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推理小说,很多推友不爱欧美而钟情于日系,就我而言,也是喜欢读日系小说,欧美虽然也有接触,但也仅限于柯南道尔、阿加莎、奎因、卡尔等作家的作品,究其缘由,个人有些许看法,表一表以供大家讨论。
之所以要表一表自己的看法,是因为最近读的两部小说给我的感触截然不同,一部是欧美系的,罗杰斯的《红色右手》,一部是日系的,二阶堂黎人的《恐怖的人狼城》,就篇幅而言,《红》必定干不过号称“世界上最长的推理小说”的《人狼城》,但是阅读过程中,两者还是有差距的,这个差距并不是推理小说中诡计、推理等推理小说本身属性的差距,仅仅是可读性的差距。
“短篇小说之王”霍克曾经说过:“如果你是第一次阅读《红色右手》,那么我非常羡慕你将要经历的过程。”从这句话我们可以感受到这本书的魅力,我也是冲着这个评论决定阅读的,但是,我不得不说霍克的评论相对于他的小说还是有坑爹的成分,至少在我看来,阅读体验相当令人不满意。本书的优点不是用对话推进情节的发展,而是用尸体发现者的自述来逐步展开线索,推动情节发展,有点儿“意识流”之感觉,诚如前言所述,我们都是跟着作者的思路走,最后会恍然大悟。当然,这样的结局我没感受到,因为在一星期内还没读完百分之三十,我选择了放弃阅读,放弃的原因是生涩难读。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欧美小说为什么让我们读来会如此难读?个人认为有三方面的原因:
1、翻译问题。出版社的翻译可能完全是根据字面意思翻译的,没有进行中文的加工修饰,这样,就不符合我们的阅读习惯。纵然这样翻译是尊重原著,但既然来到了中国,我们还是希望能对原著进行二次创作,符合我们的阅读习惯。
2、欧美文化与东方文化的差距。我们一般更喜欢读那种流畅的小说,而欧美系的小说的阅读感觉总是分层式的,跨越很大,而且欧美方面有一点不如日系、华文小说的原因是人称的指代,比如欧美小说中经常会重复出现“XX先生”等,即使在前一句刚刚提到,后面仍然会礼貌的这样称呼,而日系、华文小说就用指代用的很多,比如“胖警官”、“警部”等,这样不会给人重复感。
3、情节的渲染方式。亦可以指为叙述的不同,欧美小说大多不太用对话的方式推动情节的发展,欧美作家大多喜爱用细腻的笔触对事物、案件、线索等详细描述,这样就会占用很大篇幅,翻开书一看,一大段一大段的,从视觉上就有疲劳感,而日系的则人物对话很多(相比于欧美小说),而且日系的作家对于环境等细节描述的比欧美的简单、明了,对于那些一心追求诡计的读者来说能更快的阅读,不需要拘泥于拖拖沓沓的环境描写。
既然《红色右手》已经放弃阅读,我就开始阅读《恐怖的人狼城》,起初,这部四百万字的巨著让我望而却步,但从读的那一刻开始,我完全融入了其中,显然,在我看来,这部小说虽然长,但是可读性很高,而且类型很明确,就是“暴风雪山庄”的模式,当然,这部小说也有大量的对于环境的描写,这个是为了衬托古堡环境必不可少的,但阅读感觉明显不同于其他作品。首先,本作的遣词造句很符合我们的阅读习惯,而且翻译的也很连贯,读本作的感觉跟读岛田庄司的作品感觉一样,可能都算是“新本格”的吧。
二阶堂黎人有“日本的卡尔”之称,都擅长描写哥特式的氛围,把气氛渲染到恐怖,然后对于谜团给以合理的解答,但是(又是但是,怎么这么多但是嫩),在本作中,二阶堂黎人对于气氛的渲染并不如卡尔,本作中,作者也不断描述古堡,不断制造一种恐怖氛围,但是完全不如卡尔给的氛围好(貌似是缺点),这样的好处是,使文章的叙述更加简洁了(读环境描写快读的恶心了,突然就出来谜团,掌握的恰到好处),对于卡尔的小说,总感觉有一种在恐怖氛围上花费很大功夫,但是最后解答与氛围是无关的,这对于推理小说是本末倒置的。以我个人观点,推理小说需要氛围,但是要运用的恰到好处,不要让读者读起来很累,毕竟氛围只是给读者阅读过程中的体验,更高的体验是谜团合理解答所带来的恍然大悟。
对于一些推理小说,在读的过程中是需要让读者了解谜团的,可是,阅读《红色右手》我就不知道作者的设定(也许没读完吧),仅仅知道是一个嫌犯和右手消失了,相反《恐怖的人狼城》就在“侦探篇”和“完结篇”里不断提出疑点,完善读者心中所列举的一点,这样会有一种解答的方向感,我还是比较喜欢那种谜团明显的小说,而不喜欢那种谜团隐晦的小说。
随便说说,谨代表个人观点,近期阅读过程中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