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order(何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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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这种事越来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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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11月28日15点52分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卖豆饼老太捡1700元全额归还反成被告(图)
吃了官司,周翠兰伤心不已。
王长玉向记者指认周翠兰捡钱的地点。
59岁的淮安市淮阴区居民周翠兰平时以走街串户卖豆饼为生,每斤豆饼也就能赚毛把钱。11月6日早晨,她在推自行车卖豆饼途中,捡到1700元现金。在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周继伟后,让她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周继伟坚称丢的是8200元,所以坚决要求她返还另外的6500元。昨天上午,周翠兰与一位目击者王长玉一起收到法院传票。原来,周继伟将他俩一起告上了法庭。手拿传票,一字不识的周翠兰除感到冤屈外,心里也直犯嘀咕:我捡钱归还了,怎么还被人家告上法庭?
路边捡到一摊百元大钞
“我确实就捡了1700元,他怎么能说我捡了8200元?我做好事不要他回报,但也不能让我无缘无故地赔上6500元吧。”昨天上午,刚刚从县城找律师回到家中的周翠兰见到记者时,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说着她心中的委屈。
据其介绍,6日早晨,她推着卖豆饼的自行车走到淮阴区杨庄村一条小路时,村民王长玉买了她两元钱豆饼。就在王长玉付钱时,她突然发现路边草丛里散落着一摊百元大钞,于是她弯腰将钱捡起来,并问王长玉:“你知道这钱会是谁丢的吗?”王长玉告诉她“有可能是附近一家奶牛场的人丢的”。既然钱有可能是奶牛场人丢的,于是她数也没数就把所捡的钱交给王长玉,让其寻找失主,而她则继续出去卖豆饼,途中她又发现自己鞋底下还粘着2张百元钞票。11时许,她回到家中将此事告诉儿子,并将粘在其鞋底上的两百元交给了儿子,儿子问她:“你把钱给别人,那丢钱人上门要钱怎么办?”在儿子的提醒下,她找到王长玉,将自己早上捡到的钱要了回来。这时,她才知道自己早晨交给王长玉的是1500元钱,而且还没有找到失主。
失主坚称老太“贪”了6500元
“第二天上午,周继伟就带人到我家来要钱了。他一口咬定丢的是8200元,还说我贪了其中的6500元”。周翠兰告诉记者,当她将所捡的1700元钱带回家后,就一直希望有失主能尽快找上门。7日上午失主周继伟果然找到她家,并说自己丢钱了。她想既然钱是人家丢的,理应将钱还给人家。但当她将自己所捡的1700元钱交给周继伟时,他却说少了6500元,并称如不交出被“贪”下的6500元钱,就法庭上见。为此,双方发生口角,并打了报警电话。在西坝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周继伟暂时拿走了所丢的1700元钱。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找到了22岁的失主周继伟。面对记者的采访,他坚称自己丢的就是8200元钱。据其介绍,他身上的8200元钱是11月5日一朋友归还给他的,当时他身上还有100元钱,于是他就将8300元钱放在上衣里面一口袋里。晚上朋友请他吃饭唱歌至11时左右,他打的回淮阴区,下车时从口袋里抽出一张百元钞票付账,司机找给他的零钱则被他放在裤子口袋里。下车后,他感觉有点热,就将上衣脱下挂在胳膊上走回家了。他一觉睡到6日中午,醒来后发现自己上衣口袋里的8200元钱没有了,便打电话给其妻子,妻子说没有看到,他便推断钱可能丢在出租车上了。于是他立即按出租车发票上的信息,来到了出租车公司找到该车驾驶员,但驾驶员告诉他,车子上根本没有客人丢钱。7日早晨,他的妻子从邻居家听说卖豆饼的周翠兰6日早晨在路边捡到了钱,正在找失主,于是他便带着妻子来到了周翠兰家。
老太昨收到法院传票
“我确实丢了8200元,而她现在只给我1700元钱,我当然不让了,再说我的钱也不是偷抢的。”当被问及为什么要将周翠兰与目击者王长玉告上法庭时,周继伟说:“现在周围人都知道此事,也有人说我在讹她钱,为了还我自己一个清白,所以我一定要将她与王长玉告上法庭。”在周继伟提交法庭的起诉书上,记者发现,他的诉求是要周翠兰与王长玉共同归还他所丢的另外6500元。对于该场官司能否胜诉,周继伟称“没有多大把握”。
与周翠兰一样,收到法院传票的王长玉也倍感委屈。他告诉记者,当时他发现周翠兰捡到钱时,好心地说了句“这钱可能是附近一家奶牛场的人丢的”,当周翠兰将钱递给他后,他立即去奶牛场寻找失主,结果没找着,他就在另几位村民的见证下将钱数了一遍,刚好是1500元。周翠兰来要钱时,他一分不少地将钱全部交给了她。当时双方还开玩笑说:“十天之内没人领钱,我们一起吃喜。”他告诉记者,现在“喜”没吃上,倒吃上了官司。此次,他将不惜一切代价将官司打下去,否则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律师:没有充分证据失主难胜诉
记者在昨天的采访中发现,此事在周围老百姓中已被传得沸沸扬扬。当天前去调解的派出所民警也告诉记者,这件事从道德层面上讲,周继伟似有不妥之处;但从法律角度上讲,他也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此案例,记者采访了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黄克权副主任律师,他分析说,如果当时周翠兰所捡的确实是8200元,却只归还当事人1700元,那么她与王长玉则涉嫌侵占。但此事的关键之处在于,周继伟要拿出有力证据证明他当天所丢的是8200元钱,而且这笔钱确实都被周翠兰或王长玉所捡,否则该官司很难打赢。
道德的归道德 法律的归法律
看完这则新闻,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彭宇案,公交站台帮扶老人却被告上法庭。
从道德层面上来看,彭宇和卖豆饼的老太成被告的确让人心里不是个滋味,以后谁还敢做好事啊?!
