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k(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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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Re:我的新博客,欢迎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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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10月10日14点54分 |
在LZ这 http://blog.sina.com.cn/u/1449740253
转了一段过来不介意吧``
在很短的时间内,解谜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模式。这可以从A·E·W·梅森的早期作品《玫瑰山庄》(1910)和黄金时代作品《箭屋》(1924)的对比中清楚的看到(尽管《箭屋》的改进较之同时期其他作品仍然是不足的)。它使得黄金时代侦探小说的谜团和诡计的成分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作家们努力拓展各种谜团和诡计可能的模式,不管是杀人手法、灭迹手段、隐藏方式,还是作家自己的故布迷阵,等等,都有涉及,甚至达到出神入化的层次。发生在大家族里的谋杀、相对封闭的环境、有限的嫌疑犯、不同的动机、隐藏的秘密……这些构成了最典型的谋杀背景。因此,诸如暴风雪山庄、密室杀人、不在场证明破解等诡计在黄金时代大行其道也就不难理解了。正是这二十年,将侦探小说中的诡计、谜团类型和解答手法几乎开发殆尽,让后世有志于创作解谜小说的作家感叹原创性构思再难发掘。这也是时至今日黄金时代作品还是拥有大量铁杆读者的重要因素。
侦探小说开始变成一种游戏,融合逻辑和数学的解谜游戏。当时的作家非常欣赏这样的发展方向。奥斯汀·弗里曼称侦探小说是“智力体操的博览会”。范·达因也同意他的说法,把侦探小说比作“一种智性游戏,但更像一种竞赛”,而且是“一项虚拟化的、复杂的、广博的解谜游戏。”赛耶斯说,“侦探小说是纯粹的分析习题”。弗朗西斯·瓦德翰姆把克里斯蒂作品的解谜过程称作是“愉快的代数学”。随之而来的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许多作家和评论家提出过侦探小说创作的规则,著名的如诺克斯的“十诫”和范·达因的“侦探小说创作二十条”。海格拉夫将这些总结为两条要点:“1)侦探小说必须公平竞争。2)必须具有可读性。”其实最主要的核心就是公平竞争,如约翰·狄克森·卡尔所说:“一旦公平的呈现出证据,就不必再做其他限制了。”
解谜的最主要表现手法是推理。埃德加·爱伦·坡便强调推理,他把自己的作品归为“推理故事”。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更是以演绎法闻名于世。黄金时代的推理较之前人更成熟、也更有魅力。作家们喜欢采取层层推进的手法,并不急于通过一两次推理获得实质性的结论,留下更多的空间供读者想象。他们也不会单纯的使用消去法、综合法等早期推理方法,而是类似建立推理方程,用多个线索约束得出结论。在延续以往物理证据推演的同时,作家们引入心理证据的推理,并将其作为相当重要的手段。心理证据的对象是人,对人的推理着眼于对人性的分析,因而更复杂也更精彩。心理盲区是常识范围内的,考验读者的不是知识面,而是智慧。
在这样的舞台上,案件的神秘性、破案的悬疑感、解答的逻辑性、结局的意外性成了作品阅读的几大趣味。不管是发生在古宅庄园书房中的谋杀,还是高楼大厦中的死亡,都会具有一个共同点——案件在某种程度上是离奇的。或是发生案件的那段时间中人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或是案件具有物理上的不可能性(密室是最常见的例子),诸如此类。这样才能让读者有一探究竟的欲望。作家又会将破案过程写的一波三折——嫌疑者一个个被怀疑,却又一个个被洗清嫌疑。小说中一客客红鲱鱼(所谓的假线索)把读者绕的团团转。解答的逻辑性是公平竞争的基础,不符合逻辑的解答即使再聪明的读者也无法预计。最难达到的一点就是结局的意外性:如何让读者产生“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感觉。在公平竞争的游戏模式下,仍然使读者对凶手的身份或者杀人手法大吃一惊,无疑是最强烈的意外性。
[此贴被chark于2006-10-10 14:56:16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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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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