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夜 当霍恩从他的洗澡间里出来的时候,我把手枪放回自己的口袋里。 “那么,霍恩,我该走了,等我的电话。” “别老玩那家伙,帕洛,会走火的”,霍恩一边系他的浴巾,一边板着脸对我说,“记住了吗,找到他的保险柜,密码是33121,里面有一盒他家藏的珠宝,至少值20万,算是事成之后的报酬。还有注意小心点,明天还要来参加我和琳娜的婚礼呢。” 霍恩总那么爱开玩笑,他把门关上了,我来到了街上。外面很冷,我从口袋里拿出手套,戴上。手表上显示八点,天黑了,阿姆斯特丹的12月真难熬,一到了晚上,街上人就很少,商店大都提前打佯了,这条比令街也是如此。 我一向喜欢步行,也许职业杀手很少有象我这样不会开车的,古特曼的家,也就是我现在要去的地方,只需要30分钟步程,反正时间还早。我把手插在呢大衣口袋里漫步在街上,心里想着今天是我最后一次杀人了,“一定要干的漂亮”,我对自己说。 我的职业决定了我朋友很少,干我这行要尽量减少与人接触,我也从不接熟人的生意,不过今天不同,霍恩和我从小就是好朋友,他甚至是我惟一能说话的人,我很信任他,除了他,没人知道我真正的职业。今天我要杀的对象,古特曼,曾经是他的伙伴,可现在,却是他生意上的宿敌,那家伙抓住了霍恩的把柄,我的朋友被逼急了,才找到我。 我照着地图穿过艾米大街,走过一条长长的人行道,再拐过布鲁斯银行,来到这条安静的毛斯街,古特曼的公寓就在查林酒吧的后面。我看了看表,八点二十五,按霍恩提供的情况,他已让古特曼九点在家等他的电话,而那时他家就他一个人,他的家人要等到蓝布公园的聚会十点半结束后才回去,霍恩让我在九点准时动手。我看还早,就走进查林酒吧,要了一杯威士忌后坐下,一边望着窗外。 我干这行其实也就一年时间,干这行赚的钱并不多,风险却很大,不过这并不是我决定洗手不干的主要原因,让我做出决定的,是因为我发现我并不适合做一个杀手,是的,每当一个个素不相识,和我无怨无仇的人倒在我枪下的那一瞬间,我会感到一丝恐惧,真的,我明白作为一个职业杀手,应该冷酷无情,心无杂念,可我做不到这些,我越来越觉得我只是个常人,我不是个只图钱的人,我也有爱,也有恨,最近总容易做噩梦,我无法再继续下去了,除了杀人我还能做些别的,没必要靠杀人来糊口,我决定金盆洗手,过了今天,做个普通人,我掂着酒杯,再一次肯定了自己的决定,今天有20万,够我用的了。 手表指向九点整,我马上开始行动,杀人其实并不难,当古特曼听到我的门铃声,穿着睡衣给我开门的那一刹那,冰冷的子弹立刻穿过了他的头颅,我感觉一阵惊恐,不过这种感觉很快就过去了,我关上门摘下消音器,放好枪,在他卧室的角落我发现了保险柜,我用戴着手套的手旋到33121,门开了,是有一个盒子,我的直觉告诉我里面的珠宝少说也值50万,我把它们全放进大衣的内口袋后,关上灯,打开大门溜到街上。 我感到一阵寒意,幸好我戴着手套,此时的我只想走走。我走过查林酒吧,拐过布鲁斯银行,紧张的心情稍微缓解了一些,我想,该打个电话给霍恩了,我在布鲁斯银行的对面找到了公用电话,一分钟后我挂下电话,任务完成,我感到欣慰。我在石凳上坐了一会儿,抽了一支烟后,摘下手套,继续走回家的路。 又过了20分钟后,我绕道来到比令街,如我所料,街上很亮,人很多,比几小时前热闹多了,几辆警车停在霍恩家的门口,警灯亮的眩目,并发出刺耳的鸣声,有几个警察正在疏散围观的人群。 我绕过人群,静静的穿过比令街。我对我做的炸弹一向很自信,我把它装在我朋友的听筒里,听筒被接起后,三秒钟自动引爆,虽然威力不大,但把听筒贴在耳边的人必死无疑。是的,霍恩是我的朋友,可琳娜让我爱的发疯,而她却成了他的未婚妻。我长舒一口气,加快了回家的步伐,我感到很累。 古典风筝2001.07.12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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