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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孙志刚事件——谁为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负责?(人气:3521)
 楚魂楚魂
1 楼: 孙志刚事件——谁为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 03年04月29日23点23分


唉,广东这类事(有的虽然没这么严重)真是太多了,有些人(当然在比较多情况以治安协管人员居多)真是与禽兽又有何异!?



广州一大学生因无暂住证 被收容遭毒打致死(图)

2003-04-25 10:35:00 南方网



  



孙志刚是学美术的,他家人手中拿着的是孙志刚生前的自画像。

 
  孙志刚,男,今年27岁,刚从大学毕业两年。

  3月17日:在广州街头被带至黄村街派出所

  3月18日:被派出所送往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

  3月18日:被收容站送往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3月20日:救治站宣布事主不治

  4月18日:尸检结果表明,事主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
  
  2003年3月17日晚10点,他像往常一样出门去上网。在其后的3天中,他经历了此前不曾去过的3个地方:广州黄村街派出所、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和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这3天,在这3个地方,孙志刚究竟遭遇了什么,他现在已经不能告诉我们了。3月20日,孙志刚死于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广州市脑科医院的江村住院部)。

  他的尸体现在尚未火化,仍然保存在殡仪馆内。

  孙志刚死了

  先被带至派出所,后被送往收容站,再被送往收容人员救治站,之后不治

  孙志刚来广州才20多天。2001年,他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之后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20多天前,他应聘来到广州一家服装公司。

  因为刚来广州,孙志刚还没办理暂住证,当晚他出门时,也没随身携带身份证。

  当晚11点左右,与他同住的成先生(化名)接到了一个手机打来的电话,孙志刚在电话中说,他因为没有暂住证而被带到了黄村街派出所。

  在一份《城市收容“三无”人员询问登记表》中,孙志刚是这样填写的:“我在东圃黄村街上逛街,被治安人员盘问后发现没有办理暂住证,后被带到黄村街派出所。”

  孙志刚在电话中让成先生“带着身份证和钱”去保释他,于是,成先生和另一个同事立刻赶往黄村街派出所,到达时已接近晚12点。

  出于某种现在不为人所知的原因,成先生被警方告知“孙志刚有身份证也不能保释”。在那里,成先生亲眼看到许多人被陆续保了出来,但他先后找了两名警察希望保人,但那两名警察在看到正在被讯问的孙志刚后,都说“这个人不行”,但并没解释原因。

  成先生说,其中一个警察还让他去看有关条例,说他们有权力收容谁。

  成先生很纳闷,于是打电话给广州本地的朋友,他的朋友告诉他,之所以警方不愿保释,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孙志刚“犯了事”,二是“顶了嘴”。

 成先生回忆说,他后来在派出所的一个办公窗口看到了孙志刚,于是偷偷跟过去问他“怎么被抓的,有没有不合作”,孙回答说“没干什么,才出来就被抓了”。成先生说,“他(孙志刚)承认跟警察顶过嘴,但他认为自己说的话不是很严重”。

  警察随后让孙志刚写材料,成先生和孙志刚从此再没见过面。

  第二天,孙的另一个朋友接到孙从收容站里打出的电话,据他回忆,孙在电话中“有些结巴,说话速度很快,感觉他非常恐惧”。于是,他通知孙志刚所在公司的老板去收容站保人。之后,孙的一个同事去了一次,但被告知保人手续不全,在开好各种证明以后,公司老板亲自赶到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但收容站那时要下班了,要保人得等到第二天。

  3月19日,孙志刚的朋友打电话询问收容站,这才知道孙志刚已经被送到医院(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去了。在护理记录上,医院接收的时间是18日晚11点30分。

  成先生说,当时他们想去医院见孙志刚,又被医生告知不能见,而且必须是孙志刚亲属才能前来保人。

  20日中午,当孙的朋友再次打电话询问时,得到的回答让他们至今难以相信:孙志刚死了,死因是心脏病。

  护理记录表明,入院时,孙志刚“失眠、心慌、尿频、恶心呕吐,意识清醒,表现安静”,之后住院的时间,孙志刚几乎一直“睡眠”:直到3月20日早上10点,护士查房时发现孙志刚“病情迅速变化,面色苍白、不语不动,呼吸微弱,血压已经测不到”。医生在10点15分采取注射肾上腺素等治疗手段,10分钟后,宣布停止一切治疗。孙志刚走完了他27年的人生路。

