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作者: 主题: 内容:
 进入版区才能发表文章 
 您当前的位置: 推理之门 > 站务交流 > 站务讨论   【版主】:老蔡 字体大小:
[1] [2]1页/共2页(总计15个回复) 下页
主 题: 版主、管理员上岗公示暨对版主条例修改的说明(人气:1425)
 老蔡老蔡打开老蔡的博客
1 楼: 版主、管理员上岗公示暨对版主条例修改... 08年09月21日20点39分


推理游戏版新增版主:西界之灵
新增系统管理员:东乡

以上均未生效,公示一周。公示已过无异议,以上设置生效。

另针对近期发生多起吵架事件中有多位版主参与其中,修改版主聘任考核条例,新增了版主如参与各种形式的吵架事件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第三次撤销职务的条文。情节严重的(例如爆粗口)第一次即可公开警告。自即日起生效。请各位版主以身作则,如果你觉得你无法忍受,可自动辞职。

[此贴被老蔡于2008-10-2 15:17:57修改过]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http://www.tuili.com
   |         .&______~^@^~______&.      @ 
  -- @ --      "w/YYYYYYYYYYYYYYYYYYY\w"    @@@ 
   |          Y--Y--Y-----Y--Y--Y      @@@@@ 
           p-p_|__|__|_____|__|__|_q-q   @@Y@@ 
 __________________[EEEEM==M==MM===MM==M==MEEEE]-______|_____  
             
推理之门 老蔡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夜云夜云打开夜云的博客
2 楼: Re:版主、管理员上岗公示暨对版主条... 08年09月21日21点09分


从今天开始,做个不说话的好孩子。。。。






新QQ:1619665404   phenix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谷雨谷雨打开谷雨的博客
3 楼: Re:Re:版主、管理员上岗公示暨对... 08年09月21日21点40分


提前恭喜东乡兄和小西,呵呵







  手   彳   忄   纟   亻   !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苏和尚何尚书
4 楼: Re:版主、管理员上岗公示暨对版主条... 08年09月21日22点18分


既是公示,和尚先表态:无异议。

然后恭喜两位新官上任。:e:e:e:e






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网。
神甫隐于教堂,和尚隐于庙宇,道士隐于道观。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pupu99普璞打开pupu99的博客
5 楼: Re:版主、管理员上岗公示暨对版主条... 08年09月22日10点57分


【老蔡在大作中谈到:】
>另针对近期发生多起吵架事件中有多位版主参与其中,修改版主聘任考核条例,新增了版主如参与各种形式的吵架事件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第三次撤销职务的条文。情节严重的(例如爆粗口)第一次即可公开警告。自即日起生效。请各位版主以身作则,如果你觉得你无法忍受,可自动辞职。

对于两位斑竹任职无异议,出台新规则也是好事,不过对于上面这一段,我想还是有点疑问的,既然是规则,就来咬文嚼字一下,让规则更明晰。
1.吵架的定义
有时讨论,争论,争吵和吵架的定义容易混淆。有时两个人也许都无恶意,或许还是朋友,只是网上争论的激烈点
2.参与的定义
是否在别人的吵架贴里,发表了自己的想法,就为参与?
3.三次撤销的时间段
是否2008年参与一次,2008年参与第二次,2018年参与第三次,就被撤销?
我想是否这三次应该有一个抵消期,比如两年之内没第二次,第一次就被抵消之类的。
4.马甲
斑竹是否用马甲参与?应该也是不行的吧。
5.是最重要的一点,对于斑竹参与吵架和爆粗口予以惩罚,那网友呢?
我建议这里需要一视同仁,要么谁都可以,否则实在不公平。
借鉴各大BBS处理同类事件亦是同理,网友和斑竹都不能人身攻击才行。
很多斑竹年龄都不大,网友可以随便骂,他不能回嘴,以我过去的网络经验,是不可能做到的。特别是此次事件,网友是注册了一个马甲和斑竹互骂,如果做不到一视同仁就会出现看哪个斑竹不顺眼,开个马甲盯着骂,骂的爽了,下场最多是帖子没了,这相当不公平。
我觉得斑竹在义务为版友服务的同时,亦不需要忍辱负重。
另外不论谁有开骂特权,都会导致今后N多同类事件。

