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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告别!(人气:396)
 天妒名律师天妒名律师
1 楼: 告别! 05年04月17日17点20分


狼舞 各位从前一起讨论过问题的朋友 我走了 从此以后不在上在推门了,在这个网站我感到恶心
再见了!我回想念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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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云南人,我4岁开始跟着父辈在森林里打猎,7岁就骑大象上学,12岁精通各种毒品鉴别,13岁的成人礼必须能够干掉3斤包谷酒,14岁左手香烟右手砍刀打天下,18岁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单兵轻重武器射击操作,20岁看破尘世回乡修房子干麻将,深藏功与名!有时候我太低调了。我是云南人,我为自己带盐,偶尔也带些花椒和辣子面!!!

※来源: .

 服部平次only Queen
2 楼: Re:告别! 05年04月17日17点32分


推理网站不止推门一家
因为离开推门就要跟认识的熟人说再见,实在是没必要。
这个网站是否恶心,完全取决于是否有恶心的人。
如果你觉得存在这类人的话,希望你在别的网站不要碰见就好。
一路走好。






和埃勒里·奎因相比,他们都是学生和孩子,仅此而已。

※来源: .

 狼舞跑步进入秋天
3 楼: Re:告别! 05年04月17日18点34分


没想到天妒兄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最近比较忙,如果有什么不足的,兄可以直接告我。
如果对法版有什么建议,也可以在这里贴出来,也可以发在我的邮箱里,大家一起讨论。
这样的告别贴,我建议不要在法版里贴。
祝万事顺利






那一天,
我踏进暮春的花园,
蓦然看见,
花雨中你飞舞的翩仟;
那一月,
我拍遍所有的栏杆,
不为望远,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携孤影独行向天边,
不为流浪,
只为贴紧你的温暖;
那一世,
纵歌纵酒纵流年,
不为醉倒,
只为梦中与你相见。


YENEDROLTOUHYTEAMOEARONYM



我的BLOG,没有意外,不会再搬家了:http://xixinrujing.wish365.com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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