长布里安·姆斯,希沃恩只是作为雷布斯的又一个同事走进这部小说,会跟霍姆斯在工作中亲密合作。然而,到了故事结尾,她以强大的性格力量,取代了霍姆斯。我发现了雷布斯的完美工作伙伴:她尊重雷布斯,但又为他不愿意按常理出牌而发怒。她对他们自身的能力充满信心,坚信他们的付出配得上他们的所得。希沃恩骨子里不是那种甘于"只是另一个同事"的人。她似乎还有更大的理想。
  雷布斯的另一个陪衬在前一部作品里已经呼之欲出。莫里斯·拉德·弗蒂-大杰尔-是爱丁堡的黑帮头目,在《牙齿与指甲》里是个贯穿始终的龙套。他将以十分丰满的形象出现在《黑色笔记》里,一个道德与精神双重腐败的象征。他将在故事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才登场,但效果却是惊人的。卡弗蒂最令我感兴趣之处,在于他身上的那种模棱两可。他在某些方面很像雷布斯,他可以承认这一点,但雷布斯绝对不会。两个人都老得很快,对于景物的变迁无动于衷。他们让我想起同一枚钱币的正反两面。
  或者是杰基利和海德。
  在以前的几部作品里,我引用了很多斯蒂文森的杰出的神秘小说,甚至拿海德的名字作为我的小说《躲藏与搜寻》的双关语。
  然而,现在我倒是觉得,《黑色笔记》欠了另一部苏格兰哥特式惊悚小说,詹姆斯·格的《一个清白罪人的忏悔》一个很大的人情。在那部作品中,一个无辜的人,受到诱骗,产生了杀人的心理。折磨他的人是魔鬼,抑或残酷、邪恶的精神变态者?也许那恶毒的声音是他自己的,是一个中了邪的人的胡言乱语。这件事情永无定论:留待读者们去判断吧。
  我要让《黑色笔记》的读者们来断定,我跟随我的前辈的脚步跟得有多紧。
  最后一件事情:各位要知道,"lum"这个词是苏格兰语中"烟囱"的意思,相当于英语中的"chimney"。这将有助于各位了解我在这个系列中喜欢使用的一个不好的双关语……


  伊恩 · 兰金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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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蔡』于2013-5-13 18:34:00发表评论:
  • 第三章 案中案:火灾中的无名尸体
      安德鲁·麦克费尔坐在他床边的窗子前。马路对面的学校大门外面,学生们正两两排队。男孩子要拉着女孩子的手,两个女员工在一边监护,她们的年龄不像父母,更不像老师。麦克费尔从杯子里喝着冷茶,看着那个场面。他格外关注那些孩子。其中一个女孩儿也许是梅兰尼。当然啦,梅兰尼其实要比她大一点儿。不算太大,但总要大一点儿。  他不是在跟自己开玩笑。他知道梅兰尼不可能在这所学校里,甚至压根就不在爱丁堡。但他照样看着,想象着她就在那里,她的手碰着一个男孩儿潮湿冰凉的手。纤细的小手指,手掌上刚长出优美的纹路。一个女孩儿看上去真的很熟悉:短短的直发,朝耳朵跟颈背蜷曲。身高也相似,但是那张脸,从他看见的脸的部分,一点都不像梅兰尼。真的,一点儿都不像。另外,这跟麦克费尔有什么关系呢?  学生们现在开始朝教学楼走去,留下他捧着他的冷茶,沉浸在回忆中。他可以听见楼下麦肯奇太太的声音,她在洗碟子,或许把正在清洗的器皿给打碎了。不是她的错,她视力下降了。这个老女人的一切都坏了。这座屋子肯定价值四万英镑,就像存在银行里的钱一样可靠。而他有什么呢?只有关于在加拿大以及加拿大之前的那些事情的记忆。  一个盘子啪地打碎在地板上。不能再这样下去了,真的不能了。  这里什么都不会留下。他不愿意去想起居室里的虎皮鹦鹉……  麦克费尔把浓茶一饮而尽。咖啡因让他有点儿晕晕乎乎,汗从脑门上沁出来。操场上空荡荡的,学校大门关上了。从大楼为数不多的看得见的窗子里,他什么也看不见。也许会有个别几个迟到的学生,但他没有时间可浪费了。他有活儿要干。保持忙碌是好事。  保持忙碌能让人正常,不会胡思乱想。  “大杰尔,”雷布斯说,“真名叫莫里斯·杰拉德·卡弗蒂。”  探员希沃恩·克拉克尽管记忆力惊人,还是尽职地把雷布斯的话记在记事本上。雷布斯不介意她记录。这是个好习惯。当她低头记录时,雷布斯看见了她的头顶,淡棕色的头发朝前垂落。她样貌姣好,像个邻家女孩。不错,她让他有点儿想起妮尔·斯特普尔顿。  “他是个主要干将,如果要我们对付他,我们可以抓他。但钱袋子行动的真正焦点在戴维·查尔斯·杜格利,一般人都称其为戴维。”这些话当然也被克拉克记了下来。  “杜格利向乔治路上一家蹩脚的出租车行租借了办公场地。”  “离伤心咖啡馆不远吧?”  这个问题让他吃了一惊。  “是的,”他说,“不太远。”  “那个餐馆老板暗示过保护费什么的?”  雷布斯摇摇头,“别打岔,克拉克。”  “这些人也卷入了保护费案件中,对吗?”  “没有大杰尔o卡弗蒂不卷入的:洗黑钱,同性恋。他是个大杂种,但那不是关键。关键是,这个行动要集中在高利贷上,完毕。”  “我说的是,霍姆斯探长也许是代人受过,凶手的真正目标也许是咖啡馆老板。”  “有这个可能。”雷布斯说。而如果这是真的,他想道,那我在一个旧案子上浪费的时间和精力就太多了。但如妮尔所说,布里安在他的黑本子里流露出对某件事情的恐惧。一切都源于他对某对神秘的 R 兄弟的追查。  “但是言归正传,我们要在出租车行马路对面设立一个监控点。”  “二十四小时吗?”  “先从上班时间开始。杜格利的出行一向都很有规律的。”  “他在那个办事处里都干些什么呢?”  “照他的说法,什么都干,从处理一个工商业大老板的基本事务,到为第三世界安排食品包裹。别误解我的意思,杜格利很聪明。他会比大杰尔的其他副手们‘都混得久。他还是个疯子,记住这点是有好处的。有一次我们因为他聚众斗殴而逮捕了他。他咬下了另一个人的耳朵。我们赶到时,杜格利正在吧嗒吧嗒地咬着。那只耳朵再也没有找到。”  雷布斯总是期盼他所生动讲述的故事会引起反响,但希沃恩·克拉克只是笑笑,说:“我喜欢这个城市。”然后又说,“有关于卡弗蒂先生的案卷吗?”  “哦,有的。你尽力耙梳一下。你会感受到你在跟什么样的对手打交道。”  她点点头,“我会的。我们什么时候开始监控,长官?”  “星期一早晨的第一件事。星期天会把一切都安排好。我只希望他们能给我们配一架像样的照相机。”他注意到克拉克看上去松了口气,然后终于明白了,“别担心,你不会错过喜百年!的比赛的。”  她笑了,“他们去了阿伯丁。”  “你还是要去吗?”  “必需的。”她不想错过任何一场比赛。  雷布斯摇摇头,他不知道喜百年有多少球迷,“就算基督复临,我也不会跑那么大老远去看的。”  “不,你会的。”  这回轮到雷布斯笑了,“好,今天的备忘录上有些什么安排?”  “我跟那个肉贩子谈过。他一点忙都帮不上。我想我从他那个冷冻箱里的死牲畜嘴里都更有可能掏出一句完整的话来。但他的确开着一辆奔驰。那是一种昂贵的汽车。肉贩子们的薪水不会很高吧,对不对?”  雷布斯耸耸肩,“他们要什么价,我不太清楚。”  “不管怎么说,我打算今天早上去他家看看,就为了弄清一两件事情。”  “但他要干活儿呀。”  “这倒是的。”雷布斯接着说,“他老婆会在家吧?”  “这正是我希望的。端上一杯茶,在起居室里闲聊一会儿。罗里那样的事情是不是很可怕呢?”  “这样你就可以估摸出他的家庭生活了,也许碰上一个健谈的主妇会抖出很多料呢。”雷布斯慢慢点头。他居然都会这么想,可见人心之险恶。  “去干吧,姑娘!”雷布斯说。  她便告辞了,留下他伸手从地板上拿起一份中央饭店的案卷,放到桌子上。  他开始研读起来,但很快在某一页上停下。那上面列出了火灾那天晚上饭店房客的名单。一个名字跃然纸上。  “你能相信吗?”雷布斯从桌子旁站起来自言自语,穿上外套。  又一个鬼魂。又一个让他离开办公室的理由。  这个鬼魂是马修·范德海德。  范德海德家隔壁的屋子还是那么乱七八糟。它的主人是一个上了年纪的民族主义者,屋子的大门上插着 X 形的旗帜,窗子上糊着看上去有三十年之久的传单。屋子主人采不到多少阳光,而雷布斯正在朝它走去的那个屋子还紧紧拉着窗帘。  他按了门铃,等待着。他一直以为范德海德也许已经死了。他大概七十来岁,尽管他们上次见面时他看上去很硬朗,嗯,那是两年多前的事情了。  他在以前一个案子里请教过范德海德。那个案子结束后,雷布斯时不时地会顺道去看看他,只是随意而为。毕竟他们的住处只相隔六条马路。但后来他跟佩欣斯o埃特肯医生动了真情,就挤不出时间去看他了。  门开了,马修·范德海德站在那里,看上去还跟从前一样。他那双没有视力的眼睛藏在一副深绿色眼镜后面,上面是高高的额头,往后梳的褐色长发。他穿着一件哔叽尼灯芯绒外套,褐色的背心,背心口袋外面垂着一根表链。他轻轻倚在银头手杖上,等着来访者开口说话。  “你好,范德海德先生。”  “啊,雷布斯探长。我正在纳闷什么时候能见到你呢。进来,进来。”  范德海德的口气就像他们两个星期前刚见过面似的。他领着雷布斯穿过黑漆漆的门厅,走进更暗的起居室。雷布斯依稀看见书架、油画、大壁炉架,上面堆着国外旅行带回来的纪念品。  “你都看见了,探长,你不在的日子里,这里一切都没改变。”  “看见你这么好,我很高兴,先生。”  范德海德耸耸肩,不置可否,“来点茶?”  “不了,谢谢。”  “你能来我真的很激动。肯定是要我帮什么忙吧。”  雷布斯笑了,“很抱歉没能来看你。”  “这是个自由的国家,我没有觉得伤心。”  “我看得出来。”  “什么事情啊?巫术?城市街头恶作剧?”  雷布斯还在笑。曾几何时,马修·范德海德是个活跃的行善巫师。至少,雷布斯希望他一直都是行善的。他们两个从没谈论过这个话题。  “我觉得这事跟魔术毫无关系,”雷布斯说,“是关于中央饭店的。”  “中央饭店?哦,愉快的记忆,探长。我年轻时常去那里。茶舞会,一顿不错的午餐-那些日子他们的厨房很棒,你知道的-甚至还去过一到两次晚上的舞会。”  “我考虑的是比较近日的事情。它被烧那天晚上你在那里吧。”  “我不记得有纵火案得到过证实。”  一如既往,当事情对他胃口时,范德海德的记忆非常敏锐,反之就会得了健忘症。  “那是真的。不过你总归在那里。”  “是的,我是在那里。但我在那场大火发生前几个小时就离开了。我无罪,阁下。”  “你怎么会在那里的呢?”  “见一个朋友,喝酒。”  “那种地方喝酒很脏。”  “是吗?你一定要记得,探长,我什么都看不见。那里当然不会闻起来或者感觉上特别不光彩。”  “这话有道理。”  “我有我的记忆。对我来说,那里还是我当年在里面吃午饭,跳舞的那个老中央饭店。我非常享受那个晚上。”  “中央饭店是你选的吗?”  “不,我朋友。”  “你的朋友是……”  范德海德想了一下,“我想没什么秘密。他叫安古斯·吉布森。”  雷布斯细细品味着这个名字,“你不是说黑安古斯吧?”  范德海德哈哈大笑,露出发黑的小牙齿,“如今你最好别让他听见你这么叫他。”  是的,安古斯·吉布森是个改邪归正的人,这是众所周知的。  他还是个,雷布斯推想道,苏格兰最炙手可热的年轻人。如果这年头三十二岁可以被当作年轻的话。黑安古斯,毕竟是吉布森酒厂和跟酒厂有关的一切的唯一继承人。  “安古斯·吉布森。”雷布斯说。  “一样。”  “这是五年前的事,他还……”  “性子暴烈?”范德海德轻轻笑了一声。  “哦,他当时完全配得上黑安古斯的名字。报纸选中他这个绰号,确实是恰如其分。”  雷布斯在思考。  “我在档案里没见到他的名字。你的名字在上面,但没有他的。”  “我相信是他家里想办法不让他的名字出现在任何档案里的,探长。这在当时会给媒体提供更多加油添醋的材料。”  是的,天哪,黑安古斯原来是个野蛮的家伙,野蛮得连伦敦的报纸都对他感兴趣。他一直试图摆脱控制,而且越来越过分,但突然这一切都停止了。他现在已经改邪归正,成了人见人爱的正人君子,一心扑在酿酒生意和几个重要的慈善事业上。  “浪子回头啦,探长。我知道你们警察对这种事情疑心重重。  每一个犯罪者都有重新犯罪的可能。我想怀疑一切是你们工作的特点,但说到小安古斯,他真的是浪子回头啦。”  “你知道为什么吗?”雷布斯问。  范德海德耸耸肩,“也许是因为我们的闲聊。”  “就是在中央饭店那个晚上?”  “他父亲曾请我跟他谈谈。”  “这么说来你认识他们?”  “哦,早就认识了。安古斯把我当成叔叔。不错,当我听说中央饭店被夷为平地的时候,我把它看成一种象征。也许他也是的。我当然知道它的名声- 一种非常臭的名声。那天晚上它被烧之后,嗯,我想安古斯就像涅槃的凤 凰 从它的灰烬中重生了。事实果然如此。”  他顿了一下,“然而现在你来了,探长,来盘问早就被遗忘的那些事件。”  “现场有一具尸体。”  “是的,从来没有查出是谁。”  “一具被谋杀的尸体。”  “你们是不是重新开始调查那个案子啦?这倒有趣。”  “我想问问你,那天晚上的事情,你还记得些什么,你遇到过什么人,有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范德海德歪着脑袋说:“那天晚上饭店里有好多人,探长。你有一张名单,可你却偏偏来找一个瞎子?”  “说得对,”雷布斯说,“有着照相机般记忆的瞎子。”  范德海德哈哈大笑,“当然,我可以给出……印象。”他斟酌片刻,“好吧,探长。为了你,我会尽力。我只提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  “我待在这里太久了。带我出去,行吗?”  “有什么具体的地方吗?”  “这还用问吗?”范德海德一脸的惊讶,“怎么啦,探长,当然是中央饭店啦!”
