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ren0477』于2008-2-5 21:47:00发表评论: |
呵呵,楼主认真的分析了呢.厉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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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故乡』于2004-10-27 14:38:00发表评论: |
【czjmain在大作中谈到:】 > >65-70期每周谜题观后随想 > > 今天偷点闲,来回顾一下最近的几期每周谜题. > >1.总第65期谜题:乌莉西卡失踪案 > > 谜面给出的图片居然只是个幌子,在谜底里没有提供什么实质性的帮助,(有吗:)这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幽默.曾经有人提到数学中“解不开题,因为没有用完所有条件”,“题目里没有多余的条件”的原则,我想沿用到侦探谜题上来,前者是很重要的,可以理解为谜面必须提供得出谜底的充分条件,而后者倒也不必苛求,案件线索一定是纷繁复杂的,如果作者有心设计出了合理细节来掩藏真相,也许反而会更精彩.从已知条件中分析提取出有用的条件,本来就是应该培养的素质,我说这点,并不特指侦探. > 此外,谜题中将案件发生地当时气候条件作为线索之一的细节,也是比较好的创意.据我的记忆,陇首云在第八期谜题里也曾经有过类似的作法,所不同的是他善意的将社会环境的叙述写在了谜题起始处.这种细节设计,我个人称之为"题外功夫",是考究读者审题的仔细程度,还有是否能够不局限于题面本身,而能够结合自己的知识阅历和可能找到的参考资料,换言之也就是做题的投入程度. > > 可以说是继陇首云和白石头的作品之后又一个以真实案例改编类型的谜题,遗憾的是反响甚至争议都不大.我想这和所选择的案例的代表性有关吧.如果是典型的案例,以一案一犯或者谜面过程谜底结果规格可以表现的,而又具备足够的线索能够分析清楚基本推出结果,那么是可以改编成普通谜题,如第八期,第22期;如果是体现现实复杂性的存在出人意料的细节而进行再创造的--如第33期,最好能够提示参与讨论的读者尽量给出合理设想,而不是把目标定在得到答案,否则壮志满怀的推理一番,却不能得偿所愿,难免感觉异样.以本案为例,在谜底出现的黑社会提法,就既有妙笔神来之趣,又有莫名其妙之嫌.:) > > >2.总第66期谜题:推理协会杀人事件 > > 这个案子怎么想都比较悬.首先就是电子邮件在司法程序中的"证据"认定的问题,撇去这个不谈,其他证据也有可能做假,手套可以就是作案使用的,上面能不能够有指纹也是个保留问题,此外就是有指纹和唾液唇印也不奇怪.身上的血迹我想可不可以挟持一个活人或者抱一个死人在身前然后射杀另一个人?这样被挟持者身上的两种血迹也就很正常了.所以我假设凶手先不露声色的进房间,然后用枪威胁两人,挟持会长杀掉另一个,然后再"藏"好"证物",设计邮件(也可以事先设计完成)和搞定会长,就地躺下.OK了.:)不过这么做太繁琐了一点,从罪犯的角度分析应该不会如此节外生枝多此一举,先"冤枉"自己再伺机脱罪,实在冒险.波洛经历过一回,已经足够了. > 可以排除我的设想的还有,会长叫两人一起去可以说是一个突发事件,如果说凶手事先准备好凶器和手套准备杀人而此时迫不得已两个一起干掉的话,那么叙述充分的邮件就是一个疑点,他应该来不及完成,这是从打字速度上来推测的.但是,如果作者有工夫,设计一个案发现场或者各自独处的地方有电脑如何?那答案一定会更有意思. > > 对了,说到答案想起来了,胡扯习惯了:P这个案子的设计思路是比较经典的那种.是的,比较经典,所以谜面一出来,谜底基本上也就出来了:P无奈啊,读者群体的阅读量一定是大于单独的作者的.所以我比较欣赏不只有已经成为经典的整体设计--最好是没有:P当然这是比较难的,其实所有可能有的情况基本上前人都已经展现过了,所以我退而求其次--还有比较独到的个人发挥,细节设计和新东西的展现,而所谓经典的整体设计如果能够隐藏而令读者不至立即猜到矛头所指就更加好了.:) > > >3.总第67期谜题:女证人之死 > > 乐阳的案子.乐阳写的谜题是比较成熟的,无论从故事的完整性还是从侦探细节设计来说.也许他是把谜题当短篇小说来写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是深思熟虑,仔细斟酌过的.文字尚且如此,构思也一定不会草率.我尝试着回答,企图面面俱到,还是输了他一招,就在那枚硬币身上.:) > 做为谜题,可以看到的最大缺点是,"凶手的暴光率实在太高,让人不得不把矛头指向他",这点乐阳已经注意到了.我等着他的下一个案子. > > >4.总第68期谜题:指纹 > > 这个案子让我眼前一亮,很巧妙的细节设计,隐藏在地图和众人的口供和背景的介绍之中,是久违了的"大案"类型,写成一篇小说都不过分,而写成谜题,大大提高了读者破解谜题之后的成就感.而且难易适中.以我本人为例,本来徘徊于没有指纹与受伤的手之间,暗想别是就这一点线索,那也不象fan的风格,可是又仿佛别无他法,正困惑间,看到探友的有关论述,顿时醒悟,有豁然开朗之感.兴奋之情油然而生,好东西!