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扫把的饭团(lx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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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转]为什么要读推理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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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07月06日17点52分 |
从小学时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开始,多年来陆陆续续读了不少推理小说,一直觉得与推理 小说相关的一个最大的谜题就是:我们为什么要读推理小说?为什么上至社会名流,下至引车卖浆之流都会沉浸在这样一个充斥着谋杀与谎言的黑暗世界?而一些看到我读推理小说读到如痴如醉的朋友也常问我:怎么你就那么喜欢读推理小说?这种文体类型的魅力何在?对于他们的疑问,我每次都搪塞过去,因为正如一千个读者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喜欢推理小说的原因可能也都不尽相同。但有句老话叫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我就不自量力,在这边做个粗浅的归纳吧。思来想去,大致有以下十个理由:
1、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心。这应该是最普遍的一个理由了。相对于其它书籍而言,推理小说应该是最能满足读者好奇心的一种类型小说。无论是谁,只要他捧起一本推理小说,看到一宗离奇诡异的谋杀案的出现,他总会自然而然地在脑中想到:谁是凶手?凶手是怎样作案的?凶手为什么要杀人?会不会有第二个人被杀?伴随着这些疑问,每个人靠直觉、靠经验、靠逻辑推理都会不自觉地在脑中圈定一个嫌疑对象,猜测凶手的犯罪手法,摸索凶手的作案动机,这样读者不知不觉间就已经翻到了小说的最后一页,在最终的侦探解说中证实或推翻自己的想法,然后合上书本,心满意足地呼出一口长气。想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难道还有比阅读推理小说更有趣的方法吗?大凡推理小说(甚至包括非本格的小说),都有一个难解的谜题,有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局;自然而然的我们对谜题答案的好奇心会被渐渐燃起,对最终结局的期盼也越来越强烈;而结局越是耸人听闻、越是石破天惊就越能满足我们的猎奇心理。许多推理小说的读者常常都是看到谋杀案发生后,直接翻到书尾看结局,那是过急好奇心的体现了。我相信,只要人类还存在好奇心,推理小说就不会退出历史舞台。
2、对一个理性的、公正的世界的向往。在推理小说中,一个外表看似和谐、人人之间相亲相爱的人际关系社区被一宗残忍的谋杀案所打破,死者已矣,生者何堪?为了恢复这个社区的和平与安宁,必须让违法的凶手无路可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侦探最终揪出凶手,使其得到法律严惩,使社区重获一个宁静公正的空间,让阅读书籍的读者不自觉间也得到满足。侦探通过理性看穿凶手所作所为,以快刀斩乱麻之势从混淆不清的情感纠葛、利益交锋中直指真相,是西方人历史上理性精神的反射了。这个理由是隐性的,潜藏在每一个推理小说读者的脑海深处。
3、逃避现实中的种种不义,并在英雄(即侦探)的行为中得到慰藉。这个理由和第二点是一脉相承的。阅读侦探小说,我们心里都清楚得很:无论凶手如何狡诈,作案手法如何复杂难明,作案动机隐藏得多深,最终都逃不过名侦探的法眼。在这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现象是不会发生的,坏人都会被绳之于法,我们所要做得只是跟随名侦探的思路,一起推测案情的真相而已。正因为如此,凶手在书末要么被抓,要么自杀,要是苦无证据,侦探甚至会亲自动手解决凶手——就算犯法也在所不惜,因为读者需要一个“安稳”的结局。在现实中,世事往往是黑白颠倒,看侦探小说能让我们在自己心中建构一个不受外界侵染的、公正而无私的世界。这也能够解释为什么侦探小说作家们都喜欢通过系列作品塑造一个固定的侦探:读者们在一部又一部的作品中不断地看到神探解答谜题、伸张正义,对这个侦探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种近乎宗教信仰般的信赖——侦探不是被读者当作一个好友来信赖,而是作为一个英雄而被芸芸众生的凡人所崇拜。名侦探们大多被塑造为有怪僻甚至不近人情的孤家寡人,正符合一个超出众人之上的孤胆英雄的形象。