      “嗯,”雷布斯说,“这就是原来饭店的所在。你现在面对着它。”  雷布斯可以感觉到路人凝视的目光。眼下是午饭时分,王子大街一片繁忙,白领们都想尽量充分利用他们有限的时间。有几个人费力地从这两个胆敢一动不动地站在人行道上的人身边挤过,看上去从心底里觉得愤怒!但大多数人看得出其中一个是瞎子,另一个是在帮他,所以他们顿生恻隐之心,没有抱怨。  “它现在成了什么啦,探长?”  “一家汉堡包店。”  范德海德点点头,“怪不得我闻到了肉味。无疑是美国某家公司的加盟店。王子大街经历过繁华,探长。你可知道,当年苏格兰剑与盾刚成立时,他们常常在中央饭店舞厅碰头?好几十个人,发誓要重铸达尔里亚达王国昔日的辉煌。”  雷布斯没有吭声。  “你不记得剑与盾啦?”  “那肯定是我出生前的事了。”  “我想想,也许是的。这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是民族党的一个分支。我自己也参加过一两次他们的会议。先是疯狂地号召武装起来,然后有茶和烤饼。它没有持续太久。布罗德里克有一年担任过主席。”  “安古斯的父亲?”  “是的。”范德海德在回忆。  “那时候这里附近有一家酒吧,是政客和诗人汇聚之地。我们中有一两个人在会议后也会去那里。”  “我想你说过你们才两个人?”  “也许不止两个。”  雷布斯咧嘴笑笑。如果他深入探究下去,他知道他或许会发现某个 M。 范德海德也曾做过剑与盾的主席。  “那是家很好的酒吧。”范德海德回忆说。  “在它那个年代。”雷布斯补充说。  范德海德叹了口气。“在爱丁堡,探长。你也许一转身,他们就改变了一家酒吧的名称或一家店铺的特点。”他用手杖指着身后,差点儿绊倒了某个正在赶路的人。  “不过他们改变不了那个。那也是爱丁堡。”手杖朝着罗克堡的方向挥舞,打到了某个人的脚。雷布斯笑着表示抱歉,被打的是个女人。  “也许我们应该到马路对面去坐一会儿。”雷布斯建议道。范德海德点点头,于是他们遵守红绿灯过了马路,到了比较安静的一边。这里有长椅,椅背朝着花园,每一张椅子都是对某一个人的纪念。范德海德让雷布斯念他们坐的椅子上的饰匾。  “不,”他说,摇着头,“我认不出那些名字。”  “范德海德先生,”雷布斯说,“我开始怀疑你让我带你来这里纯粹就是为了出来散散心。”范德海德笑笑,但是什么都没说。  “那天晚上你是什么时候到酒吧的?”  “七点整,这是安排好的。当然啦,安古斯就是安古斯,他迟到了。我认为他晚了半个小时,那时我坐在一个角落里,喝着掺水的威士忌。我想那是 J & B 威士忌。”他似乎为自己这个清晰的记忆而高兴起来。  “酒吧里有你认识的人吗?”  “我听见了风笛声。”范德海德说。  雷布斯也听见了,虽然他看不见吹笛的人。“他们是为游客们表演的,”他解释说,“在夏天这可以赚大钱哪。”  “他吹得不太好。我可以想象他穿着苏格兰短裙,但裙子的格子呢不正宗。”  “酒吧里有你认识的人吗?”雷布斯继续追问道。  “哦,让我想想……”  “拜托,先生,你不必想。要么有,要么没有。”  “嗯,我想那天晚上汤姆o亨德利在那里,他在我桌边停下跟我打了招呼。他是为报社工作的。”  对了,雷布斯在名单上见到过那个名字。  “还有别的人……我不认识他们,他们没有说话。但我记得闻到一种柠檬味儿,非常浓郁。我想也许是香水,但当我跟安古斯提起时,他哈哈大笑,说那不是女人的。他没往下说,但我有一种感觉,我先前那个说法对他来说是个大笑话。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有关联。”  “我也不知道。”雷布斯的内心在咆哮。  他们身后突然响起一个爆裂声。范德海德从背心口袋里掏出手表,打开玻璃盖,用手指摸着指针。  “一点整,”他说,“我说过,探长,我们这座陡峭的城市有些东西是不可改变的。”  雷布斯点点头。“比如它的陡然坠落?”天上下起了毛毛雨,早晨的太阳像魔术师的戏法似的消失了,“还有什么能告诉我的吗?”  “安古斯和我谈过。我试图说服他,他正走在一条危险的道路上。他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他家的财富也是如此。不过听起来后者似乎更有说服力。”  “所以他当即宣布放弃那种低级下流的生活?”  “我的能力没那么大。爱丁堡的社会秩序从来没有长久稳定过。  我们分手时他立马就去见某个女人了。”  范德海德若有所思,“但我不妨自吹一句,我的话对他还是有一定作用的。”  他又点点头说:“那天晚上我独自一人在鹰巢城吃饭。”  “我也去过那里。”雷布斯说。他内心又咆哮起来。  “想来个汉堡包吗?”
      把范德海德送到家里后,雷布斯开车回了圣伦纳德警署-这番折腾收获不大。希沃恩看见他后一下子从桌边跳起来。她看上去很开心。  “看来那个肉贩子的老婆是个话篓子。”雷布斯说,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他的桌上又有一张字条,说是杰克·莫顿来过电话。但这次上面留了电话号码,雷布斯可以打给他。  “真是个碎嘴子,长官。我好不容易才脱身。”  “还有呢?”  “像是有,又像是没有。”  “那就说说有吧。”雷布斯抚摸着肚子。他吃过了汉堡包,但似乎没有吃饱。自助食堂总是开着的,但他有点儿担心会长出“救生圈”,这是他对“肚子”的说法,警察们都精于此道。  “所谓有是这样的,”希沃恩·克拉克坐下来说,“伯恩在一次赌博中赢得了奔驰。”  “一次赌博?”克拉克点点头继续说,“他用他在肉店中的股份来打赌,但他赢了。”  “见鬼。”  “他老婆口气非常骄傲。反正她告诉我说,她的丈夫是个赌博天才。也许是的,但他不像得到了什么赢钱秘诀。”  “你什么意思?”  她对自己的话题感到兴奋。雷布斯喜欢看到这样的情景,一个成功发现的灵光。  “起居室有些东西不太正常。比方说,他们有录像带,却没有录像机,虽然你可以看见平时放机器的地方。他们有一个大的电视机和录像机柜,而电视机却是便携式的。”  “看来他们扔掉了录像机和大电视机。”  “我看是拿去抵债了。”  “你的钱会当作赌资吗?”  “如果我是赌徒的话,可我不是。”  他笑了,“也许他们把东西拿去做了抵押,却没能赎回来。”  希沃恩表示怀疑,她勉强说:“也许。”  “好吧,到目前为止,这事儿有戏,但还不够……远远不够。它没告诉我们任何关于罗里o金托尔的信息,是吧?”  “记得他吗,克拉克?他在街上被刺,却不愿提起。他才是我们感兴趣的人。”  “那你有什么建议,长官?”那句“长官”里带着火气。她不喜欢自己的良好发现没有得到更好的回报,“我们已经跟他谈过了。”  “你要再去跟他谈谈。”  看她想要反驳。“不过这次,”雷布斯接着说,“你要打听他的表兄,肉店老板伯恩。我不确信我们到底要查到什么,所以你得凭你的感觉去做,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击中要害。”  “是,长官。”她站起来,“哦,顺便说一下,我得到了卡弗蒂的档案。”  “里面有很多可看的,大多数是限制级。”  “我知道,我已经开始看了。如今没有什么限制级了。现在叫’十八岁级。”  雷布斯眨眨眼,“一种说法而已。”  见她要转身,他叫住了她。  “听着,你能不能做点儿札记呢?我是说关于卡弗蒂和他的团伙。这样等你看完了,就可以重新激起我的记忆。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把那个家伙从我的脑子里屏蔽掉,是到了我重新打开这扇记忆之门的时候了。”  “没问题。”  说完克拉克就走了。雷布斯寻思着要不要跟她说,她在伯恩家干得很好。咳,现在说太迟了。再说,如果她觉得她已经令他满意了,也许就不会再这么努力了。他拎起电话,打给了杰克·莫顿。  “杰克吗?好久没联系了。我是约翰·雷布斯。”  “约翰,你好吗?”  “不错,你呢?”  “很好。我升探长了。”  “啊,我也是。”  “我听说了。”杰克·莫顿突然呛住了,随后一阵狂咳。  “还在抽烟,嗯,杰克?”  “戒了。”  “提醒我抛掉我的烟草股票。听着,有什么问题吗?”  “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我在伦敦警察厅看到了一些关于安德鲁·麦克费尔的材料。”  雷布斯竭力回想着这个名字。  “不,”他承认说,“你把我难住了。”  “我们是把他作为性侵犯者立的案。他侵犯了一个跟他同居的女人的女儿。那是八年前的事情。但我们始终没能把指控的证据坐实。”  雷布斯想起了一点儿。“当那些小女孩开始失踪的时候,我们跟他面谈过?”雷布斯想到这儿,不由得颤抖了一下:他自己的女儿就是那些“小女孩”中的一个。“正是,例行公事而已。我们先从有侵犯儿童前科和嫌疑的人开始,并从那里一路追踪下去。”  “一个低矮结实、头发硬直的家伙?”  “正是。”  “那么关键点是什么呢,杰克?”  “关键点是,你说得一点儿不错,他就在爱丁堡。”  “这又怎么样呢?”  “天哪,约翰,我还以为你知道呢。上次我们惊动了他之后,他溜到了加拿大,假扮成摄影师,给时装目录拍照片。他故意接近他看中的那些孩子的父母。他有名片,有摄影装备,有作品,租了个摄影室,常为孩子们拍照,许诺会用在这种或那种目录上。她们要穿上漂亮的衣服,有时候只穿内衣……”  “我有照片,杰克。”  “嗯,他们逮住了他。他一直在侵犯姑娘们,很多很多姑娘,所以他们把他送了进去。”  “还有呢?”  “现在他们又把他放了出来。但他们也把他驱逐出境了。”  “他在爱丁堡?”  “我开始在查了。我想找出他的落脚点,因为我知道如果在我的辖区附近的话,我会在某个漆黑的夜晚去拜访他。可他偏偏在你的辖区。我有他的地址。”  “稍等。”雷布斯找到一支笔,把地址记了下来。  “你是怎么弄到他的地址的呢?社会服务部?”  “不,档案里说他有个姐姐住在艾尔。她跟我说,他给了她电话号码,是一个寄宿舍的。知道她还说了什么吗?她说我们应该把他锁在地窖里,把钥匙扔掉。”  “听起来是个可爱的姑娘。”  “她是我喜欢的那种女人。当然啦,他也许已经改邪归正了。”  那个词-改邪归正。这是范德海德曾经用在安古斯·吉布森身上的词。  “也许吧。”雷布斯说,他对这话的相信程度跟莫顿本人一样。  毕竟,他们是职业的怀疑一切者。这是警察的命。  “话说回来,能够知道这些总是好的。谢谢,杰克。”  “不客气。哪天能在福尔科克见到你呢?能够喝上一杯才来劲儿呢。”  “是啊,后会有期。跟你说吧,我很快就会经过那里。”  “哦?”  “送麦克费尔去城中心。”  莫顿哈哈大笑。  “你胡扯。”说完他挂了电话。
      杰克·莫顿盯着电话看了近一分钟,依然咧嘴笑着,然后笑容消逝。他剥开一块口香糖,嚼了起来。这总比抽烟好,他不断对自己说。  他看着面前桌子上那张潦草的字条。麦克费尔侵犯的姑娘近些日子被称作梅兰尼·麦克莱恩。她的母亲再嫁了,她跟他们两口子一起住在哈丁顿,离爱丁堡很远,所以她一般不会撞见麦克费尔。不,麦克费尔十有八九会找到她。他一定要知道那个继父的名字,而这对他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对杰克·莫顿都不太容易。但这个名字就在这里--亚历克斯·麦克莱恩。杰克·莫顿弄到了一个家庭住址、家庭电话号码,还有工作地的号码。他纳闷的是……  他也知道亚历克斯·麦克莱恩是个木匠,哈丁顿警署曾知会他说,麦克莱恩是个火暴脾气,曾两次(早在他结婚前)因为打人而被捕。他感到纳闷,但他知道他得去做。他拎起电话,按了号码,然后等待。  “喂,请问麦克莱恩先生在吗?麦克莱恩先生吗?你不认识我,但我有些消息要告诉你。关于一个叫安德鲁·麦克费尔的人……”
      那天下午,马修·范德海德也打了一个电话,但他是在心爱的扶手椅里想了半天后才作出的决定。他手里握着无绳电话,用一个长长的指甲拍打着它。他听见门外的狗叫声,是楼下一条狗带着鼻腔的狂吠。壁炉架上的钟在滴答滴答地走着,当他盯着钟看时,那嘀哒声似乎慢了下来。最后他打了电话。电话一接通,他便开门见山。  “我这里刚来过一个警察,”他说,“他询问了中央饭店大火那天晚上的事情。”  他稍作迟疑,“我跟他说了安古斯。”现在他可以停顿下来,带着一丝微笑,听着电话那头的狂怒声,他太熟悉那种狂怒了。  “布罗德里克,”他打断说,“如果有任何隐情被解开的话,我不想做唯一颤抖的那个人。”  当狂怒声再度响起时,马修·范德海德把电话挂断了。
      【待续】
  • 老蔡』于2013-4-15 12:49:00发表评论:
  • 第二章 总有恼人的同事
