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作者: 主题: 内容:
 进入版区才能发表文章 
 您当前的位置: 推理之门 > 侦探推理 > 法律案例   【版主】:水晶鱼儿 字体大小:
[1] [2]1页/共2页(总计10个回复) 下页
主 题: 私人侦探问题(人气:1885)
 
1 楼: 私人侦探问题 04年06月06日12点34分


私人侦探要被取缔了!推门的人有没有受到影响的?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情!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东乡东乡好爱好爱张靓颖喔打开东乡的博客
2 楼: Re:私人侦探问题 04年06月06日13点03分


【风在大作中谈到:】

>私人侦探要被取缔了!推门的人有没有受到影响的?

风兄这个消息确定吗?
推门的确有朋友会受到影响的。
不过好像目前的私人侦探都是以商业调查公司的外壳出现的,如何取缔?






泰戈尔对东乡说: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和死,而是我站在你的面前,而你不知道我爱你.
东乡坚定的回答他:是的,东乡最爱张靓颖!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3 楼: Re:Re:私人侦探问题 04年06月07日20点42分


【东乡在大作中谈到:】
>风兄这个消息确定吗?


我也说不好,沈阳的孟广刚最近要搞中国私人侦探业协会的事被取缔了,听说,官方对私人侦探最近也要有所动作。不过,只能算小道消息。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情!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楚魂楚魂
4 楼: Re:Re:Re:私人侦探问题 04年06月07日21点20分


【风在大作中谈到:】

>【东乡在大作中谈到:】
> >风兄这个消息确定吗?


>我也说不好,沈阳的孟广刚最近要搞中国私人侦探业协会的事被取缔了,听说,官方对私人侦探最近也要有所动作。不过,只能算小道消息。



更准确地说,是孟的这个会被取缔了。没有向有关方面审报,无合法手续,还那么张狂是非常不妥。不过调查业一直都是有两种不同的参与主体与操作模式的,一种是有较稳定调查服务产品与较专业化操作模式,以较纯粹的商业服务的面目出现;另一种更强调“侦探”色彩,基本什么业务都做,使用手段也较敏感。这次至少是有关方面给有些人敲了个警钟。:g






推理之门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楚魂楚魂
5 楼: Re:Re:Re:Re:私人侦探问题... 04年06月07日22点15分



调查业与私人侦探业是有所不同的,重庆、贵阳、杭州三次会议都避开了“侦探”这个字眼,也都开得很成功。只有东北的孟老大不服气,结果弄成这样……




中国“私人侦探”首次“正名”遇挫


沈阳民政局取缔“侦探筹备会”。6月6日上午,“首届中国私人侦探论坛暨中国私人侦探协会(筹备会)”由于政府主管部门的干预,未能按计划在沈阳开幕。
  6月6日上午,沈阳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取缔“中国私人侦探协会(筹备会)”的决定》,《关于取缔“中国私人侦探协会(筹备会)”的决定的补充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以“中国私人侦探协会筹备会”名义开展活动。

沈阳市民政局依法取缔"中国私人侦探协会(筹委会)"

  据民政部6月7日消息:6月4日下午,沈阳市民政局得知由辽宁克顿调查事务所发起的"中国私人侦探协会(筹备会)"将于6月 6-7日在沈召开"首届中国私人侦探论坛暨成立中国私人侦探协会(筹备会)"后,立即采取措施,通过起草决定、现场送达、制发补充通知,查收会议材料、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情况、向与会人员宣读决定等措施,予以依法取缔。

"私人侦探"名分再次落空

  据北京晚报记者杨昌平邱伟6月7日报道:"没想到会弄成这样,我只是觉得中国还没有一个调查员协会,才去的沈阳。"昨天晚上,北京东方企盾商务调查有限公司总经理刘长江从沈阳回到北京。12小时之前,沈阳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向包括刘长江在内的"首届中国私人侦探论坛暨成立中国私人侦探协会(筹备会)"的所有与会者宣布:"中国私人侦探协会(筹备会)"未经民政部审批,擅自开展社团活动,依法予以取缔。


