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kers素心(如水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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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小说名词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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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06月05日18点48分 |
类型、流派
侦探小说和犯罪小说比较
在英国著名侦探评论家Julian Symons的《Bloody Murder》(第三版)中“Crime Novel and Police Novel”一章开头列出了一份表格对侦探小说和犯罪小说进行了一些对比。需要注意的是他对于“侦探小说”(the Detective Story)的解释比较狭隘,主要指传统解谜侦探小说。 【情节】 侦探小说:基于一个诡计,也许是机械的(密室),口头上的(令人误解的谈话),和法医学相关的(毒药,血液,虚假身分)或者弹道学。小说由这类诡计构造成,揭露凶手是故事的高潮。 犯罪小说:基于人物的心理——关注于A想要杀死B吗——或者一个难以忍受的情境需要暴力来结束。没有密室或者伪造身分之类的诡计,没有搞不清楚的毒药。大部分通常的问题诸如:“A真的杀了B,接下来他会发生什么事?”小说建立在这样的问题上向前推进。 【侦探】 侦探小说:也许是专业或者业余者,如果是业余人员也许通过侦探或者调查机构,或者偶然介入犯罪案件。他们通常是小说的中心,大部分是男主角,经常是敏锐的观察者,能注意到其他人所忽视的事物的。 犯罪小说:经常没有侦探。偶尔有一个侦探在系列故事中贯穿始终,但是很少被作为一个有才华的推理机器出现。大部分情况下中心人物是涉及事件的某个人。 【手法】 侦探小说:如果犯罪是谋杀(通常是的),会出现奇特的或者令人误解的手法,例如,尸体看起来是被枪打死的但是实际上是被毒死的。有时手法相当具有创造性,如在密室小说中,或者它本身具有迷惑性,如在毒药案件中每个人都吃了喝了完全相同的东西。 犯罪小说:通常是简单的,很少是至关重要的,尽管弹道学或者法医细节也许扮演重要的角色。 【线索】 侦探小说:主要的元素。在故事中也许存在一打线索。侦探也许解释它们的含义,或者把演绎留给读者。 犯罪小说:经常在侦探故事场景中没有线索。 【人物】 侦探小说:只有侦探被详细描写。其他的描写是马虎的,尤其是在犯罪之后,那时人们统统成为情节的辅助物。 犯罪小说:故事的基础。人物的生活在犯罪之后仍然继续,通常他们后来的行为对故事产生很大的影响。 【背景】 侦探小说:在犯罪之前总是被界定好。后来的情节和线索开始控制故事,而背景(学校,新闻办公室,剧院,等等)逐渐淡化。 犯罪小说:通常对于故事气氛和风格比较重要,常常是犯罪本身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例如,生活某方面产生的压力导致了这个特殊的犯罪。 【社会态度】 侦探小说:保守的。 犯罪小说:变化着,但是通常对于法律、公正或者社会发展道路持激进观点。 【谜团的价值】 侦探小说:通常是高的。侦探和谜团是留在读者记忆中唯一的东西。 犯罪小说:某些时候是高的,有时甚至是不存在的。但是人物和形势经常令人铭记。
舒适推理(Cozy)
舒适推理从根本上来说,其故事只是一场游戏,谋杀也不具备太多的真实感。此类侦探小说通常包含以下诸多元素中的大部分:最低限度的暴力、性和社会实用性;通过推理或者直觉获得解答而不是辩论和警察程序方式(或者某人的招认);在最后凶手被查明,秩序被恢复;男/女主人公是令人尊敬的,其他人物(通常包括凶手)也是有礼貌,有教养的(除了仆人);建立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如乡村、大学、豪华古宅。值得一提,但并非必要元素:智慧和文学典故造就的作品风格的优雅。这类作家中最著名的包括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Dorothy L. Sayers、Ngaio Marsh等。实际上,对于人性和世界是否持温和的看法是判断作品是否属于“舒适推理”的重要标准。谋杀是世界上不和谐的音符,而世界的本质是好的。黑色小说作家如James Ellroy等人的作品所表达的则是于其对立的观点。对他们来说,不公正贯穿于整个历史和人性之中。如果说黑色小说作家是悲观主义者,那么舒适推理作家则是乐观主义者。