      祷告没有得到回应。第二天早上七点,雷布斯打电话给医院时,布里安·霍姆斯依然没有恢复知觉。  “他是昏迷还是怎么着?”  电话那头的声音冷冰冰的:“今天早上会做检查。”  “什么样的检查呀?”  “你是霍姆斯先生的直系亲属吗?”  “不,我不是。我是……”一个警官?他的上司?只是一个朋友?  “没关系。”他放下电话。一个学生把脑袋探出起居室的门。  “要来点清凉茶吗?”  “不要,谢谢。”  “一碗穆兹利?”  雷布斯摇摇头。她朝他笑笑,退了回去。清凉茶和穆兹利,伟大的上帝万能。一天就以这样的方式开始啦?储藏室的门从里面打开,雷布斯惊讶地看见一个十来岁的姑娘,只穿着男式衬衣,擦着眼睛,来到光天化日下。她从他身边经过时,朝他笑笑,往起居室门走去。她踮着脚尖走着,尽量不让赤裸的双脚踩在冰冷的亚麻地毡上。  雷布斯朝起居室门愣愣地又看了十秒钟,然后朝储藏室走去。迈克尔赤身裸体地躺在狭窄的单人床上,就是雷布斯在周末买来的二手床。迈克尔一只手擦着胸脯,朝着天花板发愣。储藏室里的空气臭烘烘的。  “你该死的以为你在干什么呀?”雷布斯问道。  “她十八岁了,约翰。”  “我没说这个。”  “哦,那你要说什么?”  但雷布斯也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只是他弟弟跟一个学生同睡储藏室里的一张床,而他自己就睡在不到两米远的沙发上,这情景显然很丑陋。一切都很丑陋,一切。迈克尔一定得离开。雷布斯要搬进旅馆之类的地方。谁也不能再像这样下去了。这对学生们不公平。  “你应该更多泡泡酒吧,”迈克尔主动打破尴尬 ,“你知道你错就错在那里。”  “什么?”  “你真应该看看什么叫生活,约翰。到了你享受一下生活的时候了。”迈克尔依然微笑着,他哥哥砰地把门关上了。  “我刚听说了布里安的事情。”  探员希沃恩·克拉克看来有点沮丧。她脸无血色,只有嘴唇上泛着淡红。雷布斯点点头,示意她坐下。她把一把椅子拖到他的办公桌前。  “出了什么事?”  “有人把他的脑袋砸开了。”  “用什么砸的?”  这倒是个好问题,一个侦探应该问的问题,也是雷布斯昨晚忘了问的问题。  “我们不知道,”他说,“我们也没发现任何动机,至少现在还没发现。”  “是在伤心咖啡馆外面发生的吗?”  雷布斯点点头,“在后面的停车场里。”  “他老是说要带我去那里吃一顿的。”  “布里安是个说话算数的人。别着急,希沃恩,他会没事的。”  她点点头,试图相信这个话,“我稍后会去看看他。”  “如果你愿意的话。”雷布斯说,弄不清自己的口气是什么意思。  “我愿意。”她说。  她走后,雷布斯看了一份总探长劳德戴尔发来的指示,里面详细布置了借贷行动的监控计划。雷布斯被要求提问并提出“有用的意见”。他朝那个短语笑笑,知道劳德戴尔这么说的目的是要阻止雷布斯一如既往地对摆在他面前的任何事情评头论足。  这时一个人递来一个沉甸甸的包裹,正是雷布斯在等待的包裹。他打开纸板箱,拎出塞得满满的案卷。这些是有关中央饭店的资料,它的历史以及悲惨的结局。他知道他得看上一个上午,所以他找到劳德戴尔的信,批了个大大的 OK,下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扔进他的“发出”文件盘里。劳德戴尔不会相信,不会相信雷布斯居然二话没说就接受了监控计划。这必然会让总探长大惑不解。  对于一个工作日来说,这是个不错的开头。  雷布斯坐下,拿起第一份案卷,看了起来。  正当雷布斯往第二份案卷上写他的批注时,电话铃响了。是妮尔·斯特普尔顿打来的。  “妮尔,你在哪里?”雷布斯继续把一个句子写完。  “我在工作。只是想到要打个电话看看你有没有什么发现。”  他把句子写完,“什么样的发现呢?”  “嗯,布里安出了什么事。”  “我还没确定。也许等他醒来后会告诉我们。你跟医院谈过吗?”  “当务之急。”  “我也是。”雷布斯又写了起来。电话另一头陷入令人紧张的沉默。  “那个黑本子怎么样?”  “哦,那个啊。对,我稍微读了一点儿。”  “你发现布里安害怕什么了吗?”  “也许发现了,也许没有。别急,妮尔,我正在努力呢。”  “那就好。”她的声音里透出由衷的轻松,“只是,等布里安醒来,  别跟他说我告诉过你,好吗?”  “为什么不呢?我觉得这是……这表明你关心他吗?”  “我当然关心啦!”  “这并没有阻止你把他赶走。”他真后悔自己说出这句话,但他确实说了。他可以听见她失声而泣,想象她在大学图书馆里,试图不让任何人看见她的脸。  “约翰,”最后她说,“你不知道事情的全部。你只是听了布里安的一面之词。”  “那倒是真的。能让我听听你怎么说吗?”  她想了一下,“电话里说不清楚。改日再说吧。”  “悉听尊便,妮尔。”  “我得工作了。你今天会去看布里安吗?”  “今天晚上也许会去。他们整个上午都要作检查。你去吗?”  “哦,是的。我会顺路去看看。两分钟的路程而已。”  原来如此。雷布斯想着希沃恩·克拉克。出于某种理由,他不愿那两个女人在布里安的病床边见面。  “你打算什么时候去呢?”  “我想是午饭时候吧。”  “最后一件事,妮尔。”  “请说。”  “布里安有什么仇家吗?”  她犹豫了片刻才回答:“没有。”  雷布斯等着看她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嗯,保重,妮尔。”  “你也是,约翰。再见。”  雷布斯放下电话后,重新开始批注。但只写了一句话就停下了,若有所思地用铅笔敲着嘴巴。就这样过了很久,他才给他的线人(他不喜欢“grass”!这个词)打电话,要他们竖起耳朵留心伤心咖啡馆后门袭击案的一切动向。  “我的一个同事,说明这事非常严重,明白吗?”  他最后说了“同事”,其实本来是想说“朋友”来着。  午饭时,他来到医科大学,拜访病理部。他事先打过电话,科特医生在办公室里等他,他身穿奶油色雨衣,哼着一段雷布斯依稀听得出来却叫不上名字的古典音乐。  “啊,探长,真叫人惊喜啊。”  雷布斯眨眨眼睛,“真的吗?”  “当然。一般你大驾光临,总是因为什么新鲜、紧迫的案子。但是今天……”科特张开双臂,“没有案子!而你打电话给我,约我吃午饭。圣伦纳德警署肯定不会太忙。”  恰恰相反,但是雷布斯知道工作负担交在了能人的手里。临走前,他给希沃恩·克拉克交代了足够多的工作,她不会有时间午休,最多也就是在一个自助食堂吃一个三明治加一杯饮料。等到她抱怨,他会告诉她,她可以在下午抽时间去看望布里安·霍姆斯。  “顺便问一下,你在新环境里适应得怎么样?”  雷布斯耸耸肩,“他们把我安置在哪里,我都无所谓。你想在哪里吃?”  “我在大学员工俱乐部可以保留桌子。”  “什么,就那种自助食堂?”  科特哈哈大笑,大摇其头。他领着雷布斯出了办公室,锁上门。  “不,”科特说,“当然是有一个自助食堂,但既然是你埋单,我想我们不妨选一个稍微高雅一点儿的。”  “那就去高雅的吧。”  餐厅在底楼,靠近员工俱乐部,在钱伯斯街的大门处。这一小段路他们是步行过去的,一路上,在车水马龙声中随意闲聊。科特步履匆匆的样子总是像赴约迟到了似的。嗯,他是个忙人:排得满满的课程,加上苏格兰警方时不时地堆给他的种种额外任务,尤其是爱丁堡城警局给他的任务最为繁重。  餐厅很小,但餐桌之间的空间很大。雷布斯高兴地看见价格很公道,虽然当科特点了一瓶酒之后,总价一下子就上去了。  “我做东。”科特说。但雷布斯摇摇头。  “局长做东。”雷布斯纠正说。毕竟,他有足够的理由把它作为合法开支。酒在汤之前上桌。女招待在倒酒时,雷布斯在寻思,什么时候才可以开始切入正题。  “干杯!”科特举起杯子说。然后又道:“为什么干杯呢?你不是个常跟朋友共进午餐的人,除非有什么事要求人,而在烟雾弥漫的沙龙里靠买几瓶酒和一些肉馅饼又搞不定的时候。”  雷布斯闻言笑笑,“你记得中央饭店吗?”  “王子街上一个藏污纳垢之地。六七年前被烧了。”  “确切地说是五年前。”  科特又啜了一口酒,“我记得当时有一具烧焦的尸体。我们称之为‘焦煳。”  “但当你们检查尸体时,却发现他并不是烧死的,是吗?”  “有什么新的证据吗?”  “没有。我只是问问关于那个案子你还记得些什么。”  “嗯,让我想想。”这时汤端上来了,科特就此打住。他连喝了三四口,然后用餐巾擦擦嘴巴,“那个尸体始终没有得到验证。我知道我们做过牙齿检查,但没有结果。当然啦,没有外部证据,但人们愚蠢地相信一具烧焦的尸体不能说明什么。我解剖了尸体,如我所料地发现,内部脏器完好无损,像一块上好的法国牛排,外焦里嫩。”  邻桌一对男女在无声地嚼着他们的食物,愣愣地盯着桌面。科特似乎既不注意也不在意。  “DNA 指纹化验流行已有四年了,但虽然我们从他心脏里取到了血样,我们却拿不出任何东西来与它进行比对。当然啦,那个心脏是关键。”  “因为是枪伤。”  “两个伤口,探长,一进一出。这让你恨不得立刻回现场去看看,是吗?”  雷布斯点点头。他们搜查了贴近尸体的四周,然后扩大了搜查范围,直到一个实习警察发现了子弹。子弹直径为八毫米,跟心脏的伤口相吻合,但并不能提供别的线索。  “你还发现,”雷布斯说,“死者的一条胳膊从前曾经断过。”  “是吗?”  “但这同样没给我们多大的帮助。”  “尤其是,”科特说,用面包擦着碗,“脑子里想着中央饭店的恶名。或许每一秒钟那里都有人在斗殴中折胳膊断腿。”  雷布斯点点头说 :“同意,然而他的身份从没得到过验证。如果他是个常客,或者是饭店的员工,肯定会有人认出他。但没人这么做过。”  “嗯,那是很久以前了。你是要把一些怪异的陈年往事重新抖搂出来吗?”  “不管是谁砸了布里安·霍姆斯的脑袋,都没任何怪异可言。”  “霍姆斯探长?他怎么啦?”  雷布斯打算下午花点儿时间看看更多的关于这件案子的资料。他感觉需要半天的时间,但这从一开始就过于乐观了。现在他想的是要半个星期,包括某个晚上,在公寓房里阅读。资料太多了,消防部门、市政建筑部门冗长的报告,报纸的剪报,警方报告,采访记录等。  但当他回到圣伦纳德警署时,劳德戴尔正在等他。他接受了雷布斯匆匆作出的关于借贷案监控的建议,现在打算把事情往前推进。  这意味着雷布斯将在总探长的办公室里困上近两个小时,一个小时是他们两个人的密谋,另一个小时则由侦探探长阿利斯特·弗劳尔跟他们一起商议。弗劳尔是圣伦纳德警署的元老,从一九八九年九月它开张第一天起就在那里供职,并且不断吹嘘说,有一次当他跟总警司握手时,发现两个人居然都是共济会成员,而他的资格更老。  弗劳尔讨厌大伦敦公路的外来者。如果警署里有任何的摩擦和内讧,里面准会有弗劳尔。如果有什么能让劳德戴尔和雷布斯团结一致的话,那就是对弗劳尔的厌恶,虽然劳德戴尔已经慢慢地被拖进弗劳尔的阵营。  然而,雷布斯更加蔑视弗劳尔的教名,以及那奇怪的拼写方式。  他称他为“小草”,感觉税务局的突然查询也许就是弗劳尔捣的鬼。  在针对高利贷主的行动中,弗劳尔是另一个监控小组的头。为了讨好他,劳德戴尔主动让他先挑选监控地点。一个地点是一家酒吧,据说高利贷主会泡在那里,收取账款。另一个地点看来是那伙人名义上的总部,乔治街上一家小型出租车行旁边的一个办事处。  “我已经同意了西部分署在乔治街上的监控点。”劳德戴尔说,像以往一样,坐在办公桌后面,一副游刃有余的样子。雷布斯知道,就算是把他带到大街上,他也会像辣椒配咖喱肉一样相得益彰。  “好吧,”弗劳尔说,“如果雷布斯探长没意见,我想我宁愿监视那个酒吧。那里离家近一点儿。”说完,弗劳尔笑了。  “有趣的选择。”雷布斯说,他双臂抱胸,伸出双脚。  劳德戴尔点点头,眼睛在那两人之间转动,“好,那就这么定了。现在,来研究一下细节。”  所谓细节,其实就是弗劳尔到达前一个小时雷布斯和劳德戴尔商定的那些。雷布斯试图集中精力,但无能为力。他急于回去继续研究中央饭店的材料。但他越不安,事情的进展就越慢。  计划本身很简单。高利贷主起用了托尔克劳斯的港湾酒吧。他们在那里做交易,一般情况下他们泡在那里,等着借债人来付每周的欠款。到一定时候钱就被送到乔治街上的办事处。这个办事处也被借债人当成还钱的地方,在这里可以见到显赫的大玩家。  出现在港湾酒吧的都是些小喽啰。他们收取现金,当还款延误时,他们甚至还会耍耍嘴皮子。但是到了紧要关头,每个人都把欠款付给戴维·杜格利。戴维每天早晨都来办事处,像任何生意人一样准时,把他的宝马 635CSI 停在受损的小型出租车旁边。从汽车上下来到办事处的路上,如果天气暖和,他会脱下外套,卷起衬衫袖子。是的,“贸易准则”的人已经盯了戴维很久了。  两个地点的监控都会有“贸易准则”的官员介入。警方在那里其实只为实施法律,名义上这是“贸易准则”的行动。他们为这个行动选择的名称叫钱袋子。又一个有趣的选择,雷布斯想道,这么独特。  