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记录》在台湾翻译作《不祥的宴会》,曾经看到台湾的读者评选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把这本书看作是其代表作之一,甚至与《东方快车谋杀案》并提。平心而论,如果按照大陆读者习惯阅读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审美方式去看的话,《人性记录》其实并没有特别出色,属于阿加莎·克里斯蒂老生常谈式的内容,家庭婚姻的矛盾和感情出轨造成的动机,案件中还出现了不止一个嫌疑人,而最后波洛靠着人性分析,找到犯罪的根源,其实很中规中矩。我觉得这本书挺平常的。 如果熟读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这本书的凶手我觉得挺好猜的,因为分析来分析去,作案动机最强且性格最符合凶手特征的,就是那个一开始的犯罪嫌疑人。但是,结局仍然把我骗了,原因是凶手有牢固的不在场证明! 是的,这本书是破解伪造“不在场证明”的作品,是一部以诡计为核心的作品,我觉得这就是它最大的特异性! 熟悉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的人都知道,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并不特别强调诡计,她始终以动机和分析人性,为读者展现一个个特异怪诞的丰富心理世界,由此揭露人心之丰富,展现丰富多彩的人物性格,深层揭示曲折摇曳的人性迷宫。很多人就因为她擅长揭示人性而喜欢阿加莎·克里斯蒂,而就我个人的阅读感觉,阿加莎·克里斯蒂深层挖掘人物内心,描摹人物丰富性格,进而展示人性冲突,表现人心复杂。这使她的侦探小说里充满了人味,夹杂着上流社会扑面而来的人性气质,亲切和蔼温风荡漾,令读者在社会群相里渐渐陶醉,感受笔下丰富多采的社会心理世界。 但是起名为《人性记录》的这本小说,却是主打伪造“不在场证明”诡计的本格推理小说,这令我十分感到意外。这或许是我对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误解吗?就我阅读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感受是,她的作品,关键在于人性分析,强调对凶手身份和动机的探索,通过寻找动机,深入挖掘人性的复杂曲折。这应该说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标志性特点。但是,书名叫作《人性记录》的这本书,怎么成了一部专注诡计的侦探小说呢? 我一直以为,阿加莎·克里斯蒂永远是把心理分析,和对人性的揭示放在第一位的,而她作品里的侦探,也常常依靠深入丰富的心理挖掘,深刻揭示人性,逐步展现出上流社会的虚伪,以此叩问人性。诡计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里会存在,但通常是作为辅助产品,一般出现就出现了,作者既不会刻意去强调,读者也会随着案子的进展,一面或许偶然发现案子里有个诡计,但重点仍然是凶手和动机,及对人性的探索。所以读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或许大部分作品里有诡计,但读者通常并没什么印象,读者记住了她小说里生动活泼的人物,作者犀利笔调剖析的人性,并因离奇诡秘的作案动机,而对故事世界唏嘘叹惋。但是,读者通常不会特别注意,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里有什么诡计,诡计纵使出彩,阿加莎·克里斯蒂也并不强调,随即一带而过便了。 但是这本《人性记录》显然就不一样了,这竟然是一本纯粹的诡计小说!案件中最大的犯罪嫌疑人,在案发时不但在朋友家参加宴会,还向外打了两个电话!她整夜都没有时间,回到家里作案,那么,她是怎么作案的? 