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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广东一名警察组织黑社团横行5年被仇家枪杀(人气: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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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广东一名警察组织黑社团横行5年被仇家... 05年09月01日12点40分


一个在广东四会横行5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日前被警方摧毁,令人震惊的是,这个组织的“老大”竟然是一个有着5年警龄的公安民警龙杰锋!
转自金羊网-新快报
  今年28岁的龙杰锋1997年进入广东省警校学习,1999年毕业后相继在四会市巡警大队、东城派出所工作,2003年底调入四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在警察身份的掩护之下,龙杰锋迅速组织起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据广东省公安厅证实,龙杰锋自2000年以来秘密编织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团伙,暗中招募了150多人,制定了行动纲领,建立了严密的组织,进行明确分工。他们经常持猎枪、刀、棒在四会市大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收取保护费、开设赌场、强占收取河沙开发权、称霸鱼市、妨害执法部门执行公务。

  自2000年至2005年,“龙兴社”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与其他黑恶势力相互打架斗殴20多起,致5人死亡,多人受伤。自2000年起,“龙兴社”在四会市区及乡镇农村开设赌场“抽水”放高利贷,牟取暴利数十万元。“龙兴社”还称霸鱼市,自2004年5月起向广宁县多名贩鱼个体户共收取保护费10多万元。自2004年开始,向四会市多间娱乐场所、酒吧收取保护费近10万元。

  2005年2月24日,时任四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的龙杰锋驾车出行时,被两名持枪男青年连开3枪打死。广东省警方迅速组织专案组进行调查,以龙杰锋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浮出水面,其掩藏在“警察”身份背后的累累血案也才得以曝光。

  龙杰锋如此作恶多端,为何却能在警察队伍藏身5年而不被发现?原来,原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国阳、原四会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股股长张伟洲等人一直为其充当“保护伞”。

  记者从四会市检察机关了解到,2000年10月28日,四会市“龙华夜总会”发生斗殴事件,有群众打110报警,时任四会市东城派出所民警的龙杰锋接警后到现场“执法”时,见到是自己的“龙兴社”成员正与人斗殴,龙杰锋不但没有履行处警职责,反而大喊“打死他”,并参与追打,致使其中一名男青年吴某被打死。事发后,时任东城派出所副所长的张伟洲明知龙杰锋参与打人,却按照当时东城派出所所长陈国阳的指示,召集东城派出所有关人员,要求他们在上级调查时共同隐瞒事实真相,使龙杰锋逃脱法律追究。此类“犯罪而不被追究”的经历在龙杰锋的“黑老大”警察生涯当中不止一次地上演。

  目前,广东警方已抓获“龙兴社”骨干分子17名。陈国阳、张伟洲因涉嫌包庇龙杰锋为首的“龙兴社”黑社会团伙犯罪,已被四会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1999年 警校毕业的龙杰锋成立“龙兴社”

  2000年 龙杰锋在夜总会出警行凶致被害人死亡

  2000年起 “龙兴社”横行鱼市酒吧大肆收取保护费

  2005年2月24日 龙杰锋被仇家枪杀

  2005年3月 四会警方摧毁“龙兴社”

  夜幕之下“龙鬼”中枪身亡

  2005年2月24日。繁华的四会市区结束了一天的喧嚣,夜幕降临了。天空下起了毛毛细雨,晚归的路人匆匆消失在小巷尽头。

  一辆黑色的凌志小轿车缓缓驶出“地茂美食”饭店,行进在空荡荡的沿江路上。车里的人谈兴正浓,全然没有注意到有一辆蓝色的摩托车正悄悄尾随其后。

  轿车以每小时二三十公里的速度行驶,摩托车跟它保持着10米的距离,亦步亦趋。

  轿车拐入沙尾一路十八巷金三角路段时,摩托车突然加速、逼近。坐在摩托车后座的男子掏出“雷明登”猎枪,举枪、眯眼、瞄准,“砰!砰!砰……”枪声划破寂静,时间定格在22时10分。

  轿车紧急加速,慌乱之中撞上了路边的障碍物,玻璃簌簌掉了一地。“龙鬼!龙鬼!”轿车内后排男子惊恐地大喊着“司机”的名字,“司机”没有反应。该男子打开车门夺路而逃,边跑边拿手机报警。