  医院让孙志刚的朋友去殡仪馆等着。孙的朋友赶到殡仪馆后又过了两个小时,尸体运到。

  护理记录上,孙的死亡时间是2003年3月20日10点25分。

  孙志刚是被打死的

  尸检结果表明:孙志刚死前几天内曾遭毒打并最终导致死亡

  医院在护理记录中认为,孙是猝死,死因是脑血管意外,心脏病突发。

  在向法医提出尸检委托时,院方的说法仍是“猝死、脑血管意外”。据3月18日的值班医生介绍,孙志刚入院时曾说自己有心脏病史,据此推断孙志刚死于心脏病。但是,这个说法遭到了孙志刚家属和同学的反驳,孙志刚父亲表示,从来不知道儿子有心脏病。

  同样,法医尸检的结果也推翻了院方的诊断。在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4月18日出具的检验鉴定书中,明确指出:“综合分析,孙志刚符合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虽然孙的身体表面上看不出致命伤痕,但是在切开腰背部以后,法医发现,孙志刚的皮下组织出现了厚达3·5厘米的出血,其范围更是大到60×50厘米。孙志刚生前是一个身高一米七四、肩宽背阔的小伙子,这么大的出血范围,意味着他整个背部差不多全都是出血区了。

  “翻开肌肉,到处都是一砣一砣的血块”4月3日,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解剖孙志刚尸体,孙志刚的两个叔叔孙兵武和孙海松在现场目睹了解剖过程。“惨不忍睹!”孙兵武说,“尸体上没穿衣服,所以伤很明显。”

  孙兵武说,他看到孙志刚双肩各有两个直径约1·5厘米的圆形黑印,每个膝盖上,也有五六个这样的黑印,这些黑印就像是“滴到白墙上的黑油漆那样明显”。孙兵武说,他当时听到一名参加尸体解剖的人说“这肯定是火烫的”。

  孙兵武说,他看到在孙志刚的左肋部,有一团拳头大小的红肿,背部的伤甚至把负责尸检的医生“吓了一跳”,“从肩到臀部,全是暗红色,还有很多条长条状伤痕。”医生从背部切下第一刀,随着手术刀划动,一条黑线显现出来,切下第二刀的时候,显现出一砣砣的黑血块。

  法医的检查还证明,死者的其他内脏器官没有出现问题,“未见致死性病理改变”。

  法医的尸检结果表明:孙志刚死亡的原因,就是背部大面积的内伤。

  鉴定书上的“分析说明”还指出,孙的身体表面有多处挫擦伤,背部可以明显看到条形皮下出血,除了腰背部的大面积出血以外,肋间肌肉也可以看到大面积出血。

  “从软组织大面积损伤到死亡,这个过程一般发生在72小时内。”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一名外科医生介绍:“软组织损伤导致细胞坏死出血,由于出血发生在体内,所以眼睛看不见,情况严重会导致广泛性血管内融血,这一症状也被称作DIC。DIC是治疗的转折点,一旦发生,患者一般会迅速死亡,极难救治。所以类似的治疗,早期都以止血、抗休克为主,目的是阻止病情进入DIC阶段,没有发生DIC,患者生还希望极大。”


3月18日晚上11点30分,孙志刚被收容站工作人员送到医院(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当天值班医生在体检病历“外科情况”一栏里的记录只有一个字:“无”,“精神检查”一栏里的记录是“未见明显异常,情感适切”,初步印象判断孙志刚患有焦虑症或心脏病。

  对于孙志刚背部大面积暗红色肿胀,双肩和双膝上可疑的黑点以及肋部明显的红肿,病历上没有任何记录。在采访中,当晚的值班医生承认,由于当晚天黑,没有发现孙志刚的外伤,第二天,“由于患者穿着衣服,也没有主动说有外伤”,还是没有发现孙志刚严重的外伤。

  “(护理记录中)所谓的睡眠很可能其实是休克”,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外科医生:“由于内脏出血,血压下降,患者会出现创伤性休克,这是发生DIC症状的前兆之一,应该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但是护理记录上,还只是注明“(患者)本班睡眠”。

  按法医的说法,孙志刚体内的大出血,是被钝物打击的结果,而且不止一次。“一次打击解释不了这么大面积的出血”,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医在看完尸检结果以后说。

  从尸检结果看,孙志刚死前几天内被人殴打并最终导致死亡已是不争的事实。

  更值得注意的是,孙身体表面的伤痕并不多,而皮下组织却有大面积软组织创伤,法医告诉记者,一般情况,在冬季穿着很厚的衣服的情况下,如果被打,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而3月17日至3月20日的有关气象资料表明,广州市温度在16℃—28℃之间,这样的天气,孙当然不可能“穿得像冬天一样”。

  那3天,孙志刚在黄村街派出所、收容站和医院度过的最后生涯,看来远不像各种表格和记录中写得那么平静。

  孙志刚该被收容吗?

