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sskk(沉重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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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看大连空难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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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年12月16日00点46分 |
夺去了100多条生命的大连"五七"空难已经过去了七个多月,时光的流逝使人们已经开始淡忘这个话题,然而最近公布的调查报告却再次激起了轩然大波.张丕林,一个南京大学的硕士毕业生,被认定为"纵火犯",而机场安检,航空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显然这个调查报告不能让人信服,从新浪网上的网友评论就可以看出绝大多数人认为证据不足以认定纵火,还有太多疑点.先抛开各种虚虚实实的猜测不谈,根据官方的说法:"最终认定张丕林纵火有几方面原因。“分析这样一个因失火导致的空难事故,首先要找到燃烧起源。看火是从飞机的哪个部位烧起来的。通过调查发现,张的座位烧毁程度最严重,综合其他方面的研究,可以得出这就是燃烧起源的结论。”这位人士说。事故调查组还发现张的烧伤部位和烧伤程度与其他乘客不同,这也是得出最后结论的重要线索。这位人士说,在事故调查中,有关人员在现场找到了微量的尚未燃尽的这种易燃物。一般来说飞机是由耐火脚料制造,但是由于张的座位上方是电缆总线,从而导致飞机指挥系统失灵,飞机失控而坠海。当时机组也想降落,但附近是储油罐,如果强行降落,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飞机选择了坠入大海。根据有关纪录还发现,张丕林上飞机时还带了几瓶液体。这位人士还补充说,说起来很简单,事实上要复杂得多,还有很多方面的原因,综合起来得出了目前这个结论。这个结论实际上是很严肃的。" 首先声明我相信专家的调查是科学真实的,但以上的话只说明了两个问题:1.张携带了易燃物上飞机. 2.该易燃物引发了火灾. 也许有人会说这还不够吗?但请你看看下面一段话.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2002-12-13 13:32:29.0 IP地址:61.171.250.★ 我今年国庆时从上海 乘 东方航空公司 MU5401 飞机飞 重庆参加校友20周年聚会,下午 16:20左右飞机快到重庆时,我的座位上方的行李箱发生火灾,幸好被乘务员小姐勇敢扑灭,后来查出是因为我旁边的旅客已经拿出的照相机电池因为飞机不稳产生摩擦而引起的.我想说如果那次失事了,我是最大的被怀疑者,在我座位的上方、我买了多份保险、当天从上海托人买票、熟人送上飞机等等。由此,我想张同志可能受到冤枉了。
我想说的是火灾可由自燃引起,照相机电池尚且如此,就更别说易燃物了.至于他为什么要带易燃物上机就不得而知了,也许是想纵火,也许是私人需要,别忘了他可是开建筑装修公司的.如果不能排除意外起火的可能,就不能认定是纵火,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再来看看作案动机上的疑点:刚坠机时他就被关注,就是因为他买了七份保险,有纵火骗保的嫌疑.但我认为假定他是无辜的,他有充分的理由买七份保险:1.他是高收入者,有经济承受能力,其实买多份保险对于高收入者来说是一件平常的事,更何况他是个保险意识极强的人,每年花在汽车上的保险就近8000元. 2.客观的说,麦道飞机的安全性比不上波音,空客,而飞机在北京起飞前曾因机械故障推迟起飞,在心里不踏实的情况下多买保险也合情合理. 3.也许是最重要的,他自己知道带易燃物上机有一定危险. 据南方周末的调查,张和妻子在当地都是高收入者,张的公司的业务虽然不是很多,但局面已经打开。“五一”期间正在施工的地方就有10处,甚至张在上飞机前还在打电话询问正在装修的工程进展情况.所有这些让我觉得有关部门应该给出更有力的证据,不要再说"很多国家在处理类似事故时都采取这种方式"这种话了.其实国外的空难事故调查都公布得很详细,如法航的"协和"空难.更有专家站出来说“为了避免别有用心的人,从里面学方法,所以有些细节不能公布,只公布结论,此次官方只公布两句话有其考虑。”可笑的是这个专家后来又在电视上大谈飞机上的洗手间是个不便监控的安全盲区,ft,那些正愁学不到方法的恐怖分子该激动死了.飞机留下的黑匣子里只会有语音记录,我个人认为要认定纵火还是失火不是件容易的事.我无意替张辩护,但既然官方认定了是纵火,就该对人民有个交代.法制社会这个词叫了这么多年,不应该是某个专家出来说句话就行的.机长有没有向地面报告有人纵火?客舱里有没有发生制止纵火的搏斗?有没有找到打火机?这些问题总能公开吧,总不会有不妥吧,还能有什么理由逃避呢? 根据现有的材料,只能说张的罪名"莫须有". 有关部门拒绝公布更多证据的理由过于苍白. 这件事如果到此为止,将是法律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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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在黑屋里找一只黑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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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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