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欧美侦探小说文坛有那么一位甘心坚守短篇阵营的作家,辛勤耕耘几十年之后也成为了一代大师。这便是目前创作逾千篇短篇侦探小说的爱德华·D·霍克。 -------------------------------------------------------------------------------- 侦探小说的第一波浪潮是由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带动的短篇侦探小说黄金时代。可是,随着1910年代末长篇侦探小说的兴起和完备,短篇逐渐淡出主流的行列。大部分刊登短篇侦探小说的杂志到1960年代已经所剩无几,单以短篇侦探小说维持生计的作家少之又少。然而,却有那么一位甘心坚守短篇阵营的作家,辛勤耕耘几十年之后也成为了一代大师。这便是目前创作逾千篇短篇侦探小说的爱德华·D·霍克。 爱德华·丹廷格·霍克1930年2月22日出生在纽约罗切斯特,父亲埃尔·G·霍克是银行的副行长,母亲爱丽丝·丹廷格·霍克是家庭主妇。9岁时,他听到“埃勒里·奎因冒险史”广播剧,这是他第一次接触侦探故事。而引领他走入侦探殿堂的同样是奎因的作品——《中国橘子之谜》。他在高中时就开始撰写侦探小说,这一习惯一直延续到就读罗切斯特大学的两年(1947-1949)时光。他还曾将大学里写作课上的一篇故事重新润色后以《麻雀》(1956)为名发表。1949年开始,他在罗切斯特公共图书馆担任研究员,同时还加入了美国侦探作家协会(MWA),不时去纽约参加聚会。1950年11月,他接到额入伍通知,他很快征召入伍,加入美国陆军,当了两年宪兵。在军队里,霍克仍然坚持写短片小说。1952年,他参加了《神秘旅行者杂志》的封面征文竞赛,收到了杂志的赞誉,不过却未曾刊登。 离开军队以后,霍克想在出版社找到一份创作或者编辑的工作,最后终于在纽约的口袋图书公司找到了一份“理算”的工作。虽然工作没有什么创造性,但是他还是兢兢业业的核算货物和账目是否准确。做了一年之后,每周薪金仅仅上涨了三美元,他便于1954年1月回到罗切斯特,在哪里他在哈钦斯广告公司找到了一份版权和公共关系的工作。1957年6月5日,他和帕特里夏·麦克马洪结婚。 在广告公司工作期间,霍克开始找地方发表他的小说。第一篇小说《死人村》于1955年12月发表在廉价杂志《著名侦探》上。小说描绘了一位通灵侦探西蒙·阿克,这是霍克的第一位系列侦探人物。1956指1957年间,他发表了二十二篇小说。1968年,他的《长方形房间》获得美国侦探作家协会的埃德加·爱伦·坡奖,同时还获得了一份长篇小说合同,于第二年完成了长篇《粉碎的大乌鸦》(1969)。这些促使霍克决定全职写作。 爱德华·D·霍克是二战之后最重要的短篇侦探小说作家。1973开始《埃勒里·奎因神秘杂志》每期都刊登他的一篇小说,三十多年未曾间断。在短篇小说的领域里,霍克是多面手,尝试过各种形式和方法,但是大部分小说都强调公平的线索和推理。许多情节元素是创新的,比如在推理中融合科幻小说和幻想小说元素,他还坚持黄金时代作家的理念,认为谜团是小说的核心。 他也成为这领域最知名的文选编辑,编选过多年的《年度最佳侦探小说》以及《年度最佳神秘和悬念小说》。霍克在非小说方面也是多产的作家,他的文章出现在《探索未知》、《出版家周刊》、《里克女巫占星杂志》、《作家文摘》等刊物上。他以笔名R·E·波特为《埃勒里·奎因神秘杂志》撰写了60篇推理新闻。霍克常常参加世界侦探小说大会(布彻大会)和世界犯罪小说作家大会,并为《安乐椅侦探》杂志撰写大会的报道。他还在该杂志主笔一个新闻和短篇小说评论专栏。1982年他成为美国侦探作家协会的主席(1982-1983),同年担任了罗切斯特公共图书馆的理事。1999年和2000年,他分别获颁短篇侦探小说协会、美国私人侦探作家协会终身成就奖,2001年获颁MWA、世界侦探小说大会终身成就奖。 