当然也有点遗憾,自己没有想出来.:(就这点而论,已经不愧是fan的出品了. > > 缺点嘛也谈不上,我建议大家看看乐阳关于这题的回答.搞笑之余,道理还是有的,即只能得出嫌疑犯目击木匠睡觉,从而证明其可能撒慌,而找到一个突破口.而有疑点与犯罪之间,仅凭那"一句泄露天机的话",似乎也不能就简单的划上等号了,尤其是在法律上.当然,这是纯粹的挑一点刺玩玩.:) > > >5.总第69期谜题:毒药 > > 这是一个细节的世界.撇开谜底严谨与否不谈,单以题目本身可能会引起的读者对所有细节的探究论,就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东西了.与Zhukov的第十四期有得一拼.:) > > 如果要谈谜底的严谨程度呢,我引用一位探友的话: > "要大家纯粹靠想象(已经不是推理了)来找到答案有点勉为其难了吧 ^_^" > a.要大家纯粹靠想象(而不是推理)来找到答案 > 这是我读到的第一层意思,也无所谓严谨,就只是一个生活细节和确实发生了.从这点来说这个案子可谓精彩.真的是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了. > b.要大家纯粹靠想象来找到答案有点勉为其难 > 是的,确实勉为其难.由于这个案子精彩--这个我已经夸过了:P--所以我来挑个大刺.如果谜题真的纯粹靠想象来找到答案,而读者没有体验过类似生活的话,是不是就意味着和成功破解无缘了呢?这在小说是一个亮点,在谜题就是一个致命伤了.当然,这个案子其实在尝试着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杯子上有指纹和毒而没有口红印子这样的线索,也算是不错的提示了. > > 还有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不掉水的唇膏也挺多",而黑洞也事先考虑过要把时间设定在没有"不掉水的唇膏"的日子.但是大家可以想见,是否存在"不掉水的唇膏",单纯只提时期的话很难服众,而如果明文提示不存在"不掉水的唇膏"的话,又大幅度降低了谜题难度.又不能象小说作品一样在主线之外设计一些场景来表现时代背景或有关特征,所以这也可以算是短谜题的硬伤,"系统限制"吧.:) > > 至于消失的香烟,其实也是一个巧妙的构思.但是从谜题角度考虑,我觉得最好还是在叙述谜题时由江泉问一句关于香烟的毒性检验结果,而罗修不情愿的告诉了她.这样就避免了对读者可能会有的误导.一个巧妙的设计,是不会因为虽然过早的但是适当的揭露而失去光彩的.作为优秀的谜题作者,应该有这个自信.:) > > 最后,"对于毒药的设定不要随便取一个".这是非常有内容的一句话,一种期许. > > >6.总第70期谜题:神秘女郎 > > 我觉得这个案子属于比较典型的情理分析,作者还可以在几个嫌疑犯的描写中多下些功夫,比如死者和打工妹以及另一个女学生所发生关系的性质,这些人的境况/近况,以及所谓不在场证明的详细情况等等,这样就可以提供读者更多的想象空间,包括犯罪动机的达成和伪造不在场证明的可能性,综合多种分析结果,得出最大的可能性,另外,嫌疑犯的"女性化"可以通过接触,从言行上表现出来,这样效果也许会更好一些.:) > > > 以上是65-70期每周谜题观后随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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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peed』于2003-12-3 19:23:00发表评论: |
这样的评述很好的 形式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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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118』于2002-10-16 23:14:00发表评论: |
【czjmain在大作中谈到:】 > >65-70期每周谜题观后随想 > > 今天偷点闲,来回顾一下最近的几期每周谜题. > >1.总第65期谜题:乌莉西卡失踪案 > > 谜面给出的图片居然只是个幌子,在谜底里没有提供什么实质性的帮助,(有吗:)这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幽默.曾经有人提到数学中“解不开题,因为没有用完所有条件”,“题目里没有多余的条件”的原则,我想沿用到侦探谜题上来,前者是很重要的,可以理解为谜面必须提供得出谜底的充分条件,而后者倒也不必苛求,案件线索一定是纷繁复杂的,如果作者有心设计出了合理细节来掩藏真相,也许反而会更精彩.从已知条件中分析提取出有用的条件,本来就是应该培养的素质,我说这点,并不特指侦探. > 此外,谜题中将案件发生地当时气候条件作为线索之一的细节,也是比较好的创意.据我的记忆,陇首云在第八期谜题里也曾经有过类似的作法,所不同的是他善意的将社会环境的叙述写在了谜题起始处.这种细节设计,我个人称之为"题外功夫",是考究读者审题的仔细程度,还有是否能够不局限于题面本身,而能够结合自己的知识阅历和可能找到的参考资料,换言之也就是做题的投入程度.
