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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女柜员嗜赌狂挪储户钱(人气:434)
 肇事无名
1 楼: 女柜员嗜赌狂挪储户钱 04年07月25日19点46分


2004年07月24日 06:35 晶报


女柜员嗜赌狂挪储户钱

凭身份证猜出储户密码,1年间共挪用储户存款349万元

本报记者吴欣/文乐竣宏/图

案情提要

银行女柜员翁冬艳采取猜测储户密码后控制其账户、违规换

单等手段,挪用11名储户的存款共计349万余元,用于投注外围六合彩和偿还因投注外围六合彩欠下的赌债。昨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挪用公款案,翁冬艳当庭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庭审直击

沉迷六合彩赌博女柜员疯狂捞钱

当27岁的翁冬艳出现在法庭上时,记者一时无法将眼前这个面容清秀、沉静的女孩与“女赌徒”的形象联系在一起。但事实上,翁冬艳从去年开始沉迷于赌博后,不惜铤而走险挪用银行储户的存款,数额多达349.4万余元。据翁冬艳交待,她每次赌博下注至少都有数万元。

据起诉书指控:2003年1月,翁冬艳因参与外围六合彩赌博欠下庄家林秀芬和李康少赌债。为了偿还赌债,翁冬艳开始从自己保管的银行尾箱中拿钱。随着投注外围六合彩赌注数额的增加,翁冬艳开始挪用银行定期储户的存款,共计349.4万余元,用于投注外围六合彩和偿还因投注外围六合彩欠下的赌债,至今仍有人民币330.9万余元没有归还。

检察机关认为,翁冬艳身为国有银行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人民币349.4万余元进行赌博活动,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翁冬艳在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向人民检察院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法庭上,翁冬艳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她说,自己当初是想归还储户的存款的,实际上也归还了十几万元,但是后来越输越多,已经无法回头。

翁的律师则认为,翁冬艳挪用后未归还的存款中,保险公司已经赔付了98万元,因此数额不应为330万余元。此外,翁冬艳认罪态度较好,有自首行为,可从轻处罚。法庭宣布将对此案择期判决。

■挪用手段

手段1:偷梁换柱开出错误存单冲销有效存单

2003年1月,翁冬艳第一次将黑手伸向储户的账户。

当年1月24日,翁冬艳骗取了储户张某的信任,由其帮助张某将港币110万余元兑换成人民币116万余元,并于当天手写开出一张金额为人民币140万余元的一年定期存款单给张某。随后,翁冬艳以开出的定期存款单金额填写有误为由,与张某商定第二天再给张某开出正确金额的定期存款单,并收回该手写定期存款单。

同日,翁冬艳将张某定期存款中的50万元和3.8万余元分别存入其个人账户,并用于日后投注外围六合彩;将张某定期存款中的29万元和10万元分别存入庄家林某的丈夫陈某等人的账户,以偿还赌债;剩余款项则直接提现用于偿还赌债。

次日,翁冬艳开出一张金额为人民币115万余元的一年定期存款单给张某,并进入银行电脑冲账系统,以错误操作开出定期存款单为由将张某的定期存款冲销,将张某的存款人民币115万余元挪用。

同年9月,翁冬艳还先后将张某两张各人民币10万元的定期存单擅自进行挂失,并从补发的上述两存款的新存单中提取现金,全部用于偿还赌债。至此,翁冬艳在储户张某一个人身上挪用了135万余元的存款。

手段2:芝麻开门凭身份证号码猜出储户密码

2003年4月14日,翁冬艳用储户杨某身份证号码上的出生年月日的数字,试出了杨某的定期存款密码,提取杨某的定期存款30万余元。同月18日,翁冬艳又以同样的方法试出了储户温某的定期存款密码,提取温某的定期存款30万余元。

同年7月5日,翁冬艳再次试出了储户郑某一张48万元定期存款的密码并将该密码修改。同月20日,翁冬艳以郑某名义开设了一个活期账户。次日,翁冬艳采用违规换单的手段,取得一张新式存款单,并将郑某的定期存款48万余元提取出来,存于前一天以郑某名义开设的活期账户中,其中的30余万元存款被陆续提现,用于偿还自己的赌债。

同年10月21日,翁冬艳又重置了储户赵某30万余元定期存单的密码并取得新密码。次日,翁冬艳将该存款全部提取现金,用于偿还赌债。

手段3:移花接木利用电脑升级挪用客户存款

2003年4月21日,中国某银行宝安支行电脑系统升级,储户可以凭旧式存款单到银行换成新式存款单。同月23日,翁冬艳在缺乏储户古某旧式存款单的情况下进行违规换单交易操作,操作银行电脑系统生成新式存款单,从而取得古某人民币8万元定期存款的新式存款单,并将古某的定期存款税后本息共计人民币8万余元提取现金。

同日,翁冬艳采用相同手段,相继挪用储户宋某、陈某等人的存款共计30余万元,全部用于偿还赌债。

■庭外思考

储户对存款要有保护意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此案中的不少受害者都是用出生年月日作为存款密码,这样非常容易被他人猜出密码,同时控制其账户。翁冬艳就是这样控制了3名储户的账户,挪用了他们约百万元的存款。此外,在不少银行卡、存折被盗案件中,作案的多是储户的熟人,他们也是通过分析储户的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等掌握了其密码从而作案的。因此,市民一定要避免用身份证号码或出生年月日作为存款密码。

此外,对自己的存款一定要定期查询。据检察官介绍,在此案中,仅受害人宋某一人发现了其存款“不见了”,遂向银行查询,才使翁冬艳的挪用行为暴露出来,而其他10名受害人均没有发现自己的存款有异。而至此她的挪用行为已经持续了8个月。因此,储户一定要定期检查自己的存款,发现异常及时向银行询问或报案。

被告档案

翁冬艳,女,1977年出生,广东省深圳市人,原系某银行宝安支行营业部储蓄柜员。因涉嫌挪用公款,于2003年12月22日被刑事拘留,2004年1月2日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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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肇事,只为无名!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会发光的萤火虫回来啦XD
2 楼: Re:女柜员嗜赌狂挪储户钱 04年08月03日13点34分


可悲~~~~ 还好我从不用生日作密码:c

P.S: 楼上那位,灌水也不是这么灌的吧~! :g







五月十四日可怜滴QB和Q号一起被盗,近期极度郁闷中。。。


(已经设定的好友名单pasu,风铃刀客,魂飞飞,兰色的风,迷案纪实,名侦探小兰,无行  。。。)
N个月没来推门了,有人还记得偶嘛?
已经是一名高中生了,突然发现偶真怀念初中时在推门的那些往事啊。呵呵~
向 老蔡,平次,罗修,狂生,鱼儿,陇首云 (还有的记不起来了--) 等前辈致意!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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