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之“红发会”——离奇事件中的平凡推理 文/残垣 ——“红发会:由于原住美国宾夕法尼亚洲已故黎巴嫩人伊齐基亚·霍普金斯之遗赠,现留有另一空职,凡红发会会员皆有资格申请。薪给为每周四英镑,工作则实系挂名而已。凡红发男性,年满二十一岁,身体健康,智力健全者即属符合条件。应聘者请于星期一上午十一时亲至舰队街、教皇院7号红发会办公室邓肯·罗斯处提出申请为荷。” ——红发会已经解散,此启。一八九○年十月九日 一前一后的明显反差,无疑是约翰.克莱这个完美犯罪抓家所设计的精妙游戏布局。这个离奇的事件让突然间被推至山巅的威尔逊先生又在一瞬间滑下,强大的落差让威尔逊先生除了愤怒本身,更多的是摸不着头脑,而约翰.克莱的精妙布局,也获得了福尔摩斯先生一句“你的那个红头发点子很新颖,也很有效”的赞美。 初读此故事的读者,恐怕也如华生医生一般,虽然没有了威尔逊先生的那份愤恨,但是却被这离奇的故事弄得及好奇,又紧张,却究竟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如同飘摇在海中的一艘小船,虽然在迷雾里借着清晨的一丝曙光,看到了不远处似乎有个地方可以停泊,但终究无法确认,而且不知方向,不知目标,却终于还是摆脱不了那种好奇和渴望。 但如果你只是局限在威尔逊先生的描述里诸如“人山人海的红发者”“大英百科全书”之类,你将终究无法突破这些,即使得出什么结论,也必然会像这故事表面一般的离奇和令人难以捉摸。这就是观察者与观察者的区别,非凡的观察者自然有其非凡之处,而这非凡之处却也不是离奇玄妙的东西,还是平凡无奇的方法堆叠。这种方法得出的结果却听上去很玄妙的感觉,当然,因为观察的方向性不同,观察的目的性不同,观察的方法不同等等,观察着自然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这个客人从外表的特征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人,肥肥胖胖,样子浮夸,动作迟钝。他穿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皱褶。我看这个人,总的来说,除了长着一头火红色的头发、面露非常恼怒和不满的表情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这是华生医生的观察,你可能会说,详细的无法再详细了,但是很遗憾,他终究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结果,对于威尔逊先生的现在和过去,几乎同样的一无所知。可是福尔摩斯先生的观察结果却不同,其实,是二者观察的细节问题。 ——“我亲爱的先生,你看你这双手,你的右手比左手大多了。你用右手干活,所以右手的肌肉比左手发达。” “唔,那么吸鼻烟和共济会会员呢?” “我不会告诉你我是怎么看出来的,因为我不愿把你的理解力看低了,何况你还不顾你们的团体的严格规定,带了一个弓形指南针模样的别针呢。” “噢,是罗,我忘了这个。可是写作呢?” “还有别的什么更能说明问题吗?那就是:你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长的地方闪闪发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经常贴在桌面上的地方打了个整洁的补丁。” “那么,中国又怎么样?” “你的右手腕上边一点的地方文刺的鱼只能是在中国干的。我对刺花纹作过点研究,甚至还写过这种题材的稿子。用细腻的粉红色给大小不等的鱼着色这种绝技,只有在中国才有。此外,我看见你的表链上还挂着一块中国钱币,那岂不是更加一目了然了吗?” 看得出,福尔摩斯的观察比华生要细致的多,大一圈的手,发光的衣袖和整洁的补丁以及鱼纹刺,无疑是他观察的重中之重。很明显,他似乎没有华生医生那样观察得面面俱到,但是却得出了实用的结论,因为他要的是被观察者的特质,而对于个体而言,这种性格的特质,无疑在个体的生理特征和其他一些特征性的地方才能更好的体现出来。相比之下,华生医生的观察则有些显得铺张浪费了,这既来源于平日训练的不一,也和观察者本身的方向性和方法的磨合有着极大的关系。 下面我们继续来看这个案子本身,个人认为,约翰.克莱先生的这个犯罪游戏有着两个闪光点。 一,对于客观的把握和利用。除了利用威尔逊这个红发者的红发而作为犯罪重要环节的主导之外,更重要的是对于犯罪地点的把握和之前细致的观察计算以及对这个“糊涂老人”的利用,自然,这是犯罪天才的精妙设计,但这种做法,与其说是智商的突出,不如说是犯罪者善于利用客观事实,用一句中国的古话讲,“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二,个性的骗术。