[此贴被pupu99于2008-9-22 11:03:04修改过]






双手骨折,无法签名

俱乐部秘密基地(10362244):百年老字号,只加编辑和写手,加群请注明“编辑”or“写手”(现333人)。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老蔡老蔡打开老蔡的博客
6 楼: Re:Re:版主、管理员上岗公示暨对... 08年09月22日11点51分


pupu多虑了,以上并非单独条文,是补充在版主条例中的,要结合全文来看,不能单看一条。

关于马甲的问题,已经在账号管理办法中有所规定,对于普通网友和版主来说,版主所承担的责任自然应该更多一些,有版主身份在身,是不适合参与争吵的。所以,普通网友用马甲开吵,根据账号管理条例,也是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并非赋予普通网友开骂权利,因为他们要接受账号管理条例的约束。

另外关于吵架的定义在版主聘任办法中也有。学术上的争论是已经排除在外的。

版主在争吵贴中的回帖,是关于制止争吵的,符合版主义务的规定,是允许的。是火上浇油的或是有明显倾向的,也都是违反版主条例的,就是不被允许的。

至于你说的抵消问题,是个好建议,予以采纳。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http://www.tuili.com
   |         .&______~^@^~______&.      @ 
  -- @ --      "w/YYYYYYYYYYYYYYYYYYY\w"    @@@ 
   |          Y--Y--Y-----Y--Y--Y      @@@@@ 
           p-p_|__|__|_____|__|__|_q-q   @@Y@@ 
 __________________[EEEEM==M==MM===MM==M==MEEEE]-______|_____  
             
推理之门 老蔡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泡沫剂不学无术打开泡沫剂的博客
7 楼: Re:Re:Re:版主、管理员上岗公... 08年09月22日14点08分


东乡这个靓影控……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我在笑,人类在思考……  
 
                           ——推门无聊男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天妒名律师天妒名律师
8 楼: Re:Re:Re:Re:版主、管理员... 08年09月22日14点46分


小西发的游戏挺好玩,趁三把火多发一些






    身为云南人,我4岁开始跟着父辈在森林里打猎,7岁就骑大象上学,12岁精通各种毒品鉴别,13岁的成人礼必须能够干掉3斤包谷酒,14岁左手香烟右手砍刀打天下,18岁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单兵轻重武器射击操作,20岁看破尘世回乡修房子干麻将,深藏功与名!有时候我太低调了。我是云南人,我为自己带盐,偶尔也带些花椒和辣子面!!!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推理之露麦子米打开推理之露的博客
9 楼: Re:版主、管理员上岗公示暨对版主条... 08年09月22日15点05分


【老蔡在大作中谈到:】

>推理游戏版新增版主:西界之灵
>新增系统管理员:东乡

恭喜 ...

一来就有这么大的人员调动
主要是我 好久没来了
惭愧 惭愧......






[大相国寺墙壁开示]
一个人精神的成长,是需要漫长时间的.不要急于向生活索取答案,知道自己的问题所在,安心现在出现的命运转机,等到水落石出之时,你会发现成长起来的精神力量,能帮助你找到圆满的答案.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跳舞的小人跳舞的小人打开跳舞的小人的博客
10 楼: Re:版主、管理员上岗公示暨对版主条... 08年09月22日15点45分


小西上任的时候没在线,祝福晚了
恭喜两位啊






当你排除所有可能,所遗留下来的,无论你多么不愿相信,那就是真相!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1] [2]1页/共2页(总计15个回复) 下页
每次上网自动访问推理之门   |    将推理之门加入收藏夹
邮件联系:zhejiong@126.com  沪ICP备2021006552号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06128号  推理之门  版权所有 20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