  凶手当即调转车头,驾摩托车绝尘而去,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离轿车不远处,两个17岁的男孩痛苦地捂着脸,鲜血沿着指缝向下淌。刚刚下晚自习的他们,被这场突如其来的枪杀事件殃及,头部、颈部、背部都是鲜血。被误伤的是两个读高二的男生,曾民江伤势较重,背部、面部遭铁砂击伤(无生命危险),何振辉伤势较轻,右耳后枕部受伤。

  伤者很快被送往医院,司机“龙鬼”头部中枪,抢救无效死亡。

  百姓放鞭炮欢庆“龙鬼”毙命

  让人震惊的是,死者“龙鬼”竟是一名警察。堂堂警察竟然在大街上被人“毙”了,“闹市枪声”震惊了四会,震惊了肇庆,惊动了广东省公安厅。

  警察被枪杀,是“黑手”报复,是买凶杀人,是因公殉职还是与人结怨?省公安厅设立专案组亲临四会,表示为了保障执法者和普通百姓的生命安全,对此案要“彻查到底”!

  当夜,四会市公安局会议室里灯火通明,肇庆市委副书记黄平方,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郑针和与“2·24枪击案”专案组的领导人员通宵未眠,紧急部署缉凶工作。

  警方调查发现,死者系四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民警龙杰锋,27岁,警校毕业,先后在四会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经侦支队工作,曾任巡警和民警。

  然而,就在警方通宵开会,紧锣密鼓缉拿凶手时,四会市大沙(镇)、姚沙(乡)鞭炮齐鸣,红透了半边天。他们不是在庆祝节日,而是在庆祝龙杰锋的死。

  “鞭炮声持续了一个多小时,还有人放烟花庆祝,大沙热闹得不得了,街上的烟花、鞭炮全卖光了,去晚了的人都买不到。”住在大沙的吴伯清晰地记得那一夜放爆竹的情景,吴伯说,“第二天我才知道,当晚‘龙卷风’(即龙杰锋)被人‘买起’(即买凶杀人)了,去放鞭炮的大都是酒吧、娱乐场所的小老板。”“其实,不光是大沙、姚沙的人在放鞭炮,四会市区的人也在龙江河的大堤上放鞭炮!”城中区一家日杂店老板说。

  当夜一些酒吧的生意出奇地好。“凌晨1点多了,我酒吧里的7个大包厢都坐满了人,他们是来庆祝‘龙卷风’死亡的,连埋单时都说‘今天太高兴了’,连打折都不用了。”城中区一家酒吧老板提起当天盛况,还津津乐道。

  警校毕业后秘密组织涉黑“龙兴社”

  人民警察死了,四会市民为何鸣炮欢庆,说他死有余辜呢?随着案情的深入,四会警方陷入一个尴尬的境地:作为人民警察的龙杰锋,竟然是四会最大的黑恶势力“龙兴社”的老大,绰号“龙卷风”、“龙鬼”。“龙兴社”横行四会5年,也正是龙杰锋从警最“辉煌”的五年。

  据当地的《西江日报》报道:“最初的侦查很困难,群众不配合,惧怕被报复,甚至有一些群众对死者怨恨,对凶手充满赞美、袒护,不愿为案件提供线索。”

  “不破此案决不收兵!”肇庆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郑针和一声令下,掷地有声,要消除群众顾虑,必须先打掉四会的黑势力。一场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在四会拉开了序幕,龙杰锋及其组织的“龙兴社”的罪恶黑幕也一点点地浮出了水面:

  警方调查发现,1999年,时为四会市东城派出所民警的龙杰锋秘密组织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暗中招募150多人,逐步形成了以龙杰锋为首,以邓洪枢、黄向华、黄建华、江君鹏、曾浩斌、邓耀明、张绍荣、蓝志明等人为骨干,以龚顺安、张锋等人为主要成员的犯罪组织———“龙兴社”。

  知情人士透露:“龙兴社”的班底是罗源帮。龙杰锋的家在四会市罗源镇,他1999年从警校毕业后,在四会市里当警察,就秘密纠集家乡一些无业青年来四会市“捞世界”,形成以龙杰锋为首的罗源帮。“后来随着帮会成员壮大,在四会打出了一些名声,就成立了以他的姓为名头的‘龙兴社’。”

  “龙兴社”成立后,制定了行动纲领,建立了严密的组织,进行了明确的分工。他们经常持猎枪、砍刀、铁棒在四会市大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收取保护费、开设赌场、强占收取河沙开发权,还称霸鱼市、在学校结团组社并妨害执法部门执行公务。