舒适推理属于黄金时代的侦探小说类型。作家如Martha Grimes很明显也受到克里斯蒂和Sayers的影响,作品具有其主要元素,可是社会态度倾向于严肃。但是很多的作家仍然保持舒适的乐观主义态度,没有侮辱读者的智力或者故事完全丧失真实性。Elizabeth Daly的小说设置在上层社会,但是并没有和现实世界脱勾。她展示了一些坏现象——毒品、通奸、欺骗——作为一种缺点而不是罪恶。而在硬汉作家Daly的笔下,同样的坏现象被用来作为社会衰退、堕落以及人类背叛自我的标志。舒适推理的社会观也适用于警察程序小说以及天才侦探作品:社会是稳定的,谋杀不会破坏这种平静。
它的不好的方面是,舒适推理会变质成不切实际的侦探小说。这些作品中,猫会显示超自然的能力破案,浪漫掩盖住了推理,现实性被完全忽视。以阿加莎·克里斯蒂命名的“阿加莎奖”(the Agatha)专门授予舒适推理小说。
黄金时代(Golden Age)
严格来说“黄金时代”并不被认为是一个流派或是一种类型,它主要指一个历史时期。但是黄金时代的作家也有着许多共同之处,因此放在这儿介绍。
这个词通常用来指两次世界大战中进行创作的英国作家。主要作家包括: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Dorothy L. Sayers、Ngaio Marsh以及Margery Allingham等。这些侦探小说全部是描写如福尔摩斯那样的有条理的侦探,包括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斯泰尔斯的神秘事件》(Mysterious Affair at Styles,1920)和《桶子》(The Cask,1920)通常被认为是黄金时代“正式的”发轫之作。其他重要作家还有John Dickson Carr(风格上是英国的,但不是英国人)和Freeman Wills Crofts(《桶子》作者)。
这时期大量作家加入侦探文学创作的行列。通常,顶尖的作家有许多追随者,但很多二流作品今天已经不值得一读。创作“诫律”对这时期作品影响很大。不强调人物描写而突出谜团的完美性;使用红鲱鱼(即障眼法);情节凌驾于其他元素之上:这些法则是不断被讨论的主题;直到20世纪80年代,仍然被提及。研究者Barzun和Taylor称“侦探小说的确不允许真正的人物研究”,而Julian Symons却说“黄金时代最好的作家们……没能坚持关于克制人物的禁令”。由于小说的焦点是找出谁做的(who did it)——谜团的本质——因此,“whodunit”一词被用来描述这一时期经典的侦探小说。随着大众对人物心理的兴趣逐渐提升,以及对谜团(越巧妙就越不切实际)兴趣的衰退,导致后来的作家和读者需要知道更多而不仅是“谁做的”。
黄金时代英国侦探小说中经常使用乡村别墅或者密室作为舞台。除了一般的中毒、枪击、刀刺之外,巧妙的杀人手法受人欢迎,如Sayers的钟铃杀人,克里斯蒂用通电的象棋棋子谋杀,以及Robert Eustace笔下奇妙的自杀事件。黄金时代和战前侦探小说类似,仍然是不讲求公平性。所以,1929年Ronald Knox把公平竞争的想法加入到十诫中,但黄金时代仍有大量作品违反这个原则。这时期最著名的侦探全是业余侦探:赫尔克里·波洛(Hercule Poirot)、Peter Wimsey爵爷、以及Albert Campion等。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的影响仍然很大。值得注意的是,黄金时代最好的作家中绝大部分是女性。在这个时期接近尾声的时候,另一个女作家Josephine Tey开始创作,并且成为其中的佼佼者。
美国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也在相同时期,但是有着和这一时期英国侦探小说完全不同的特点。黄金时代中诞生了美国三位最伟大的侦探:1926年的菲洛•万斯(Philo Vance),1929年的埃勒里·奎因(Ellery Queen),1934年的Nero Wolfe。但是,随着《Black Mask》杂志建立而开始的美国侦探小说文艺复兴时期把侦探小说代入了完全不同的方向。从某种意义上说,黄金时代作家笔下就象大战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因为他们通常描述的上层阶级没有受到战争带来的灾难性衰退的影响。爱德华时代的作品如《特伦特的最后一案》(Trents Last Case,1913)与许多黄金时代作品并没有什么不同。
