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偶看余书,其中有李郁的重建圆明园骗局揭秘一文引起了我的兴趣,在文中,作者运用一个记者的专业调查素质 ,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对调查人员日常的工作我觉的有些借鉴作用,特作一整理,请大家多多指点: 消息最早刊发于辽宁日报97年6月30日第二版上,后相续被北京电视台,北京电台和北京晚报转发,消息说,在圆明园被焚137年后,以一比一的比例对这个园子进行重建,工程即将动工,地点就是清发源地沈阳,工程投入18个亿。 (请您先想想对这个消息有什么想法?) 表面上看来,重建这个园子就个振奋人心光宗耀祖的事,人们深为关注,不少人受到鼓舞,有的人在想建在沈阳好还是北京好,自然有人更冷静,想的更远。 (您能想想,冷静的人想到了什么?) 分析存在的问题: 一:仿古建筑有没有意义? 圆明园前后修了150多年,凝聚了千百万人的劳动智慧,人称万园之园,其中巧夺天工之处多不胜数,但是由于统治者不重视技术,有关这个园子的技术资料少有保存,千百万人的劳动智慧也随着那把火灰飞烟灭,仿建只能模其大概,绝不可能重现其精华,况且,世界各国对于古建筑大都采到不重建的原则,如雅典神庙,古罗马的斗兽场,都只是有断壁残垣供后人凭吊,因此,弄不好,重建会成为四不像。 (你有这个方面的疑问吗?) 二:说到现实的问题,就更多: 比如18个亿从哪里来?国家肯定没钱,比这重要的事多的多都没有钱办,哪里会有钱花在这个空架子上?辽宁省可能会投入一部分资金?但仔细想想也不太可能,这个重工业基地大多数的国有企业效益不好,职工下岗转业,省里没有余力修这个没有实用价值的园子。引进外资?外国人可能没有这么傻,投资讲的是高回报,修这个园子会有什么回报?即使是外国人答应出钱,十有八九是在外国混了几年的人回来骗中国人的钱了,这样的例子很多。即使有人投资,所占的地是耕地还是茺地?这个园子有4500亩大呢,如是占用耕地不啻于是犯罪,占茺地河滩,生态的破坏也不得不考虑啊,4500亩大的地,谁批的,除了国务院,谁有这个权利? (符合现实的冷静的发问。) 三:这么大的事对外宣传只有宣传部把握的最好,先打电话到沈阳市委宣传部,回说只是听说,具体不清楚。 四:占了那么多的地,土地部门肯定清楚,他们是批土地的,这样的事要反复的研究,上报,这么多的地可不是玩的。电话那头回答和宣传部的一样。 (奇怪了,这是怎么回事?) 五:查查是哪个单位负责这个工程?了解了一番,是东方艺术中心,对方说是文化部的隶属部门,电话打到文化部编制调配处回说没有这们一个下属或是挂靠单位。 (怪了!) (如上,对政府职能部门运作流程的了解,使足不出户就能基本了解事情的大概,疑问一大串,这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见调查员对此的了解是多么的重要。) 六:电话打到国家文物局修缮处,晋处长说:国家文物局经国务院批准,曾于92年发过文物保护法细则,第14条明确规定:古建筑文物不得重新修建,如因特殊情况要重建的,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原核定公布机关批准。圆明园是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要重建须报国务院批准,如果上报到国务院,作为国务院的文物保护职能部门,国家文物局肯定会进行研究,但至今他没有听说过要重建,晋处长的个人意思是不主张重建,有钱的话花在文物的保护上更有意义。 不管重建圆明园有多少理由,不管是否已成事实,没有上报国务院就是违法! (一番电话了解,已可以确定这个消息是个骗局了)。 稍后是作者的实地调查,因本文旨在借鉴调查经验,所以下文偏重于这个方面。 到了沈阳正北,顺101国道走四五公里,就可到重建所在地道义开发区,办公楼是一个小白楼,上书沈阳圆明园有限公司,地上有四五块大小不等的釉瓦,门口有两个石鼓,这一切给人一种摆样子的感觉。初接触的是个女的叫季文元,入坐后,先是大谈什么重建的意义,接着说有什么难处,人们在骂,总是在大圈子里上说,不说及实质性的话,话说的很是流利,给人一种演讲的感觉,为了不破坏采访气氛,作者先没有打断,看见了没有头,才打断了她的话,问及图纸一事,先说有,要看,说人放假了,门锁着,拿不出来,刚还是领导昨晚研究了图纸,很是苦,现在又这样说,这话谁信?接着季又用什么沙盘来应付,当然没有兴趣,说要看就看图纸。未果。 下午,作者又来了,见到了一个男的,也就是整个骗局的主角李庆华,也是先谈什么意义,接着说难处,又说什么忌火忌水的道理。和那个女的同出一炉,后来才知道这个对夫妻。在作者的追问下,才拿出了几张图纸,有点旧,可能给很多人看过,说光图纸就搞了四年,花了2000万元,遵循什么自然性,艺术性等等,当问及是哪里设计,设计人员叫什么,是什么单位时,不高兴了,说要到北京告作者。 接下来的第二天,作者到市政府,市规划土地综合处,市委等相互佐证,更别明确了其行骗行为。 后又说要看看李的营来执照,这不是个致命的问题吗?弄的不欢而散。 在沈阳调查了两天,作者回到北京,再打电话:文化部,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国家工商局,沈阳工商局,兴城子工商局,沈阳市税务局,兴城子区税务局,沈阳电教馆,173中学,辽宁省文化厅。。。皆是李提到的或是相关单位,了解到李的过去和现在行骗的事实,且了解到其公司是假的,名字起的违反规定,工商部门规定,重建重要名胜古迹名不允许用作公司名称,且公司名中必须有专来名号,圆明园有限公司一看就是假的。后来李上北京找到作者所提供的执照是企合核辽沈总复字02662号1-1,沈阳工商局的同志一听,说沈阳的执照是8位数,这个我们看不懂。也是假的。几下里印证,李的行骗行为昭然若揭,遂公布于众。 在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今天,许多事情应有个从法考察的角度了,它是否是个合法的市场主体?是否运营在合法的营作范围之内?合法范围的事情是否具备必要的合法程序?是否有法律手段将其行为给予详尽的规范?等等并不是本文要说的,一笔带过。 从上文可以看到作者的专来性的手法和思维方式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从最初的出现疑问,到后来的一步步的证实,以及后来的实地调查技巧,都对调查员的日常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从中可知,一个好的调查员其所掌握的东东是越广泛越好,诚然,作者在整下事情的调查过程当中有资历的作用,但是无疑,广泛的学识和见识,会对调查日常工作起到很大的作用。 调查行业山高水深,这点无可置疑,但也不是高不可攀,这就要我们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注意学习和积累了。也唯有如此,才能成为一个好的调查员,走的更远。 欢迎大家来共同提高。 也可以给我发邮件: imim998@mail.china.com 三昧真火欢迎大家。 [此贴被60984444于2005-5-6 16:30:29修改过] [此贴被60984444于2005-5-6 16:31:16修改过]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相关文章: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