  知情者透露,“龙兴社”的成员时常聚集在四会市汽车站的2楼会议室开会,有十几个马仔在楼下站岗,不许任何人靠近。根据执行任务的优劣,“龙兴社”的成员可获得不同的“薪资”。而支撑“龙兴社”150多人开销、挥霍的资金,则来自于鱼市、酒吧的保护费和开办地下赌场的非法收入。

  为了争夺利益壮大组织实力,“龙兴社”还先后非法购买了刀具、枪弹等武器,多次与其他黑恶势力打架斗殴20多起,致5人死亡,多人受伤。为了笼络人心,龙杰锋及“龙兴社”对一些因违法犯罪受伤、死亡的组织成员支付医药费或对其家属进行抚恤。

  马仔与人斗殴“龙鬼”出警“助拳”

  “龙兴社”组建后最残忍的一桩命案是龙华夜总会出警行凶案。“警察不来还好,警察一来我们就只有跑,这里谁都知道警察和他们是一伙的”,事发当晚目睹同伴被活活打死的阿聪至今难以忘记那血淋淋的场面:

  2000年10月28日晚上10时,阿聪、吴德森和几个朋友去龙华夜总会玩,刚巧撞上“龙兴社”的几个马仔站在门口。阿聪等人不小心撞了一下“龙兴社”的“兄弟”,双方对骂了几句,“龙兴社”的一帮人就气势汹汹地拿着一尺多长的铁棍冲了上来……

  几分钟后,一辆警车接警后赶到现场,两名警察一进来,阿聪等人一看是“龙卷风”的人,心知不妙,撒腿就跑。可怜吴德森崴了脚跑得慢,最后被警察逮住。

  其后,“龙兴社”的一帮人在警察的“助拳”之下,冲上去将吴德森摁倒,手里的铁棒、砍刀纷纷往吴德森身上“招呼”。

  阿聪说:“我回过头,看到吴德森拼命地往外跑,‘龙卷风’就挡在门口,堵住了吴德森唯一的活路。”

  年仅18岁的吴德森被警车送到医院时,身上血肉模糊,胸口被捅了一刀,最终不治身亡。

  吴德森在警方的眼皮底下被人活活打死,姚沙乡的群众愤怒了,数百群众当晚就去派出所“讨说法”。但“向警察告警察,哪里有出路?”数百名群众积极奔走却一无所获,得到的答复永远都是“我们会处理的,你们回去等着吧!”

  事发第三天,愤怒的群众只好寄希望于更高一级的“领导”,前往市政府门前等待、围堵、上访,要求政府处理“龙卷风”等人。然而,一年又一年过去了,事情仍然没有结果。

  直至2005年2月,龙杰锋被杀之后,相关执法部门才查证:当日,龙杰锋和东城派出所的一名值班治安联防队员接到报警,到达龙华夜总会斗殴现场时,见到自己的马仔陈某和邱某正在与人斗殴,龙杰锋不但没有履行警察的职责,反而大喊“打死他”,并参与追打,致使吴德森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浪琴轩酒吧发生的另一起命案让现任经理阿明想起来就感到恐惧:“那个场面就像香港电视剧里的黑社会砍砍杀杀一样!”

  “2003年3月13日晚上11点多,我和李志洪等13个朋友聚会,突然听到打斗的声音,我出卫生间一看,李志洪正拼命往2楼跑,背上鲜血淋淋的,满脸惊恐。身后有20多人挥舞着铁棍、砍柴刀追杀上来,包厢里的朋友都逃了。我吓得跑下楼,躲在远处。几分钟后,那伙人耀武扬威地走了,我才返回。当时李志洪瘫倒在酒吧前台,满身是血,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我背着李志洪去了医院,血流了一路,当夜3点他就死了。”阿明说,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么血腥的场面。

  阿明表示,砍人的那帮人中,打头的“小二”、“癫狗”、“野佬锋”都是“龙卷风”的人。据称,李志洪是因小纠纷遭到这些人砍杀的。

  李志洪的哥哥说,“事发时有人报警,但辖区的东城派出所民警事发后半个多小时才赶到。而当夜从广宁赶来四会人民医院看我弟弟的朋友说,来广宁的几个路口都没有设卡,凶手早已逃之夭夭了。”

  李志洪死时才26岁。

  开地下赌庄还称霸鱼市酒吧

  据执法机关查证,自2000年起,龙兴社秘密地在四会东城、大沙、姚沙等市区、乡镇农村开办地下赌庄,牟取暴利数十万元;“龙兴社”还称霸鱼市,自2004年5月起向广宁县多名贩鱼个体户收取保护费十多万元;自2004年开始,还向四会市区多家娱乐场所、酒吧收取保护费近十万元。