在酒吧里监控意味着坐在四周,看报纸,在赛马版面上圈马的名字,玩落袋,听投币唱机,或玩骰子。哦,对了,还有喝啤酒;毕竟,他们不想站在人群外面。  监控办事处则要在马路对面找一个群租屋,坐在废弃的一楼房间的窗子前。那里毫无可取之处,没有盥洗或供暖设施。(年前有窃贼闯入偷走了浴室里的设备,连浴盆都没放过。)一个令人愉快的机会,尤其是对霍姆斯和克拉克而言,克拉克一直坚信霍姆斯会及时醒来,她愿意接受监控的任务。雷布斯想象着他的两个部下,在双人睡袋里抱团取暖,度过一个个漫长的白天。见鬼。谢天谢地,杜格利晚上不干活。谢天谢地,周围还有一些“贸易准则”的人。  不过,想到能逮捕戴维·杜格利,让雷布斯的心热乎乎的。杜格利坏得就像一个烂苹果,虽然表面似乎还很光鲜,但心里已经不可救药了。当然啦,杜格利是大杰尔·卡弗蒂的“副官”之一。卡弗蒂甚至还到办事处来过,被拍了下来。但这有什么用呢,他有一千个好理由来解释那次探访。凭这个无法在法庭上给他定罪。他们也许可以抓住杜格利,但要想抓住卡弗蒂那还早着呢,就像他们在推着他们的破汽车艰难前行,而卡弗蒂则已把车子开到五挡,一路绝尘。  “这么说来,”劳德戴尔说,“下星期一我们可以开始行动了,是吗?”  雷布斯从沉思中警醒过来。显然,在他出神的时候,很多事情已经讨论过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同意。(他的沉默无疑被当成了默认。)  “我没问题。”弗劳尔说。  雷布斯在位子上又挪动了一下,知道现在已经无法脱身了,“我得有个人来顶替霍姆斯。”  “噢,是啊,他怎么样了?”  “今天还没听到他的消息,长官,”雷布斯承认说,“我下班前会打电话去问问。”  “哦,别忘了告诉我。”  “我们大家都要凑份子。”弗劳尔说。  “拜托,他还没死!”  弗劳尔对雷布斯的爆发毫无惧色,“嗯,都一样。”  “弗劳尔的用心还是好的嘛。”劳德戴尔说。弗劳尔谦逊地耸耸肩。劳德戴尔打开钱包,勉强掏出五英镑的纸币,递给弗劳尔。  哟,大手笔,雷布斯想道。连弗劳尔看上去都吃了一惊。  “五英镑。”他不由自主地说。  劳德戴尔不需要任何感谢。他只要弗劳尔把钱收下。他的钱包又被放了回去。弗劳尔把钱塞进他的衬衣口袋里,从椅子上站起来。  “还有一句话,约翰。”  弗劳尔边走边擤着鼻子,也许在想雷布斯将要为自己的发作而接受一顿狠狠地训斥。其实劳德戴尔脑子里想的根本不是这件事。  “我早些时从你办公桌前经过。我看见你收集了中央饭店失火案的卷宗。老新闻了,是吗?”  雷布斯没吭声。  “有什么该让我知道的吗?”  “没有,长官。”雷布斯说,站起来朝门口走去。他猜想此刻弗劳尔已经上路了,“没什么该让你知道的。我也只是看看而已。你可以称其为历史作业。”  “更像是考古。”  不错,古老的骨头和象形文字,试图让死人复活。  “过往是很重要的,长官。”雷布斯说,随即告辞。  对爱丁堡来说,过往当然是重要的,而且如一条蛇咬着自己的尾巴般重复过往。雷布斯的过往似乎也像一个循环。他的桌子上有一张字条,是克拉克的笔迹。显然她已经去看过霍姆斯,但去之前接到了一个打给她上司的电话。  莫顿探长从福尔科克打来电话。稍后他会再打来。他没有说是什么事,非常谨慎。我两小时内回来。  为了补上这两个小时,克拉克会加几个晚上的班,她就是这样的人,虽然雷布斯已经剥夺了她正当的午餐休息时间。尽管是英格兰人,但她有着苏格兰新教徒的秉性。她被称作希沃恩也不是她的错。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她的父母是爱丁堡大学的英国文学讲师。他们给她取了个苏格兰人的名字,然后又举家南迁,把她送进了诺丁汉和伦敦的学校。但她回到了爱丁堡上大学,并爱上了(有一段故事)爱丁堡。然后她决定以警察作为职业(疏远了她的朋友们以及--雷布斯猜测--她开明的父母)。不过,她的父母还是给她在新城买了公寓房,多少缓和了一些关系。  雷布斯猜想她会在警局干得很好,会看不起像他这样的人。女人在警察部队一定要干得更卖力,才能跟她们的男同事们取得同样的进步:所有的人都心知肚明。但希沃恩干得格外出色,而且,上帝知道,她有惊人的记忆力。哪怕过一个月再向她询问他桌上的这张字条,她照样会把电话内容一字不差地复述出来。这太可怕了。  同样有点儿可怕的是,杰克o莫顿的名字在这个特别的时候再次冒了出来。那是雷布斯的过往人生中的又一个鬼魂似的人物。  六年前他们一起工作的时候,年轻的莫顿抽烟酗酒无所不能,雷布斯认为他活不过四到五年。  字条上没有电话号码。找到莫顿警局的电话号码要不了几分钟,但雷布斯没那个心情。他要重新研究桌子上的那些案卷。但他先给医院打了电话,询问布里安·霍姆斯的康复状况,结果被告知毫无进展,当然也没恶化。  “听起来还算令人欣慰。”  “那只是个说法而已。”电话里的人说。  检查结果要到明天早晨才能出来。他想了一下,然后又打了个电话,这回是打给佩欣斯 o埃特肯的联合医疗小组的。但佩欣斯出诊去了,于是雷布斯留了个口信。他让前台小姐给他念一遍,确信没有写错。  “本想打电话给你,让你知道布里安的情况。可惜你不在。愿意的话请打电话去阿登街找我。约翰。’”  不错,这样行了。她现在会给他打电话的,就为了表示她并不是不关心布里安的情况。心里怀着一丝希望,雷布斯重新工作起来。  六点他回到公寓,路上买了点东西。虽然他打算把案卷带回家,但实在没有那个精力了。他很累,头昏脑涨的,鼻子被案卷上拂起的灰尘塞住。他筋疲力尽地爬上楼梯,打开门,把食品袋子放进厨房,那里有个学生正在朝褐色的面包片上涂花生奶油。  “你好,雷布斯先生。有一个电话找你。”  “哦?”  “是一个女医生。”  “什么时候?”  “十分钟之前,大概就那个时候。”  “她说什么没有?”  “她说如果她想了解关于……”  “布里安?布里安·霍姆斯?”  “对,就是他。如果她想了解他的状况,她可以给医院打电话。  而其实她今天已经打过两次了。”学生满脸喜色,为自己能够记住电话的全部内容而高兴。  照这么看来佩欣斯看穿了雷布斯的计划。他原本就应该知道的,而她的智慧正是吸引他的原因之一。此外,他们在很多地方都非常相似。他早就应该知道的,绝对不要试图愚弄一个懂你心事的人。他从食品袋里拿出鸡蛋盒子、豆荚罐子,还有一包熏咸肉。  “哦,天哪,”学生厌恶地说,“你知道猪有多聪明吗,雷布斯先生?”  雷布斯看着学生的三明治,“那样子比花生聪明多了。”然后又道:“煎盘在哪里?”  稍后,雷布斯坐下来看电视。他匆匆去医院看望了布里安·霍姆斯。他觉得步行去比开车去更快。所以他就步行过去,让自己的脑袋清醒一下。但探访本身令人压抑。霍姆斯的状况一点儿进展都没有。  “他什么时候能够醒过来?”  “要有一段时间呢。”护士安慰说。  “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嘛。”  她碰碰他的胳膊继续安慰道:“先生您要有耐心,耐心。”  佩欣斯!!他几乎要叫辆出租车到她的公寓去,但随即打消了这个念头。他步行回到了阿登街,带着同样的疲倦爬上了楼梯,瘫倒在沙发上。曾经多少个夜晚,他在这个房间里埋头沉思,但那是在早年这个公寓房属于他一个人的时候。  迈克尔走进起居室,刚刮了胡子,冲了澡,显得神清气爽。他把一条毛巾紧紧裹在扁平的肚子上。他身材很好,雷布斯以前没注意过。但迈克尔现在发现他在注意,便故意拍拍肚子。  “彼得黑德球场的功劳,大量的训练。”  “我猜你就是在那里练的,”雷布斯慢吞吞地说,“所以当有人在屁股后面追你的时候,你可以反击。”  迈克尔摇摇头,满不在乎的样子,“哦,这种事也很多,我从来不感兴趣。”他吹着口哨,走进储藏室,开始穿衣服。  “要出去吗?”雷布斯叫道。  “留在家里干吗?”  “又去见那个小姑娘?”  迈克尔从门里探出脑袋说:“她已经成年了。”  雷布斯站起来再次强调:“她是个小姑娘。”他走到储藏室门口,盯着迈克尔,迫使他停下正在做的事情。  “什么,约翰?你要我停止跟女人约会?如果你不喜欢,忍着吧。”  雷布斯想到所有他能说的话:这是我的屋子……我是你的大哥……你应该更懂事……他知道米基立马就会嘲笑他的每一句话,所以他想出了别的话来说。  “去你的,米基。”  迈克尔·雷布斯重新开始穿衣服,一边穿,一边说:“对不起,我太让你失望了,但我能怎么办呢?整个晚上坐在这里,看着你在心里不安,生气,或不管做什么?谢谢,但还是免了吧。”  “我还以为你会去找工作呢。”  迈克尔·雷布斯从床上抓起一本书,朝他哥哥砸去。“我是在找他妈的工作!你以为我整天在干吗呀?你歇会儿吧,行不行啊?”他抓起外套,从雷布斯身边一冲而过。  “不要等我回来,好吗?”  这真是个笑话。  雷布斯睡着了,独自一人在公寓里,十点钟新闻都还没有开始。  但那不是酣睡。梦一个接着一个。他在某个办公大楼间追逐佩欣斯,总是快追到时让她跑了。他在一家餐馆里跟一个十来岁的姑娘吃饭,滚石乐队在角落里一个小舞台上不起眼地演奏。他看着一座旅馆被夷为平地,担心依然状况不明的布里安·霍姆斯能否脱险……  然后他醒了过来,浑身颤抖,只有外面的街灯,透过一层窗帘照着屋子。他一直在看迈克尔拿来砸他的那本书。一本关于催眠疗法的书,依然躺在他的大腿上,他的身上多了一条毯子,不知是谁扔给他的。身边有吵闹声,欢快的吵闹声。声音来自储藏室。雷布斯听着那声音,似乎过了好几个小时,直到屋外的灯光渐渐黯淡。
      【待续】
  • 老蔡』于2013-4-14 16:01:00发表评论:
  • 第一章 遇袭的警察
      这一切的发生,都因为约翰·雷布斯在他心爱的按摩院里读《圣经》。  这一切的发生,都因为一个人走进门来,误以为任何一家按摩院都应该毗邻一家酒厂和五六家酒吧,为星期五晚上领了薪水的人或任何时候都要买醉的人提供酒水,所以不得不把腰弯得像根回形针似的。  但这位街头风琴师,这栋房子里信仰上帝的租户,偏偏开了家干净的店,这只是一个对疲劳的肌肉进行温柔按摩的地方。雷布斯感到厌倦了:厌倦了跟女友佩欣斯·埃特肯的争吵,厌倦了他弟弟藏身在挤满学生的公寓的事实,最厌倦的则是他自己的工作。  这个星期一直就是这样糟糕的状况。  星期一晚上,他接到从他在阿登街上的公寓里打来的电话。租他房子的学生们有佩欣斯的电话,知道在哪里能找到他,但这是他们第一次找到打电话的理由。这个理由就是迈克尔·雷布斯。  “你好,约翰。”  雷布斯一下子听出了是谁的声音,“米基?”  “你好吗,约翰?”  “天哪,米基。你在哪里?不,算我没说,我知道你在哪里。我的意思是……”  迈克尔在轻声地笑。  “我只是听说你去了南方。”  “没去成。”他的声音低了下去,“事情是这样的,约翰,我们可以谈谈吗?我一直害怕跟你谈,但我真的需要跟你谈谈。”  “好啊。”  “要我去你那里吗?”  雷布斯快速转着脑子:佩欣斯正在威弗利车站接她的两个外甥女,不过没关系……  “不了,你待在那里别动。我过去找你。那些学生挺好的,在你等候的时候,他们也许会给你泡上一杯茶或给你一碟香肠。”  电话线上一时沉默,随后响起迈克尔的声音:“没有那些也没关系。”电话挂了。  迈克尔·雷布斯是约翰·雷布斯的弟弟,因为贩毒被判了五年刑,实际坐了三年牢。服刑期间,约翰·雷布斯探了六七次监。当迈克尔出了监狱,乘坐巴士去了伦敦时,约翰感到无比轻松。那是两年前的事了,从那以后兄弟俩没有任何的联系。但现在迈克尔回来了,带来了约翰o雷布斯生命中那一段他宁愿抹杀到一干二净的惨痛记忆。  他走进阿登街上的公寓房,那里干净得令人生疑。里面只有两个学生租户,两个人在雷布斯原先的卧室里睡觉。他在门厅里跟他们说话。他们正要出门去酒吧,但是递给他一封来自国内税务局的信。说真的,雷布斯倒希望他们能留下来。他们走后,公寓里一片寂静。雷布斯知道迈克尔会在起居室里,他果然在那里,蹲在一台立体声唱机前,翻着一叠唱片。  “瞧这张,”迈克尔说,依然背对着雷布斯,“披头士和滚石,你以前常听的。记得你怎样把老爸逼疯的吗?那个唱机叫什么来着……”  “但赛特。”  “就是。老爸把烟票省下来买了那台唱机。”迈克尔站了起来,转向他哥哥。  “你好,约翰。”  “你好,迈克尔。”  他们没有拥抱或握手,只是坐了下来。雷布斯坐在椅子上,迈克尔坐在沙发上。  “这个地方变了。”迈克尔说。  “我不得不买几件家具,才能把屋子租出去。”雷布斯已经注意到一些事情——地毯上点燃的香烟,用透明胶(违背他的明确禁令)  贴在墙上的海报。他打开税务局的信。  “你真该看看他们听说你要来这里之后的忙活劲儿。又是用吸尘器打扫,又是洗碗碟。谁说学生们懒哪?”  “他们不错。”  “这都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呢?”  “几个月之前。”  “听说你跟一个医生同居。”  “她叫佩欣斯。”  迈克尔点点头。他脸色苍白,病恹恹的。雷布斯试图不放在心上,但他做不到。税务局的信强烈暗示说,他们知道他把屋子租了出去。他就不想申报一下收入吗?他的后脑勺一阵阵刺痛。自从脑袋被烧伤过后,每次发怒时,后脑勺就会刺痛。医生说他们对此都已无能为力。  当然啦,除非他不发怒。  他把信塞进口袋冲弟弟问道:“你想要什么?”  “最低限度,约翰,我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只要一两个星期,到我落稳脚跟就行。”  雷布斯呆呆地看着墙上的海报,迈克尔则滔滔不绝地往下说。  他要找工作……钱很紧张……他得找份活儿干,什么活儿都行……  他只是需要一个机会。  “如此而已,约翰,只是要一个机会。”  雷布斯在寻思。当然啦,佩欣斯有她的公寓房,即便她的两个外甥女住下来,地方也足够了。但是雷布斯不会把他的弟弟带到牛津街。事情还没好转到那个程度。他和佩欣斯,他们都是晚起晚睡的人,工作起来常常忙得精疲力竭。雷布斯看不出迈克尔能帮什么忙。他想道:虽然我不是我弟弟的监护人,可还不都一样。  “我们可以让你挤进储藏室里。我得跟学生们说说。”他知道他们不会说不,但问一下好像比较有礼貌。他们怎么能说不呢?他是他们的房东,现在公寓房很难找到。尤其是好的公寓房。更尤其是在马奇蒙特。  “那太好了。”迈克尔说,听上去松了口气。他从沙发上站起来,朝储藏室门口走去。这是在起居室旁边的一个通风的大壁橱。大小正好可以放一张单人床和一只五斗橱,只要把里面的坛坛罐罐清除出去即可。  “也许我们可以把所有那些东西放在地下室里。”雷布斯说,就站在他弟弟身后。  “约翰,”迈克尔说,“我倒是觉得,我要是能睡在地下室里,一定会很开心的。”他转身面向他哥哥,眼睛有些湿润。  到了星期三,雷布斯开始意识到,他的生活就是一出黑色喜剧。  迈克尔毫不张扬地搬进了阿登街上的公寓里。雷布斯曾知会过佩欣斯他弟弟回来的事情,但也就是说了一声而已。佩欣斯的大把时间都花在了她姐姐的女儿们身上。她请了几天假,带她们游览爱丁堡。这看起来是件苦差事。十五岁的苏珊什么都想做,而八岁的珍妮要么不想做,要么做不了。雷布斯感觉自己完全被排斥在这个女人三人组之外,尽管他会在晚上悄悄溜进珍妮的房间,只是为了偷看一下那张天真无邪的睡颜。他还想着法儿避开苏珊,苏珊似乎对男女之间的区别了解得一清二楚。  他不停地忙着工作,这样就不会老想着迈克尔,他其实一天也就想个几十次而已。啊,说到工作,眼下就有这么件事。当大伦敦警署被烧后,雷布斯被转到了圣伦纳德警署,那里是中央区的分部。  跟他一起转过去的有探长布里安·霍姆斯,以及令他们两个都感到不爽的总警司“农夫”华生和总探长“庸人”劳德戴尔。他们得到了一些补偿——较新的办公室和办公用具,更好的设施和装备——但还不够。雷布斯还在努力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一切都这么整洁,他什么东西都找不到,结果他总是迫不及待地走出办公室,到街上去。  正是这个原因,让他在南克拉克街的一家肉店前停下来,愣愣地看着一个被刺伤的人。  那人已经得到一个当地医生的照料,当时医生正排队准备购买一些肋条肉和熏猪排,这时那个人磕磕绊绊地闯进了店里。伤口被一条干净的围裙扎了起来,这时所有的人都在等着门外救护车上的一个担架。  一个警察在向雷布斯报告案情。  “我刚上公路,所以当有人向我报案时,他到这里不会超过五分钟,我立马就赶过来了。然后我收到了无线电信息。”  雷布斯看了警车里的无线电信息,决定插手过问一下。他真后悔自己的这个决定。地板上溅满了血,把那里的锯木屑都染红了。  肉贩子为什么要在地板上撒锯木屑呢,他说不出来。在白瓷砖墙上,还有一个手掌形的血印子,下面是一块不太明显的血迹。  伤者在门外也留下了一道微微发亮的血迹,一路延伸,直到离卢顿街 ( 居然靠近圣伦纳德警署,真是一种羞辱 ) 一半的地方,然后在路边戛然而止。  伤者名叫罗里·金托尔,肚子上被刺。他们只知道这些,别的一无所知,因为罗里·金托尔拒绝谈论这件事。但当时在场的那些旁观者可不是这种态度。此刻他们就在门外,向那些路过这里,停下来扒着肉店窗子朝里张望的人们讲述着这件令人刺激的事情。  这让雷布斯想起了星期六下午的圣詹姆斯中心,成群的人会聚集在音像出租商店前,等着收看足球比赛。  雷布斯蹲在金托尔面前,稍带威慑。  “你住在哪里,金托尔先生?”  但那人不想回答。玻璃陈列箱的另一边传来一个声音。  “邓克敦街。”说话的人围着血迹斑斑的围裙,在一块毛巾上擦着沉甸甸的刀,“在达尔基斯。”  雷布斯看着肉贩子,“那你是……”  “我叫吉姆·伯恩。这是我的店。”  “你认识金托尔先生?”  金托尔费力地转过脑袋,寻找肉店老板的脸,似乎要阻止他。但是,尽管他就躺在陈列箱下面,却要费劲儿吃奶的力气才能转过来。  “我认识,”肉店老板说,“他是我表弟。”  雷布斯正要说话,这时两个急救人员抬着担架进来,其中一个差点儿在溜滑的地板上摔倒。就在他们把担架在金托尔面前放下  时,雷布斯看见了某件将跟他一起留下的东西。陈列柜里有两块牌子,一块钉在咸牛肉边上,另一块钉在一条红牛里脊肉上。  冷切肉,一块上写着。另一块则写明,新鲜肉。急救人员抬起屠夫的表弟时,地板上留下一大摊鲜血。冷切肉和新鲜肉。雷布斯打了个寒战,朝门口走去。  星期五下班后,雷布斯决定去做一次按摩。他曾答应佩欣斯八点钟到家,现在才六点。另外,一番重手重脚的捶打似乎总能让他精神振奋地度过周末。  倒不是说他不愿意跟佩欣斯一起住在牛津街上她的花园公寓房里。要说呢,这代表了生活的另一面。当然啦,那似乎是远离爱丁堡这个臭名昭著的角落的世界,而在爱丁堡,有很多这样的角落。雷布斯纳闷的是,他为什么对这些角落情有独钟。  外面的空气里弥漫着酿酒的酵母味,掺杂着从其他大酒厂飘出来的更浓烈的香气。布罗德索德是家很有人气的酒吧,像爱丁堡大多数人气酒吧一样,它以顾客身份混杂著称:学生和下层社会人士,偶尔有一点儿生意人。它不讲任何虚荣派头,它受欢迎的原因是上乘的啤酒和一个上好的酒窖。周末已经开始,雷布斯挤到了吧台前,他的邻座带着条硕大的阿尔萨斯狼狗,睡在吧凳后面的地板上。它至少占据了两个成年人站立的位置,但没人要求它挪位。再前面一点儿,有个人一只手端着酒杯喝酒,另一只手则以主人的身份搁在一只衣帽架上,雷布斯猜想是刚从附近的旧货店里买来的。  吧台前所有的人都喝着同样的黑啤酒。  尽管从这里步行五分钟之内,有五六家酒吧,却只有布罗德索德出售散装的吉布森啤酒。其他酒吧都跟一些大酒厂挂钩。随着啤酒下肚,雷布斯开始纳闷,一旦那个街头风琴师干起活儿来,会对他的生理代谢产生什么效果。他决定不再续杯,而是到——Gee 去,这是街头风琴师对他自己店铺的称呼。雷布斯喜欢这个名字。  这跟风琴师本人工作时,顾客们发出的惊呼声是一样的——  “Oh?Jeez!”但他们总是很小心,不把任何话说出声音来。风琴师不喜欢在按摩台上听到侮慢的话。这会让他恼火,没人愿意任由一个恼火的风琴师摆弄。没人愿意成为他的猴子。  所以,此刻他坐在那里,《圣经》搁在大腿上,等待着他约定的时间:六点三十分。《圣经》是按摩院里唯一的读物,由风琴师本人提供。雷布斯以前曾读过,但再读一次也不介意。  接着,前门砰地被撞开了。  “姑娘们在哪里,嗯?”这个新顾客不但听到了错误的信息,而且喝得烂醉。风琴师是不愿意接待醉鬼的。  “走错地方了,伙计。”雷布斯刚要向他提供附近几个按摩院,肯定能够提供泰式桑拿和按摩服务,但那人用一根粗粗的食指制止了他。  “该死的约翰·雷布斯!”  雷布斯皱起眉头,试图认出眼前这张脸。警署存档的二三十张嫌犯的照片浮现在他的脑海里。那人看出雷布斯的困惑,把手张得大大的。  “迪克·托兰斯,你不记得了吗?”  雷布斯摇摇头。托兰斯坚定地朝前走来。雷布斯握紧了拳头,以防不测。  “我们一起参加过跳伞训练,”托兰斯说,“天哪,你肯定记得的!”  雷布斯突然记了起来。他记起了所有的事情,他过去的整个黑色喜剧般的生活。  他们在布罗德索德里喝酒,讲述着各自的故事。迪克没有在伞兵部队待多久。一年后他受够了,以后没多久他就用行贿的方式离开了军队。  “我的问题是太不安定了。约翰,你呢?”  雷布斯摇摇头,又喝了一口啤酒,“我的问题,迪克?你都无法给它定名。”但名字总还是有的。首先是米基的突然出现,现在又是迪克·托兰斯。这两人都是鬼魂,但雷布斯不想成为他们的斯克鲁奇。他又给各自要了一瓶酒。  “你老说你要到英国特种航空队去试试。”托兰斯说。  雷布斯耸耸肩,“结果没能实现。”  酒吧的客人比平时多,一个小伙子背着一把低音提琴,想要从乱哄哄的人群中挤过,结果撞到了托兰斯。  “你不能把琴留在外面吗?”  “这不行。”  托兰斯转向雷布斯,“你看见没?”  雷布斯只是笑笑。经过按摩后,他感觉非常舒服。  “在这儿没人会把小东西带进酒吧。”托兰斯嘟哝道。雷布斯看着托兰斯,是的,他现在记起他来了,没错。他胖了,头顶也更秃了,他的脸比原先粗糙,更显得肉嘟嘟的。他的声音甚至都跟原来不一样,完全不一样。但有一个特点惹人注意,那就是托兰斯的嘟哝。迪克o托兰斯原先是个寡言少语的人。但现在不是了,现在他有满腹的牢骚要发泄。  “那你现在干什么呢,迪克?”  托兰斯咧嘴一笑,“看你是个警察,我应该最好什么都别说。”雷布斯耐心等待。托兰斯已经喝得快到胡言乱语的程度了。他肯定扛不住的。  “我在做买卖。主要是卖。”  “你卖什么呢?”  托兰斯把身子凑过去,“我是在跟警察说话,还是在跟一个老朋友说话呀?”  “一个朋友,”雷布斯说,“我现在下班了。尽管放心,说说你在卖什么呀。”  托兰斯又嘟哝起来,“任何你喜欢的东西,约翰。我就像是詹纳斯百货店!……只不过我能弄到他们弄不到的东西。”  “比如说?”雷布斯看着吧台上方的钟。不会已经那么晚了吧。  酒吧的人老是把钟拨快十分钟,但即便这样也已经不早了。  “什么都卖,”托兰斯说,“从长绒地毯到手枪。你说要什么吧。”  “有手表吗?”雷布斯开始给自己的表上弦,“我的表上一次弦好像只能走两个小时。”  托兰斯看着那块表。  “浪琴表,”他说,发音很准确,“你不必把它扔掉。清洗一下就行了。我也许可以把它部分换成劳力士,你介意吗……”  “这么说来你是卖水货手表的。”  “我这么说了吗?我不记得我这么说过。任何东西,约翰。不管客户要什么,我都会给他搞定。”托兰斯眨巴着眼睛,有那么一丝  狡黠。  “听着,你说现在几点了?”  托兰斯耸耸肩,撸起袖子。他没戴手表。雷布斯想象着,他准时去了按摩院,迪克高兴地在休息室里等他。然后他们还有时间喝上一两瓶酒,然后他才回家。他们已经喝了两……不,三瓶酒。也许他有点迟了。他招呼酒吧服务生,拍拍自己的手表。  “八点二十分。”酒吧服务生叫道。  “我得给佩欣斯打个电话。”雷布斯说。  但有人在用公共电话谈情说爱。更有甚者,因为酒吧里太吵,他们把听筒拽进了女厕所。电话线拉得紧紧的,仿佛随时准备把任 何想要如厕的人勒死。雷布斯耐心等待着,然后开始凝视钉在墙上的电话机座。真见鬼。他把手指往机座上一按,又松开,然后挤进喝酒的人群里。不一会儿,一个小伙子从女厕所里冲出来,狠狠地把听筒放回机座。他在口袋里摸索着零钱,没有找到,便朝吧台走去。  雷布斯走到电话机前。他拿起话筒,但听不到拨号音。他再试了一次,然后拨起号来。什么都听不见。肯定是那个小伙子把话筒砸回机座时,什么地方被砸松了。倒霉。现在已经快八点半了,开车回牛津街还得十五分钟。这下他得吃不了兜着走了。  “看起来你需要喝一杯。”雷布斯回到吧台前时,迪克·托兰斯说。  “你知道吗,迪克?”雷布斯说,“我的生活就是一出黑色喜剧。”  “哦,不错,总比悲剧强,是吧?”  雷布斯开始琢磨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九点二十分,他回到公寓房。或许佩欣斯煮了饭等他们四个。  或许她等了十五分钟左右自己才吃饭。她把他的饭菜又保暖了十五分钟,然后把它倒了。如果是鱼的话,可以让猫给吃了。否则它的目的地就只能是花园里的肥堆。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其实发生过太多次了。但还是不断地发生,雷布斯吃不准以跟老朋友会面或手表坏了做借口,会不会产生什么魔咒。  通往花园公寓的台阶坏了,滑溜溜的。雷布斯小心翼翼地踏了上去,走得很慢,所以注意到了橘黄色街灯照射下的那个大运动包,包被放在公寓前门外的白藤地席上。那是他的包。他打开拉链,朝里面看去。几件衣服和一双鞋子的上面,放着一张字条。