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on(C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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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Re:Re:Re:Re:Re:(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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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年01月14日14点24分 |
:( 小吧也有点糊涂了... 终身监禁确实保留了让人反省的可能,这是没错;同时也保留了罪犯再犯罪的可能,这也没错呀 尤其对于恶性犯罪者,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反省,那时犯罪者多大年龄,其反省之后能为社会带来什么益处,我们暂且放一放(说实话,我个人认为不能给社会带来多大益处,除了做反面教材...);我们看看后一种可能,如果再犯情况发生,是会带给更多人致命伤害的.是否要让那么多"好人"为了并不很实质的"罪犯从良"可能性担当那么多风险呢?当然这里指的是恶性犯罪的死刑犯类,不包括普通犯罪者改过的可能性. 所以就这点上来说,持两个论点的双方都只提出了可能,而并非确凿的保证.所以姑且不论是否要牺牲大多数人的安定换取那"改过的机会",我认为算平手吧,就此点论. 而我个人观点赞同保留死刑的意见原因前面也提到了,只是从节约人类资源上来考虑,我就认为死刑还是有保留必要的... 而且我发现好多人都持一种观点,即刑罚制度存在于那里了,就必然会有人受之.然后讨论就马上以"受刑人"的角度展开了...我个人就不怎么赞同这样的思考方法."法"的存在本身只是约束人的恶行,如果没人犯罪那么即使法律存在也无人可施,你觉得呢.而从约束力上论,认为终身监禁的威慑力等同甚至超过死刑的人道主义者,真的肯定一个"人道"的行为其威吓作用会大于"不人道"的死亡吗?...... btw:如果只是讨论"死刑是否人道",那就和"是否有保留死刑必要"是两个话题了吧(虽然也很值得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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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ly, we said good 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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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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