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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当前的位置: 推理之门 > 侦探推理 > 法律案例   【版主】:水晶鱼儿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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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转载文章】一个问题,精通法律的来解答。(人气:310)
 水晶鱼儿水晶鱼儿打开水晶鱼儿的博客
1 楼: 【转载文章】一个问题,精通法律的来解... 04年02月19日00点49分

本文被【水晶鱼儿】转载於【新手上路】版
原文由【心碎地绝情】发表:

一天在一个闹市区,某人突然听见“抓贼啊‘的声音。只见一人抢了一妇女的皮包,挤出人群,慌不则路的跑了。那人没怎么想,就追了上去,那贼见有人追,就慌不则路的跑的更快了,结果那贼既然跑了一立交桥上去了,那人也不管那么多,拼命的追那个贼,那贼就更慌了,到了桥顶,那贼踩到一个类似香蕉皮的东西,结果恰好一个筋斗从桥的栏杆上就翻下了桥,掉到一个下面行使的车上,当场死亡。
那么那贼的死由谁承担主要责任呢 肯定不是下面行使的车的司机,是见义勇为的那个人,还是那贼自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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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法官,我将判决你,终身监禁,监禁在,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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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娜丽琉璃鸟的马甲
2 楼: Re:【转载文章】一个问题,精通法律... 04年02月19日20点29分


在新手那边回答过一次了
呵呵
是意外啦
不是任何人能预料到的情况







秦思伟秦大帅哥亲卫队,招募成员中~
目前正副队长:琉璃鸟、水天一色
队员:Senki0da
具体参见原创小说版,“本能”系列。重点推介《假面人生》、《滴血钻石》、《他的ID叫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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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晶鱼儿水晶鱼儿打开水晶鱼儿的博客
3 楼: Re:Re:【转载文章】一个问题,精... 04年02月21日14点39分


【唐娜丽在大作中谈到:】

>在新手那边回答过一次了
>呵呵
>是意外啦
>不是任何人能预料到的情况

mm呀,这是你法律版的,你不转载,在跑到我那里去“支持”,呵呵。






如果,我是法官,我将判决你,终身监禁,监禁在,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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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娜丽琉璃鸟的马甲
4 楼: Re:Re:Re:【转载文章】一个问... 04年02月21日17点58分


【水晶鱼儿在大作中谈到:】
>mm呀,这是你法律版的,你不转载,在跑到我那里去“支持”,呵呵。

冤枉啊~~~~
当时是在最新文章列表那边看到这帖子的
想也不想就回复了
然后发现原来是在新手版
再转载的话就有骗经验值的嫌疑了
呵呵






秦思伟秦大帅哥亲卫队,招募成员中~
目前正副队长:琉璃鸟、水天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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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Rover工藤梦天
5 楼: Re:【转载文章】一个问题,精通法律... 04年02月21日18点03分


贼的死纯属意外,是在要说谁的责任的话应该是贼的
因为他在完全可以预见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下还那么做,所以责任在他
而且就算他不是被压死的,而是被那个追他的人打死的
也只能判定为正当防卫,所以,这里没有人应该负法律责任
当然,车撞人肯定毁坏
保险公司会赔钱,保险公司有权向贼的家里索赔






“我们侦探用推理将犯人逼上绝境,就让他自己了断了,那于杀人没有什么两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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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晶鱼儿水晶鱼儿打开水晶鱼儿的博客
6 楼: Re:Re:【转载文章】一个问题,精... 04年02月21日22点29分


你说的有点不妥。
这件事应该定性为意外事件。但是如果被人打死的话,打死他的人的需要负责任的。不能定位为正当防卫。






如果,我是法官,我将判决你,终身监禁,监禁在,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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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灰原哀灰原
7 楼: Re:【转载文章】一个问题,精通法律... 04年02月23日18点02分


难说,太难说了。不过有实例可以借鉴:一个小偷入室盗窃时,被在自己家中“恭候”多时的主人打死。但是鉴于小偷遇害当时确实是在侵害主人的合法权益,而主人所使用的凶器是炒菜锅(这说明主人很可能是没有杀人预谋的),于是,防卫失当而已,不算故意杀人……由此可见,那人既然是见义勇为,而且又没动小偷一个手指头,那当然更不用负多大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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