  北京有4家调查公司去沈阳参会,会议取消后全部返回北京。由被誉为"中国第一私人侦探"的孟广刚发起,90余家调查公司参与的为私人侦探正名之举,尚未真正起步,便遭到当头棒喝。

  私人侦探要办协会

  早在1993年,公安部就颁布通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但各种形式的调查公司还是如雨后春笋般越来越多,目前全国已有上千家。虽然这些机构实际的业务范围往往都属于私人侦探的性质,如婚姻家庭纠纷、经济债务纠纷等类案件中的调查取证等,但广阔的社会需求给了他们生存的空间。

  最近,公安部传出消息,将首次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10个大城市公开调研私人调查服务机构。借着这股东风,孟广刚发起"首届中国私人侦探论坛暨成立中国私人侦探协会(筹备会)"。按照会议程序,6月6日至6月8日,"侦探"们准备成立协会的"筹备会",并选举出会长、副会长及组织机构人员,确定《协会章程》、《中国私人侦探宣言》等一系列文件,大会还将内部出版中国私人侦探的第一本刊物《侦探》。

  民政部门紧急叫停

  6月5日下午6时左右,记者刚到位于沈阳军区现代管理学院的会场时,几个升到空中的氢气球垂吊着"祝贺中国私人侦探协会(筹备会)召开"的彩色条幅,一派热烈气象预示着这将是中国私人侦探们的一次盛会。没想到刚过了半小时,两辆小轿车疾驰而来,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警员和沈阳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来到会场,监督会议工作人员将条幅撤下,并将会议资料和175本《侦探》杂志收走。

  昨天早上,沈阳市民政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宣布对此次大会予以取缔。民政局的命令下达后,上百"侦探"再也没了开会的心情,而是纷纷搭乘航班,各自回家。

  侦探手段讳莫如深

  跟踪、偷拍、录音,这些只是大家能想象到的一些手段。在沈阳采访期间,来自深圳的1名"侦探"把记者当成同行,递来一份材料,以期日后合作。在这份材料中,该"侦探"明确承诺,只要提供单位名称或姓名、身份证号码,3天就能查清银行存款,收费3000元;3天就能查清手机3个月的通话记录,收费2000元;10天内查清第三者行踪、住所以及相片等身份资料,收费1万元。而这些已经涉及个人隐私,有些还是银行和电信部门不能随便提供的秘密资料?quot;侦探"们是如何得到的呢?"如果连电话清单都打不出来,那他就白混了。"1名"侦探"对这种小业务不屑一顾,他表示在银行、电信、公安等部门都有内线,但具体如何操作,却不肯透露。但是,"侦探"们总是以窥探他人私人空间的秘密为谋生手段,私人侦探业存在的正当性怎么能被人们所接受呢?

  尴尬的中国福尔摩斯

  一方面没有合法身份,处于半地下状态;另一方面面对着社会对证据调查服务庞大的市场需求。这就是中国私人侦探的尴尬处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师周泽认为,私人侦探的存在是合法的。对于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只要法律没有禁止,其行为就是合法的,这是一个基本的法治理念。目前,我国法律并未对私人侦探予以禁止,虽然公安部曾经明令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公安部和国家工商局还联合发文禁止开办"讨债公司",但这样的禁令仅仅属于行政指导性质的文件,其本身并无法律依据,也不具有法律的效力。法无禁止即自由并不意味着任何事务都可以去由法律予以禁止;那些属于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事项,即使法律也是不能随意限制的。私人侦探无论从职业的角度还是行业的角度,都涉及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一个部门通过行政指导性文件予以禁止,是不合适的。

  目前,私家侦探的出现也引出了一些问题,比如侵害公民隐私、侵犯商业秘密,甚至侵害国家机密,但这并不能成为禁止私家侦探存在的理由。正像任何权利都有边界而超过这个边界就可能构成民事侵权乃至刑事犯罪一样,民间调查存在的问题,只是一个与权利相对应的义务和责任问题,而不应该因噎废食,彻底将一个职业、一个行业消灭掉。