>这种谜题解起来是非常过瘾的,不过如果多加入点人物增加扑朔迷离之感就会令解出的谜友 有更痛快淋漓的成就感,其他人也会从中收益良多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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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go11』于2002-2-28 16:12:00发表评论: |
【czjmain在大作中谈到:】 > >65-70期每周谜题观后随想 > > 今天偷点闲,来回顾一下最近的几期每周谜题. > >1.总第65期谜题:乌莉西卡失踪案 > > 谜面给出的图片居然只是个幌子,在谜底里没有提供什么实质性的帮助,(有吗:)这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幽默.曾经有人提到数学中“解不开题,因为没有用完所有条件”,“题目里没有多余的条件”的原则,我想沿用到侦探谜题上来,前者是很重要的,可以理解为谜面必须提供得出谜底的充分条件,而后者倒也不必苛求,案件线索一定是纷繁复杂的,如果作者有心设计出了合理细节来掩藏真相,也许反而会更精彩.从已知条件中分析提取出有用的条件,本来就是应该培养的素质,我说这点,并不特指侦探. > 此外,谜题中将案件发生地当时气候条件作为线索之一的细节,也是比较好的创意.据我的记忆,陇首云在第八期谜题里也曾经有过类似的作法,所不同的是他善意的将社会环境的叙述写在了谜题起始处.这种细节设计,我个人称之为"题外功夫",是考究读者审题的仔细程度,还有是否能够不局限于题面本身,而能够结合自己的知识阅历和可能找到的参考资料,换言之也就是做题的投入程度. > > 可以说是继陇首云和白石头的作品之后又一个以真实案例改编类型的谜题,遗憾的是反响甚至争议都不大.我想这和所选择的案例的代表性有关吧.如果是典型的案例,以一案一犯或者谜面过程谜底结果规格可以表现的,而又具备足够的线索能够分析清楚基本推出结果,那么是可以改编成普通谜题,如第八期,第22期;如果是体现现实复杂性的存在出人意料的细节而进行再创造的--如第33期,最好能够提示参与讨论的读者尽量给出合理设想,而不是把目标定在得到答案,否则壮志满怀的推理一番,却不能得偿所愿,难免感觉异样.以本案为例,在谜底出现的黑社会提法,就既有妙笔神来之趣,又有莫名其妙之嫌.:) > > >2.总第66期谜题:推理协会杀人事件 > > 这个案子怎么想都比较悬.首先就是电子邮件在司法程序中的"证据"认定的问题,撇去这个不谈,其他证据也有可能做假,手套可以就是作案使用的,上面能不能够有指纹也是个保留问题,此外就是有指纹和唾液唇印也不奇怪.身上的血迹我想可不可以挟持一个活人或者抱一个死人在身前然后射杀另一个人?这样被挟持者身上的两种血迹也就很正常了.所以我假设凶手先不露声色的进房间,然后用枪威胁两人,挟持会长杀掉另一个,然后再"藏"好"证物",设计邮件(也可以事先设计完成)和搞定会长,就地躺下.OK了.:)不过这么做太繁琐了一点,从罪犯的角度分析应该不会如此节外生枝多此一举,先"冤枉"自己再伺机脱罪,实在冒险.波洛经历过一回,已经足够了. > 可以排除我的设想的还有,会长叫两人一起去可以说是一个突发事件,如果说凶手事先准备好凶器和手套准备杀人而此时迫不得已两个一起干掉的话,那么叙述充分的邮件就是一个疑点,他应该来不及完成,这是从打字速度上来推测的.但是,如果作者有工夫,设计一个案发现场或者各自独处的地方有电脑如何?那答案一定会更有意思. > > 对了,说到答案想起来了,胡扯习惯了:P这个案子的设计思路是比较经典的那种.是的,比较经典,所以谜面一出来,谜底基本上也就出来了:P无奈啊,读者群体的阅读量一定是大于单独的作者的.所以我比较欣赏不只有已经成为经典的整体设计--最好是没有:P当然这是比较难的,其实所有可能有的情况基本上前人都已经展现过了,所以我退而求其次--还有比较独到的个人发挥,细节设计和新东西的展现,而所谓经典的整体设计如果能够隐藏而令读者不至立即猜到矛头所指就更加好了.:) > > >3.总第67期谜题:女证人之死 > > 乐阳的案子.乐阳写的谜题是比较成熟的,无论从故事的完整性还是从侦探细节设计来说.也许他是把谜题当短篇小说来写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是深思熟虑,仔细斟酌过的.