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本格以降,侦探小说里的谜题愈发显得迷幻难寻,很多时候作为读者很难看清不可能犯罪在哪,反倒是谁都不可能是杀人凶手更加深入人心。当然要说不可能犯罪等于谁都不是凶手我也无话可说。但我明显的能感到其中是有差异存在的,而这个差异也令现在的侦探小说中不可能犯罪蒙上了阴影。 作者会在作品里使用烟雾弹,警告读者不要试图越界,同时,也在文脉之间的草团土壤之间露出诡计的黑水暗流,到了山穷水尽的境地,读者哀叹跺脚的时候,冲破脚下的一块松动的岩石,很快大地上就全部是真相的漫天洪水了。读者会不震惊吗?若是解释小说中的不可能的含义,便是在一般情况下利用手上有限的工具没办法达成目标的要求。这叫没有困难制造困难也要上,读者会针对作者的谜题认真思考作品中人物的逻辑和行为,推演剧情发展,逐渐落子下满整个棋盘。而这就是作者需要引导读者的地方,看不见的山羊效应出现在小说的角落,只是唯独看不见作者这只头羊。 假如站在一个房间里,地上有一个按钮,站在按钮上房门就打开,离开按钮房门就关上,你很快就会想到去找一个重物代替自己,这是显而易见的。或许只要站在按钮之上,无需傻傻等待,待房门关闭之前冲过去即可。为什么会形成不可能的现象,是真的不可能吗,现有的工具是不是还能那样使用,或者还有隐藏的道具,工具组合的更多可能性呢?作者可能需要借文中人物之口通过排除几个错误的解答来切断读者大脑和双手的联系,让你犹疑不决难以行动。作者需要做的就是让读者的定势思维停留在按钮上的时间长一些。常用的花招就是让读者看见地上遍地都是的珠子,让读者去捡拾,但读者怎么也没办法把所有的珠子摞成一个珠子山,永远也出不去。这也是不可能犯罪的魅力,读者虽然理论上能够用笨办法成功,但是作者告诉其实你不用这么麻烦,你很容易就会沉浸在一种获得新知的喜悦中了。 谜题的难度和这种转折的次数无关,并不是三步将大象关进冰箱里就比较聪明,说话的人聪明,重复的人是笨蛋。好的不可能犯罪作品需要的就是让读者尽量尝试不同的方法,最后双手一摊,我尽力了,真的办不到,你来吧。你竟然还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办法,真厉害呀。不过如今的不可能犯罪题材的一种判断标准:谁是凶手,成为了一种魔咒,取代了多重逆转的法宝,让不可能犯罪的魅力大打折扣,侦探小说的不可能犯罪题材为了大家都不可能作案去设计,导致手段变成目的,谜题质量受到了显著的影响。难道我很在乎这个按钮上的手印是谁留下的吗?就算是哆啦A梦又怎样? 现在侦探小说读者群思维与过去已经有很大的变化,以前人们承认很多事情自己往往是所知无多,因为有许多事情是没有手段知晓的,事件的关键是缺失的,现在则不同,网络时代让我们获得了太多消息,人们需要转变思路,我们更需要的是过滤无用的信息。所以过去作者们的花招很难奏效了,读者早就习惯了这一切。因为总有线索是毫无用处的绣花枕头。读者不知道何为真相但知道真相一定存在于某处,于是认为自己已经知道了一切,不承认对部分事实模糊不清的无知,作者的权威被削弱了,读者不去感受作品里山羊的存在了。那么作为作者去主动加深这种模糊不清的程度的主要手法猜凶手也就顺利取代了不可能的地位。当然,这仍然属于一种模糊不清认识的范畴。 这同样能体现在侦探形象的改变上,过去侦探的形象更加人性化,现在的侦探小说早就更名成大众更认可的推理小说了,罪犯的标签作用极大的被加强了,相较而言侦探形象却改变不大。当一个罪犯以工具人的形象示人时,潜意识里是可以无视的,当这个角色更像个人的时候,谜题里你得更多考虑人为的因素了,所以现在很多纯粹逻辑的作品反而让人难以接受了。 一个是不可能犯罪玩法规则的改变,另一个是故事中人物塑造的重点倾斜,两方面共同作用导致了不可能犯罪的核心词慢慢的转变成犯罪上。染上了杂色的不可能犯罪,就像一朵人工的塑料花喷上了香水,人们会更多的联想到玫瑰花的刺吗? 其实不管是侦探小说或者推理小说的名号我都不是太喜欢,更喜欢解谜小说的称呼,因为如果一本侦探小说不再令读者迷惑了,那岂不是十分的伤感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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