爱德华·D·霍克谈及为何对短篇小说情有独钟是因为他喜欢新奇的想法。“我可以一两周就写出一篇短篇小说,”他说,“长篇往往要花费我两三个月。我很少写长篇,我觉得自己会半途而废,总想到下一个点子。”在他超过1000篇的短篇作品中,塑造了二十多位系列侦探人物都各具特色,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会被人尊为“短篇侦探小说之王”了。 他也写过为数不多的几部长篇作品。《粉碎的大乌鸦》发生在美国侦探作家协会的年会上,大乌鸦奖获奖者发表演说时藏在麦克风中的秘密装置爆炸了。小说自始至终让读者迷惑不已,而那所谓的“侦探小说名家的迷人世界”也描述得淋漓尽致。小说中的侦探人物巴尼·哈迈特后来还出现了两篇短篇小说中,都是和侦探作家有关的犯罪。他的第二部长篇,《转换机》(1971)是一本科幻侦探小说。故事发生在二十一世纪中期,那时诞生了“电脑警探”,卡尔·克拉德和埃尔·加因就是其中的一分子。《色情电影谋杀案》(1972)是以埃勒里·奎因名义发表的长篇。当时由埃勒里·奎因组合中的曼弗雷德·李授权一些作者使用奎因的名义出版了一系列平装本小说。《色情电影谋杀案》是该系列的最后一部。李在收到霍克的大纲之后几小时就去世了,于是由福瑞德里克·丹奈对小说做了修订。这部作品尽管没有埃勒里出场,但是霍克还是尽量模仿奎因式的公平线索,紧凑情节,还有伪装得很深的凶手。还有些长篇就显得虎头蛇尾,乏善可陈了。大概是因为霍克写到一半又去追求下一个点子了吧。 谈到爱德华·D·霍克的短篇小说就让人赞叹有加了。他的最大特点在于谜团设置巧妙。阅读他的小说,往往在开头几句话中就感觉到好奇。尼克·维尔维特系列就是很典型的例子。尼克是一名专业的窃贼,他只受雇偷窃没有价值的东西,第一次出场时是《偷虎的人》(1966)。虽然所偷的物品没有价值,但是要价却很高昂。最初的偷窃费用是20000美元,到了1980年受到女友格洛里亚(他们1965年相遇,第一次见面时尼克正在纽约一处公寓行窃,参见《格洛里亚的厚大衣》[1998])的鼓动涨价到25000美元;到了二十一世纪,他的费用涨到50000美元。 这就出现了矛盾,为什么有人会出那么大的价钱雇佣尼克偷窃诸如用过的袋泡茶、褪色的国旗、玩具老鼠等等稀奇古怪的东西呢。还有点也同样令人好奇,尼克怎么去进行几乎不可能的偷窃呢。如此趣味十足的故事怎么叫人不心动。尽管尼克要遵守行规,对偷窃目标没有好奇心,但是之后突如其来的状况(很多情况是发生了谋杀)迫使他弄清楚客户的真实意图,这便使得他和霍克笔下的其他侦探人物有了相似之处。尼克·维尔维特的大部分故事轻松、幽默,类似查特里斯早期的圣徒故事。尽管尼克是小偷,但是最后的公正结果让他这个不道德的职业变得道义起来。 好的谜团还需要原创性的诡计作为核心。而霍克在这方面更是当仁不让。他的小说中常常出现不可能犯罪,这让钟情黄金时代小说的读者大呼过瘾。西蒙·阿克是霍克的第一位主角侦探。这个人物的设定相当奇特。他看上去大概六十岁,不过实际超过2000岁,是科普特族司祭。据说耶稣拿着十字架要去休息,阿克不让他休息,因为他更不不知道什么是休息,于是收到上帝的诅咒永远在世界各地游走寻找恶魔。除了人物具有超自然特征,案件更是离不开不可思议的谜团,当然真相大白那刻读者才会明白看似恶魔犯下的案件仍然是人在作祟。 另一位业余侦探山姆·霍桑医生也是专门侦办不可能案件的业余侦探。这位在新英格兰小镇行医的医生总是能在镇里遇到密室等不可能犯罪案件,像是走进屋桥便消失的马车、被人监视的屋子发生杀人案、众目睽睽下逃走的脱逃大王等等。霍克还讲求公平的线索,但是往往又手段高超地将正确的解答思路隐藏起来,最后才让读者恍然大悟。 情节之外,霍克的小说还具有另一种魅力,即在短篇的尺度内将人物塑造得真实可信。利奥波德探长是霍克笔下最受欢迎的人物。他是康涅狄格州某市警察局重案科的队长。常和他一起办案的是弗莱彻副队长以及康妮·特伦特巡官。