4、开拓眼界。以赛亚·伯林曾把知识分子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狐狸型”,意思是博学多能,像狐狸一样,推理小说作家大致属于这一类;一是“刺猬型”,意思是耿耿一念,刺猬一般彷佛动也不动,这是纯文学作家们的写照了。台湾著名推理小说导读家(好奇怪的身份)唐诺也曾说过,大凡推理作家,大概多是狐狸,他们懂得解剖、懂药物、懂法律、懂化学、懂大千世界诸多千奇百怪的事物,每个都像华丽鲜采的碎片一般,在万花筒式的小说中令你惊叹。的确是这样。许多读者应该都会和我有同样的感受,读推理小说,经常不自觉间就知道懂得了不少偏门的知识,可能在现实生活中用处不大,却十分有趣。很多推理小说作家喜欢把自己生活和爱好经过变形渗入小说之中,这样我们也会在侦探破案之中吸取到不少知识。如克里斯蒂的第二任丈夫是考古学家,克氏本人就在小说中加入一些考古知识和异域风情,使小说读起来趣味更增。又如我一个朋友读完埃勒里·奎因的《十日惊奇》后,竟赶着去读《圣经》。还有人读完横沟正史的小说之后,跑去学习江户时代的历史。至于说看完约翰·勒·卡雷等人的间谍小说后对间谍生涯多了一份理性认知,或由于迪克·弗朗西斯的赛马推理小说而长了关于赛马的见识,那都是屡见不鲜的事了。
5、训练逻辑推理能力。这是一个比较功利性的原因了。经常在网上看到初涉推理文坛的新手问:看推理小说会不会增强推理能力啊?现实中也常有一些妈妈给自己的宝贝儿女买推理小说,认为读这个会让孩子变得更聪明——这有没有可能呢?在我看来,阅读推理小说不一定能提高读者的智商,但可以训练出读者其它方面的能力:如对细节的观察能力、对人性黑暗面的洞察力、理性思考能力甚至培养出有条不紊、冷静客观的办事习惯等等(好像做广告一样)。从逻辑推理的角度而言,多读奎因的小说对训练出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可能有一定好处。推理小说和逻辑推演是分不开的,事实上的确存在这么一些人,他们阅读推理小说的目的是在做纯粹的猜谜游戏,把和作家之间的智力交锋当成阅读作品唯一的乐趣所在。这种纯理性的读者应该以奥地利著名逻辑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代表。这位公认的二十世纪最伟大的逻辑专家十分喜欢推理小说,想必此君也常为推理小说中以不同面目出现的逻辑推理所迷惑吧。
6、从推理小说中感受到纯文学的魅力。汉密特的《马耳他之鹰》出版时,权威评论写道:“胜过海明威的任何一本小说”。而美国大众文化研究专家威廉·诺兰也曾以试探性的语气说钱德勒可能是“美国有史以来最好的作家”。格雷厄姆·格林、约翰·勒·卡雷这些间谍小说作家也都在纯文学文坛上拥有极高的评价。阅读这些人的推理小说,享受到的是阅读本格解谜作品所不一样的乐趣。国内著名作家阿城喜欢阅读冷硬派作家的作品,对古典解谜小说却是敬谢不敏,也代表着推理小说读者中的一种阅读倾向。这些带有纯文学倾向的推理作品的魅力在于:作家们讲出了一些传统推理小说作家从来不曾关注的事情;而相对纯文学作家而言,他们的作品又套上了类型小说的外壳,更具有可读性。
7、推理小说类型化倾向所带来的阅读感觉上的轻松、无负重感。从某种意义上说,阅读推理小说并不需要真正的智力参与。推理小说是类型小说的一种,有其固有的规律和模式可寻,作家构思出一个谜题之后,就可根据类型的叙事模式结构出一部小说;而又因为类型化是有模式可寻的,所以只要有作家能够打破游戏规则的束缚,可以创造出可称之为“创新”的作品,也更容易满足读者。而纯文学法无定法,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创新是极难的,纯文学作品的文本是呼唤读者的智力参与的,一部作品的写成实质上是由作者和读者共同完成的,在这个意义上需要读者更高程度的智力和心力精神的参与。阅读完一部优秀的纯文学小说常常让我觉得疲惫不堪,而一部优秀的推理小说,无论它有着多么复杂曲折的谜题设计,却不会损耗太多的脑力精神——这种轻松的感觉正是读者所追求的。为什么许多学术大家在忙碌过后把阅读推理小说当作休息?为什么许多读者都是在百无聊赖的病床上接触推理小说?答案正在于此。
8、由于怀旧。有一部分读者是这样喜欢上推理小说的:小时候通过种种途径阅读到几本推理小说(大多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长大后在回顾这些书时渐渐渗入了对自己童年生活的想象或对往事旧影的回忆,慢慢重新喜欢上这些书,爱屋及乌地读上了其它推理小说。年纪大一点的推理小说迷中,应该有不少是属于这个类型的。所以推理之门打出的普及推理小说的口号应是:“推理,从娃娃抓起!”。
9、这是比较奇怪的一个原因了,由于虚荣。呵呵,每一行中都有害群之马的,我们也不能回避。由于阅读推理小说时常被人视为较高智商人物的特权(特别是在未开化的中国,常把简单的东西弄得很玄乎),不免有一些趋炎附势之辈自称喜欢推理小说了。这些人读推理小说,大概只是为了给自己添加一个虚拟世界中的身份证:证明他比旁人高明。我有一个朋友,推理小说买了不少,也读了不少,但问起相关的推理作家作品,却是一问三不知。我知道他对推理小说其实并不感冒,就问他没兴趣的东西为什么还要看呢?他回答:跟别人闲聊时说自己看多了推理小说,能让人觉得我这人聪明啊,有内涵!听完此话后我打~~
10、喜欢推理小说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需要吗?我就是喜欢,你管得着吗!^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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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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