关于黄金时代的起讫年代。黄金时期究竟从何开始到何时结束各人定义不一,比如Howard Haycraft认为是1918-1930;埃勒里·奎因认为是1900到二十年代末。也有一些研究者倾向 自1913年《特仑特的最后一案》发表后到三十年代末。而“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这种较为模糊的时间概念也为很多人认可。Symons在《Bloody Murder》中把福尔摩斯之后到二十年代以前的时期称为“短篇小说黄金时代”,二十和三十年代作为长篇小说的“黄金时代”。但是,即使是在40年代甚至更后仍有相当一部分侦探小说具有黄金时代的特征。
关于黄金时代三大家(The Big Three)。三大家指阿加莎·克里斯蒂、埃勒里·奎因和John Dickson Carr。评论家中第一个把三者联系在一起的似乎是侦探小说作家兼评论家Anthony Boucher。他称他们是侦探小说领域“最伟大的名字”。Jon L. Breen更加强调把他们作为经典小说中的三大家。当然也有其他的分法。
硬汉(Hardboiled)
硬汉源自一战后廉价杂志中粗暴的家伙的风格。这个名词通常用来指战后硬汉人物表现出来的幻灭和愤世嫉俗的态度。第一个硬汉侦探是Race William,塑造者Carroll John Daly。不过很快被其他更好的作家超过,主要有达谢尔·哈梅特(Dashiell Hammett),他的强硬的大陆奥普(The Continental Op)虽然不知姓名,但仍是史上最完美的硬汉人物。与传统侦探小说不同的是:第一,往往都是以私人侦探为主人公使用第一人称。尽力避免人的心理描写,而是用事实来描写入的行动。第二,这种小说都是随着主人公的行动而展开情节的同时进行型小说。倒叙等手法几乎完全不用。第三,小说或多或少部对社会持批评的观点。
把硬汉小说上升到艺术水准的是哈梅特和雷蒙德·昌德勒(Raymond Chandler);昌德勒定义硬汉人物要具有骑士般的思想。骑士侦探和流氓侦探的分裂已经在硬汉派中产生并会越变越大,后者的粗暴足以使他和他的对立者很难区分开来。Ross Macdonald说:“我认为,自知之明以及相匹配的知识是严肃的私人侦探要具备的……虚构的侦探,是在凶案中作乐的人,不属于真实世界。他们居住在一个施虐受虐的虚构世界里,那儿不需要执照,不管是对侦探还是对坐在打字机前疯狂的梦想家。”Race Williams和Mike Hammer属于后者类型;Macdonald自己的Lew Archer是严肃类型中的极至。他说:“施虐狂和精神变态者在相当苛求的作品中不会延续很久。”这意味着严肃侦探是更为现实主义的侦探。
严肃硬汉侦探通常是冷酷的愤世嫉俗者。硬汉小说的惯例之一是在诚实与不诚实之间的道德上的斗争。侦探不是一个卑鄙的人(实际上他非常有同情心),但是他把他的人性隐藏在愤世嫉俗的面具后面——因此说风凉话和讽刺是硬汉作品中最让人注目的特点。另一方面,侦探经常因为客户的不诚实而面临困境。委托人说谎,或者只告诉他故事的一部分,在激动的情绪和焦虑面具后面的是他或她的不诚实。《马耳他黑鹰》(The Maltese Falcon,1929)中的布莉吉·奥肖内西是这类骗子中的完美个案。特别在早期的硬汉故事中,不诚实的人物通常是女性——致命的女性。
另有“Softboiled”一词,定义与硬汉类似,但是比较含糊,通常指女性侦探并且暴力较少。
黑色小说(Noir)
这个术语通常指二十世纪四十和五十年代的犯罪作品,它们大部分曾被作为黑色电影(film noir)搬上银幕。黑色风格与硬汉颇为相象,只是没有侦探。在Cornell Woolrich的小说堪称黑色小说的教科书,其中包含了大部分黑色小说的特征:容易受骗的人、被注定命运的男人、勾引男人的女人、疯狂的杀手、诬告以及霉运。与硬汉派的虚构,哥特小说和浪漫主义的象征手法类似,黑色小说依赖于事物的对比:黑暗与光明,疯狂与理性,天堂与地狱,罪孽与救赎。小说中的性观念可以更加明显的表现出这种双重性和对立性。
黑色小说中最成功的作家包括Charles Williams、David Goodis以及Jim Thompson等。
悬念(Suspense)
总的来说,概念并不很明确。悬念小说的特点是:以解开案件之谜为引子,重视描写主人公的心理悬念。悬念侦探小说的一种定型是:主人公杀人犯或警察追击。他若不能在有限时间内攻克难关,则将必死无疑。另一种形式的悬念侦探小说是:着重心理分折,以心理描写为主,故事情节反倒是陪衬。当代悬念推理小说有背景国际化、篇幅大型化的倾向,如英国作家弗雷德里克·福赛斯(Frederick Forsyth)的《豺狼的日子》(The Day of the Jackal,1971)。最著名的悬念小说的例子有汤玛斯·哈里斯(Thomas Harris)的《沉默的羔羊》(The Silence of the Lambs,1988)等。
