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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关于宪法解释权的体系的讨论(人气:759)
 templarye小新&魔术枪手
1 楼: 关于宪法解释权的体系的讨论 03年08月17日11点07分


我国和荷兰规定立法机关而不是法院对宪法有最终解释权;在加拿大,最高法院可以对立法的合宪性进行审查,但是,立法机构可以推翻法院关于法律违宪的判断;而在美国和德国,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对宪法具有最终解释权。我想要大家讨论的是究竟那种体系比较好,以及每种体系的优缺点,中国的体系是否需要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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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只有一个吗?如果时间真的有无数个平行面,那么真相就不只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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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魂楚魂
2 楼: Re:关于宪法解释权的体系的讨论 03年08月17日11点23分


【templarye在大作中谈到:】

>我国和荷兰规定立法机关而不是法院对宪法有最终解释权;在加拿大,最高法院可以对立法的合宪性进行审查,但是,立法机构可以推翻法院关于法律违宪的判断;而在美国和德国,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对宪法具有最终解释权。我想要大家讨论的是究竟那种体系比较好,以及每种体系的优缺点,中国的体系是否需要改变?


这个问题很大啊。牵扯到一个国家法律传统、发展水平、与现行政治体制,所谓法院对立法机关进行监督是三权分立原则的体现,而我国宪法则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只有它们才对法律有最终解释权。

这里边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需要改变是一回事,能不能改变又是另一回事——要对我国现行格局进行提整,不但需要修宪,更关键的是要对司法行政立法体系内现行权力格局、资源分配进行很大的调整,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我觉得中国明确以三权分立的形式规定整个权力制衡体制的可能性是不大,不过作为立法机关的人大以及作为司法机关的检察院、法院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实际地位上升还是可以预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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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mplarye小新&魔术枪手
3 楼: Re:Re:关于宪法解释权的体系的讨... 03年08月17日12点24分


【楚魂在大作中谈到:】

>这个问题很大啊。牵扯到一个国家法律传统、发展水平、与现行政治体制,所谓法院对立法机关进行监督是三权分立原则的体现,而我国宪法则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只有它们才对法律有最终解释权。

>这里边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需要改变是一回事,能不能改变又是另一回事——要对我国现行格局进行提整,不但需要修宪,更关键的是要对司法行政立法体系内现行权力格局、资源分配进行很大的调整,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我觉得中国明确以三权分立的形式规定整个权力制衡体制的可能性是不大,不过作为立法机关的人大、检察院、法院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实际地位上升还是可以预见的了。:)
在中国,法院还远远没有建立起自己应有的威望,而且法院现在是政府的一员,这样的话即使政府有过错,也很难进行应有的干预,甚至不敢对政府进行干预,我想这也是中国贪污渎职得以猖狂的原因之一,还有这也解释了中国法律条文比较完整,却对好些违法事件不得力而遭到许多人批评的原因。: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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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禄mimi
4 楼: Re:Re:关于宪法解释权的体系的讨... 03年08月17日13点41分


【楚魂在大作中谈到:】

>【templarye在大作中谈到:】
>>
>>我国和荷兰规定立法机关而不是法院对宪法有最终解释权;在加拿大,最高法院可以对立法的合宪性进行审查,但是,立法机构可以推翻法院关于法律违宪的判断;而在美国和德国,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对宪法具有最终解释权。我想要大家讨论的是究竟那种体系比较好,以及每种体系的优缺点,中国的体系是否需要改变?


>这个问题很大啊。牵扯到一个国家法律传统、发展水平、与现行政治体制,所谓法院对立法机关进行监督是三权分立原则的体现,而我国宪法则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只有它们才对法律有最终解释权。

>这里边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需要改变是一回事,能不能改变又是另一回事——要对我国现行格局进行提整,不但需要修宪,更关键的是要对司法行政立法体系内现行权力格局、资源分配进行很大的调整,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我觉得中国明确以三权分立的形式规定整个权力制衡体制的可能性是不大,不过作为立法机关的人大、检察院、法院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实际地位上升还是可以预见的了。:)
中国明确以三权分立的形式规定整个权力制衡体制的可能性只是时间问题,三权分立的民主政治理论是符合社会科学的。它是民主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民主主义的精神就是把所有人的诉求统统要认真地表达出来,并对待它,尽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们的企求。它是人类的道德基础,也是一切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的基础。






lin 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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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uliniao琉璃鸟最爱楚公子
5 楼: Re:Re:Re:关于宪法解释权的体... 03年08月17日13点44分


【林禄在大作中谈到:】
符合社会科学的东东就一定能实现吗?
嘿嘿






给你,我的朋友们!音乐是梦想,也可以是信仰!

