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东乡好爱好爱张靓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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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Re:各位法律界的前辈,我这还真出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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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05月05日01点09分 |
【南瓜在大作中谈到:】 > >第一承租人与房屋出租人签订了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后,又转租给第二承租人。在租期未满期间(两个租赁期都未满),出租人想要出卖自己的房屋。请问这时候,谁先享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请详细些) > >这个问题好像要分合法转租、非法转租两个方向来思考。
房主于第一承租人的租赁合同=A合同 第一承租人和第二承租人的租赁合同=B合同
无论是合法转租还是所谓的非法转租,享有相同价格的优先购买权的只有与房主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 也就是说,只有A合同中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承租人在房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将房屋出租给第二承认人的话,属于A合同违约,所以,房主有权终止A合同,故第一承租人丧失优先购买权。 B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在A合同中注明可以转租。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也只是第一承租人。 B合同有效,第二承租人可以向第一承租人索赔。 目前的租赁合同,多是样本合同,其中明确规定了在租赁期未满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赔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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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戈尔对东乡说: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和死,而是我站在你的面前,而你不知道我爱你.
东乡坚定的回答他:是的,东乡最爱张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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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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