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zg1209』于2011-6-11 17:32:00发表评论: |
这次参加的人数好像不少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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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街的亡灵』于2011-6-7 11:30:00发表评论: |
有好几个人怀疑过老师是不是有手表。可是 ,,我们高考模拟考,已经高考,真的是校内所有人都没有任何电子产品的。。。可能大家高考已经忘记了。呃。
其实写一篇题目真的很伤神, 我光修改错别字就看得眼花了,结果错别字还是不少。~~
当初写这个,我也纠结了半天,线索又要全部给出,有不能太明显。还是没能想到好的办法。
第一篇题目,就是为了得到大家不同的意见。好为自己以后的创作打下基础。。
最后,感谢所有参与本次谜题相关的所有朋友们,。。谢谢大家,, 以后我愿做得更好。。
我还是坚持用奎因式的写作,挑战每一位读者们 。。。呵呵 [此贴被贝克街的亡灵于2011-6-7 11:34:46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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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雨』于2011-6-7 11:22:00发表评论: |
人工置顶 很惭愧因为自己太懒,评谜活动坚持了一年半后就中断了。记得当时最麻烦的是算均分和发放奖励…… 支持活动继续,支持夏日猫童鞋。持之以恒是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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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侦探团』于2011-6-6 0:59:00发表评论: |
要说这篇谜题比较简单,是因为作者很忠实是遵循了谜题的写作规则,把所有指向谜底的线索都一一呈现出来了,只要细心阅读,稍加推理就可以顺着线索得出结果。 要说这篇谜题比较巧妙,在于对铃声动手脚的这个手法,现实中很容易被人忽略,所以文中对铃声的提示应该减少一些,特别是“叮叮叮”“当当当”,其实是可以去掉。 要说这篇谜题的疏漏之处,从手法来说,一是凶手这样做是很有风险的,如果死者提前去多媒体室,如果死者和校长没有通过电话,如果死者反抗浪费了凶手的时间,如果死者穿黑衣路过楼梯间时没有被牛牛看到,如果王卫华和刘晓英外出的时间晚了一两分钟而听到了不该响起的铃声,那么这个时间诡计就起不到作用了。二是对甘郭的不在场证据的描述,是由老师们来确定围棋程序的未作假,这个本身就不合理,而这种不合理只是为了误导读者进行第二种解答。三是凶手作案只是设计了时间上的不在场证据,而没有嫁祸他人(凶手还替甘郭洗脱嫌疑),这就不可能去除警察对自己的嫌疑。四是没有确凿的证据,即使凶手修改过铃声程序,也只能说在时间上凶手有杀人的可能性,而不是定罪证据(呵呵,有没有法律界的前辈分析下,到底中国是疑罪从有,还是疑罪从无)。 总的来说,谜题各方面都很不错,中规中矩,只是难度上可以加大点,呵呵,作者好像说这是第一篇谜题作品,算是个很不错的开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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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yishen』于2011-6-5 21:47:00发表评论: |
我想,收卷老师(也就是监考老师)是有手表的吧。如果有,就会很容易发现这个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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