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作者: 主题: 内容:
 进入版区才能发表文章 
 您当前的位置: 推理之门 > 侦探推理 > 法律案例   【版主】:水晶鱼儿 字体大小:
[1] [2] [3]1页/共3页(总计25个回复) 下页
主 题: 将小偷打死,算不算有罪?(人气:1439)
 一平一平
1 楼: 将小偷打死,算不算有罪? 02年10月05日20点22分


如果有下面这样的案例:

深夜,一小偷爬窗欲进入李某家行窃,不料被李某发觉,
还没等进入室内,就被李某用铁锤击中头部,结果坠落
楼下致死。(经查小偷身上携有匕首及自制枪械各一支,
但没有拿出使用)

想请问一下下面几种情况时李某是否触犯法律?

1、小偷系被李某铁锤击中头部致死,坠楼前已死亡;
2、小偷系被铁锤击落坠楼摔死;
3、小偷头部被击伤,坠楼致残;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





谁能预见明天……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老蔡老蔡打开老蔡的博客
2 楼: Re:将小偷打死,算不算有罪? 02年09月02日10点24分


我看属于正当防卫,但是从他用铁锤敲其头部而不是抓窗的手部或其他部位,是不是应该算防卫过当呢?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案例,以前好象看到过推小偷下楼致死被判无罪的案例。

BTW:谁在卧室里放锤子?如果是花瓶我看就对了。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http://www.tuili.com
   |         .&______~^@^~______&.      @ 
  -- @ --      "w/YYYYYYYYYYYYYYYYYYY\w"    @@@ 
   |          Y--Y--Y-----Y--Y--Y      @@@@@ 
           p-p_|__|__|_____|__|__|_q-q   @@Y@@ 
 __________________[EEEEM==M==MM===MM==M==MEEEE]-______|_____  
             
推理之门 老蔡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冷雨冰清冷雨冰清
3 楼: Re:Re:将小偷打死,算不算有罪?... 02年09月02日11点02分


别的我不太清楚啦!不过好像最好一种算是防卫过当.
P.S.老大啊--如果是花瓶的话(而且是空的)应该砸不死人的.顶多流血.
;)






期待惊喜!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hitachi41罗修——坑王之王
4 楼: Re:将小偷打死,算不算有罪? 02年09月02日11点03分


【一平在大作中谈到:】

>如果有下面这样的案例:

>深夜,一小偷爬窗欲进入李某家行窃,不料被李某发觉,
>还没等进入室内,就被李某用铁锤击中头部,结果坠落
>楼下致死。(经查小偷身上携有匕首及自制枪械各一支,
>但没有拿出使用)

>想请问一下下面几种情况时李某是否触犯法律?

>1、小偷系被李某铁锤击中头部致死,坠楼前已死亡;
>2、小偷系被铁锤击落坠楼摔死;
>3、小偷头部被击伤,坠楼致残;

防卫过当,因为那个时候事主还有其他的方法阻止小偷,没有必要用榔头猛击其头部。虽然小偷身上有作案工具带着,但是它们并没有对事主造成伤害,也就是说事主对小偷的伤害远远大于小偷对事主的伤害,在这一行为中,事主用榔头而不是其他工具,应该属于防卫过当。
1.故意杀人
2.故意伤害致死
3.故意伤害
再问一下,他们家住几楼。呵呵……






北邻有精,其名为狐;化而为女,其名为艾。艾之魅,不知其几万迷。喜而笑,其貌倾千城之国也。东坑小骡子


有关原创小说的作者专栏开通因本人机器问题,时常无法登陆后台,暂时无法受理。

罗修的群魔乱舞http://blog.sina.com.cn/u/1417662535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老蔡老蔡打开老蔡的博客
5 楼: Re:Re:将小偷打死,算不算有罪?... 02年09月02日11点17分


用榔头是关键,有杀人的故意,用花瓶、或者用手推又自不同,btw to 冷雨冰清,花瓶也是能够砸死人的,哈哈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http://www.tuili.com
   |         .&______~^@^~______&.      @ 
  -- @ --      "w/YYYYYYYYYYYYYYYYYYY\w"    @@@ 
   |          Y--Y--Y-----Y--Y--Y      @@@@@ 
           p-p_|__|__|_____|__|__|_q-q   @@Y@@ 
 __________________[EEEEM==M==MM===MM==M==MEEEE]-______|_____  
             
