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以前写的啦,我是新人,就算给大家带个小礼物,抛块砖引个玉啦~~欢迎大家来拍,嘻嘻 麦克默多毫无疑问是一个难以被忽略的角色,他造就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最令人血脉贲张的故事。 在小说里,他也是个受人瞩目的人物。初来乍到就与当地警察发生摩擦,展示了他的不同寻常,当然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个明显的做秀(更重要的原因恐怕是警察队长马文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在整个卧底过程中,麦克默多自始至终带着暴躁、狡猾和残忍的伪装,一方面是为了赢取身主麦金蒂和兄弟们的信赖,另一方面,他不得不表现得令人敬而远之,从而谨慎地掩饰自己真正的身份。乃至当未婚妻伊蒂调皮地在背后拍他肩膀时,他也会像老虎一样反身跃起,惊恐而凶残地扼住她娇小的喉咙。顺便提一下爱情,伊蒂对他的信赖令人感动。 我也和可怜的伊蒂一样内心惶恐。一个成熟神秘的英俊男人,追求爱情的时候真挚而热烈;同时也是一个魔鬼组织的骨干,凶残狠毒,嗜血无度……奇怪的是这两种特点并不冲突,相反组成了一种新鲜的和谐,成就了一个人勇敢而锋利的个性。 我不太清楚,某个人物,当他作为主角,或者一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这两种情况,是不是前者会更有可能得到读者的共鸣或者同情。起码我是这样。因为读作品的时候比较投入。甚至有时候,因为第一人称的关系,我会更喜欢华生。我从来没觉得他笨,好比我从来不对自己的智商报以怀疑。对于麦克默多也是,这个鲜明的角色令人着迷。当得知鼎鼎大名的平克顿侦探爱德华要来将他们绳之以法时,我会暗自期盼麦克默多的平安。 当然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他本人就是爱德华。他当着贼首们的面,亲自把这句话说了出来。记得我当时惊喜得叫出了声。我似乎瞥见了柯南道尔躲在角落里窃笑,不禁像麦金蒂恨麦克默多一样地恨他。然后一切顺理成章,我们的男主角以正义之剑斩杀巨龙,肮脏的坏人落入法网,无法再去行恶。大功告成,而且爱情美满。 以我浅而薄的阅读量发表一些看法。一般英国的侦探小说,都比较秉承柯南道尔的古典风格,就其刺激惊险程度,比美国侦探小说,比如钱德勒的硬汉系列,显然没有过人之处。相对来说《恐怖谷之死酷党人》比较例外。尽管如此,《恐怖谷之死酷党人》叙事风格还是非常绅士的,绝没有对暴力渲染一丝一毫,笔触更多还是在侧面:阴霾的天气,肮脏的环境,惊慌的表情等等。这也是我为什么比较喜欢英国侦探小说的原因之一。最近在看法国一位女作家的侦探小说,涉及到解剖啊内脏啊,看着直犯恶。而在麦克默多那里,他至多眼睁睁看到手无寸铁的人被枪杀,同时尽自己一切力量制止。我们的麦克默多是个多么纯洁的侦探啊,令人作呕的犯罪,他甚至连遇见都没有遇见过。 这并不能代表作者的善良。最终,逃脱的恶棍还是把他杀死于一场“意外”。我们得到了阅读的快感,但是永远得不到完美的结局。 over.谢谢观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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