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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世界推理名家名著导读
 作者:ellry打开ellry的博客  人气: 3633  发表于: 01年10月03日16点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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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世界推理名家名著导读
这里的三部小说有两部(1、2)由四川人民和四川文艺购买了台湾远流的版权,出版了中文简体版。这篇文章就是著名的谋杀专门店店长詹宏志先生所写,较之中文简体版的导读详细一些,也许更助于大家去阅读这两本书,所以转帖了过来。


[以下文章取自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二日台湾联合报第三十七版]


世界推理名家名著导读 詹宏志


1 恶夜追缉令

南方黑暗

一九六七年,好莱坞影艺学院把奥斯卡最佳影片奖颁给了敏感的《恶夜
追缉令》(诺曼杰维逊导演,薛尼鲍迪、洛史泰格主演)。这在意识极端
保守的好莱坞影业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虽然处理黑白种族问题并不自《
 恶》片始;但影片的得奖,以及薛尼鲍迪的走红(同年鲍迪还主演了另一
部成功的电影《谁来晚餐》,两部影片都触及了过去好莱坞不敢正视的问
题),这毕竟暗示了美国人「终于」比较全面地承认黑人形象是被扭曲的
,黑人受到的待遇是不公平的。南北战争解放黑奴尽管已经是一百多年前
的旧事,但即使到了六O年代,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恩博士率领的民权
运动如火如荼燃遍美国之际,在美国南方各州,社会还处于厕所分黑、白
,两种人不能同车同桌的真实情境。
然而电影《恶夜追缉令》的冲击力是延续原著小说而来,原著与电影同
名,本来都叫《暗夜热浪》In the Heat of the Night,中译书名迁就当
年享有盛名的电影,也译做《恶夜追缉令》;原作者叫约翰.波尔(John
Ball,1911-1988),书出版时是一九六五年,是作者的第一本小说。
小说的《恶夜追缉令》一出版就震撼书市,第二年立刻获颁美国推理小
说大奖「爱伦坡奖」的「最佳新人作品」(Best First Novel)。「爱伦
坡奖」(Edgar Allen Poe Awards)是「美国推理作家协会」(The
Mystery Writers of America,简称MWA)所设置的文学奖,与「英国
犯罪作家协会」(The Crime Writers' Association of Great Britain
简称CWA)所颁发的「金匕首奖」(Gold Dagger) 同被视为是推理小
说创作的最高荣誉。一九六六年,《恶夜追缉令》不仅被MWA选为「最
佳新人作品」,也被CWA选为「最佳外来作品」(Best Foreign)。约
翰.波尔的第一本小说,在大西洋两岸推理小说界所引起的轰动,由此可
见一般。

黑人神探

《恶夜追缉令》为什幺成功?为什幺后来更成为经典?原因之一,它创
造了一位令人读后难忘的黑人神探维吉尔.狄博思(Virgil Tibbs);原
因之二,它紧守古典推理小说的格局,却又栩栩如生运用美国南方小镇的
风情,增添了几许社会写实的控诉色彩--这两样成绩,都是推理小说前
所罕见的。
在六O年代美国南方白人的眼中,黑人不是人,而是动物;黑人不可以
住在白人的领域,不可以担任有社会地位的工作,不可以在白人的餐厅进
餐,也不能在白人的月台候车。小说就设景在这样的一个南方小镇威尔斯
,有一天晚上镇上的巡警在路上发现一具尸体,(这是平静小镇不曾有过
的大事!)又在火车站候车室发现一名可疑的陌生黑人男子--没想到这
位黑人竟是在加州帕沙地那市刑事组工作的警探,他因而留下来在充满敌
意的环境里办案。
小说最有意思的是它的双重结构,黑人警探狄博思逐渐发现案情真相,
其它人(主要是两位白人警察山姆.伍德和比尔.吉勒史比)却逐渐「发
现」他。这是一个白人的启蒙过程,狄博思不同于他们成见中的黑人,他
穿著白人的服装(记得吗?电影里头薛尼鲍迪穿的是整齐的西装领带),
安静沉着,坐下来就读柯南的《论科学之理解》;他观察入微,心思细密
,又兼举止优雅,言语得体。他一步一步赢得白人的敬重,也一步一步解
开了凶杀之谜。这样的侦探是前所未有的。
不,我说错了,这样的角色正是推理小说史上典型的「神探」,只是这
一回他换了一个肤色,陷入一种极不和的办案处境。(想想看福尔摩斯或
白罗之类的神探,他们都带有贵族的身分地位,办案时对下层社会人士居
高临下;但狄博思不同,即使是下三滥的嫌犯,地位也高他一级。)--
因而变得史无前例。