  有工作单位,有正常居所,有身份证,只缺一张暂住证

  接到死者家属提供的材料以后,记者走访了孙志刚临死前3天呆过的那3个地方。

  黄村街派出所拒绝接受采访,称必须要有分局秘书科的批准。记者赶到天河分局,在分局门外与秘书科的同志通了电话,秘书科表示,必须要有市公安局宣传处新闻科的批准。记者随后与新闻科的同志取得了联系,被告知必须先传真采访提纲。记者随后传了采访提纲给对方,但截至发稿时为止,尚没有得到答复。

  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的一位副站长同样表示,没有上级机关的批准,他无法接受采访。记者随后来到广州市民政局事务处,该处处长谢志棠接待了记者。

  谢志棠说,他知道孙志刚死亡一事。“收容站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人员,打人是会被开除的,而且收容站有监控录像”,谢志棠说,孙为什么被打他不清楚,但绝对不会是在收容站里被打的。在发现孙志刚不适以后,他们就立刻把孙送进了医院。

  “我有百分之九十九点八的把握可以保证,收容站里是不会打人的”,谢志棠说。谢志棠还说,孙被送到收容站的时间并不长。

  与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一样,收治孙志刚的广州市脑科医院的医教科负责人也表示,孙的外伤绝对不是在住院期间发生的。这名负责人介绍,医院内安装有录像监控装置,有专人负责监控,一旦发现打架斗殴,会立即制止。记者要求查看录像记录,该负责人表示,将等待公安部门调查,在调查结果没出来前,他们不会提供录像资料给记者。
  孙志刚是被谁打死的?

  民政局认为收容站不可能打人,救治站否认孙的外伤发生在住院期间,黄村街派出所拒绝接受采访

  在离开收容站前往医院时,孙志刚曾填写了一张《离站征询意见表》,他写的是:满意!感谢!感谢!

  现在已经无从知晓孙志刚当时的心情,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连写两个“感谢”,是在感谢自己被收容吗?

  记者在翻阅有关管理条例并征询专业人员以后,才发现,孙志刚似乎并不属于应该被收容的对象。

  在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2月23日通过并已于同年4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在本省城市中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的收容遣送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黄村街派出所的一位侦查员在填写审查人意见时写道:“根据《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第九条第6款的规定,建议收容遣送。”

  这一款是这样规定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当予以收容:

  ……(六)无合法证件且无正常居所、无正当生活来源而流落街头的;

  《规定》中还明确规定:“有合法证件、正常居所、正当生活来源,但未随身携带证件的,经本人说明情况并查证属实,收容部门不得收容”。

  孙志刚有工作单位,不能说是“无正当生活来源”;住在朋友家中,不能说是“无正常居所”;有身份证,也不能说是“无合法证件”。

  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中,很清楚记录着孙本人的身份证号码,但是在黄村街派出所填写的表格中,就变成了“无固定住所,无生活来源,无有效证件”。

  孙志刚本人缺的,仅仅是一个暂住证。但是记者在任何一条法规中,都没查到“缺了暂住证就要收容”的规定。记者为此电话采访广州省人大法工委办公室,得到了明确的答复:仅缺暂住证,是不能收容的。

  能够按广州市关于“三无”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的,仅仅是不按规定申领流动人员临时登记证,或者流动人员临时登记证过期后“未就业仍在本市暂住的”人员。

  但不知为什么,在黄村街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中,在“你现在有无固定住所在何处”和“你现在广州的生活来源靠什么,有何证明”这两个问题下面,也都注明是“无”。

  成先生已经向记者证实孙志刚确实是住在他处的,此外,记者也看到了服装公司开出的书面证明,证明孙是在“2003年2月24日到我公司上班,任平面设计师一职,任职期间表现良好,为人正直,确是我……服装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为何在有孙志刚签名的笔录中,他却变成了无“生活来源”呢?这现在也是个未解之谜,民政局的谢处长对此也感到很困惑,“他一个大学生,智商不会低,怎么会说自己没有工作呢?”

