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侦探”揭密 2007-8-11 21:18:00 在很多人眼里,“私家侦探”查人“包二奶”时,跟踪、偷拍等行为涉嫌侵犯他人隐私,帮人打电话单、查银行账户等行为造成侵权,有些行为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私人侦探”在国内因此争议很大,在调查中,几乎所有的“私人侦探”都告诉记者,凡是法律禁止的,他们都不做,如果非要做,那就一定是“违法但不犯罪”,“私探”们就这样小心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中游走着。 老“私探”从不说“跟踪” 既然是“侦探”,就会有对当事人的跟踪、就会进行侦查;但资深的“私家侦探”,他们从来不“侦查”、不随意“跟踪”当事人。 “跟踪是侵犯当事人的权利的,我们受到委托后,只能是‘了解当事人的行踪’”。 还有一些词也是不能随便说的,如“侦查”,“侦查”是司法机关特有的权力,作为“私人侦探”是没有这种权力的,他们只能进行“调查”。 婚外情也可合法取证 在取证时,法律禁止的事绝对不干,刑事案件也不受理。对那些委托的案件,他们首先要问清对方的身份,当事人的背景,需要达到什么目的,调查结果用来做什么。 比如调查“包二奶”的情况,委托人往往要求他们拍到当事人的床上镜头,他们不会去这么做,他们只要拍到一些能证明关系很暧昧,的确不一般的镜头就行。 但有些委托人非要一些“暴露”镜头怎么办?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合法”。 一般来说男性被调查人和女委托人可能有多处住所,如果男当事人在其中的一个住所“出轨”,那就有办法了。“因为委托人是在自己家里装摄像机,这种行为并不违法。”另外,如果被调查人在公共场所“出轨”,那就更是可以合法地拍了。陈德明说,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被调查人虽然在屋内,但不拉窗帘,在屋外拍下的镜头也没问题。 但不管是在哪种情况下拍到的镜头,“私人侦探”们都会反复提醒委托人慎重处理照片和录像带,轻易不能拿上法庭。 摘自:http://blog.sun0769.com/user1/29876/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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