其实阿加莎·克里斯蒂在这本书里,也挺注意对自己传统的常项——即通过设置多重动机和复杂的人性矛盾,对嫌疑人方向进行巧妙的误导,对动机也企图干涉误导读者,让读者反复搞错怀疑对象。可惜,本书中凶手的动机实在太明显了,可以说,她的动机压过了其他嫌疑人,因此,那个拥有牢固“不在场证明”的人,铁定是最大嫌疑犯!她到底使用了什么阴谋诡计作的案? 说到这里,我想起来一个很有趣的话题,就是在侦探小说里,通常以破解“不在场证明”诡计为核心的作品,作者都会强调犯罪嫌疑人的唯一且可信性。即伪造“不在场证明”的前提,就是那个嫌疑人一定是犯罪者,只有读者坚信,拥有完美“不在场证明”的人一定是罪犯,嫌疑人的“不在场证明”破解起来才更有力度,读者对它的期待价值越强烈。对于读者而言,越是坚信拥有完美“不在场证明”的人一定是罪犯,对“不在场证明”使用诡计这个前提才能成立,只有“这里有诡计”的前提成立了,期待攻破伪造的“不在场证明”的动力才越大,诡计的堪破才有价值。因此,似乎对犯罪嫌疑人认定的坚信不移,正是“不在场证明”类解谜侦探小说的前提。 如果按照以上标准审视《人性记录》,似乎就有些矛盾了,因为阿加莎·克里斯蒂在本书中,似乎仍然保持着“猜凶手”这个作品中传统的核心乐趣,将“谁是真正的凶手”作为小说的重要看点。我读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一个最主要的感觉,就是她始终将真凶身份和“猜凶手”,作为作品核心看点,核心谜题以“谁是凶手”紧密吸引读者。在《人性记录》一书中,阿加莎·克里斯蒂似乎并未改变她的习惯。在这部小说里,随着故事的发展,嫌疑人竟然渐渐变多了,起先怀疑的那个拥有铜墙铁壁般“不在场证明”的人,究竟是否是真正凶手?读者或许开始怀疑最早的嫌疑犯了。 可是,以伪造“不在场证明”为核心的作品,嫌疑犯的坚定不移是其核心要素,只有坚信某人的“不在场证明”是伪造的,“凶手如何伪造不在场证明”这个核心谜面才能突显出来,这是谜题成立的前提。在这本书里,阿加莎·克里斯蒂并没有刻意强调某人嫌疑的坚定不移,反而在故事里,通过抛出嫌疑人,而削弱拥有“不在场证明”者的嫌疑! 这样一来就有些麻烦了:因为《人性记录》是一部核心为破解诡计的小说,是以解明凶手当晚如何伪造“不在场证明”为重点的作品,小说最后,波洛的确破解了凶手巧妙的诡计。单独抽出凶手伪造的这个“不在场证明”诡计来说,其手法也算地道,是同类诡计中合格且优秀的手段,而放在发表时的1933年来看,无疑具有不错的反响。可是,“不在场证明”的产生必然要有前提,即锁定嫌疑犯后,“不在场证明”的价值才突显出来;如果嫌疑人都无法肯定,“不在场证明”的存在价值,就会大大削弱了,读者或许不关心凶手在伪造“不在场证明”上玩了什么花招,因为读者根本无法确定,这里到底是否有骗局花招。 所以我觉得,有时候推理小说里,鱼和熊掌往往是不能兼得的,强调一种,就得被迫舍弃另一种。常常在小说里,两种很好的创意看似各有其长,但其实他们互相抵消,各自削弱对方的存在意义。只有强调其中的单一一方面,或许对读者的吸引力更大。就像在这本《人性记录》中,诡计之谜和凶手之谜就形成了冲突,只有一种消失,另一种才有存在意义。到底是以诡计的谜团吸引读者眼球,还是以凶手及作案动机吸引读者?阿加莎·克里斯蒂在这里,似乎选择了两者兼顾的方法,我却觉得她把两方面都削弱了,诡计党觉得小说里的诡计存在感低——不是诡计不好,也不是诡计不复杂,而是诡计没能引起读者过多关注。而情节性和意外凶手的爱好者,却会觉得本书的凶手不够意外,兜了个圈子又回到了原点,其实一开始就怀疑对了!很多人或许回抱怨挺无聊。 当然,《人性记录》仍然是一本水平不错的佳作,深刻的人性分析,心理揭示,误导的凶手及精妙的诡计,还有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丰富生动的社会描摹,单独哪一项拿出来,都是上乘之作,可惜我觉得它们放在一起相对冲突,整体效果被抵消了。 [此贴被ll841123于2015-3-3 5:05:26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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