  于是,按照询问笔录上的情况,孙志刚变成了“三无”人员,派出所负责人签名“同意收容遣送”,市(区)公安机关也同意收容审查,于是,孙志刚被收容了,最后,他死了。

  孙志刚的意外死亡令他的家人好友、同学老师都不胜悲伤,在他们眼中:孙志刚是一个很好的人,很有才华,有些偏激,有些固执。孙的弟弟说,“他社会经验不多,就是学习和干工作,比较喜欢讲大道理。”

  孙志刚的同班同学李小玲说,搞艺术的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孙志刚很有自己的想法,不过遇事爱争,曾经与她因为一点小事辩论过很久。

  孙志刚死亡后,他的父亲和弟弟从湖北黄冈穷困的家乡赶来,翻出了孙生前遗物让记者看,里面有很多获奖证书。“他是我们家乡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不过,现在孙的家人有点后悔供孙志刚读大学了,“如果没有读过书,不认死理,也许他也就不会死……”采写:本报记者陈峰王雷/摄影:本报记者景小华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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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魂楚魂
2 楼: Re:孙志刚事件——谁为一个公民的非... 03年04月29日23点25分


孙志刚的死想到的

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
    
     年仅27岁的大学毕业生孙志刚被毒打致死,时至今日已有半月之,但至今仍未看到任何相关单位追查责任的报导。孙志刚之死4月25日在《南方都市报》见报后,未见有任何破案线索。我无法想象在这些天,孙志刚的父母和亲人的心情;多亏记者在这方面的克制和冷静,使我们免于想象中的恐惧和巨痛。
    我没有去过孙志刚去过的派出所、收容所,我也无法想象在这些地方可以私设公堂、严刑拷打无辜公民。但是有关执法者毒打弱势群体者的报导并不罕见,报刊文摘上曾登载一则采访,一位被怀疑卖淫的女子被抓后,执法者搬张凳子坐在她背上,两个凶手轮番毒打,使她整个下体(从脚掌到小腹)全部变色。
    这当然不是执法,而是滥用权力、施行暴力,是不折不扣的虐待狂。可是,为什么在执法机关会有虐待狂?是什么样的体制一直在纵容这些虐待狂?如果法律的权力落在虐待狂手里,谁最容易遭受飞来横祸?
    对于前两个问题,研究犯罪学的专家、研究法律的学者能够做出更好的回答。但对最后一个问题,我哪怕没有研究,也不敢掉以轻心,因为我有一个像孙志刚那样的儿子,我是一个母亲。
    以前儿子在我身边,看到类似报导我就对他说:如果你蒙冤被抓,千万不要吃眼前亏。你马上告诉对方,我妈是著名教授,她的学生在省公安厅,你今天动我一个指头,明天全广州缉拿你。我还说,你立即打我手机,我一定飞奔而去解救。
    老实说,我这些话纯属虚张声势;但可信的是,在今天这个时代,可曾有社会关系强大者的子女轻易被打死吗?问题就在这里。
    社会关系正是权力之一,而大量到广东来寻求工作者、大量在珠三角地区无私奉献的外来民工,他们全都是缺乏社会关系、即缺乏权力资源的人。这就是他们最易受伤害的地方。我们还没有强有力的机制保障他们在资源、权力和言论上的平等。作为外来人口,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有可能暂时没有暂住证,都可能不带证件上街漫游,他们都有可能失去工作,立即成为有理由被收容的人。
    收容机构,顾名思义,只能接收、容纳,按政府相关政策接收中转;它应该为无家可归的人提供庇护,它只能做它职能范围内的事情,怎么能成为活人竖着进去、横着出来的魔窟?!穿警服的警察,是人民生命安全的指望,警察队伍里又怎么能容对公民下毒手的凶犯?!怎么能想象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改革开放、鸟语花香的地方?有几千万外来民工生活在广东,广东省有今天在全国举足轻重的经济地位,其中浸透了外来民工的心血和汗水。多少民工离乡背井,把青春留在广东!广东政府应该做的是加大政策力度,改善外来工的福利待遇,在广东省媒体上,也应该有更多外来民工的声音。
    孙志刚是无数默默无闻的外来工之一,但我还要强调,孙志刚不是一个普通工人,他受过高等教育,是公司设计师。我不同意说,我们不应该强调他的特殊身份,因为问题正在这里:如果连他这样的人都无法躲过执法者对外来工的无情蔑视和残暴杀害,多少外来工要生活在恐惧中?广州是一个美丽的城市,每天的楼盘广告都在渲染新生活的美丽;但如果一个外来工无权享受夜晚上街的自由,这种美丽又有什么意义?广东的经济发展有待吸引更多的国外投资,然而如此光天化日下的凶杀,无责任、无追究,我们社会的公理何在?正义何在?我们有什么脸说我们生活在保障公民人权的社会?
    这些日子,死亡消息不断。张国荣死了,万人空巷,全世界都在悼念。抗击非典的医生死了,我赞成降半旗志哀。可是,他们的死,或者出于遂愿,或者是难以避免,而孙志刚的死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孙志刚被乱棒打死,他死得比非典病人还惨。他在绝望中死去,他被蓄意谋杀。孙志刚尸骨已寒,他在农村的父兄眼泪留干了,最后绝望地说:不该让他读书明理;这真是哀莫大于心死。我英勇的广东、广州警方不知破获过多少大案要案,这个案件决无难以侦破之可能。如果说无人承担责任,那就只能说所有责任者都在包庇凶手;而滥施暴力、包庇暴徒,这是执法机构内部的毒瘤。毒瘤不去,孙志刚的悲剧注定还会重演;谁能保证下一个牺牲者不是我的儿子、我的学生,甚至我自己。作为女人、母亲、教师,我向我们广东省人大主席、政协主席,广东省两会代表呼吁,呼吁你们维护弱势群体权力、保障外来民工安全,严惩杀害孙志刚的凶手。
    