警察程序(Police Procedural)
也称程序小说(Procedural),需要指出的是并非警察为主的小说都是警察程序小说。这类小说中警察工作的实际方法是描写的中心。警察程序小说强调活动的现实主义;可不现实的人物仍然大量存在。警察程序小说中最重要的作家是Ed McBain,创作有“87分局”系列小说。许多警察程序作家是男警察(或女警察)或是前警察,如Ed Dee和Joseph Wambaugh。英国这类型作家有John Creasey、Maurice Procter以及John Wainwright。有人认为Hillary Waugh的《Last Seen Wearing…》(1952)是第一部警察程序小说。有意思的是第一部警察程序小说发生在乡村而不是城市。
警察程序小说中存在着一种矛盾。当小说试图表现客观性时——指出基本情况,如警察笔记——它是非文艺性的。Dennis Wheatley写了一些原始的程序小说,这些实际上是档案资料而不是小说。另一方面,为了增加可读性,程序小说借鉴了一些文艺手法,这时就变得缺乏真实性。程序小说的流行是归于电视中警察节目的功劳。一些程序小说作家,如John Harvey,他们自己就写电视节目并且意识到把警察节目作为模型。另一方面,警察程序小说被赞扬的地方用电视做的更好,因为视觉元素使“文字”更活跃。另外,一些琐事只是片刻的影像(起床、吃饭、开车,等等),但通常需要好几句话来描述。许多程序小说读起来像电视篇,但如那些读过剧本的人所知道的那样,一部好的片子也许出现在纸上就变得沉闷了。因此最好的程序小说只有极少的警察程序部分,大量的是悬念、人物和惊奇——也就是说,它们的作者试图写的像个小说家。程序小说可以告诉我们一些关于“我们现在的生存情况”,这不可能在舒适推理中出现。
Jacques Barzun指出:“他们应该温和一点,除非他是一个看到同行按门铃却能从中自我陶醉一番的推销员。”
间谍(Espionage/Spy Story)
着重描写间谍冒险而有刺激性的特殊小说体裁。间谍故事已有了悠久的历史。自公元前6世纪起中国就有了关于反间用谍之策的兵书。Julian Symons称他所知的第一步间谍小说是J. Fenimore Cooper的《The Spy》(1821)。现代间谍小说则发端于William le Queux和Erskine Chiders(如《The Riddle of the Sands》,1903)。约瑟芬·康纳德(Joseph Conrad)所著《特工》(The Secret Agent,1907)为间谍小说增添一部力作,而John Buchan写的两部小说《39级台阶》(The Thirty-Nine Steps,1915)和《Greenmantle》(1916)已成为经典之作。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S·毛姆(W. Somerset Maugham)、Eric Ambler、格雷哈姆·格林(Graham Green)都写过纪实但并不惊险的间谍小说。此后,弗莱明(Ian Fleming)写的詹姆斯·邦德(James Bond)富于浪漫主义的间谍小说和电影大放异彩。但是勒·卡雷(John le Carré,如《The Spy Who Came In From the Cold》,1963)和Len Deighton(如《Funeral in Berlin》,1964)的作品则回到了更为写实的风格。
法庭(Courtroom)
一般把使用简单、丰富法律知识、通过法庭审判使读者了解事件真相的侦探小说统称为法庭推理小说。在法庭推理之中,作者除了强调凶手的作案手法之外,更必须重视担任侦探角色的检察官或律师建构破案理论,进而搜证的过程,获得足够可靠的证据。小说大部份场景皆在法庭,最扣人心弦的即是针锋相对的法庭辩论。最著名的法庭推理要数厄尔·斯坦利·加德纳(Erle Stanley Gardner)的佩瑞·梅森(Perry Mason)系列。此外,尚有“法律惊险小说”(Legal Thriller)一词,用来指那些使用法律元素较多的侦探小说,概念也比较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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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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