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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F BFTL MZ LUHOGL——Sayers的《寻尸》
 作者:石门居士  人气: 3051  发表于: 05年11月06日08点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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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F BFTL MZ LUHOGL——Sayers的《寻尸》(Have His Carcase)(1932)

To have a healthy mind in a healthy body is the greatest gift of le bon Dieu.
——Dorothy L. Sayers

读完《五条红鲱鱼》之后其实一度想换换口味,原本不打算马上读剩下的几本Sayers,而且也的确读了几篇JDCarr,Rawson等人的中篇。不想某日拿起这本Have His Carcase,居然一时无法释卷,没用几个晚上就读完了。平心而论,这本书不能算是Sayers的经典佳作,但在适应了她的风格的情况下,读来还是颇有几分趣味的。

Lord Peter在《烈性毒药》中的努力为Harriet Vane换来自由,但也开始了他们两人之间没完没了的爱情长跑。Harriet不堪Lord Peter的“苦苦纠缠”,独自一人背包出游,寻找宁静的小镇撰写她的侦探小说。一日午后,她途径一段无人的海滩,不禁困乏,饱餐一顿后便呼呼睡去。忽然长空中一声惊叫,她从梦中醒来,竟在不远处的岩石上发现一具惨遭割喉的陌生男人尸体。眼看涨潮时分快到,尸体就将淹没水下,怎奈姑娘无力拖动尸体,只好拍下几张照片,赶往附近的镇上求救,可惜找到警察时已为时过晚,尸体早已不知去向。幸好照片见证了案件的存在,一时间著名报社为之惊动,Lord Peter自然也马上出现,与Harriet并肩调查,然而他们首先要做的,是寻找那个男人的尸体……

Sayers 1932年的《寻尸》,是继《五条红鲱鱼》后的又一部中期作品,但与后者的典型本格解谜风格不同的是,本书除了推理解谜成分外,也穿插安排了不少篇幅,讲述Lord Peter和Harriet之间的感情纠葛,从这点上看,本书是维系《烈性毒药》和《俗丽之夜》的一部过渡作品。

说到书的题目,这句话其实是Lord Peter在查案开始后不久提出的。Carcase一般拼写成Carcass,原本指“动物的尸体”,尤其是那些遗弃在路边开始腐烂的尸体,以这样的词语作题目,颇有几分血腥感。全书名应该是“寻找他的尸体”,我把它说成“寻尸”,总体上感觉要简洁一些。案件的调查也是围绕着这个尸体,就通过尸体的身份、寻找尸体以及自杀或他杀等焦点问题逐步展开。

全书34章,全部为The Evidence of XXX的格式,每章展示一个证据,直至最后的谜底,即:Evidence of What Did Happen。这种章节标题格式AC在《东方快车谋杀案》的第二部分也曾使用过,作者把案件的条理以比较明显整齐的方式为读者理清,以方便读者自己进行推理思考。而Sayers在本书中有这样的格式做标题,事实上还达到了另一个目的,就是为读者指明该章节与案件相关的部分,由于Sayers在每章中都花费不少笔墨于相关人物的描写,而很多描写与案情实在扯不上太多关系;对于只关心推理情节线索的读者而言,阅读这样的段落可能会感到过分的烦琐,在这种情况下将注意力集中在标题所指引的方向上,对于分析案情是很有帮助的,虽然或许会错过一些幽默生动的片段。

篇幅过长可以说是这本书颇受诟病的一大问题,全书以“尸体的发现”为转折点,大致可以分成两个部分,而前一部分居然占了全书将近三分之二的篇幅,或许是这本书的主要问题所在,之后的三分之一篇幅安排地还算不错,尤其是“破解密码”的章节,可以说是Conan Doyle《跳舞的小人》之后又一篇出色的密码学活教程。在第33章作者又以四位黄金古典时期作者的作品为例,大致总结了一下当时的主流推理小说的几种模式,虽然篇幅不长,却也算是一段有趣的讲义。(有兴趣的读者可能想知道这四位作者分别是谁,他们是Anthony Berkeley,S.S. Van Dine,Freeman Wills Crofts,Austin Freeman)

所以从推理小说的角度来看,全书的后三分之一才是重点,而Sayers的创作意图显然不只是一篇普通推理小说而已,于是整个篇幅就成了现在这个版本的三四百页以上,是仅次于《俗丽之夜》的第二长的Sayers作品。我倒觉得这部小说可以当作三到四篇中短篇推理小说,每一篇都有一个谜题(换句话说,这里面大致有三到四个谜题待解)外加一篇长篇社会风俗小说来看(Lord Peter和Harriet Vane的爱情虽可以算是一条支线,但本书还不能算作爱情小说)

掩卷回顾,Sayers以《五条红鲱鱼》和《寻尸》为代表的中期作品已经逐渐走出了前期以毒杀三部曲为代表的实证派为主的推理风格,尽管尚未完全转型,甚至某种程度上这个转型过程未见得十分成功,但我们透过案情线索的大幅复杂化,情节设计的小说化,人物形象的大幅多样化,多少已可以感觉到后期经典作品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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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文章:
  • dsky』于2005-11-7 14:58:00发表评论:

  • 原来如此,看来我还需要体会体会:)
  • 石门居士』于2005-11-7 14:56:00发表评论:

  • 直观派:证据不完备,推理过程中需使用直觉或想象还原现场(AC, Carr)
    推演派:证据完备,推理过程为演绎法(EQ)
    实证派:证据完备,推理过程为归纳法(Freeman, Sayers)

    当然各派之间并不是那么严格的,或者说并不是一个作家就完全只属于某一派的。
    另外侦探风格、写作风格和这些派别分类无关。

    【dsky在大作中谈到:】

    >【石门居士在大作中谈到:】
    >>
    >>从风格上看我认为应该算是的,当然这个分类不是我说的。
    >>
    >>http://members.aol.com/MG4273/classics.htm
    >>
    >>【dsky在大作中谈到:】
    >>>
    >>>卡尔不能算直观派吧……
    >直觉主义是指确定嫌疑人的方式吗?对于卡尔这样的诡计型作家,直觉固然重要,但我认为卡尔是受到一定奎恩影响的,因为fell和hm一般都会去现场取证,而不是priot那种问话取证
  • dsky』于2005-11-7 14:49:00发表评论:

  • 【石门居士在大作中谈到:】

    >从风格上看我认为应该算是的,当然这个分类不是我说的。

    >http://members.aol.com/MG4273/classics.htm

    >【dsky在大作中谈到:】
    >>
    >>卡尔不能算直观派吧……
    直觉主义是指确定嫌疑人的方式吗?对于卡尔这样的诡计型作家,直觉固然重要,但我认为卡尔是受到一定奎恩影响的,因为fell和hm一般都会去现场取证,而不是priot那种问话取证
  • 石门居士』于2005-11-7 14:35:00发表评论:

  • 从风格上看我认为应该算是的,当然这个分类不是我说的。

    http://members.aol.com/MG4273/classics.htm

    【dsky在大作中谈到:】

    >卡尔不能算直观派吧……
  • dsky』于2005-11-7 14:34:00发表评论:

  • 卡尔不能算直观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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