    200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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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魂楚魂
3 楼: 收容我吧,打死我吧,我已在这片土地上... 03年04月29日23点26分



  
  槟郎
  
  一夜醒来,逐渐明白的突然更清晰了。原来是五千年暂住,这片我祖祖辈辈生存了五千年的土地上,我暂住,我随时被收容,被勒索钱财,被随意打死。我突然明白,暂住了五千年的我,再也无法叫一声:祖国,我的母亲。相反,我质问,我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了五千年,收容我的是些什么人?你们的祖先也和我一样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了五千年,这一点应该毫无疑问,但你们为什么视自己的同胞为暂住的“客人”,并且以野蛮的收容和打杀来对待你们的同胞。一夜醒来,逐渐明白的突然更清晰了。原来,你们将在这片土地上居住了五千年的我们视作可以任意践踏的奴隶,而你们便是高高在上,掌握着任意随时剥夺同胞性命的主人了。“君视民如草芥,民视君为寇仇”,一夜醒来,原来我们的古老了五千年的土地,仍是主人和奴隶之分,但做了五千年的奴隶的我,不想再做奴隶了!明白了做了五千年的奴隶的我,在我和我的祖先耕耘了五千年的土地上,我们是暂住的奴隶,随时被收容,随时被打死。我开始诅咒我暂住了五千年的土地,我愿与这片土地一道毁灭!
  中国人为什么暂住中国?一篇网友的文章说得好!“中国,你的良心在哪里?自由无价,对农民的隔离是中国的耻辱。我反对隔离,是因为隔离与公正相悖,与自由无缘。五十年来,中国的隔离制度用活生生的事例,时时刻刻都在把它的丑陋展示给世界:自称为文明代表的城市,却是公民自由最坚决的反对者,它们自以为有给另一部分同胞画地为牢或者驱逐出境的权利。我不相信,一个城市在自称要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同时,不会因为对农民的隔离和歧视,而在当政者们的乌纱帽上烙上耻辱的印记;我不相信,一个国家在自称要实行法治的同时,不会因为对农民的隔离和歧视,而让人感到法律是言而无信的文献虚情假意的典范。我反对隔离,是因为隔离肯定分裂。五十年来,中国因为隔离制度的存在,而被撕裂成一块块碎片。中国的城市形同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庄园,类似中国王朝时代的诸侯割据。在一个连起码的居住和迁徙自由都没有的国家,怎么可能出现民族的大融合呢?这是一个表面上统一的国家,却有着分裂的人民。隔离制度时时刻刻在用事实告诉每一个中国公民,中国并不重要,对一个人来说,你出生在哪里,那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除了你的户籍所在地,在中国的任何一个地方,你都只能是‘外来人口’,规规矩矩作一个局外人那是你的本分。既然如此,我怎么能够去爱一个在法律制度上把我当外人的地方呢?我反对隔离,是因为它无视尊严践踏平等。五十年来,由于隔离制度的存在,农民成了没有首陀罗之名的首陀罗。农民不再是一种职业,而是一种象征中国最底层的身份。农民成了世袭的等级。事实上没有平等的就业权、没有平等的选举权、没有平等的教育权……他们改变自己身份的机会微乎其微。建立在户籍管制基础上的隔离和歧视的幽灵,没有理由继续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肆虐游荡。”
  我补充要说的是,在这片土地上暂住了五千年的我们,并不都是农民;我们已经被“隔离”和“歧视”了五千年,但最近五十年更加残暴,我们更加难以忍受。我们被“歧视”,是因为有人自认为主人,而把我们当作奴隶。我们都有这随时被收容、被打死的命运。收容我们的有收容所,也有监狱,更有形形色色的恐怖机器。只要我们在这片土地上仍被一部分同胞看成奴隶,我们就可能随时被收容,随时被打死。下面便是一个非农民的大学毕业生被任意收容,打死,至今毫无说法的一个活生生例证。