他念了两遍。  别试图打开门,我已经闩上了。我还切断了电铃,周末期间,电话也已拔掉。星期一早上我会把另一包你的东西放到前门台阶上。  没有签名也知道字条是谁写的。雷布斯长长地吹了声口哨,然后把钥匙插进锁孔想试一下,锁没打开。他按门铃,没有声音。最后,他蹲下来,从信箱朝里面张望。门厅里一片漆黑,所有的房间都没有灯光。  “有人来了!”他叫道。没有回音。  “我打过电话,没能打通。”依然没有回音。他等了片刻,暗自希望至少珍妮会打破沉寂。或者苏珊,她是个善于制造麻烦的人,看起来也是个令人伤心的人。  “再见,佩欣斯。”他叫道。  “再见,苏珊。再见,珍妮。”依然一片寂静。  “对不起。”  他真的感到对不起她们。  “只是那些星期中的一个。”他自言自语道,拾起了包。  星期天早上,在微弱的阳光和刺骨的寒风中,安德鲁·麦克费尔溜回了爱丁堡。他离开了很长一段时间,这座城市变了。每个地方、每件东西都变了。几天来他一直在倒时差,尽管伦敦物价飞涨,但他比在伦敦时还要穷。他从汽车站走到布劳顿区,就在利街边上,路不算远,但每一步都是沉甸甸的,虽然他的包很轻。他在车上没有睡好,但这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他记不清上一个晚上睡好觉,一个没有梦的觉是什么时候了。  太阳看上去随时都会消失的样子。厚厚的云层在利街上空往前推进。麦克费尔试图走得快一点儿。他的口袋里有一个地址,一个可以寄宿的地址。他昨天晚上打过电话,房东在等着他。她在电话里说得很好听,但谁知道呢。不管她是什么样的人,只要她保持安静,他都不会介意。他知道,他离开加拿大一事,上了加拿大的报纸,甚至上了美国的一些报纸,他猜想这里的媒体会追着他采访。令他吃惊的是,他居然那么悄无声息地溜进了希思罗机场。似乎没人认识他是谁,这可是好事。  他别无所求,只想过一个平静的生活,虽然不可能像过去几年那样平静。  他在伦敦给姐姐打过电话,请她通过电话号码簿查找贝尔维尤地区一个叫麦肯奇太太的人。(在伦敦通过电话号码簿帮助找人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他第一次遇见梅兰尼和她母亲时,她们寄宿在麦肯奇太太那里,后来他们住在了一起。亚历克西斯是单身母亲,社会服务部的一个案例。麦肯奇太太一直是个富有同情心的房东,比大多数房东都善良。他没有去那里探访过梅兰尼和她的母亲——麦肯奇太太不喜欢那样。  近来她不太招房客,但她是个好心的基督徒,而麦克费尔又能说会道。  他站在屋子外面。那是一栋简单的二层楼房,外墙用的是灰色的拉毛粉刷,装着难看的双层玻璃。从屋子的两边看上去都一模一样。麦肯奇太太前来应门,好像她等了他很久似的。她在客厅和厨房里忙乱了一阵,然后领他上楼,给他看浴室,最后是他自己的卧室。那里比囚室大不了多少,但装饰得很雅致(他猜想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的风格)。很好,他没有怨言。  “这里很可爱。”他对麦肯奇太太说。麦肯奇太太耸耸肩,好像在说,那当然。  “茶壶里有茶,”她说,“我这就去做个蛋糕。”然后她想起了什么,“千万记得,不要在房间里煮东西。”  安德鲁·麦克费尔摇摇头说:“我不煮东西。”她还想起了别的什么,走到窗子跟前,窗帘依然拉着。  “这里,我把这些打开。如果你需要新鲜空气,也可以打开一扇窗子。”  “新鲜空气好哇。”他附和道。他们同时探出身子看着窗外的街道。  “这里很安静,”她说,“车子不太多。当然啦,白天难免会有点儿嘈杂。”  麦克费尔明白她话里的意思:马路对面有一所旧学校,前面拦着黑色铁栅栏。学校不大,也许是所小学。麦克费尔卧室的窗子俯视着学校大门,正对着主楼的右面。大门后面就是荒废的操场。  “我去端茶。”麦肯奇太太说。  她走后,麦克费尔把他的行李放在单人弹簧床上。床旁边是一个小书桌和一把椅子。他拎起椅子,放到窗子前面,然后坐下。他把窗台上一个玻璃小丑像挪开,把自己的下巴搁在那个地方。他的面前视野开阔,毫无遮拦。他坐在那里,看着操场,陷入幻想之中,直到麦肯奇太太叫他说,茶已经端进了起居室,还有一块马德拉蛋糕。  安德鲁o麦克费尔叹了口气,站起来。其实他现在并不太想喝茶,不过他觉得不妨端进房间,不去碰它,稍后再说。他感觉累了,累到了骨子里,但是他回到了家里,疲惫的身心告诉他,今晚他会好好睡上一觉。  “来了,麦肯奇太太。”他叫道,把目光从学校那里收了回来。  星期一早晨,圣伦纳德警署里传言四起,说是约翰·雷布斯探长情绪相当糟糕,与平日判若两人。有人觉得难以置信,几乎所有人都想方设法接近他,好亲自打探出究竟是怎么回事。  但有些人没有选择。  探长布里安·霍姆斯和女探员希沃恩o克拉克,跟雷布斯一起坐在刑事调查部他们那间隔开的办公室里,看上去就像背靠着煮得半熟的鸡蛋似的。  “那么,”雷布斯说,“罗里·金托尔怎么样了?”  “他出院了,长官。”希沃恩·克拉克说。  雷布斯不耐烦地点点头。他在等她犯错。这并不因为她是英格兰人,或是个毕业生,或她有出手阔气的爸妈给她在新城买了公寓房。这也不是因为她是个女人。完全因为这就是雷布斯对付年轻警官的方式。  “他还是不说,”霍姆斯说,“他不愿开口,显然也不会提出任何指控。”  布里安·霍姆斯看上去一脸疲惫。雷布斯从他的眼角看出了这一点。他不想跟霍姆斯有眼神的接触,不想让霍姆斯意识到他们现在有了某种共同点。  两人都被他们的女朋友踢了出来。  对霍姆斯来说,这是一个多月前的事情。霍姆斯后来说,有一次他跟一个姨妈搬进了巴恩顿,完全是因为孩子的缘故。他没有意识到妮尔多么想要一个孩子,就拿这件事开起玩笑。然后有一天,她发作了——那样子实在吓人——把他踢了出来,在爱丁堡南部他们那个采矿小村里,当着几乎所有女邻居的面。霍姆斯仓皇而去时,那些女邻居个个鼓掌叫好。  现在,他比以往更加卖力地工作。(这也是小两口争吵的原因:她的作息非常正常,而他则恰恰相反。)他让雷布斯想到了一套磨损、褪色,行将报废的劳动布工作服。  “你在说什么?”雷布斯问道。  “我在说,我觉得这件事我们应该罢手,长官,恕我直言。”  “恕我直言,布里安,这意思就是说,‘你这个白痴。”雷布斯依然没有看着霍姆斯,但他可以感觉到年轻人脸红了。克拉克低头看着自己的大腿。  “听着,”雷布斯说,“这个家伙,肚子上带着一道五厘米的刀伤,踉踉跄跄走了快两百米。为什么?”没有人回答。  “为什么,”雷布斯又问了一遍,“他走过十来家店面,直到他表兄的店里才停下?”  “也许他是要去一家诊所,实在走不动了,才不得不停下来。”  克拉克说。  “也许,”雷布斯轻蔑地说,“奇怪的是他居然能够走进他表兄的店里。”  “你认为这事跟他的表兄有关,长官?”  “我问你们一点儿别的吧。”雷布斯站起来,走了几步,然后又走回来,正巧看见霍姆斯和克拉克在交换眼神。这让雷布斯心生疑窦。一开始,他们之间有火花,敌意的火花。但现在他们一起工作得很好。他只希望他们之间的关系不要超过那个层面。  “我来问问你们,”他说,“我们对那个受害者了解多少?”  “不多。”霍姆斯说。  “他住在达尔基斯,”克拉克主动说,“在医院里做化验员。已婚。  有一个儿子。”她耸耸肩膀。  “就这些?”雷布斯问道。  “就这些,长官。”  “的确,”雷布斯说,“他是个无名之辈,籍籍无名。我们调查过的所有人,没有人说过他一句坏话。所以请告诉我:他怎么会落到  个被刺的下场?而且是在星期三上午九十点钟?如果是抢劫,他肯定会跟我们说。而事实上,他的嘴巴紧得就像阿伯丁人面对教堂募捐时的钱包一样。他肯定隐瞒了什么。天知道是什么,但肯定牵涉到一辆汽车。”  “这你是怎么判断出来的,长官?”  “他的血先是滴在路边上,霍姆斯。我看他是从一辆汽车上下来,那时他已经受伤。”  “他会开车,长官,但目前没有车子。”  “聪明的姑娘,克拉克。”  “姑娘”两个字刺痛了克拉克,但雷布斯又说,“他请了半天假,但没告诉他妻子。”他又坐下。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要你们两个再去找一下他。告诉他,对他的缄口不言,我们很不高兴。如果他什么都不说,我们就会不断打扰他,直到他开口为止。让他知道,我们是认真的。”雷布斯顿了一下又说道,“然后,去查一下那个肉店老板。”  “是,是,长官。”霍姆斯说。这时电话铃响了。雷布斯拎起话筒。  也许是佩欣斯打来的。  “我是警探探长雷布斯。”  “约翰,你能来我办公室吗?”  不是佩欣斯,而是总警司。  “两分钟,长官。”雷布斯说,把电话放下。  然后,他对霍姆斯和克拉克说:“继续。”  “是,长官。”  “你觉得我对这事有点儿小题大做了吧,布里安?”  “是的,长官。”  “嗯,也许是这样。但我不喜欢有秘密,不管多小的秘密。所以还是查下去,满足我的好奇心吧。”  他们站起来,霍姆斯朝雷布斯放在桌子后面不想让人看见的大箱子点点头。“我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可以,”雷布斯说,“那里放着我收到的所有赃款。你的或许依然放在你裤子的后兜里。”  霍姆斯看上去不像要善罢甘休的样子,虽然克拉克已经退回到自己的位子上。  雷布斯吐了口气,压低嗓音,“我刚加入被扫地出门的行列。”  霍姆斯的脸色瞬间变得生动起来。  “一个字也别外传,切记。就你我之间的秘密。”  “理解。”霍姆斯想到了什么,“你知道,大多数晚上我都在伤心咖啡馆吃东西……”  “那我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你了,如果我需要听早期的埃尔维斯的话。”  霍姆斯点点头,“还有维加斯埃尔维斯。我的意思是,如果我能做点什么的话……”  “你可以先把你自己装扮成我,去见农夫华生。”  但霍姆斯大摇其头,“我说的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合情合理。雷布斯吃不准他请求学生们让他睡在沙发上、他的弟弟睡在储藏室里的要求是不是合情合理。也许他应该主动减去一点儿租金。星期五晚上,当他不宣而至,来到公寓房时,只见三个学生和迈克尔盘腿坐在地板上,卷着大麻烟卷,听着中期的滚石唱片。雷布斯看着迈克尔手上的卷烟纸,惊呆了。  “白痴,米基!”迈克尔o雷布斯终于激起了他大哥的一点儿反应。学生们至少还做出一副他们像罪犯的样子。  “算你们走运,”雷布斯对这三个家伙说,“此时此刻我一个屁也不会放。”  “说下去,约翰,”迈克尔说,接着还把一支抽了一半的烟递给他,“不会有任何害处的。”  “这正是我的意思。”雷布斯从他带着的手提袋里掏出一瓶威士忌,“但这个会。”  他打算这个晚上的其余几个小时就趴在沙发上,喝威士忌,跟着放在唱盘上的一张老唱片唱歌。他曾经度过好多个这样的周末。  学生们似乎并不在意,虽然他让他们把大麻拿开。他们打扫了公寓房,迈克尔也干得很卖力,星期六晚上,所有的人都去了酒吧,留下雷布斯一个人在屋子里看电视,喝啤酒。看起来迈克尔没有把他坐牢的经历告诉过学生们,雷布斯希望他永远不要说。迈克尔主动要求搬出去,或者至少把储藏室让给哥哥,但雷布斯拒绝了。他不确定是为什么。  星期天他去了牛津街,但家里似乎没人,他的钥匙依然打不开门。所以不是锁给换了,就是佩欣斯藏在屋里什么地方,在孩子们的陪伴下,演完她自己导演的冷漠孤傲的角色。  此刻他站在农夫华生办公室门外,低头看着自己。毫无疑问,这天早晨他来到牛津街时,佩欣斯已经把他的另一箱子东西放在了门外。没有字条,只有箱子。他在警署的盥洗室里换上了干净衣服。衣服有点皱,但比他平时穿的差不到哪里去。不过他没打领带:佩欣斯在箱子里放了两条难看的棕色领带(真是他的吗?),深蓝色的外套,棕色领带不行。在推开农夫华生办公室门之前,他先礼貌性地敲了敲门。  “进来,约翰,进来。”在雷布斯看来,农夫似乎也觉得很难把圣伦纳德警署纳入他的办事风格。这个地方给人的感觉就不对。“坐。”雷布斯环顾四周,寻找椅子。墙边有一把,上面堆放着高高的案卷。他把案卷提起来,想在地板上找个地方安置它们。不管怎么说,总警司的办公室比雷布斯的都小。  “还在等那些该死的档案柜呢。”农夫华生承认说。雷布斯把椅子转到桌子前,坐了下去。  “什么事,长官?”  “情况怎么样?”  “情况?”  “是啊。”  “情况不错,长官。”雷布斯吃不准农夫是不是知道佩欣斯。肯定不知道。  “克拉克探员干得不错吧,是吗?”  “我没什么可抱怨的。”  “好。我们有件事情要忙了,跟贸易准则部的人联合行动。”  “哦?”  “总探长劳德戴尔会介绍详细情况,但我想先给你透点儿风,注意一下事情的进展。”  “什么样的联合行动呢?”  “借贷,”华生说,“我忘了问了,你要咖啡吗?”雷布斯摇摇头,看着华生在椅子里弯下腰去。屋子里很逼仄,他不得不把咖啡机放在桌子后面的地板上。据雷布斯所知,他曾两次把咖啡溅在那里的新米色地毯上。等华生再次坐起来时,肉嘟嘟的拳头里攥着魔鬼饮料。总警司的咖啡在爱丁堡是个小小的传奇。  “有某种保护的私下借贷,”华生纠正说,“但主要还是借贷。”  换句话说,又是那个老掉牙的伤心故事。那些在银行贷不了款,又没有东西值得典当的人,偏偏又要借钱,不管冒什么样的风险。问题是,当然啦,利息会滚到几百倍,应付欠款快速累积,利息增加到天文数字。这是一种绝对的恶性循环,因为到头来将遭到恫吓、殴打,以及更加不堪的状况。  突然,雷布斯明白了总警司为什么要跟他这么闲聊一番。“不会是大杰尔吧,是他吗?”他问道。  华生点点头,“可以这么说。”  雷布斯不由自主激动地跳了起来,“这是四年里的第四次了!  老是让他溜掉。你知道,我知道!”  正常情况下,雷布斯会一边走动一边说,但这里的面积实在太小,他动弹不了,所以只能站在那里。  “要在借贷的案子上抓住他,只是浪费时间。我想我们已经干过十几回了,不采取其他措施的话,根本别想制得了他。”  “我知道,约翰,我知道,但贸易准则的人很着急。问题似乎比他们以为的要大。”  “去他的贸易准则。”  “现在,约翰……”  “但是,”雷布斯顿了一下,“我无意冒犯你,长官,这完全是浪费时间和人力。我们可以实行监控,拍几张照片,可以逮捕几个表现得像逃犯似的可怜的傻瓜,谁也不会作证。如果地方检察官要制裁大杰尔,那他们应该给我们提供材料,这样我们可以布置相应规模的行动。”  当然啦,问题在于没有人像约翰·雷布斯那样想要制裁莫里斯·杰拉德·卡弗蒂(绰号大杰尔)。他恨不得把他彻底钉上十字架。他希望手持长矛,给那个畜生最后一击,就是要确信他真的死了。卡弗蒂是个人渣,但是个聪明的人渣。总有一些替死鬼代他坐牢。因为雷布斯在抓捕他时屡次失败,他宁愿想都不要想到他。  可现在农夫告诉他,他们将有一次“行动”。那意味着将有几天几夜的监控,很多的案头工作,但最后却只能逮捕几个无足轻重的小喽啰。  “约翰,”华生说,施展出他性格分析的才能,“我知道你的感受。但我们再补上一枪,行吗?”  “我知道我朝卡弗蒂补上的这一枪会有一半的机会。”雷布斯把拳头变成了枪,模仿了开枪产生后坐力的动作。  华生笑了,“这么看来,我们还算幸运,不必使用火力,对不?”  少顷,雷布斯也笑了。他重新坐下。  “那接着说吧,长官,”他说,“我听着呢。”  这天晚上十一点,雷布斯在公寓里看电视。像平时一样,屋子里没有旁人。其他人不是还在学校图书馆里学习,就是在泡酒吧。  由于迈克尔也不在,酒吧就显得像是个稳操胜券的赌注。他知道学生们都很谨慎,防备着他会至少把他们中的一个踢出去,好让自己得到一个房间。他们就像逐客通知似的粘在公寓周围。  他给佩欣斯打了三次电话,每次都只听到录音电话的声音,他就对着录音电话说,他知道她在屋子里,她为什么不接电话呢?  结果他把电话放在沙发旁边的地板上,猛然听到电话响,他垂下一支胳膊,拎起话筒,放到耳边。  “喂?”  “是约翰吗?”  雷布斯立刻坐直了身子,“佩欣斯,谢天谢地,你——”  “听着,这事很重要。”  “我知道。我知道我很傻,但你一定得相信——”  “你只要听着就是,行吗!”雷布斯闭上嘴巴,听她说。她怎么说,他怎么做,没有问题。“人家以为你还住在这里,所以署里有人刚打来过电话。是布里安·霍姆斯。”  “他有什么事吗?”  “没事,是他们为他的事打电话。”  “他怎么啦?”  “他是……我不知道。反正他受伤了。”  雷布斯依然握着话筒,站了起来,拽着地板上的整部电话机。  “他在哪里?”  “干草市场那里,一家酒吧……”  “伤心咖啡馆?”  “对。你听着呢吗,约翰?”  “怎么啦?”  “我们要谈谈。但不是现在。请给我时间。”  “你说什么都行,佩欣斯。再见。”约翰·雷布斯迫不及待放下话筒,迅速抓起外套。  仅仅七分钟之后,雷布斯就把车停在了伤心咖啡馆外面。爱丁堡的迷人之处就在于它没有交通信号灯之扰。伤心咖啡馆一年前刚开张,老板正好也是埃尔维斯o普莱斯利的歌迷。他用了一些埃尔维斯昂贵的纪念品来做咖啡馆的内装潢,他的厨艺与他的菜单相得益彰,即便你像雷布斯一样不喜欢埃尔维斯,也值得去光顾一下。  这家伤心咖啡馆一开张,霍姆斯就迷上了这里,他对这地方一种叫蓝色绒面革圆馅饼!的甜品情有独钟,可以吃上几个小时。咖啡馆里还设有酒吧,供应色彩艳丽的鸡尾酒,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音乐,加上瓶装美国啤酒,其价格会在布罗德索德酒吧引起震动。  雷布斯感觉霍姆斯跟那里的老板成了朋友。当然啦,自从跟妮尔分手后,他在那里度过很多时间,结果体重也增加了不少磅。  从外面看去,咖啡馆平平无奇,没什么特别的地方:淡灰色的水泥前墙,中间一扇长方形窗子,大部分被霓虹灯啤酒广告遮盖着。窗子上面是一个更大的霓虹灯招牌,闪烁着店名。不过,出事地点并不在这里。霍姆斯被袭击的地方在咖啡馆后门。一条狭窄的胡同,勉强够一辆福特科蒂娜驶过,通往咖啡馆停车场。  根据任何餐馆的标准,这个停车场都嫌小了,那里还放着很多装空酒瓶的箱子。大多数食客,雷布斯猜测,宁愿把车停在前门外的街道上。霍姆斯之所以把车停在这里,是因为他在酒吧里泡的时间太长,也因为有一次停在前门外时,车子被划破过。  停车场里有两辆车子。一辆是霍姆斯的,另一辆几乎可以肯定是伤心咖啡馆老板的。那是辆旧福特卡普里,引擎罩上有一幅埃尔维斯的像。布里安·霍姆斯躺在这两辆车子中间。到目前为止没有人来搬动他。不过等医生检查过后,他很快就会被搬动的。现场一位警官认出了雷布斯,走了过来。  “后脑勺上遭到重击。至少昏迷了二十分钟。他就是在二十分钟前被发现的。这里的老板——是老板发现他的——认出了他,就打来了电话。可能是头颅骨折。”  雷布斯点点头,没说话,他的眼睛盯着同事俯卧的躯体。那个侦探还在说着,霍姆斯呼吸正常,通常表明不会有大碍。雷布斯走向霍姆斯,俯身站在跪着的医生面前。医生连头都没抬,而是吩咐一个身穿制服、手举电筒照着布里安·霍姆斯的警察,让他把电筒往左边挪挪。然后他开始检查起霍姆斯头颅的那个部分。  雷布斯没看见任何血,但这说明不了什么。好多人死的时候一滴血都不出。天哪,布里安看上去这么安详。雷布斯感觉自己就像是看着一个棺材里面似的。雷布斯把头转向那个警察。  “那个老板叫什么来着?”  “埃迪·林甘。”  “他在里面吗?”  警察点点头回道:“喝得烂醉。”这一点完全可以理解。  “我这就去跟他说句话。”雷布斯说。  早在开咖啡馆的很多年前,埃迪·林甘就养成了酗酒的习惯,婉转的说法是嗜酒成瘾。正因为如此,人们认为他的咖啡馆最终会像他之前的买卖一样,关门大吉。但是他们错了,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埃迪努力找到了一个优秀的经理,这个经理不但是财务方面的专家,还像建筑物的栋梁一样笔直、坚挺。他没有忽悠埃迪,在工作时间总是让埃迪待在他该待的地方——厨房。  埃迪依然酗酒,但他既能烹饪又能酗酒,这不是个问题。尤其是他带了一两个学厨的徒弟,需要用眼睛盯着或稳如磐石的双手操作的时候,就由徒弟们来搞定。因此,照布里安·霍姆斯的说法,伤心咖啡馆红火了起来。  不过霍姆斯依然没能说动雷布斯去那儿跟他一起吃一顿“克里奥耳式帝王虾”或“爱我里脊肉”。雷布斯怎么说也不愿走进那个前门……直到这个晚上。  灯还亮着。就像走进某个孩子的偶像的圣殿似的,墙上贴着埃尔维斯的海报,那里有埃尔维斯唱片的封套,一个真人大小的雕像,甚至还有埃尔维斯座钟,歌王的胳膊代表指针。电视机开着,正在播放一则晚新闻。在吉布森酒厂的前门,一张过大的慈善支票正被递过去。  咖啡馆里没别的人,只有埃迪·林甘瘫坐在一个吧凳上,吧台后面还有一个人,倒了两小杯美式玉米威士忌。雷布斯做了自我介绍,对方给他让了座。酒吧服务生介绍自己叫帕特·考尔德。  “我是林甘先生的合伙人。”他说这话的口气让雷布斯觉得,也许这两个年轻人的关系并不仅仅是生意伙伴那么简单。霍姆斯没有提到过埃迪是同性恋。他把注意力转向大厨。  埃迪·林甘大概二十八九岁,但模样比实际岁数老了十年。一个椭圆形的大脑袋上,顶着一头稀疏的直发,那脑袋安在更大的椭圆形身体上,摇摇欲坠的样子。雷布斯见到过胖大厨和更胖的大厨,而林甘无疑是厨艺的活广告。他那张面团似的脸透露着因酗酒而憔悴的迹象。不仅是这个晚上的“一日之寒”,而是几个星期,几个月来连续不断的消耗造成的结果。雷布斯看着他极其享受地把杯中酒一口喝干。  “再来一杯。”  但帕特·考尔德摇摇头。“你要开车的话不能再喝了。”然后用清脆的声音说,“这位先生是警官,埃迪。他是来谈布里安的事情的。”  埃迪·林甘点点头说:“他摔倒,撞到了头。”  “你是这么认为的吗?”雷布斯问道。  “其实不是。”林甘第一次从吧台上抬起头来,看着雷布斯的眼睛。  “也许是抢劫,也可能是警告。”  “什么样的警告?”  “埃迪今晚喝得太多了,探长,”帕特·考尔德说,“他开始想象——”  “我他妈的才不是想象呢。”林甘一巴掌拍在吧台上,强调自己的语气。  他还看着雷布斯说:“你知道是怎么回事。不是保护费——他们喜欢称之为保险——就是其他餐馆的联合行动,因为他们不喜欢你在做而他们不做的生意。你在这个圈子里树敌太多。”  雷布斯点点头应道:“那你心里面有什么人吗,埃迪?任何具体的人?”  但林甘慢慢摇头。  “没有,真的没有。”  “但你觉得也许你才是对方袭击的真正目标?”  林甘示意再来一杯酒,考尔德给他倒了。他喝了一口,然后答道:“也许吧,我不知道。他们也许试图把顾客吓跑。世道艰难啊。”  雷布斯把头转向考尔德,他正用相当厌恶的神情看着林甘。  “你怎么样,考尔德先生,有什么想法吗?”  “我认为就是抢劫而已。”  “可看上去他们什么也没拿走。”  “也许他们受到了干扰。”  “有人进了胡同?那他们是怎么逃走的呢?那个停车场是条死路。”  “我不知道。”  雷布斯依然看着帕特·考尔德。他比林甘大几岁,但看上去却要年轻许多。他把一头黑发往后扎成一个马尾辫,雷布斯想来那是一种时髦,笔直的长鬓角垂到耳朵根。他高高瘦瘦的,不错,一看就是个需要饱餐一顿的人。在雷布斯看来一个肉贩子胳膊上的肉都比他多。“也许,”考尔德在说,“也许他的确是摔倒了。外面那里很暗的。我们得在那里装个灯。”  “你说得很有道理,先生。”雷布斯从很不舒服的吧凳上站起来。  “同时,如果再想起什么,尤其是想起什么名字,请随时跟我们联系。”  “好的,没问题。”  雷布斯在门口停下。  “哦,考尔德先生?”  “什么事?”  “要是今晚你让林甘先生开车,我会在他到达干草市场前让他靠边停下。你能开车送他回家吗?”  “我不会开车。”  “那我建议你从钱箱里拿点儿坐出租车的钱。否则的话,林甘先生的下一个产品没准就是’监狱干酪。”  雷布斯离开餐馆时,切实听见了埃迪·林甘的大笑声。  他没笑多久。酒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再来一杯。”他朝自己的好拍档吩咐道。  帕特·考尔德默默地把小杯子倒满。这些杯子是他们一起去迈阿密旅游时买的,同时还买了一批别的东西。大部分钱出自帕特·考尔德自己的腰包,以及他的父母。考尔德在林甘面前举起酒杯,敬过他之后,自己一饮而尽。林甘刚要抱怨,考尔德扇了他一巴掌。  林甘既不惊讶,也不感觉疼痛。考尔德又扇了他一下。  “你个愚蠢的家伙!”  他厌恶地说:“你个蠢得不能再蠢的家伙!”  “我没办法,”林甘说,举起空酒杯,“我紧张死了。在我做出真正愚蠢的事情前,先让我喝一杯。”  帕特·考尔德想了一想,然后还是把酒递给了埃迪·林甘。  救护车把布里安·霍姆斯送到了皇家医院。  雷布斯从来不相信这家医院。它似乎空有良好的打算,却总是人手不足。所以他站在布里安·霍姆斯的病床边,尽可能近地站着。随着夜色降临,他没有离去,他只是身子贴着墙往下滑了一点儿。他蹲在地上,头搁在膝盖上,凉飕飕的胳膊搁在地板上,这时他感觉到身旁有人。原来是妮尔·斯特普尔顿。雷布斯还没抬头看到她布满泪痕的脸,就已经从她的身高上认出了她。  “你好,妮尔。”  “天哪,约翰。”随后妮尔的眼泪又涌了出来。他站直身子,迅速拥抱了她。她对着他的耳朵一个劲儿嘀咕着:“我们这个晚上刚刚谈过。我难受极了。现在就出了这个事……”  “嘘,妮尔。这不是你的错。这种事情任何时候都会发生。”  “是啊。但我还是会想起,我们上一次说话是吵架。如果我们没有吵架……”  “嘘,宝贝,冷静!”