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文章】形形色色的法则 几乎在同时,大西洋两岸的侦探小说重镇英国和美国都有一位在侦探小说史上举足轻重的人物写出了侦探小说的法则,即:英国侦探小说家兼评论家罗纳德·诺克斯的《十诫》——这是为他编辑的《Best Detective Stories of 1928-29》所作的序文中的一部分,美国侦探小说家范·达因的《侦探小说写作二十条》——最初发表于1928年9月的《American Magazine》上。 很明显,两篇文章都是针对所谓的古典派(或是“本格派”)的,主题思想只有一个——费厄泼赖(fair play)。虽然很多人对它们具体的条款存在这样和那样的不同见解,但是仍然对其“公平”原则表示赞同。 我在这里介绍一下别人提出的法则。 Hillary Waugh的《Hillary Waugh's Guide to Mysteries Writing》(1991)提出他认为的最重要的法则(因此也就并非是法则的全部),从中可以看出较之“十诫”与“二十条”改进不大。 1) 每个线索都必须告知读者和侦探,不过作者可以使之隐晦 2) 在早期就要让凶手现身 3) 罪行必须是重大的 4) 必须有推理 5) 凶手必须在已知的嫌疑犯中,这样可以创造一个封闭着的仅有受害人、嫌疑犯、凶手和侦探的世界——例如,故事可以安排在一幢因暴风雨而与外借阻隔的大宅里 6) 读者有权利认为所叙述的东西和谜题有关(或者在某种意义上有关) 当然所谓“mystery fiction”并非仅仅包含狭义的侦探小说。Frank Gruber在《The Pulp Jungle》(1967)列出了神秘小说应该包含的十一个元素。从书名我们就可以看出他的叙述和廉价小说(大部分应该归于硬汉侦探甚至是非侦探小说)比较密切。 1) 一个有特色的主人公(英雄) 2) 一个主题(最重要的元素),也许通常包含专门的(specialized)知识 3) 反派角色,通常有帮凶,强大的足以使英雄难以招架 4) 一个多彩的或不平常的背景或者使之看起来不平常 5) 一个不平常的谋杀方法,如果可能的话 6) 包含两个基本动机——仇恨和贪婪 7) 给细心的读者和故事的逻辑推理留下线索 8) 主人公从失败中抓取胜利 9) 有静有动 10) 一个漂亮的了不起的高潮 11) 感情:主人公必须带有个人感情要多于责任和金钱的驱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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