  据南方都市报揭露,2003年3月17日晚10点,孙志刚像往常一样出门去上网。在其后的3天中,他经历了此前不曾去过的3个地方:广州黄村街派出所、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和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这3天,在这3个地方,孙志刚究竟遭遇了什么,他现在已经不能告诉我们了。3月20日,孙志刚死于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广州市脑科医院的江村住院部)。他的尸体现在尚未火化,仍然保存在殡仪馆内。孙志刚不是农民,2001年,他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之后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20多天前,他应聘来到广州一家服装公司。但共同被看作这片土地的暂住者、奴隶,农民和非农民的命运会有多大的区别呢。随意中被人收容的孙志刚“站着进去,躺着出来”,在被折磨得生命垂危之后,丢到了一家医院。医护人员的护理记录表明,入院时,孙志刚“失眠、心慌、尿频、恶心呕吐,意识清醒,表现安静”,之后住院的时间,孙志刚几乎一直“睡眠”:直到3月20日早上10点,护士查房时发现孙志刚“病情迅速变化,面色苍白、不语不动,呼吸微弱,血压已经测不到”。医生在10点15分采取注射肾上腺素等治疗手段,10分钟后,宣布停止一切治疗。孙志刚走完了他27年的人生路。尸检结果表明:孙志刚死前几天内曾遭毒打并最终导致死亡。法医的尸检结果表明:孙志刚死亡的原因,就是被毒打而造成的背部大面积的内伤。
  孙志刚的悲惨命运,只不过是千千万万个在这片土地上暂住了五千年的奴隶的命运的一个缩影。此时沉重而绝望的我不想再举例了,这样的事例太多了。我刚从一个网站上看到几张有关收容所和其它收容机关里各种“严惩”“暂住者”的真实照片,想保存下地址到本篇文章中,但很快就被删去了。
  为什么我们在自己居住了五千年的土地上被收容,被打死?我们的中华“民族魂”、我的精神导师鲁迅先生告诉我:“实际上,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是呀,做为奴隶的我们还会有什么好的命运呢。只是“任凭你爱排场的学者们怎样铺张,修史时候”设些什么“汉族发祥时代”、“汉族发达时代”、“汉族中兴时代”、“新中国”、“共和国时期”、“新时期”、“二十年”、“十三年”的好题目,“好意诚然是可感的,但措辞太绕湾子了。有更其直捷了当的说法在这里: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但我仍然要喊叫:“所谓中国的文明者,其实不过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所谓中国者,其实不过是安排这人肉的筵宴的厨房。不知道而赞颂者是可恕的,否则,此辈当得永远的诅咒!”
  我准备适当时候回到祖国去,我将自投罗网,主动到你们的收容站去“送货上门”。我是个贫穷的卑贱的小知识分子,你们无法从我这里得到罚款,但你们可以打死我,以显示你们的专政铁拳的厉害,以显示你们的惨无人道,以显示在中国的土地上生存了五千年的我,根本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而是奴隶。我愿和你们主人的罪恶的渊薮一道焚烧,这便是交给你们比“暂住了五千年”更大的罪证了。收容我吧,打死我吧,我已在这片土地上暂住和做奴隶了五千年,我不想活了!
  2003-4-26


ps:槟郎兄系某大学中文教师,现居于韩国,不是在海外的民运分子! 虽说此文略显傓情,但我很能理解他现在那种悲愤的心情!:(: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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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炊老炊打开老炊的博客
4 楼: Re:孙志刚事件——谁为一个公民的非... 03年04月29日23点47分