但如果换个角度,我们是不是也不应该漠视丢钱的失主讨要自己财物的权利。
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这才是一个文明社会的表现。
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争端双方的权益,现在看来只能依靠法律部门了。一是法院会怎么判,这个判决结果将会起到巨大的示范效应。二是公安机关能不能及时通过调查还原事件真相。
彭宇案最后双方和解皆大欢喜,这个事件下面如何进展,本报将继续追踪。(茂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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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京, 好心扶起跌倒孕妇反遭索赔 监控录像还清白
2006年,南京一老人赶公交时跌倒,路过小伙将老人扶起就医,事后小伙反遭老人索赔,法院认定小伙与老人相撞可能性较大,应赔偿老人4成治疗费。一时间类似的诸多事例让很多人对“搀扶摔倒老人”产生恐惧。昨日上午,这样的纠纷在南京火车站再次发生,所不同的是当事主人不是老人,而是一名孕妇。好在警方通过监控录像还了热心市民清白。
昨日上午10时许,市民郑先生赶到南京火车站,准备前往上海。他下了33路公交车往火车站候车大厅方向赶去时,“扑通”一声,前面一女子被一个奔跑的小男孩撞跌倒了。一开始郑先生并没有注意,他向前走了四五步猛然发现,跌倒在地上的女子是一名孕妇。此时孕妇斜躺在地,手捂着肚子,面部表情十分痛苦。“小妹子,怎么样?不会有问题吧?要不要叫120……”郑先生关切地连连询问。
此时孕妇看也没看一眼就质问郑先生:“不长眼啊?”随后孕妇试图一只手支撑在地上爬起,可又很艰难。郑先生见此,忙将孕妇从地上扶起。当时广场上还有其他旅客,见状都围上去。就在郑先生转身要走时,孕妇突然上前攥住了郑先生的衣角大喊:“就是你把我撞倒的,你不要走!”双方正在争执时,一名女子也凑上来说:“我看到了,就是你撞的!”该女子还强调自己与摔跤的孕妇“素不相识”。不一会儿,孕妇打电话将她丈夫叫来。
其丈夫赶来,一把拽住郑先生就挥拳要打,并问郑先生,“既然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发善心去扶,广场上来来往往人多着呢,就你一个人学雷锋?”孕妇丈夫问得郑先生无言以对。先前“素不相识”女子又说是郑先生撞的人。孕妇夫妇见有了“证人”,更认定是郑先生的责任,继续纠缠,并提出拿2000元钱作为赔偿。无奈之下,郑先生只好报了警。
“我和这位大姐很熟,她不会故意为难别人的。”当车站民警赶到现场时,原本自称不认识孕妇的女子突然改口。郑先生马上回击说,你刚才说和她不认识,现在又说认识了。就在这时,前来托运行李的一位姓王的男子向民警描述:“当时,我正好路过,孕妇倒下时,就在我旁边不到两米处,我想去扶,旁边更近的这位大哥已经扶了,然后我就走了。她其实是被之前路过的一个男孩蹭了一下,才失去重心跌倒的。”见王某来作证人,孕妇夫妇也不答应,说王某是与郑先生一起的。
双方说法一时难住了民警。民警从广场监控录像里调阅了事件经过,正如郑先生所说。随后,孕妇及其丈夫向郑先生道歉,但被郑先生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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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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