他紧紧抱着她。天哪,感觉很好。他不愿意去想感觉有多好,反正感觉很好。她的香水味,她的身材,她紧贴着他的样子。  “我们吵架了,他就去了那家酒吧,然后……”  “嘘,妮尔。这不是你的错。”  他相信这的确不是她的错,虽然他并不知道究竟是谁的错:保护费勒索者?妒忌的餐馆老板?街头混混而已?很难断定。  “我能见见他吗?”  “当然可以。”雷布斯用胳膊朝霍姆斯的病床那儿做了个手势。  当妮尔·斯特普尔顿朝病床走去时,雷布斯转身走开,给他俩留下点私人空间。那个手势没有任何意义,霍姆斯依然昏睡着,身上插着监控仪,头上扎着厚厚的绷带。但当妮尔跟她生疏已久的恋人说话时,雷布斯几乎能看出她说些什么。她的语气令他想起佩欣斯·埃特肯医生,让他几乎愿意昏睡在那张床上的是他自己。想到有人说你的好话,这感觉真好。  五分钟之后,她疲倦地回到雷布斯跟前。  “很累吧?”雷布斯主动说。  妮尔·斯特普尔顿点点头。“你知道,”她平静地说,“为什么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想我是有点儿数的。”  “哦?”  她几乎是在耳语,虽然病房里非常安静,就他们两个能用双脚站立的人。她大声叹了口气。雷布斯猜想她是否上过喜剧课。  “那个黑本子。”她说。雷布斯点点头,表示理解她的意思,然后皱起了眉头。  “什么黑本子?”他问道。  “我或许不该告诉你,但你不但是他的同事,还是他的朋友。”  她又叹了口气,“那是布里安的笔记本。不是什么官方的东西,是他自己的调查材料。”  雷布斯不想吵醒任何人,就把她领出了病房。  “那是一本日记?”他问道。  “不完全是,就是他常听到的一些流言蜚语。他把它们记在那个黑本子上,然后他会进一步调查。这是他的习惯,但也许他认为这也是他早日得到晋升的方法。我不知道。我们常常为这事吵架。  我难得见到他,他太忙了。”  雷布斯愣愣地盯着走廊墙壁。顶灯刺着他的眼睛。他从没听霍姆斯提到过什么笔记本。  “吵什么呀?”  妮尔摇摇头,“只是因为他说的话,在我们……”她捂住嘴巴,似乎要哭出来,“在我们分手之前。”  “他说了什么呀,妮尔?”  “我不确定。”她与雷布斯四目相对。  “我只知道布里安感到害怕,我以前从没见他害怕过。”  “害怕什么呢?”  她耸耸肩膀。“本子上的事情。”然后她又摇摇头说,“我不确认是什么。我情不自禁地感觉到……感觉到我多少是要负点责任的。如果我从没……”  雷布斯又把她拉近身边,“行了,行了,宝贝。这不是你的错。”  “就是的!就是!”  “不,不是。”雷布斯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很坚决。  “好了,告诉我,布里安把他小小的黑本子藏哪儿了?”  救护车把布里安·霍姆斯送到医院后,他的衣服和随身物品都被拿走了。虽然在这么糟糕的时刻,但雷布斯的身份证足以让他进入医院的物品保管部,他从一个存放贵重物品的 A4 信封里抽出笔记本,又看了一眼别的东西。钱包,日记,身份证,手表,钥匙,零钱,都是些没有个性的东西,现在与其主人分开,但却坚定了雷布斯的信念:这不是简单的抢劫案。  妮尔哭哭啼啼地回家了,没有给布里安留下什么话。雷布斯知道的只是她怀疑这次殴打跟那个笔记本有点儿关系。也许她是对的。他坐在霍姆斯病房外的走廊里,喝着水,翻阅着廉价的黑皮本子。霍姆斯采用了某种速记法,但非常简单,根本无法难倒另一个警察。很多的信息来自一个晚上,一次行动:那个晚上一个动物权益保护团体冲进了费蒂斯总部档案室。他们发现了爱丁堡最体面市民中的某些人狎玩男童妓的丑闻。这对雷布斯来说不算新闻,但一些别的内容引起了他的注意,尤其是关于中央饭店那条。  中央饭店在爱丁堡可谓大名鼎鼎,直到五年前被一把大火夷为平地。一个保险诈骗的传言因此而起,牵涉其中的保险公司要价五千英镑作为奖励,证明这样的诈骗确实存在。但这笔奖励最终未能收到。  这个饭店一度是旅游者的天堂。它坐落在王子大街上,与威弗利车站近在咫尺,因此成为旅行商人们的家外之家。但后来几年,饭店生意每况愈下。随着正经生意下滑,一些偏门生意便大行其道,甚至登堂入室。众所周知的是,中央饭店一些通风不佳的房间可以论小时或一个下午出租。房间服务包括一瓶香槟,以及完全满足房客需要的爽身粉。  换句话说,中央饭店变成了一个妓院,而且毫无隐晦。它还容纳了城市里各种形态的污泥浊水。它为城里游荡四处的恶棍们承办婚礼和单身男子的特别聚会,不到法定年龄的酒鬼可以在雅座酒吧里泡上几个小时,因为他们知道不会有正经的警察到这里来,所以特别安全。无法无天酿成进一步的耻辱,雅座酒吧开始被用作毒品交易以及其他一些更不上档次的交易场所,所以中央饭店不但变成了一座妓院,还成了一片臭气冲天的沼泽,一片头上顶着驱逐令的沼泽。  警察不可能永远对它视而不见,尤其是当一个月来公众怨声四起的时候。越多的垃圾被引进饭店,那里就生产出更多的垃圾。  到后来几乎就没有真正喝酒的人光顾那里了。如果你大胆进入饭店,你就是在找一个女人、廉价毒品,或者是要滋事斗殴。如果你不去,那上帝保佑你。  于是,就像冥冥之中注定的那样,一个晚上,中央饭店被夷为平地。这并未引起任何人的惊讶。地方报纸的记者们甚至都没费心报道这场火灾。当然啦,警察们为此感到高兴。这场火省去了他们为捣毁那个饭店而劳神费力的工夫。  但第二天早晨,发生了一件令人惊异的事情:虽然饭店员工和房客们都得到了补偿,在烧焦的天花板和房梁中,却发现了一具尸体,一具烧得完全无法辨认的尸体,一具在火灾发生前就已死去的尸体。  这些为数不多的细节雷布斯当然知道,否则他也不配做爱丁堡城的侦探了。然后现在有了霍姆斯的黑本子,里面有一些令人产生联想的线索。或者说,看上去像是令人产生联想的线索。雷布斯再次阅读了相关段落。  中央饭店大火。El 在那里!一楼有扑克赌场。R 兄弟在场(或许莫克也在?)。想办法查出来。  他研究了霍姆斯的笔迹,试图断定日记里说的是 El 还是 E1;是字母 l,还是数字 1。如果是字母 l,那 El 代表的只是字母 l 的读音吗?为什么要用惊叹号呢?似乎这个 El(不是 L 就是 E——One)的在场让霍姆斯发现了什么。R 兄弟又是谁呢?雷布斯立刻想到了迈克尔和他自己,雷布斯兄弟!,但又摇摇头把这个想法驱走。至于莫克,他想到了一个糟糕的电视节目,非其莫属。不,他太累了,没有心思再考虑这个。明天有的是时间。也许到了明天霍姆斯就能起床并开口说话。雷布斯决定他在临睡前要给霍姆斯做一番祷告。
      【待续】
  • 老蔡』于2013-4-14 15:33:00发表评论:
  •   “对邪恶之人来说,一切都是邪恶的;但对正义之人来说,一切都是正义而正当的。”——詹姆斯·格,《一个清白罪人的忏悔》
      引子
      那天凌晨,面包车里就他们两个人,车灯大开,应对从北海吹来的白色浓烟似的湿冷海雾。他们严格按照命令,小心翼翼地开着车子。  “为什么非得是我们两个呢?”司机强压下一个哈欠说,“那两个家伙怎么啦?”  乘客的块头比他的同伴大很多。虽然已四十好几,却依然留着桀骜不驯的长发,理成德军钢盔形。一路上,他不停地拉着脑袋左边的头发,似乎想把它们拉直。但眼下,他正紧紧抓着座椅两边。他不喜欢那司机频繁地打哈欠,每打一次都狠狠闭一下眼睛。乘客不是个健谈的人,但他认为也许不停地讲话能够给司机提提神。  “这只是暂时的,”他说,“再说了,这也不可能成为常态。”  “那就谢天谢地了。”司机又闭上眼睛打哈欠。面包车滑向植草的路边。  “要我来开车吗?”乘客问。  然后他又笑道:“你尽管在后面睡觉。”  “非常奇怪。吉米,那臭味儿,像是别的什么东西!”  “肉放久了总会有味儿的。”  “凡事都有答案,嗯?”  “是啊。”  “我们快到了吗?”  “我以为你认识路呢。”  “大路上能行。可我们现在正在这浓雾里。”  “只要沿着海岸线走就不会太远。”  乘客其实正在想:如果我们沿着海岸线走,那么只要两个轮子驶过路边,我们就会从悬崖峭壁上摔下去了。让他紧张的还不止这个。  他们以前从没到过东海岸,毕竟现在西海岸已经广受注意,所以眼下这是一条未经前人实践的路线,正是这一点让他紧张。  “这里有块路牌。”他们把车刹住,透过湿冷的海雾张望着。  “下一个路口右转。”司机又颠簸着往前开去。乘客指点着司机驶过一扇低矮的铁门,门上挂着挂锁但没有锁上。  “要是门锁着该怎么办?”乘客问道。  “我在车后面放了大铁钳。”  “什么事情似乎都有恰到好处的答案。”  他们驶进一个砾石铺成的小停车场。尽管他们看不见,那里面的一个角落里放着木桌和长凳,供星期天举家出游的人们野炊,玩小型赛车。这个地方以景色优美著称,碧海蓝天,一望无际。他们打开车门,闻到了海的气息,听到了海的喧嚣。海鸥已经在头顶尖叫。  “鸟都飞起来了,我们肯定比原先设想的要晚了。”他们准备打开后车厢门,当真打开时,那气味实在臭不可闻,就连那位一直很淡定的乘客也忍不住皱起鼻子,尽量屏住呼吸。  “越快越好。”他急匆匆地说。尸体被放在两只装肥料的厚塑料袋里,一只裹着脚,一只裹着头,中间是重叠的。带子和绳子把两只袋子连接起来。袋子里面还装着一些碎石块,沉甸甸的,很难搬运。他们把这个怪模怪样的包裹抬下来,踩着潮湿的草地疾跑。他们跑过一块牌子,上面提示前方就是峭壁,这时他们的鞋子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更困难的是翻越栅栏,虽然那栅栏一开始就已经摇摇晃晃了。  “连个小孩都挡不住。”司机对这栅栏嗤之以鼻。他在呼哧呼哧大喘气,唾液像黏胶似的含在嘴里。  “当心脚下。”乘客说。  他们艰难地往前挪动,每次只能挪个 2 厘米多,直到终于能够清楚地辨认出峭壁。从那儿开始就再也没有陆地了,只有一块垂直  的瀑布,飞流直下奔入波涛汹涌的大海。  “好。”乘客说。没有任何仪式,他们把袋子扔了出去,立刻为摆脱了它而高兴起来。  “走。”  “伙计,这儿的空气挺好闻的。”司机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小瓶威士忌。就在快回到面包车上时,他们听见公路上来了一辆汽车,车胎在砾石上嘎嘎碾过。  “哦,见鬼。”  他们走到面包车跟前时,那辆汽车的车头灯照到了他们。  “该死的警察!”司机怒气冲冲地说。  “不要慌!”乘客警告说。他的声音很镇定,但眼睛却像燃烧着熊熊烈火一样紧紧盯着前方。他们听见手刹制动的声音,随后车门开了,一个穿着制服的警官下了车。他握着一个电筒。车头灯依然亮着,引擎也没熄火。车里没别的人。  乘客知道是怎么回事。这并不是警方特别安排的一次行动。  也许这是个快下班的值夜警察。车里或许会有一个酒瓶或一条毯子。签字下班前来这里喝点咖啡或打个盹。  “早上好,先生们。”制服警官说。他不年轻了,也不太善于处理太复杂的争端,也许可以处理一下星期六晚上的夫妻吵架,或农夫们的邻里纠纷。对他来说,这是又一个冗长无聊的夜晚,离他拿养老金的那一天又近了一晚。  “早上好。”乘客说。他知道只要司机保持冷静,他们就可以骗过这个人。但随后他又想道:也许我才是那个惹人注意的人。  “好大的雾啊,嗯?”警察说。  乘客点点头。  “所以我们停在这里,”司机解释说,“想等到雾散了再走。”  “非常明智。”  司机看着乘客转向面包车,开始检查驾驶座这边的后轮胎,踢了它一脚,然后走到后面乘客座那边,照做了一遍,接着跪下来,朝车子下面张望。警察则在旁看着这番表演。  “遇到点麻烦了?”  “没事,”司机紧张地说,“但安全总是最要紧的。”  “我看你们是远道而来吧。”  司机点点头,“远在敦提那里。”  警察皱起眉头,“从爱丁堡来?那你们为什么不走高速公路或 914 公路呢?”  司机反应敏捷,“我们先送一个人去了泰波特。”  “即便如此,”警察说。司机看见正在检查车子的乘客直起身子,站在警察后面。他手里抓着一块石头。司机的眼睛紧盯着警察,石头举了起来,落了下去。警察的独白说到一半,身体就瘫倒在了地上。  “真漂亮。”  “除此我们还能做什么呢?”乘客已经开始朝车门走去。  “来吧,快开溜!”  “噢,”司机说,“要不了 1 分钟,他就会发现你的……嗯……”  乘客朝他咆哮,“你的意思是,再过 1 分钟,他就会闻到你呼出来的酒气。”他不停地咆哮,直到司机耸耸肩表示赞同他的话。  他们调转车头,驶出停车场。远处海鸥还在鼓噪,警察的汽车引擎还在轰鸣,车头灯照出了倒在地上的昏迷的人影,但电筒已经摔坏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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