  提起“龙爷”(龙杰锋)的赌场,大沙、姚沙的青壮年男子几乎无人不知。据透露,“龙兴社”的地下赌庄非法牟利手段是“抽水”和“收数”。“抽水”是所有的玩家每玩赢一把,“龙卷风”就要收取10%的佣金;而“收数”就是放高利贷,“龙卷风”给输红眼的赌徒借钱,三天后还本金和10%的利息。“如果谁欠着钱不还,‘龙卷风’的人就会大打出手,逼着你写借条还钱。”

  四会市三鸟水产批发市场是周边各县市水产批发集散地,每天运鱼车源源不断地将四会水产运向广宁、怀集、穗、莞、深等地。自2004年5月开始,“龙兴社”盯上了周边县镇的个体鱼贩。

  老丁在怀集经营水产批发十多年了,一直往来四会贩鱼。2004年6月的一天,老丁像往日一样开着贩鱼车回怀集,半路上被两个摩托仔拦住车头,丢给他个手机号,并恶狠狠地对老丁说,“给我们老大回个电话。”老丁忐忑不安地拨通了那个号码,“电话中有个男子威胁我说,以后来四会拉鱼,每天交100元,打到指定的银行账号里!否则,给你好看!”老丁没有就范,几天后,他的货车被砸拦了车窗玻璃和倒后镜。

  老丁愤恨地说,“后来,我听人说,这是‘龙卷风’的人干的,这次只是给我个教训,狠的还在后面呢。在四会贩鱼,要么交保护费,要么就收摊!我想来想去,就收摊不干了。直到今年3月‘龙卷风’死了我才重新跑回怀集贩鱼。”

  而来自广宁的鱼贩吴老板则被“龙卷风”一伙敲诈了2万多元的保护费。“去年5月,我们去广宁贩鱼的4个个体户都接到了‘龙兴社’的威胁电话,让我们每月向他们指定的账户打3000-4500元。”如果不交钱会怎么样呢?老吴无奈地说,“轻的半路上砸你的车,重的就教训你一顿,一帮马仔在水产市场找你茬,你能怎么样?报警、上访,我们都试过,可没用。”

  四会市的酒吧是“龙兴社”敛财的另一个重要渠道。城中区一家酒吧去年12月底开张,“龙兴社”的马仔就三天两头去闹事。“一帮人故意自己人打自己人,搅乱了场子,没有客人敢来。”很快,老板冯某接到“龙卷风”传话,每个月交4000元保护费。“我开始不乐意,后来想花钱买平安,还是交了。交了钱后,反而闹得比以前更凶了,可能‘龙爷’嫌我给钱给得不爽快,他们收钱收得不开心,要给我一点教训。我的酒吧几乎都快被拖垮了!”无奈之下,冯老板将酒吧承包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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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戈尔对东乡说: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和死,而是我站在你的面前,而你不知道我爱你.
东乡坚定的回答他:是的,东乡最爱张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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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炊老炊打开老炊的博客
2 楼: Re:广东一名警察组织黑社团横行5年... 05年09月01日18点10分


真是无话可说。前段日子、西安好警察打死了北京好警察。这事还没有平息,现在又爆出这样的警察,真应了古人一句话:警匪一家。唉!在这个封建体制下,小老百姓的日子不好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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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狸之死danielfox
3 楼: Re:Re:广东一名警察组织黑社团横... 05年09月02日10点34分


【老炊在大作中谈到:】

>真是无话可说。前段日子、西安好警察打死了北京好警察。这事还没有平息,现在又爆出这样的警察,真应了古人一句话:警匪一家。唉!在这个封建体制下,小老百姓的日子不好过啊!
封建体制?警匪一家?这话估计也只能在这里说,虽然是言论自由,万一被些好事的家伙逮住不放,还真给你搞个文字狱,不过现在的不叫文字狱,叫政治犯,或者叫里通外国..........罪名更大..考虑一下是否收回......:g






那个啥。。。什么也不说了。。貌似有点像历史人物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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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丘明疯一样的男纸
4 楼: Re:Re:广东一名警察组织黑社团横... 05年09月02日12点44分


警察本来是应该保护群众的,现在反而坑害人民~恐怕这家伙早就被举报了~只是官官相护,等死了才有眉目~听说了广州的乱~但没想到能乱成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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