写实异例

古典推理小说的主轴是「解谜」,是一种作者与读者角力的心智游戏。
小说一步步推进,谜题线索也逐渐出现,在小说结束时,神探(即「解谜
者」,也代表着隐藏的作者)指出书中线索的相关性,做出完美的解释,
读者(我们)都看见了线索,却都没猜中凶手。神探得一分,我们零分,
因此掏钱买书心悦诚服。这就是典型的传统「侦探」小说(也就是日本人
称的「本格派」)。
因为古典推理小说重在解谜,有的理论家像 Ronald Knox、R. Austin
Freeman 等甚至反对在推理小说中放进太多写实的元素,避免让读者分了
神。
但在四O年代、五O年代美国兴起的「犯罪小说」(crime novel) 则
不然,美国作家发展出一种「冷硬派侦探」(hard-boiled detective)
的新类型;这些小说中,解谜并不重要,侦探与社会的关系、犯罪与社会
的纠缠反而是重点。一般说来,美国犯罪小说对社会处境的描写要比正统
推理小说着重得多。
《恶夜追缉令》却是一个异例,它的特色建立在一个真实的社会环境,
黑白种族冲突是全书的基调;但故事却是个古典黄金时代的推理作品,一
个冷静的解谜思考机器。在情节推行中,一步步揭开谜底来。
这两种特性之融合,造就了一部独树一帜的小说。但也因为这个融合太
巧妙了,无法复制,你不能让黑人神探重新面对一次种族张力而能让读者
再有震撼的感受。约翰.波尔在写完第一本小说《恶夜追缉令》之后,又
写了几部以狄博思为主角的小说,都没有成功。推理小说史家席蒙思(
Julian Symons) 在他的名著《血腥谋杀》Bloods Murder 中就把波尔列
为推理小说中的「一书作家」(a singleton) ,显然史家没把波尔的其
他作品当一回事。

黑与非黑

通过《恶夜追缉令》的提醒,全世界白人读者才注意到自己的偏见;古
典神探里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古人有今人、职业上更有警察有和尚有
作家有莎剧演员,甚至还有坐轮椅的、目盲心不盲的,众生皆可为神探,
黑人为什幺不能?
波尔创造了一个不朽的黑人神探,一方面因为环境不公而谨言慎行,一
方面却因为智能过人而发出幽光,读小说的人很容易对这位斯文有教养的
黑人印象深刻。但这是黑人吗?其实不一定是,他可能是一位黑皮肤的「
白人」,我的意思是说这是一位「照白人的形象」写出来的黑人。
《恶夜追缉令》最大的历史贡献,是打破了有色人种在推理小说史缺席
的不公平;但深入黑人角色,写出真正的黑人侦探的性格与内心世界的作
品,并不是这一部,而是来自黑人自己的同胞作家。远的是与约翰.波尔
同时的却斯特.海姆斯(Chester Himes ,1909-1984),近的是活跃于
当今文坛的华特.莫斯礼(Walter Mosles) 。海姆斯创造的两名黑人警
探「棺材艾德」与「掘坟琼斯」(Coffin Ed and Grave Digger Jones)
在哈林区办案的独特小说,近年来被重新发掘赋予极高评价;而莫斯礼的
黑人私家侦探「易老林」(Easy Rowlins)则是国际瞩目,新作《蓝衣魔
鬼》Devil In Blue Dress 更拍成了好莱坞大片。看来黑人侦探的纵横书
海,还是方兴未艾呢。