  给私人侦探一个名分

  周泽认为,政府的资源是有限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很多事情是政府不该管或者管不了、管不好的。既然民间调查有很大的市场需求和广阔的存在空间,而政府对民间调查机构能做好的很多事情,又做不了,或者做不好,为什么不让这些民间调查机构去做呢?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何家弘教授也指出,私人侦探以商业方式介入社会法治秩序,应当可以成为对政府管理社会职能的补充。这可以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并提高社会管理效率。但由于"私人侦探"还没有合法,"行业"中的确出现了良莠不齐,时有侵犯人权之争,收费混乱等现象。而一纸封杀令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应该承认私人侦探的合法地位,让它从'半地下'经营转变为'地上'的公开经营,然后引导其发展,规范其活动。可以通过晟朴泄胤煞ü婧徒⑿幸底月苫疲忧慷运饺苏焯酱右等嗽钡淖矢窆芾恚忧慷运饺苏焯交沟淖⒉岬羌呛鸵滴穹段Ч芾恚顾饺苏焯降靡粤夹郧矣行虻姆绞椒裼谏缁帷"


  另据新快报记者温建敏6月7日报道: 首次以“私人侦探”称谓的“中国私人侦探论坛”前日被有关部门查处后,昨日,大量公安、民政人员再次来到会场,“研讨活动”被迫全部取消。
  
  前日上午,沈阳市民政局向“中国私人侦探论坛”的主办方辽宁克顿调查事务所下发一纸《关于取缔“中国私人侦探协会(筹委会)”决定》,下午再次发来一个“补充通知”,以该筹委会未向民政部门备案报批为由,要求“立即停止以‘中国私人侦探协会(筹委会)’名义开展的各项活动”,不得以该名义“召集会议和以其他任何形式讨论、研究相关内容”。大部分“代表”认为,没有了筹办“中国私人侦探协会”的议程,大会已没有意义。
  
  “私人侦探”质疑“取缔”
  
  昨日一早,仍有十多名沈阳附近的“私人侦探”不断赶来会场,使与会“私人侦探代表”数量增加到一百四五十人,但“代表”们看到的是越来越多的政府相关部门人员涌入。上午7时30分,沈阳市民政局一位姓吴的处长召集记者,再次宣读了《关于取缔“中国私人侦探协会(筹委会)”决定》,半小时后,这份“决定”又一次向与会“代表”宣读,并引来一片质疑声。
  
  吉林的一名“代表”称,“中国私人侦探协会(筹备会)”尚未产生,何来“取缔”?上海的一名“私人侦探”说,此次“中国私人侦探论坛”早在几个月前就开始筹备,为什么偏偏等到全国的“代表”们都到会后,才送达这样的“取缔”决定。记者就此问题询问了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他们完全按照国务院关于社团组织登记相关规定的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来处理的,至于时间如此“凑巧”,是接到举报的时间晚的原因。
  
  上午9时许,辽宁克顿调查事务所主任孟广刚出现在众人面前,他用沙哑的声音宣布研讨会也取消,“代表”们可以相互“交流”,也可以马上办理退款手续。带着失望的眼神,100多名“私人侦探”迅速办好退款手续,像一阵风一样,消失在沈阳略有些躁动的六月里。



  “中国私人侦探论坛”遭查处,“中国私人侦探学会(注:协会)”筹办议程取消

  昨天(6月5日),中国私人私探们为“正名”进行的一次最大胆的尝试遭遇了挫折,首次以“私人侦探”称谓的“中国私人侦探论坛”被有关部门查处。


  原定6月7日、8日在沈阳举行的“中国私人侦探论坛暨成立中国私人侦探学会(注:协会)筹备会”,因首次使用“私人侦探”称谓,吸引了国内外大批“私人侦探”及专家、媒体到场。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许多私人侦探不惜交上2600元的会务费并自掏路费前来捧场,接待人员不停地忙着登记、收钱、安排食宿。据悉,此次全国共有120多名私人侦探前来报到。广州各安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经理陈德明说,他就是冲着分会敢用“私人侦探”一词而来的。除“各安”外,广州还有“智博”、“神鹰”等几家较有实力的调查公司到会。

