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群中的猫(鸽群中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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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对荒诞的想象:280中往返七次之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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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02月11日19点34分 |
建议读之前先看一下280迷题 280迷题概述:受害者被用刀捅死,而且刀插进身体后搅动了一番,受害者尸体被凶手从WC到客厅拖着来回7次(由血迹看出),并被砍了右手.问凶手为什么这么做? 编者对其解释为:"此时再回过头来看看往返七次之谜吧。我看称这个谜为最诡异的谜题也毫不为过。一个家伙杀了人以后像幽灵一般拖着尸体在厕所和客厅之间往返七次之多,从一开始,就是一件毫无道理的事吧?摆脱固执的你,难道还不能通过这第二关?只有固执地想找出这个诡异的谜题的人才会始终找不到答案。不错,为什么?为什么?人们总有个习惯,喜欢弄清每一件事的原因。因为他们相信,不论问题看起来是多么的荒诞,多么的不可思议但总是事出有因,总是有原因的!我不认为这种想法是错的,但今次我们面对的问题却有点特别——凶手这么做的原因就是想让它看起来没有原因!也就是想让我们找不出原因,以迷惑我们,让我们因解不开这个谜而无法对案件本身进行正常的推理调查!。" 我想也许可以这么解释吧:受害者被凶手捅了一刀之前或之后,没有立死(只要不割喉,即使是心脏被捅也不会立刻就没气),并用右手(或右掌)蘸血在地板上写下凶手的名字或其他线索,当然,凶手大可以用水冲去名字,但聪明的警察知道用双氧水能再现血债,而聪明的凶手也知道这一点,唯一的办法就是用血掩盖,于是凶手就把刀伸进尸体搅动,使尸体大量出血,并拖着尸体往返来用血遮住死者留下的血字(不用手蘸血搽血字而是拖着尸体是为了避免留下线索),还有,为了避免警察看到死者写血字时右手留下的血迹,所以凶手砍下死者的右手(当然砍下手指更合适,但其他手指会很奇怪的蘸有灰尘,而且如果死者是用手掌蘸血,凶手更有理由砍下他的右手而不是手指) ∴Q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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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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