利奥波德第一次出场是在1957年,这篇阿尔·戴蒙德系列的《嫉妒的爱人》里他还只是个次要角色。利奥波德到《马戏团》——以笔名斯蒂芬·丹廷格发表在《圣徒神秘杂志》英国版1961年9月号上——才成为主要角色。人物的随着时间会变化,年纪、性格。在小说的发展过程中,利奥波德离婚、再婚(《发现乔·芬奇》[1984]中,他离婚20多年后,娶了小他二十七岁的律师莫莉·凯林德为妻)、退休、重新工作、又再次退休。弗莱彻副队长后来提升为探长接替利奥波德的位置,康妮·特伦特提升为副队长。就连案件本身也有了变化,早期大多具有警察程序小说特征,后期主要解决不可能犯罪。这点让读者感到很具有亲和力:侦探不是个符号,同样也是人,有自己的生活。利奥波德探长甚至还和尼克·维尔维特相遇过(《利奥波德探长的警徽》,1991)。山姆·霍桑系列也有这样的特点。医生出场时已经退休,他作为故事的叙述者讲述二十年代到四十年代自己遇到的奇案。小说就在这种娓娓道来的叙述中展开了。读者一看便知山姆是个开朗的人,故事讲的也很幽默。第一人称的叙述拉近了读者的距离,让读者能近距离的看到他对死者的悲伤、对生者的同情以及调查过程。因为大部分故事是发生在小镇上的,这系列有许多常出现的配角。这又让读者产生一种熟悉感,不会因为每次场景不同、人物不同而难以入戏。 霍桑系列还具有历史小说特点。霍克总会不经意的让医生提及当时的历史事件、风俗习惯,让小说散发出浓浓的时代特色。他的另一个系列本·斯诺也属于历史推理范畴。大部分斯诺的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末或者二十世纪初。他是个神枪手,有谣言说他就是歹徒比利小子,他常被强迫解决谋杀案,因为他总被假象为嫌疑犯。早期(1961-1965)的斯诺系列更像是西部惊悚小说。1984年开始的后期作品则转向历史推理小说,甚至还着手调查不可能犯罪,比如在《圣奥斯丁教堂旁的怪事》(2001)中他就侦破了一桩人从热气球中消失的案件。 霍克之所以创作如此丰富的系列侦探,原因之一是他总是想让读者看到一个全新的霍克,而不是单一的。因此他才能在半世纪多的创作生涯中永葆艺术青春,笔下的侦探人物也是紧跟时代潮流。1960年代中期,间谍小说开始流行。霍克便融合浪漫派的伊恩·弗莱明和写实派约翰·勒·卡雷的风格塑造了杰弗瑞·兰德(《什么都不做的间谍》[1965])。杰弗里·兰德是一位密码专家,从前是英国秘密通信局的特工。兰德系列总是带有外国情调,当然常喝密码和谍报有关。后来他退休了,不过还是经常被上司召回解决间谍案件。这时的案子常会出现他妻子里拉·咖达的身影,她是位考古学家,具有埃及和苏格兰血统。到了新世纪,霍克还笔耕不辍,塑造了一对新人物——斯坦顿和艾夫斯。两人因为要去欧洲旅游,苦无经费,便加入一家公司的递送邮包者行列,哪知遇到了案件。 短篇小说作为侦探故事的载体,是最能体现谜团魅力的。爱德华·D·霍克的短篇小说充分证明了这点。在一次次刷新短篇小说创作记录的过程中,霍克更以质优取胜,每篇小说绝无冷场或者敷衍之处,这是最难能可贵的。希望他能永远创作下去。 ===================================================== 2008年1月17日,美国著名推理作家爱德华·D.霍克(Edward Dentinger Hoch)突然因病死于家乡寓所,享年78岁。霍克一生共创作了近千部短篇小说、五部长篇小说,出版了15本短篇作品集和编辑了6本推理名家名作选集。他很可能是全世界短篇推理作家中写作量最大的一位,也因此被《埃勒里"奎因推理杂志》(EQMM)誉为“当代短篇推理之王”。这位大师的去世,昭示着古典推理时代的基本终结。 [此贴被老蔡于2010-7-7 10:38:47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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