2 角落里的老人

神探的黄金时代

侦探小说的第一个黄金时代是因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 而起的
。这个故事只怕已经老调了,但我们不妨还是重温一遍。
一八八六年,一位英国不得志的医师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
写出第一本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长篇小说《红字研究》A Study In
Scarlet ,但出版不顺也乏人注意。一八九O年他再接再厉写出《四人签
名》The Sign of Four,虽然市场平平,然而一位史上伟大的侦探却完全
成型了。
福尔摩斯,后来几乎是一切神探的代名词,鹰眼隼鼻,瘦削高身兆,知
识不可思议的广博,观察与推理的能力无与伦比。他似乎是受尼采哲学影
响的通俗人物,拥有一种「超人」的信念与意志。
我们也切不可忘记华生医生,福尔摩斯的好友、愚笨的助手、以及忠实
的记录者;正是这种-平凡-神奇的巧妙组合,使阅读者不自觉地认同其
中一人,而赞叹另外一人。
两部长篇之后,柯南道尔改写短篇故事不料大获成功,欲罢而不能。(
柯南道尔几次想杀死福尔摩斯,也真的杀了一次,但在全世界小说迷的恳
求与经济诱惑的力劝下,道尔还是把福尔摩斯写活过来。)并且真正建造
了「侦探小说」这个类型。
「侦探小说」并不始自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爱伦坡的神探杜宾(
Dupin) 比他还早五十年,写《白衣女人》的柯林斯(Wilkie Collins)
和写《勒沪菊命案》的加伯黎奥(Emile Gaboriau)也都比他早二十年以
上。可是却只有福尔摩斯,在大众心目中完成了一个超级神探的地位。
所谓的「侦探小说第一个黄金时代」,指的就是众多作家受柯南道尔的
刺激,想在侦探小说的领域中,创造另一个可与福尔摩斯匹敌的角色,因
而风起云涌,百家争鸣,一时之间涌现许多型态各异的「福尔摩斯们」来


角落的奇怪老人

却斯特顿(G. K. Chesterton)写出了一位神职的侦探布朗神父(还有
一位比较不知名却同样有趣的人物:「知道太多的人」),傅特瑞尔(
Jacques Futrelle)写出一位「思考机器」,卜斯特(M. D. Post)创作
了一位「亚伯纳叔叔」;而后来影响现代警察办案至钜的傅里曼(F. A.
Freeman) 则写出了一位以实验器材侦探案情的「桑戴克博士」,布拉玛
(Ernest Bramah) 更创造了史上第一位盲人侦探「马斯.卡拉多斯」。
在这齐放的百花当中,一位享有地位的女作家奥希兹女男爵(Baroness
Orczy) ,本名蒙塔鸠.巴斯托夫人(Mrs Montague Barstow,1865-
1947),放下她手边的历史冒险小说《红花侠》The Scarlet Pimpernel
系列,插花写出另一位「福尔摩斯式」的人物--角落里的老人。
当然,每个「福尔摩斯式」的小说都企图创造与福尔摩斯不同之特色,
但也都不自觉地用了福尔摩斯的公式。譬如说,本书的宝莉.波顿小姐(
Miss Mary J. Burton) ,伦敦《观察家晚报》的记者,她每次来到咖啡
店,就看见这位坐在角落的老人,喝着牛奶,吃一块乳酪蛋糕,然后他们
就根据近日的新闻讨论起案子来。这位看似机灵聪慧的女记者,其实就是
华生医生的化身,她代表一般人(也就是读者)的见解,扮演困惑者、抬
杠者,最后成为倾听者与崇拜者。一切侦探小说当然都是英雄式的浪漫小
说;作家创造一个血肉之躯对抗巨大的犯罪智能,犯罪的形式愈邪愈巧妙
,英雄之挑战与困难也就愈高。如何使英雄「比真实人生更大」呢?方法
就是创造一个与真实人生相近的人(华生医师与波顿小姐),再把他们比
下去。