推理之门 老蔡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一平一平
6 楼: Re:Re:将小偷打死,算不算有罪?... 02年09月02日12点41分


【hitachi41在大作中谈到:】

>>1、小偷系被李某铁锤击中头部致死,坠楼前已死亡;
>>2、小偷系被铁锤击落坠楼摔死;
>>3、小偷头部被击伤,坠楼致残;
>>
>防卫过当,因为那个时候事主还有其他的方法阻止小偷,没有必要用榔头猛击其头部。虽然小偷身上有作案工具带着,但是它们并没有对事主造成伤害,也就是说事主对小偷的伤害远远大于小偷对事主的伤害,在这一行为中,事主用榔头而不是其他工具,应该属于防卫过当。
>1.故意杀人
>2.故意伤害致死
>3.故意伤害
>再问一下,他们家住几楼。呵呵……


其实我也觉得应该是防卫过当,必竟是用榔头不是花瓶嘛。
可是,对于当事人来说有时是很矛盾的:

这个小偷身藏凶器,如果不是用榔头将其击倒,仅仅是用手或用花瓶
来阻止其闯入室内,但没有成功怎么办?
机会稍纵即逝——(用手推没推动,被小偷一拳击中面部——鼻血;
或花瓶过小击中小偷并无大碍,反被小偷闯入室内狂殴昏倒——财物
被洗劫)

另外,请教罗修:

如果小偷死亡而事主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的话,

对于被告辩称榔头是先前修理桌椅后忘记在室内,而在当时情况紧急
害怕及慌乱之中顺手使用而造成盗窃者死亡的话,这个理由会不会被
合议庭接受?
是至少是个防卫过当还是说有可能无罪释放?






谁能预见明天……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5231911寒冰
7 楼: Re:将小偷打死,算不算有罪? 02年09月02日20点30分


1 防卫过当
2 正当防卫
3 正当防卫






我不是不热爱光明,只是更喜欢在黑暗中来观察这个世界。它让我看到光线深处最真实的东西,比光明来得更唯美,更赤裸!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雾以泪聚雾以泪聚
8 楼: Re:将小偷打死,算不算有罪? 02年09月02日20点42分


我觉得应该是过失杀人,
我们家附近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一个贼被抓到以后给我们单位上的人打的半死
最后是他自己打电话报警
不然他有可能会被打死
万一真的被打死了
依我看,法院也很难判呢






我听时间的脉搏
看岁月的影子
嫉妒风中的艳丽
涂抹满深的红
然后我倒在水中
纯白的雪消融在我眼眸
有一刹那我安静的想哭
何时``````
我会是我幸福的尽头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huilh有闲时间写不出。。。
9 楼: Re:将小偷打死,算不算有罪? 02年09月02日22点19分


过失杀人!






多当学生,勿言老师!
。。。。。。。。。。

“你来我庄上几年了?”
  ...............
“该做事了”
 佩剑,走。
“怎么不问”
“这几年你只出现过2次”
“哦”
“迎我入庄,还有这”
“很好”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老蔡老蔡打开老蔡的博客
10 楼: Re:Re:Re:将小偷打死,算不算... 02年09月03日08点46分


小偷身藏凶器不错,但是并未取出,当时的情况也不太可能拿出来用(手没空啊),那么以小偷有致命凶器为由用榔头自卫就站不住脚了,他又怎么知道小偷身上带了什么凶器呢?即使知道,即使桌子上正好有榔头,也应该敲他抓窗的手不是(这是正常反应),为什么舍近求远去敲小偷的头呢?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http://www.tuili.com
   |         .&______~^@^~______&.      @ 
  -- @ --      "w/YYYYYYYYYYYYYYYYYYY\w"    @@@ 
   |          Y--Y--Y-----Y--Y--Y      @@@@@ 
           p-p_|__|__|_____|__|__|_q-q   @@Y@@ 
 __________________[EEEEM==M==MM===MM==M==MEEEE]-______|_____  
             
推理之门 老蔡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1] [2] [3]1页/共3页(总计25个回复) 下页
每次上网自动访问推理之门   |    将推理之门加入收藏夹
邮件联系:zhejiong@126.com  沪ICP备2021006552号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06128号  推理之门  版权所有 20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