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魂(楚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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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Re:Re:Re:Re:Re:明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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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年10月14日22点07分 |
【hitachi41在大作中谈到:】 > >形式主义啊,法治的精神没有好好学过,学的全是表皮。 >最近一直在困惑,中国法治不行的关键是什么? >我认为法治中的一个重要观念,中国的教育从来不重视,就是平等。
这方面嘛,我也没太细想过!但有几个原因我个人认为是不可忽视的! 1、一个国家的法制传统!这一点主要体现为法制的精神与理念为一般民众与精英阶层所广泛接受!而这一点,我国由于长期的人治历史及对人权的不尊重,这方面是普遍比较差的!——虽然改革开放以来,这种情况已得到很大改变,但还是远远不够的!
2、精英阶层与统治集团本身的法治意识与远见! 我个人以为这恐怕是我国目前法制状况严重恶化的关键之所在!在任何一个社会,社会游戏规则的破坏往往是从精英阶层与统治集团本身开始的——因为一般民众即便法制观念差,但他们本身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必须遵纪守法的——他们的相对弱势地位与国家强制力本身使然!
而相反,一个精英阶层或统治集团核心的分子无论是要打擦边球还是明目张胆地违法,其机会是要多得多的,而且其示范效应要大得多!——套用卢梭的话就是:直接地破坏社会公众对法律——这种契约关系的信心!
3、我们的法制实现过程本身也存在一定问题!
所谓法制社会,其涵义其实有二:一则指一种按照法律,制度化、程序化对社会进行管理控制的状态;二则也是很关键的一点在于:这种制度化与程序化所凭籍的规则(在这里就指法律)是由大多数民众由民主的方式制定的,是真正反映其意志与利益的!
而在我国,这种所谓的规则主要是由一个“党”所决定制订的!这样当这个党清廉有朝气时,固然能较好地在社会管理、控制中,反映、代表一般民众的意志与利益!但这个党如果没有原来那种朝气或激情了,又没有一种机制能对其进行制约时,其后果就不难想象了!
由此可见,要实现真正的法制社会,至少三个条件是不可或缺的!较普遍的法制意识、观念;精英阶层自身的自觉与自我约束;以真正的人民民主为基础的政党权力监督机制!(如普选、新闻、结社等自由都是其中的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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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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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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