非道德的虚无者

《角落里的老人》固然用到了福尔摩斯的「犯罪解谜,叙述倾听」的故
事模式,但奥希兹女男爵创造的神探却和福尔摩斯大相径庭,不仅性格截
然不同,办案手法也绝不相似。
首先,「角落里的老人」是后来我们称的「安乐椅神探」(Armchair
Detective) 的元祖。当然,爱伦坡的杜宾有时也是安乐椅神探,但有时
候不是(在《失去的一封信》里,杜宾就出马偷回关系国家前途的那封信
);而《角落里的老人》从头到尾都是「不行动的英雄」。
《角落里的老人》是位坐在咖啡店一角的怪人,成天无所事事,看看报
纸,骂骂世人愚笨,手上不断把一条绳子编成各种形状又解开。他既不是
公家警探也不是私家侦探,他既不侦察也不受行动委托;他是个「场边评
论家」,只根据公众皆可得的资料(主要是报纸的社会版新闻)推理判断
出疑案的真相。
这和福尔摩斯是不同的,福尔摩斯接受委托,亲至现场,搜集第一手线
索,甚至埋伏暗处,与歹徒格斗技击,亲手逮捕归案。福尔摩斯是剑及履
及的行动派英雄,角落里的老人则是纯属心智游戏的「思考机器」。
第二个大不同处在于,角落里的老人对「社会正义」似乎是毫不关心的
。除开这位咖啡座一角的神秘人士,其它之「福尔摩斯们」都热中于把罪
犯绳之以法,不让邪恶力量得逞。角落里的老人无意伸张正义,他只是个
「犯罪评论家」,在咖啡馆里指出元凶之后,他或者赞美罪犯的智能,或
者嘲笑执法人员的愚蠢,最多只说:「吊死他!」但他从不行动,也不将
真相向警方揭露。
这种虚无态度是非道德的(Amoral),在推理小说史极为罕见,大概只
有却斯特顿之《知道太多的人》The Man who Knew too Much 差堪比拟,
但,「知道太多的人」还是一个爱国主义者,最后更挺身而出对抗阴谋者
而死,角落里的老人则是更彻底对政治、法律、社会都绝望的人。
我相信这个角色部份精神后来流到犯罪小说,因为这种敌视社会的态度
更像个犯罪的人,而不是遏止犯罪的人。既然小说家创造出令人认同的非
正非邪的英雄,再进一步,走向完全负面的英雄也就可以想象。
《角落里的老人》发明了这么一位奇特的神探,他的安乐椅办案方式带
给后继小说家创作「业余神探」重大的启发(因为他们不方便亲到现场,
也没有资格询问疑犯);他的非道德性则带来犯罪小说对犯罪世界本身的
兴趣(更高于侦破它),仅只这两件贡献,地位就不能再高。


3 哈瓦那特派员

间谍小说的两个传统

如果你听说《哈瓦那特派员》是一部间谍小说,就满心以为会读到一个
OO七式的香艳刺激故事,那你可要大感意外了。
《哈瓦那特派员》完全不是那种爱国干员的英勇行动,而是一个荒谬而
哀伤的故事,小说中没有什么智勇双全的超人英雄,只有平凡的人和可怜
的人。
把「间谍小说」写成这副奇特模样的第一个理由是它的作者,《哈瓦那
特派员》的作者葛兰姆.葛林(Graham Greene ,1904-1991)别有来历
,并不是一般的「通俗作家」出身。他不但是一位享誉盛隆的「主流小说
家」,更因为作品长于深刻探讨人生两难的道德问题,而被诺贝尔文学奖
连续提名了二十一年。(直至一九九一年他「不支」死亡,诺贝尔奖惯例
颁活人不颁死人,因而失之交臂,但多年提名可能是项记录。)
不平凡的小说家经常出人意表,葛林就是一例。葛林不但写卖弄博学(
highbrow)的艺术小说,也写较无负担的「通俗作品」。他自己把这些小
说标上「娱乐作品」(an entertainment)的记号,但评论家常常感觉到
他的区分「不够清楚」;也就是说,他的严肃小说也常常借用通俗小说的
形式(最常见的是「间谍小说」),而他的通俗小说又常常隐藏了意在言
外的大道理。
然而即使以「间谍小说」的发展史来看,间谍小说的确也有两个看似不
兼容的传统。
间谍小说本是「推理惊悚小说」的一个旁支,推理小说发展较早,很早
就形成「神探解谜」的类型格式。小说中一定包含「一个谜云,一个侦探
,一场解谜过程」的游戏规则,而「间谍小说」的初期雏形就藏在这个模
式下,只是那个「谜云」涉及军事或政治的阴谋。(例子可以溯自柯南道
尔的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办过的案子如《海军定义》等就有后来间谍小说
的影子。)
但「间谍小说」逐步发展,就走出了自己的路子来。其中又兵分两路:
一路把「神探」变成了「行动干员」,一路则把「国防危机」变成了「政
治性犯罪」。(推理小说不也是如此吗?后来也分为「侦探」和「犯罪」
两项,或者用日本人的语言,「本格派」与「社会派」两支。)
给予「间谍小说」浪漫色彩的作家,包括了约翰.布肯(John Buchan
)、沙波(Sapper;H.C. McNeile的笔名),以及后来发扬光大的伊恩.
弗来明(Ian Fleming ,《00七情报员》的作者)等人。弗来明的贡献
最大,我们现在提到「情报员」,读者很少想到上班打卡的公务员,想到
的都是每天在度假胜地出差,醇酒与美食,跑车与美女,生活永远多彩刺
激的英国情报员詹姆士.庞德。
另外给予「间谍小说」写实成分(甚至幻灭写法)的作家,则包括了大
作家毛姆(《兼差秘谍艾申东》,Ashenden)、左派间谍小说家艾瑞克.
安卜勒(Eric Ambler ,《间谍墓志铭》的作者),以及本书的作者葛林
自己。
即使到了今日,间谍小说的两个传统仍然各有传承:创造英勇过人的中
情局副局长杰克.雷恩(电影里由英俊刚毅的哈里逊福特所饰演),就是
弗来明所属「浪漫派间谍小说」的接棒人;而间谍小说写得深刻感伤的勒
卡雷(John Le Carre'《来自寒地的间谍》作者)则是葛林之后擅写间谍
世界荒谬真相的大师。