  按照议程,昨天原计划举行分会(注:峰会)的预备会,产生分会(注:峰会)的主席团成员。但从昨天下午开始,记者却发现了一系列“异常情况”,先是发给记者的资料全部被工作人员收回,后来大会大堂(注:广场)“欢迎公安部领导到会”的横幅被撤下,接着大会大堂(注:广场)前写着“中国私人侦探(调查业)学会(注:协会)筹备大会”的一个巨大充气拱桥也被拆除。一名工作人员称,是沈阳市民政局一名副局长在多名警察的陪同下前来要求拆除的,原因是“中国私人侦探学会(注:协会)”的成立未经批准。据悉,组委会人员曾向有关部门争辩“只是筹办,所以没有申报”,但交涉未果。

  昨晚8时许,分会(注:峰会)举行了一个紧急会议,大会的发起人、“中国第一私人侦探”、辽宁克顿调查事务所主任孟广刚向代表们作了简短的道歉,称“中国私人侦探学会(注:协会)”筹办议程取消,但“论坛”将继续进行。

  据一名江苏的“私人侦探”称,自1993年公安部通知禁止私人侦探性质的公司申报后,尚未有人敢公开使用“私人侦探”这个名头,因此,此次分会(注:峰会)困难重重是预料之中的事。




  据成都晚报记者龚锐6月7日报道:昨日上午,历时数十日筹备、准备在沈阳文官屯某干部管理学院召开的“中国私人侦探理论研讨会”和“中国私人侦探协会”成立筹备大会,因沈阳市民政局一纸取缔禁令而宣告流产,慕名而来的全国各地数十家调查公司代表和媒体记者共120余人无奈之下只好纷纷打道回府。

  5月19日本报接到沈阳“中国辽宁克顿调查事务所”发来的新闻发布会邀请函,称6月6日至6月8日,辽宁克顿调查事务所将举办由“中国第一私人侦探”孟广刚发起的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中国私人侦探”称谓命名的行业盛会———“中国私人侦探理论研讨会”,并成立“中国私人侦探协会”。

  6月5日下午6时30分许,当记者和沈阳某报的杨姓记者与孟广刚联系,以确认具体的会议事宜时却被告知,协会成立大会一事由于准备仓促已经取消。随后,记者又与辽宁克顿调查事务所办公室联系,工作人员却热心地告知记者,会议将在沈阳文官屯的某干部管理学院如期召开。一头雾水的记者再次拨打孟广刚电话时,对方却称暂不对外接受采访,随后关闭了手机。

  昨日7时30分许,记乘坐出租车来到沈阳文官屯,在一个偏僻的地点找到了会址———该干部管理学院10号楼。

  上午8时30分许,记者在大厅内找了两圈,都未找到会议承办方的接待人员,9时10分许,人群中突然传来一名女士的声音:“大家过来一下,有件事要宣布。”一位戴眼镜的中年妇女手持政府公文念了起来。原来,她是沈阳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她称“中国私人侦探协会(筹委会)未经民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展社团筹备活动,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已被取缔”。随后,这名工作人员宣布,“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和名义,讨论、研究和筹委会相关的内容,不允许以私人侦探的名义发放相关材料,以私人侦探的名义印发的相关材料将一律上交有关部门。”

  消息发布后,现场一片哗然,而会议的承办方仍未露面。9时20分许,会议发起者孟广刚终于出现在人群中,他宣布,由于会议被临时取缔,活动无法继续,请参会的各调查事务所代表在会议室休息,承办方将安排人员处理会务款的退还事宜,并将安排车辆送大家离场。当记者上前准备采访孟广刚时,被其婉言谢绝。

  中午11时许,记者试图采访孟广刚本人时,再次被克顿调查事务所的工作人员拒绝。

  









推理之门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有无作案动机日耳曼人
6 楼: Re:私人侦探问题 04年06月19日15点47分


感觉有点寒心






     [url]  [/url]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唐冰睿儿打开唐冰的博客
7 楼: Re:私人侦探问题 04年06月19日16点04分


中国的私人侦探从未合法过,何来取缔的问题?