文字尚且如此,构思也一定不会草率.我尝试着回答,企图面面俱到,还是输了他一招,就在那枚硬币身上.:) > 做为谜题,可以看到的最大缺点是,"凶手的暴光率实在太高,让人不得不把矛头指向他",这点乐阳已经注意到了.我等着他的下一个案子. > > >4.总第68期谜题:指纹 > > 这个案子让我眼前一亮,很巧妙的细节设计,隐藏在地图和众人的口供和背景的介绍之中,是久违了的"大案"类型,写成一篇小说都不过分,而写成谜题,大大提高了读者破解谜题之后的成就感.而且难易适中.以我本人为例,本来徘徊于没有指纹与受伤的手之间,暗想别是就这一点线索,那也不象fan的风格,可是又仿佛别无他法,正困惑间,看到探友的有关论述,顿时醒悟,有豁然开朗之感.兴奋之情油然而生,好东西!当然也有点遗憾,自己没有想出来.:(就这点而论,已经不愧是fan的出品了. > > 缺点嘛也谈不上,我建议大家看看乐阳关于这题的回答.搞笑之余,道理还是有的,即只能得出嫌疑犯目击木匠睡觉,从而证明其可能撒慌,而找到一个突破口.而有疑点与犯罪之间,仅凭那"一句泄露天机的话",似乎也不能就简单的划上等号了,尤其是在法律上.当然,这是纯粹的挑一点刺玩玩.:) > > >5.总第69期谜题:毒药 > > 这是一个细节的世界.撇开谜底严谨与否不谈,单以题目本身可能会引起的读者对所有细节的探究论,就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东西了.与Zhukov的第十四期有得一拼.:) > > 如果要谈谜底的严谨程度呢,我引用一位探友的话: > "要大家纯粹靠想象(已经不是推理了)来找到答案有点勉为其难了吧 ^_^" > a.要大家纯粹靠想象(而不是推理)来找到答案 > 这是我读到的第一层意思,也无所谓严谨,就只是一个生活细节和确实发生了.从这点来说这个案子可谓精彩.真的是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了. > b.要大家纯粹靠想象来找到答案有点勉为其难 > 是的,确实勉为其难.由于这个案子精彩--这个我已经夸过了:P--所以我来挑个大刺.如果谜题真的纯粹靠想象来找到答案,而读者没有体验过类似生活的话,是不是就意味着和成功破解无缘了呢?这在小说是一个亮点,在谜题就是一个致命伤了.当然,这个案子其实在尝试着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杯子上有指纹和毒而没有口红印子这样的线索,也算是不错的提示了. > > 还有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不掉水的唇膏也挺多",而黑洞也事先考虑过要把时间设定在没有"不掉水的唇膏"的日子.但是大家可以想见,是否存在"不掉水的唇膏",单纯只提时期的话很难服众,而如果明文提示不存在"不掉水的唇膏"的话,又大幅度降低了谜题难度.又不能象小说作品一样在主线之外设计一些场景来表现时代背景或有关特征,所以这也可以算是短谜题的硬伤,"系统限制"吧.:) > > 至于消失的香烟,其实也是一个巧妙的构思.但是从谜题角度考虑,我觉得最好还是在叙述谜题时由江泉问一句关于香烟的毒性检验结果,而罗修不情愿的告诉了她.这样就避免了对读者可能会有的误导.一个巧妙的设计,是不会因为虽然过早的但是适当的揭露而失去光彩的.作为优秀的谜题作者,应该有这个自信.:) > > 最后,"对于毒药的设定不要随便取一个".这是非常有内容的一句话,一种期许. > > >6.总第70期谜题:神秘女郎 > > 我觉得这个案子属于比较典型的情理分析,作者还可以在几个嫌疑犯的描写中多下些功夫,比如死者和打工妹以及另一个女学生所发生关系的性质,这些人的境况/近况,以及所谓不在场证明的详细情况等等,这样就可以提供读者更多的想象空间,包括犯罪动机的达成和伪造不在场证明的可能性,综合多种分析结果,得出最大的可能性,另外,嫌疑犯的"女性化"可以通过接触,从言行上表现出来,这样效果也许会更好一些.:) > > > 以上是65-70期每周谜题观后随想. 回过头来看这篇帖子,又长见识不少啊! 天魔兄果然厉害! 细看下来,感觉又提高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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