孙志刚事件并不是一件偶然的事件,即使是我们伟大的首都,就有警察为完成任务而故意撕毁民工暂住证再关进拘留所的事。所以说,孙志刚的不幸只不过是在户籍制下一件浮出水面的突出例子罢了。
现在我国的制度是一种封建社会主义加官僚资本主义体制。在这种即落后又不道德的制度下,人分三六九等、分阶级、分等级。人以生下来就被人分的分成城里人、乡下人、大城里人、小城里人,老百姓大都没有迁徒的自由,没有择业的自由(如民工)。很多人、尤其是农民弟兄大都被隔离在城市的文明之外,而民工们即使在城里打工,受到城里人各个队层的歧视与剥削、压迫,这也是很正常的了。而孙志刚的不幸,只是暴露出这个黑暗制度下一点死角而已。
‘人人生来平等’!这句话民主国家的宪法里基本上都有,而我们国家的宪法里是不会写上的。只要我们国家还是保持着这种落后、封建、遇民、反文明、反社会进步的制度不改变,我想类似于孙志刚这样的事件还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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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kyou
5 楼: Re:孙志刚事件——谁为一个公民的非... 03年04月30日06点02分


不好意思问一个可能很菜的问题:

我不是很明白广东地区是如何检查证件的……

因为我虽然是广州居民,但是从来也没有带身份证上街的习惯……如果被查到,岂不是也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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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魂楚魂
6 楼: Re:Re:孙志刚事件——谁为一个公... 03年04月30日09点33分


【kakyou在大作中谈到:】

>我不是很明白广东地区是如何检查证件的……

>因为我虽然是广州居民,但是从来也没有带身份证上街的习惯……如果被查到,岂不是也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



它主要是在外来人员较多的地方进行!在天河体育中心这类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地方一般是不会在街上查的,但在石牌、棠下这类地方就不一样了,经常是由治安联防人员把一个地段封锁,许进不许出,然后逐一清查!

有正式警察参加的还好点,如果是治安联防人员自己搞的,不单往往不听辩解,甚至还有撕掉被检查者(当然一般是针对那些看上去比较老实的人员)的证件再罚他们的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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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木小木
7 楼: Re:Re:孙志刚事件——谁为一个公... 03年04月30日12点37分


【kakyou在大作中谈到:】

>不好意思问一个可能很菜的问题:

>我不是很明白广东地区是如何检查证件的……

>因为我虽然是广州居民,但是从来也没有带身份证上街的习惯……如果被查到,岂不是也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


你会讲广州话阿,这就行了






对不起。。。T___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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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tachi41罗修——坑王之王
8 楼: Re:Re:孙志刚事件——谁为一个公... 03年04月30日15点46分


> ‘人人生来平等’!这句话民主国家的宪法里基本上都有,而我们国家的宪法里是不会写上的。只要我们国家还是保持着这种落后、封建、遇民、反文明、反社会进步的制度不改变,我想类似于孙志刚这样的事件还会发生。

我们的教育中最缺少的就是平等的精神,从小到大,无论是在家庭还是学校还是社会,我们看到听到学到的都是有权的人就有特权,没有权利的人就只能受苦。即使在法律上,也只是那么象征性地喊着一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在家里,家长是最有权力的;在学校老师是有权力的,然后是班长组长……在社会则是各个顶头上司。于是我们在成长过程中慢慢学会了持强凌弱,巴结当权者,欺负无权者。自己有了权力也就挥霍、滥用、最终腐化堕落。有人说没有制约的权力是危险的,但是我们有这种制约机制吗??
想起911时,那架被劫持的飞机上,人质们通过举手表决是不是进行反击;再想起我们国家普普通通的办公室职员,上班第一天想到的就是可以将办公室的打印纸拿回家用……






北邻有精,其名为狐;化而为女,其名为艾。艾之魅,不知其几万迷。喜而笑,其貌倾千城之国也。东坑小骡子


有关原创小说的作者专栏开通因本人机器问题,时常无法登陆后台,暂时无法受理。

罗修的群魔乱舞http://blog.sina.com.cn/u/141766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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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kyou
9 楼: Re:Re:Re:孙志刚事件——谁为... 03年04月30日19点40分


【小木在大作中谈到:】

>你会讲广州话阿,这就行了

问题就是在于我不会说广东话哦……惨了,看了楚魂兄的回复,实在觉得有带身份证上街的必要,可是又担心被人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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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fst苏菲斯特
10 楼: 越抹越黑!!!! 03年05月01日12点14分


