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敌浪人(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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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大陆游客台湾失踪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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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08月07日09点13分 |
今天我在“搜狗”上搜索新闻,看到下面一则事件:
17个大陆游客在台湾集体失踪,正值台湾“汉光演习”即将举行的敏感时期,台湾当局因此怀疑此次事件背后是否有其他的政治目的。中国国家旅游局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之中。
大陆游客失踪之际,恰逢台湾“汉光演习”即将开始,因此有关部门怀疑此事有“政治目的”,但在根据线索积极追查后,“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表示,本案应是“治安事件”,并与偷渡集团有关。
台湾本来设有安全管理机制,此事发生后,该机制随即强化了导游接机和机场管制等措施。“观光局”、“境管局” 等相关机关并已配合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后续类似事件的发生。
以往大陆游客是自己通关后前往入境大厅与导游会合,现在则由航警局警察在管制区内就把人点齐,再带到入境大厅面交给导游。
刘德勋还表示,在去年也曾出现类似大陆游客到台湾后,不告而别、脱队离团事件,但相关部门都已针对现行处理机制进行检讨改善,并不会影响今后开放大陆游客到台湾的既定立场。
根据“内政部境管局”及“警政署”所提供的统计数据,自1988年11月起至2004年6月底止,行踪不明的大陆人士合计共有3638人。“内政部政务次长”李进勇认为,失踪的大陆人士确实会造成台湾社会隐忧,将严格督促警察系统进行查缉通报。
所谓的“三类大陆人”,缘自台湾当局的规定。
2001年年底,台湾当局制定了所谓的《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把大陆人士分为三类:长期居住在大陆的人士为第一类;赴国外旅游或商务考察的大陆人士为第二类;赴国外留学或旅居海外且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大陆人士为第三类。
即使是第二、第三类大陆人士到台湾观光,台湾当局也以“安全考虑”为借口,设置了种种限制,采取了非常歧视的态度,全然不顾游客的权益和尊严,比如要求游客出示存款证明、签具保证书,并一度要求面谈;带团的旅行社还得提出财力证明和大笔保证金;游客在台湾不能自由出行,就连晚上要去逛24小时营业的诚品书店也被禁止,因为11点必须回饭店。办理手续的繁文缛节已经够惹人生厌的了,到了台湾还要被当“贼”一样防着,早集合、晚点名,更不能看亲戚访朋友。
虽然在社会各界的抗议下,台当局后来做了一些变通,但去台湾旅游的大陆人士仍然寥寥无几,旅游业者也没有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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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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