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神同学(夜神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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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简谈破案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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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06月27日20点16分 |
清晨,麦地,裸体女尸。
女尸共有15处锐器伤,颈部动脉血管被切断,心脏被刺破。经查死者为李某,18岁。破案后证实,凶手为王某,20岁。几个月前,二人一见钟情,感情日深,曾多次发生关系。在案发之前3天,李某要求王某给他1000元钱,事后王某考虑,给钱吧,没有那么多;不给吧,又怕李某翻脸后事情败露,于是便产生了杀人灭口的意念。案发当晚,王某装上一把水果刀约李某出来。王某利用李某的愚昧和对他的顺从,说要绑住双手,堵住嘴再给钱,李某竟然应允了。王某立即掏出水果刀,在李某毫无反抗能力而又不能呼救的情况下,将其残杀致死。 [福尔摩斯解析]
上述案件介绍的是一起杀人案件。杀人案件,是指杀人犯罪分子利用各种行凶器械、毒害药物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非法,故意地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案件。杀人犯罪行为,是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中最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以认为是最凶残的犯罪行为。它对于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严重的危害和恶劣的影响。因而,在我国,杀人犯罪案件和杀人犯罪分子历来被列为侦察和惩办的重点。要使侦察和惩办工作更为准确有效,必须首先认识、掌握杀人案件的下列基本特点: (一) 杀人犯罪分子在实施杀人犯罪活动之前,多有预谋过程和准备活动。 杀人犯罪分子为了在杀人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中尽可能少地暴露出自己方方面面的特征,尽可能少地遇到阻力或者更有效地克服阻力,以迅速、隐蔽、安全、顺利地实现其非法、故意地剥夺他人生命的罪恶目的,通常要经历周密的预谋过程,进行充分的准备活动,其主要内容包括: 1、选择杀人手段 2、准备杀人的凶器或毒品 3、选择杀人的时机和地点 4、选择迫近被害人的方式 以上种种预谋和准备活动,对于故意杀人犯罪分子而言,大多是必不可少的。虽然这些活动绝大多数是在暗中或者不露声色地进行的,然而无论如何,都会暴露出一些能够被人们感知、察觉的蛛丝马迹,尽管当时或许没能引起人们的充分注意,但在案件发生后,人们往往会产生联想,把他们所看到、所听到的种种有关情况与犯罪案件联系在一起,并反映给侦察人员,从而成为嫌疑线索的重要来源,乃至成为及时破案的关键性资料。 在上述案例中,王某为了顺利实施杀害李某的犯罪行为,他与其他杀人犯罪分子一样,进行了周密的预谋和充分的准备活动。比如:事先选择、确定了利用锐器(即水果刀)将起捆绑起来,并将嘴堵住,然后行凶的异乎寻常的作案方案,使其罪恶的目的得以实现。 (二) 现场痕迹、物证丰富而又明显。 杀人犯罪案件的实施所需要的时间较长,作案过程较为复杂。此外,由于案情重大,犯罪分子在作案时的心情往往处于高度紧张、慌乱的状态,因而,常常将自己随身携带或使用的某些物品失落在现场上。在杀人移尸案件里,在犯罪分子抛弃、隐匿尸体处所也往往会留下移尸工具或痕迹和包裹、捆扎尸体、尸块的物品等等。 在上述案例中,杀人犯罪分子王某尽管进行了精心的预谋、准备活动,并充分利用了他与被害人的特殊关系和李某对他的无条件的顺从心理,使其杀人犯罪活动进行得非常隐蔽、顺利,然而,仍然留下了绳索、鞋印等犯罪痕迹、物证,这些痕迹物证为发现、确认犯罪分子王某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 有尸体和伤痕可供检验 杀人犯罪分子无论如何狡猾、如何残忍,也难以在将被害人杀害之后,马上将其尸体予以彻底毁灭,这是其犯罪活动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的必然结果。因而,在绝大多数杀人案件的侦破工作的初期,即使是在某些所谓“无尸体杀人案件”的侦破过程中,也可能有被害人的尸体和尸体上的伤痕提供给侦察人员进行检验。 在上述案例中,侦察人员根据被害人李某尸体的姿态、尸体各部位的特征、尸体上的伤痕的数目等情况,结合发现尸体的现场现象和犯罪痕迹、物证,首先判定死者死于他杀,而后准确地确定了侦察方向和范围。 (四) 犯罪分子与被害人之间多有因果关系,因而,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多种多样。 杀人犯罪分子之所以铤而走险,置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家庭幸福和个人前途于不顾,实施杀人犯罪行为,必然有其原因,即他与被害人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也就导致了杀人犯罪动机的多种多样。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种: 1 侵财杀人 2 私仇报复杀人 3 因奸杀人 4 恋爱、婚姻和家庭纠纷而引起的杀人。 5 流氓杀人 在上述案例中,李某与王某可以说就是第一种情况和第四种情况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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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神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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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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