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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法律案例版宜分拆(人气:614)
 earthmoon地月打开earthmoon的博客
1 楼: 法律案例版宜分拆 09年03月31日12点07分


可分成《法律园地》和《新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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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路过山的时候山不说话 
我路过海的时候海不说话   
我乘着的毛驴一步一步滴滴答答  
我带着的倚天喑哑  
人们说我爱着杨过大侠  
找不到所以在峨嵋安家  
其实我只是爱山中的烟雾  
象十六岁那年绽放的烟花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米田共和国国王便叔打开米田共和国国王的博客
2 楼: Re:法律案例版宜分拆 09年03月31日12点52分


新闻案例和历史悬案有相通之处,宜合并。叫案例集萃、悬案追踪之类。

论坛板块设置上不尽科学。如果想讨论的内容涉及欧美日本中国的推理小说,那要放中国侦探、欧美名家还是日本推理?还不是给塞到会客大厅?应该是一个大的侦探综合讨论板块,下设n个子版,发帖时如果不选择子版就自动归类到综合大板去。

混迹推门多时,还是记不清楚某某板块是放在哪里……:c
最容易混淆的就是侦探推理和主题版区下的子板块。







 
      信佛祖,便得永生。 
      信真主,便得永生。
      信耶稣,便得永生。
 只要相信,便能成真。只要相信,便得永生。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S阿伦Y小疯.Gin
3 楼: Re:Re:法律案例版宜分拆 09年03月31日13点37分


法律案例 不应该 在“侦探推理”里面 可以 放在“网友交流”里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癫癫Dian打开癫癫的博客
4 楼: Re:法律案例版宜分拆 09年03月31日21点23分


说实话,有时发点帖子都不知往哪放。
实在不好定夺的都放在会客大厅了。







【啊!推门闲聊区!】(199264556)


请注明推门,一定要注明


【啊!推门闲聊区!】一直在你身边


QQ:920697193



Revenge is a dish best served cold.复仇就要冷血。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谷雨谷雨打开谷雨的博客
5 楼: Re:Re:法律案例版宜分拆 09年03月31日22点13分


【米田共和国国王在大作中谈到:】

>如果想讨论的内容涉及欧美日本中国的推理小说,那要放中国侦探、欧美名家还是日本推理?


我放到了出版书讯,SO

PS 推门的论坛模式似乎不适合设置母版子版什么的吧







  手   彳   忄   纟   亻   !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第六感解离性同一性障碍打开第六感的博客
6 楼: Re:Re:Re:法律案例版宜分拆 09年04月01日12点30分


重新规划可能有很多合理性,不过实际操作需要人力,也会造成部分会员的不习惯。拭目以待






   直觉是我最后的武器!!!

     人生五十年,与天地长久相较,如梦又似幻;一度得生者,岂有不灭者乎?……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泡沫剂不学无术打开泡沫剂的博客
7 楼: Re:Re:Re:Re:法律案例版宜... 09年04月14日11点49分


一个很久没发帖的男人默然走过……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我在笑,人类在思考……  
 
                           ——推门无聊男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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