陈楚生首张个人唱片《原来我一直都不孤单》,全面上市!    



    琴师用时凄怨时沉吟的日语,随着三味线的乐韵,轻唱着古老的故事。不知道什么故事,一定是历史。一定是千百年的前尘:
    三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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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魂成灰,
    白骨化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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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门八卦右使——琉璃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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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mplarye小新&魔术枪手
6 楼: Re:Re:Re:关于宪法解释权的体... 03年08月17日14点16分


【林禄在大作中谈到:】

>中国明确以三权分立的形式规定整个权力制衡体制的可能性只是时间问题,三权分立的民主政治理论是符合社会科学的。它是民主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民主主义的精神就是把所有人的诉求统统要认真地表达出来,并对待它,尽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们的企求。它是人类的道德基础,也是一切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的基础。
说实在,民主主义在中国很难有市场,虽然我很期望,因为现在中国的人口中有很多居住在穷乡僻壤,文化水平不高,还有整整13亿人口,要把所有人的诉求统统表达出来谈何容易,这样很容易形成托克维尔所说的“多数人的暴政”即政权被富有的城市人口所控制,这样对农村的改变是很不利的,所以现在的人民代表制是最适合的。(好象拉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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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禄mimi
7 楼: Re:Re:Re:Re:关于宪法解释... 03年08月17日17点31分


【templarye在大作中谈到:】

>【林禄在大作中谈到:】
>>
>>中国明确以三权分立的形式规定整个权力制衡体制的可能性只是时间问题,三权分立的民主政治理论是符合社会科学的。它是民主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民主主义的精神就是把所有人的诉求统统要认真地表达出来,并对待它,尽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们的企求。它是人类的道德基础,也是一切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的基础。
>说实在,民主主义在中国很难有市场,虽然我很期望,因为现在中国的人口中有很多居住在穷乡僻壤,文化水平不高,还有整整13亿人口,要把所有人的诉求统统表达出来谈何容易,这样很容易形成托克维尔所说的“多数人的暴政”即政权被富有的城市人口所控制,这样对农村的改变是很不利的,所以现在的人民代表制是最适合的。(好象拉太远了)~;)
当有支持人的诉求时,就产生了人权。通过人权被认知,人类就会主动地来创造人的自由和幸福。虽人的诉求会有各种各样,甚至会出现矛盾和对立,但,为了调整这种矛盾和对立,开发权利,有必要充分发挥人的热情和智慧。因此人的一切诉求应该自由地能够公开发表,相互对话,相互协力、研究、讨论、斟酌处理。将问题的解决法律化,并认真去执行。不容许泛用权力。政府按各种制度,有调整国民的诉求
权威性,被认定的任何权威都必须向国民再三公开。当这种政府和制度不能适应国民的基本诉求时,应该很容易地变换政府与制度。还有现代先进的国家是以商业的法律作为高层机构与低层机构的联系。落后的国家以旧式农村的习惯及结构作为行政的基础。
在乡村组织中的领导,虽然被赋予对村民日常中的种种纠纷维持公正的仲裁权,然而他们更关心的是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社交活动,对这些琐碎乏味的纠纷大多缺乏热情和耐心。至于开发人民的智慧这种理念,在他们心目中更不占有任何地位。







lin 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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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Re:Re:关于宪法解释权的体系的讨... 03年08月17日22点44分


【楚魂在大作中谈到:】
> >
>这个问题很大啊。牵扯到一个国家法律传统、发展水平、与现行政治体制,所谓法院对立法机关进行监督是三权分立原则的体现,而我国宪法则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只有它们才对法律有最终解释权。

>这里边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需要改变是一回事,能不能改变又是另一回事——要对我国现行格局进行提整,不但需要修宪,更关键的是要对司法行政立法体系内现行权力格局、资源分配进行很大的调整,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我觉得中国明确以三权分立的形式规定整个权力制衡体制的可能性是不大,不过作为立法机关的人大以及作为司法机关的检察院、法院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实际地位上升还是可以预见的了。:)



司法体制改革已经提上日程,现在中央政法委,最高院,最高检都要紧锣密鼓的搞调研,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国的司法体制会有较大的变化。
具体到这个问题,我个人倒是更认可我国目前的宪法解释权力体系,只有制定法律的人和机构才有权最终解释它。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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