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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读《波希米亚丑闻》(泄底慎入!超级吐槽!)
 作者:Archer打开Archer的博客  人气: 16357  发表于: 13年01月03日21点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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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读波希米亚丑闻


                                                                                                 张震扬



《波希米亚丑闻》一直被喻为《福尔摩斯探案集》里最经典的篇目之一,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一向对女性抱有偏见的神探福尔摩斯完败给了一位绝世美女,艾琳·艾德勒。也是四个击败过福尔摩斯的人中唯一的女性。


我们首先可以看下艾琳·艾德勒这位人物的背景:冒险家、女低音,曾经在意大利歌剧院工作,曾是华沙帝国歌剧院首席女歌手,足够迷人,这绝对是百分之百的白富美。


而在事发五年前,艾琳·艾德勒曾和风流的波希米亚的王储有过一段不为人知的情感经历,现今王储已成国王,并大婚在即,而艾琳·艾德勒手上却拥有足以让这个王族无颜见人的证据——一张艾琳·艾德勒当年与国王的亲密合照。最要命的是,艾琳·艾德勒还扬言说要在国王婚约公布的那一天把照片公之于世。


如果冠希哥说人生中最大的悲剧是修电脑的时候照片儿外泄了的话,波希米亚国王肯定会说人生中最最最大的悲剧就是,照片儿还没泄,人先泄了。


当然,这对于国王来讲至关重要,不光自个儿家族脸上没光,还把未来其他国家的公主老婆得罪了,搞不好就得和你闹分手。身败名裂,联姻失败,两头不讨好。而此后派人连偷带抢搞了五回都没把照片搞回来。国王急呀,得找个智勇双全的侦探帮自己把东西拿回来啊。找谁呢?你说找谁,当然找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了,名气够大、品牌够响、经验丰富,他办事,我放心。这是部分有钱有到没处花的人的最真实心态。


刚才也已经提到,本作最大的看点就是福尔摩斯的完败。而在我看来,上述这些条件足以及福尔摩斯自己促成了这次完败。或者说,当一个用一克朗都买不到两叠的信纸的国王,需要一个大家公认能力很强的侦探帮他搞定一件事情的时候,福尔摩斯就已经输了。做侦探太有名,莫过于便衣警察暴露了自己的长相。


换句话说就是,聪明的白富美一定熟知土大款的内心世界。


我们先看看福尔摩斯都干了些什么。乔装成流浪汉找到了艾琳·艾德勒的住处,打听到了一些消息,然后发现一高帅富正在白富美楼下接她。再一跟踪,发现俩人去了教堂,准备结婚,结果他俩太低调,没找证人,牧师不干。高帅富索性就把躲在后边儿偷看的福尔摩斯请去当见证人,管你是不是流浪汉,我能跟白富美在一起就行。


作为一名侦探,遇到这种业务不演戏是不行的,可表演的对象却是个专业演员,你说这不班门弄斧嘛。流浪汉没事儿跑去看人家结婚,这叫不务正业,谨慎点儿的人搞不好还把他当正在流窜的恐怖分子通缉犯。


我们不妨站在艾琳·艾德勒的角度上去看这个问题。当一个莫名其妙的流浪汉莫名其妙地出现在自己的私密小婚礼上,你能不起疑么?而且前提条件是,你知道国王那个土大款肯定会让高人想办法搞回照片儿,莫名其妙其实很容易就成了顺理成章。


福尔摩斯也很聪明,知道艾琳·艾德勒结婚了,照片儿外泄对于她来讲也不是什么好事。可作为一名有职业操守的侦探,完成委托人委托的业务是必须的。但他接下来干的事儿就更悲催了。


为了完成任务,福尔摩斯找了一帮子群众演员来配合他演戏,先自个儿跑去碰瓷,群众演员让艾琳·艾德勒把他带进屋里。然后再让华生配合扔炮仗进去,全体群众演员就着浓烟滚滚齐喊“失火了”。这时艾琳·艾德勒出于“本能”去抢救自己的贵重物品。之后发现是有人扔炮仗,再想想,外面的喊声多么整齐划一啊。傻子才会上当。更重要的是,原本装成要死不活的伤者的福尔摩斯,居然跟着华生溜号了……


其实,你是可以想象艾琳·艾德勒回到房间发现那个一点都不专业的演员凭空消失时的情景的。她肯定没感到惊讶,而一定在暗自窃喜。


福尔摩斯太有名了,波希米亚国王太有钱了。而艾琳·艾德勒脑子太好使了,她不光熟知土大款的内心世界,更明白一个演员应具备的自我修养。福尔摩斯跟她飚戏,不败简直天理难容。福尔摩斯太有名了,国王不得不找他,而他不得不觉得自己万能,这一切都在艾琳·艾德勒的掌握之中。


其实最后还是想和福尔摩斯说一句:好好做侦探,还是别往演艺圈发展了吧括弧笑。


所以我觉得这么多年来不少福迷在争论福尔摩斯到底问国王要艾琳·艾德勒的照片儿是什么意思,喜欢她?尊敬她?要说喜欢真是牵强附会,加上国王这都得四角恋了。尊敬必然有,不说其他的,至少从这篇小说里我们可以看到她给福尔摩斯上了一堂生动的表演课。


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表演有风险,入行需谨慎。


[此贴被Archer于2013-1-3 21:49:22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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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cher』于2013-11-14 0:35:00发表评论:
  • 现在看来可以给这篇文改个名:《土豪、白富美和屌丝》
  • Calatrava』于2013-5-30 8:34:00发表评论:
  • 老帖么?
    之前貌似看过,不过再看一下还是觉得很有意思啊。
  • 探索真理』于2013-5-29 22:35:00发表评论:
  • 有意思~~~
  • 洛依玛』于2013-2-23 21:01:00发表评论:
  • 好吧还是吐槽得在我福迷接受程度之内的。。
  • 鱼加冰』于2013-2-22 22:11:00发表评论:
  • 楼主太幽默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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