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首云(陇首云)
|
|
1 楼:
关于新开《法律案例》专版及《五花八门...
|
01年07月05日14点21分 |
关于新开《法律案例》专版及《五花八门》改版的公示通知
事由:
一段时间以来,不断有网友及作者提出,推理之门网站应该增加介绍法律知识及现实实案报道、分析等的内容,以利于阅读和创作推理小说。通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和对主持人选的物色,经过与老蔡商议,现决定增开新版《法律案例》。
新专版的功能:
《法律案例》专版的主要功能是:1.介绍法律知识,特别是与推理小说关系较大的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各种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2.报道一些典型的新、奇、特类案件及其动态和点注、分析,为大家了解法律提供帮助、创作小说提供思路与素材;3.有选择性地介绍一些刑侦技术动态情况。
版主人选:
版主:风,风是推门老网友,上站次数: 544次;经验值: 582 点 (初级站友) ;累计上站时间: 2672分钟;发表文章数: 184篇
风在本站已经对网友有关法律的问题作出过多次解答,相信大家是比较了解的。风的职业是刑事法官,相信完全有能力对大家的问题进行专业、准确的解答和搞好此专版的管理及建设工作的。
副版主:楚魂 楚魂亦是推门老网友,上站次数: 1635次;经验值: 886 点 (中级站友) ;累计上站时间: 354分钟;发表文章数: 281篇。
楚魂同样也对网友有关法律的问题作出过多次回答,相信大家也是比较了解的。楚魂先从公安干起,现已投身律师行业,他这样具有两栖知识结构的人才正是建设该专版十分必要的。他已明确表示愿意积极协助风将新版工作搞好!
不过有一点需要向楚魂副版主说明:由于技术原因楚魂副版主的名字是无法显示在版主名称处的,只能作风版主的幕僚了!呵呵!不过由于解答问题时会显示出作者的名字,我想大家也是会看到楚副版主的风采的!呵呵!
新版的位置:
由于推门现在专版已经很多,有不少网友多次提出过各专版功能重叠的问题,我们考虑《五花八门》专版所承担的推理趣味性文章可以发表在《会客大厅》里,而案例报道及刑侦动态等内容又可以被《法律案例》吸收,因此决定,从即日起,将把《五花八门》专版直接改为《法律案例》专版。
版主的换任:
原《五花八门》版主由木旭网友担任,同时木旭网友还担任着《小说接龙》版主。现在《小说接龙》专版已经开始了新一期的接龙,而应征接龙作者的网友数量很多,且随着暑假临近还有不断增加的趋势,木旭版主的组织、协调工作一定很繁重,所以木旭网友不再担任新增开的《法律案例》专版的版主。
原《五花八门》专版文章的处理
由于在一个旧专版上要建设一个新专版,我与老蔡商量后决定,将对一些旧文章作一些适当处理。原则是:1.一些无太意义的聊天贴将被删除;2.一些与法律、刑侦等无关的推理趣味性文章请原作者转往《会客大厅》并删除原贴,因为我们转载后删除原贴后会给原作者扣分的!呵呵!如果一时没有转出,我们将暂采取关闭话题的方式保留,等转过去后再打开。3.已存在的与法律、刑侦、案例等有关的贴子将保留。
以上意见,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本站也学习评选“十大杰出青年”的方式,即将此方案在本站公示一天!呵呵!到七月五日晚十点,如果没有重大异议,新版即刻诞生,新版主即刻上任。
此布
二○○一年七月四日
|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
|
|
欢迎光临下列版块:
看《福尔摩斯》:一切以福迷为中心。(在本站“主题版区”中),品《原创推理》,评《中国侦探》:发掘历史,体验发展。
|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