瓦解神话的平凡探员

《哈瓦那特派员》的主角不是伟大的情报员,而是一个中年穷途的吸尘
器经销商;他年轻的时候经商来到哈瓦那,定居下来,如今年华老去,事
业无成,妻子也弃他而去,只剩一个十七岁挥霍无度的女儿。
时局不靖,英国情报局的人员要吸收他做为加勒比海情报网的一环;他
想到自己存款不足的户头,胡里胡涂的答应下来,就这样,成了英国政府
的「哈瓦那特派员」。
但凡庸的他到哪里去吸收线民、结交权贵、搜集情报呢?他哪里也去不
了,他只能捏造人名、虚构行动,不断向英国政府报帐,弥补他生意清淡
、入不敷出的家庭生计。
这本只是一个凡人无奈的谎言,不料竟引起英国、古巴两政府的注意。
英国政府从他送来的报告中,断定古巴军方必然有秘密武器的发展计画(
其实是他画的吸尘器内部构造图),决定要加派干员到哈瓦那;而古巴政
府则判断与他有关的亲友必然是情报网的一环,他无辜的朋友与更无辜的
不识之人因而命丧黄泉......
故事的调子是喜剧的,但本质上是恐怖而悲凉的。小说中当然大大嘲讽
了「情报工作」的荒谬性,尤其是一切以「机密」为名的工作;小说藉角
色之口说,只要有机密,说谎就不会被发现,已经是个大嘲弄了。但小说
虽然写两国政府为一个庸人的谎言(他不过是想骗一点小钱)而大张旗鼓
,令人捧腹;但当我们想到真实的秘警行动与军事战力可能据此而发的时
候,就不免不寒而栗了。
真实的世界显然是近于葛林这一边的,全知全能的浪漫情报员恐怕才是
假相。所谓的「敌后工作人员」,敌后既不可稽,荒谬胡说之事势所难免。
优秀的小说家,不为浪漫情节所惑,用个故事就揭开人生真相,云淡风
轻藏在一个令人捧腹的情节架构中--有心作家用「通俗作品」为名,寓
教于乐,我们在葛林的作品中看到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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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文章:
  • 陇首云』于2001-10-3 16:45:00发表评论:

  • 好资料,谋杀专门店好象是一个专业的侦探推理小说的出版社办的网站,店长自然是专业能力很强的人了,他们那种根据读者定购进行出版的方式,估计可能是推门三至五年后的一个很好的经营模式,现在毕竟推门影响有限,而且更重要的是全国的经济发展太不平衡,许多人的收入还不太高,如果等全国平均的月收入到2500元左右时,推门以40-50元每本的定价出书可能就会有市场了。呵呵!真希望有目前谋杀专门店所享有的这样好时光早日到来啊,e)

    【ellry在大作中谈到:】

    >转载:世界推理名家名著导读
    >这里的三部小说有两部(1、2)由四川人民和四川文艺购买了台湾远流的版权,出版了中文简体版。这篇文章就是著名的谋杀专门店店长詹宏志先生所写,较之中文简体版的导读详细一些,也许更助于大家去阅读这两本书,所以转帖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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