我的道路在我眼前展开。
我的羽翼充满对天空的渴望。
                            ----泰戈尔《采果集》


博客:http://blog.sina.com.cn/arsl(正在搬迁中,哈哈)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今晨霓虹鬼神童子
8 楼: Re:私人侦探问题 04年06月19日18点57分


【风在大作中谈到:】

>私人侦探要被取缔了!推门的人有没有受到影响的?
难道这就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差别吗?:c








http://web.dingsun.net/cmwl/bbs/cgi-bin/leobbs.cgi
高祖提剑入咸阳,炎炎红日升扶桑;光武龙兴成大统,金乌飞上天中央;哀哉献帝绍海宇,红轮西坠咸池傍!
何进无谋中贵乱,凉州董卓居朝堂;王允定计诛逆党,李□郭汜兴刀枪;四方盗贼如蚁聚,六合奸雄皆鹰扬;
孙坚孙策起江左,袁绍袁术兴河梁;刘焉父子据巴蜀,刘表军旅屯荆襄;张燕张鲁霸南郑,马腾韩遂守西凉;
陶谦张绣公孙瓒,各逞雄才占一方。曹操专权居相府,牢笼英俊用文武;威挟天子令诸侯,总领貌貅镇中土。
楼桑玄德本皇孙,义结关张愿扶主;东西奔走恨无家,将寡兵微作羁旅;南阳三顾情何深,卧龙一见分寰宇;
先取荆州后取川,霸业图王在天府;呜呼三载逝升遐,白帝托孤堪痛楚!孔明六出祁山前,愿以只手将天补;
何期历数到此终,长星半夜落山坞!姜维独凭气力高,九伐中原空劬劳;钟会邓艾分兵进,汉室江山尽属曹。
丕睿芳髦才及奂,司马又将天下交;受禅台前云雾起,石头城下无波涛;陈留归命与安乐,王侯公爵从根苗。
纷纷世事无穷尽,天数茫茫不可逃。鼎足三分已成梦,后人凭吊空牢骚。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今晨霓虹鬼神童子
9 楼: Re:Re:私人侦探问题 04年06月19日19点00分


【唐冰在大作中谈到:】

> 中国的私人侦探从未合法过,何来取缔的问题?
我觉的没有未合法性和取缔的问题 不能混为一谈吧 :c








http://web.dingsun.net/cmwl/bbs/cgi-bin/leobbs.cgi
高祖提剑入咸阳,炎炎红日升扶桑;光武龙兴成大统,金乌飞上天中央;哀哉献帝绍海宇,红轮西坠咸池傍!
何进无谋中贵乱,凉州董卓居朝堂;王允定计诛逆党,李□郭汜兴刀枪;四方盗贼如蚁聚,六合奸雄皆鹰扬;
孙坚孙策起江左,袁绍袁术兴河梁;刘焉父子据巴蜀,刘表军旅屯荆襄;张燕张鲁霸南郑,马腾韩遂守西凉;
陶谦张绣公孙瓒,各逞雄才占一方。曹操专权居相府,牢笼英俊用文武;威挟天子令诸侯,总领貌貅镇中土。
楼桑玄德本皇孙,义结关张愿扶主;东西奔走恨无家,将寡兵微作羁旅;南阳三顾情何深,卧龙一见分寰宇;
先取荆州后取川,霸业图王在天府;呜呼三载逝升遐,白帝托孤堪痛楚!孔明六出祁山前,愿以只手将天补;
何期历数到此终,长星半夜落山坞!姜维独凭气力高,九伐中原空劬劳;钟会邓艾分兵进,汉室江山尽属曹。
丕睿芳髦才及奂,司马又将天下交;受禅台前云雾起,石头城下无波涛;陈留归命与安乐,王侯公爵从根苗。
纷纷世事无穷尽,天数茫茫不可逃。鼎足三分已成梦,后人凭吊空牢骚。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pupu99普璞打开pupu99的博客
10 楼: Re:Re:Re:私人侦探问题 04年06月20日10点01分


孟广刚说论坛还会运行,论坛地址是多少呢?






双手骨折,无法签名

俱乐部秘密基地(10362244):百年老字号,只加编辑和写手,加群请注明“编辑”or“写手”(现333人)。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1] [2]1页/共2页(总计10个回复) 下页
每次上网自动访问推理之门   |    将推理之门加入收藏夹
邮件联系:zhejiong@126.com  沪ICP备2021006552号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06128号  推理之门  版权所有 20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