通常情况下,骗局设计者的对象是一个团体,或者个人,而被“看重者”最终均会受到一定利益的经济或者人身损害。而这个案子,设计者堂而皇之地在报刊上登出了这则广告,可以说,受骗者成千上万,但实质上,也可以说,只有威尔逊先生一人,这种精妙是很难得的,也是本文的出彩之处。 但同样,完美的游戏会出现完美的玩家,终究,这个游戏还是被福尔摩斯先生攻破了。 ——“华生,你看,从一开始就十分明显,这个红发会的那个稀破古怪的广告和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唯一可能的目的,是使这个糊里糊涂的当票老板每天离开他的店铺几个小时。这种做法很新破,但确实很难想出比这更巧妙的办法。这个办法无疑说明克莱的别出心裁,他利用品同谋犯的头发颜色。每周四英镑肯定是引他上钩的诱饵。对他们这些想把成千成万英镑弄到手的人来说,这点钱算得了什么呢?他们登了广告,一个流氓搞了个临时办公室,另一个流氓怂恿他去申请那个职位。他们合谋保证他每周每天上午离开他的店铺。从我听到那伙计只拿一半工资的时候起,我就看出,显然他到那当票当伙计是有某种特殊动机的。” “如果在那店铺里有女人的话,我本来会怀疑无非是搞些庸俗的风流事。可是,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这个当票老板做的是小本经营的买卖,当票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值不得他们如此精心策划,花那么多钱。因此,他们的目标肯定不在当票。那么可能搞什么呢?我想到这个伙计喜欢照相,想到他经常出没于地下室这个诡计。地下室!这就找到了这个错综复杂的案件的线索。然后,我调查了这个神秘的伙计的情况。我发现,我的对手是伦敦头脑最冷静、胆子最大的罪犯之一,他在地下室里搞了名堂,而且要连续几个月每天干许多小时才行。那再问一下,可能搞什么呢?我想除了挖一条通往其他楼房的地道以外,不可能是其他什么东西。 ” 很简单明了的分析推理,来源于对事实的精密选取和剖析,在对基本事实的选取中,福尔摩斯显得很平淡,异于对故事本身的好奇,因为华丽外表下的内涵才是福尔摩斯先生最为看重的一点。如果只为这离奇而惊叹,无疑是无用的,从事情的细节出发,不要先入为主,逐步分析,合理跳跃,分条得出结论,相互接补,得出最终答案,才是推理的“王道”,而真正能做到这样的人,恐怕只有福尔摩斯先生了,其他人也只有像感慨这离奇事件一样,感叹于福尔摩斯的推理。 当然,这并不是最终的答案,所有的路程,还只是起始而已。 ——“当我们去察看作案地点时,我心里就明白了。我用手杖敲打人行道使你感到惊讶,我当时是要弄清楚地下室是朝前还是朝后延伸的。它不是朝前延伸。然后我按门铃,正如我所希望的,是那伙计出来开门。我们曾经有过一些较量。但是,在这以前,彼此从未面对面相见过。我几乎没看他的脸,我想要看的是他的膝盖。你自己也一定觉察到,他的裤子膝部那个地方是多么破旧、皱褶和肮脏。这些情况说明,他花了多少时间去挖地道。这样唯一未解决的问题是,他们为什么挖地道?于是,我在那拐角周围巡视一番,我看到原来那城市与郊区银行和我们的朋友的房子紧挨着。我觉得问题解决了。当你在我们听完音乐坐车回家的时候,我走访了苏格兰场和这家银行的董事长,结果如何,你已经看到了。” 这同样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即再观察过程。从上述的推理结论中,找出需要论证的部分,去做一个简单的论证,也为下一步的更深刻的推理内容奠定了基础。当然,和上一步的观察有着很大不同,目的不再是得出被观察者的特征性问题,而是有目的地去发现,去论证,正如福尔摩斯所说“我几乎没看他的脸,我想要看的是他的膝盖”一样,有些看似重要的细节几乎可以忽略了,这时候,那面面俱到将变得更加没有意义。 当然,不得不说,要抓到罪犯,只靠这些是不够的。没有丰富的知识作为铺垫,联想也会变得苍白无力。像福尔摩斯先生一样的犯罪研究专家,确认罪犯显得很简单,而局外人却很难进一步得出结论。至于罪犯的抓捕,则更多的是“人力”和“物力”问题,当然这其中,福尔摩斯精妙的设计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观察——分析推理——再观察——再分析——得出结论 很简单的方法,在这个离奇的案子中得以诠释,看来,离奇事件中同样可以有着平凡推理,而结论却和案子本身一样,精妙,完美。 最后,借此文,向伟大的福尔摩斯先生表示衷心的祝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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