看警察越抹越黑——真黑呀

孙志刚即使在医院被打死,警方也难脱干系


作者:我要毁了你 提交日期:2003-04-30 22:45:00

孙志刚即使在医院被打死,警方也难脱干系
  
  据悉,广州政法部门正在调查孙志刚被害事件,也许孙志刚被害之谜即将揭开,但我注意到4月30日的中国青年报在报道孙志刚时提到:孙的家人告诉记者,前天,还有两位警察和一名民政局的人给他们送来2000元的“慰问金”,并告诉他们说“孙志刚可能是在医院被同房的8个人打的”,而且“这8个人分布在全国8个省份,都已经不在广州了”。听了这话,孙家拒绝了“慰问金”。“我们要的是公正的调查结果,找到并惩罚打他的凶手,以及名正言顺的经济赔偿”。
  
  这就出现一个问题,万一孙志刚不是公安部门打死,而是被那所谓“8个大汉”打死的,那该怎么办,广州警方是不是就可以因此推脱他们的责任了吗?这只是个假设,我认为,即使这个假设真的成为了调查的结果,广州警方也难逃责任!
  
  首先,孙志刚并不属于被收容的对象,而广州警方却将他强制收容了,从这点来看,不管孙志刚是怎样被害的,即使他是心脏病突发而死的,广州警方都要为此负责!所以不管调查结果有没有出来,现在我们完全可以确认一点:广州警方就是孙志刚之死的始作蛹者,他们不是杀人的凶手就是凶手的帮凶!
  
  其次,当孙的同事赶到派出所时,警方为什么说“孙志刚有身份证也不能保释”?把一个公民关在羁押室却不给正当理由,不办法定手续,这与绑架有何区别?你公安是在保护公众安全还是在威胁公众安全?”还有,凭什么其他人可以被保出来而偏偏要将孙志刚扣着不放?并且某位在场“人民警察”还大言不惭,“我们有权力将他送到收容站。” 请问这个“权力”从何而来,是什么法律给了警察随意将一个公民送进收容站的权力?这还不算,连孙的同事要求与孙志刚再见一面警察也不允许,还“吆喝”着赶人(大家可以想象一下所谓的“吆喝”会是什么情景?)。
  
  再者,在孙的家属赶到医院后,发现孙志刚可能为非正常死亡立即向公安部门报了案,为什么这时候广州警方不介入调查?是不是其中有鬼?为什么在法医鉴定出来之后天河区公安分局还是不立案侦查?对于这样人命关天的大事,广州警方的反应为什么这么迟钝?这样的工作效率不是广州老百姓寒心吗?
  
  此外,为什么孙的家属到处申述却象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孙志刚的家属去广州市公安局信访办递材料,办公室的训斥他们:站好,别动。材料扔在一边,吼他们:怎么还站在这?快走!广州市公安局你是我们纳税人养着的,为什么服务态度如此恶劣?为什么用恐吓的语气对待受害者家属?小小的一个信访办就这么牛B,公安“机关”实在是深不可测啊!!
  
  最后,我还想质疑一点,为什么命案发生后,广州市公安局一直拒绝记者采访?作为一个政府机构竟然连接受记者采访的勇气和自信都没有,实在可笑可怜。现在中央不是要求加强舆论监督、保护新闻采访权吗?你广州市公安局不似乎明明在和中央政策进行对抗吗?你广州市公安局简直牛B大了!
  
  不过说来说去,那8个人来自8个省份,为什么会齐心一致去残害孙志刚呢?而且孙志刚死后那8个人肯定应该属于被怀疑对象,怎么公安机关会把那8个人给放跑了呢?这样的谎话实在编得太幼稚了吧?如果真的出来这样的调查结果,我看这简直是中国法制的耻辱。
  
  不管结果怎样,广州市公安局必须孙志刚之死负相当的责任,我们要求严惩杀人的凶手,我们要求广州市公安局为此向孙志刚家属,向广大公众道歉。


作者:心在寂寞中飞扬 回复日期:2003-04-30 22:46:55
  悲愤!!!


作者:笑一一笑 回复日期:2003-04-30 22:48:12
  广东医院什么时候变成了暴力机关?


作者:笑一一笑 回复日期:2003-04-30 22:49:16
  
  医院啊,你就忍心让警察往你身上泼脏水吗


作者:笑一一笑 回复日期:2003-04-30 22:50:31
  至少,公安局长要引咎辞职


作者:同中书门下马屁事 回复日期:2003-04-30 22:51:12
  记得广东曾有过一例被公安部门系留后发病而抢救不及时的死亡,后来赔偿要求得到了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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