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作者: 主题: 内容:
 进入版区才能发表文章 
 您当前的位置: 推理之门 > 侦探推理 > 法律案例   【版主】:水晶鱼儿 字体大小:
1页/共1页(总计0个回复)
主 题: 广州2000人“背包党”何以横行 穷人靠什么自救(人气:257)
 第六感解离性同一性障碍打开第六感的博客
1 楼: 广州2000人“背包党”何以横行 穷... 05年09月11日21点33分


时间:2005年09月10日10:54 来源:南方都市报   “背包党”成为了最近两天广州市民街谈巷议的高频词。这帮活动在广州火车站的犯罪团伙的犯罪手法,是将初来广州的外地旅客骗上非法营运车辆,然后进行敲诈。据已经悔悟的前犯罪团伙成员报料,该行骗团伙组织严密、控制力很强,成员达2000余人。
如该成员所言不虚,那么火车站附近的有组织犯罪无疑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层次。而且令人关注的是,这群所谓的“背包党”有意识地专找穷人下手。“我们找的大都是那些穿得不是太干净、气质上差一点的人,他们刚从农村出来,没见过世面。老大要我们找穷人下手,把他们榨干。”

  其实,类似的“拉客仔”的行为在几年前就已经出现了,他们声称去正规的汽车站要额外收费,从而将旅客骗上自家的“野鸡车”,甚至有利用公共汽车作为转运工具的。“野鸡车”宰客屡禁不止,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即使那些车主和“拉客仔”没有公然宣称其主要目标就是穷人,但毫无疑问,被骗上车的也主要是那些信息不对称的社会底层人群。

  在面对各种社会风险时,一般而言穷人是防卫能力最差的。这也决定了即使他们钱少,也常被劫被骗。相比之下,在犯罪分子看来,富人虽然更值得下手,但其自我防卫能力也高。君不见,被偷被盗的大多是街边的普通房屋,相反,那些别墅、“高尚住宅”有防盗警报、摄像头、保安、封闭管理……怎么可能被轻易闯入?

  在这里,我们不必谴责黑势力不讲“江湖道义”,专以坑穷人为业。实际上,不惟黑势力组织,许多行业、包括穷人自己,潜意识里都不免把穷人作为宰割的对象——那些“拉客仔”不也是由走投无路的穷人、甚至原先的上当者组成的吗?试举近年来诸多不幸的新闻事件中,例如矿难、国产毒奶粉、病猪肉、旧房强制拆迁等事件中,穷人总是深受其害。前段时间,竟有人大代表提议不允许低素质的人进北京——谁是低素质的人?现在连黑社会性质的团体也知道穷人好欺负了。也许,我们应该承认,侠盗、侠偷、李三只是在传统道德、传统江湖尚未泯灭的年代才偶然出现的传说。在一个“弱肉弱食”的世界里,黑社会性质的团体也在堕落。

  当然,穷人易受伤害,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如此。如果一个欧洲警察误抓了一个富人,那他就要等着没完没了的投诉、调查,甚至可能因此丢了公职;但如果误抓的是个穷人,有可能请他吃顿饭、给点经济补偿就过去了。但问题就在于——穷人常被伤害,难道单单是穷人自己的责任吗?有谁来保护穷人?

  一个政治学者所知道的是,无论在何种时代、何种体制下,国家都应该是弱者的主要保护者,而相比其他阶层,弱势阶层也更加依赖于国家的保护。国家保护本国的弱者的具体行动有许多,如通过税收和财富的再分配,将社会财富转移给穷人,还有其他社会福利、贸易保护主义等——凡是有关平等的举措几乎都是对穷人有利的。而且保护穷人并不单单是民主国家的使命,即使是那些精英统治的国家,维护弱势集团利益也是其必须承担的职责之一。一个不能保护穷人的国家,其政府体制可能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对于社会其他阶层来说,坐视弱势群体的利益受损而无动于衷的话,也是相当危险的举动。这最弱势的一群在被剥夺殆尽之后,很容易转化为最无畏、最危险的一群:城市治安的恶化,在很大程度上难道不是与这些当初满怀热望但最终却走投无路的“穷人”直接相关吗?先是被欺压、被抢掠者,后来以同样的法则对待他人和社会——在“穷人”群体上发生这种直接的转变值得警惕。而且谁也不能保证适用于最弱势群体的被压榨法则有一天不会适用于“次弱势”群体、“亚弱势”群体,乃至于社会的每个人身上。事实上,任何一个国家如果不能对国家中最弱势的群体利益加以维护的话,都无助于巩固其统治根基。约翰·肯尼迪在四十多年前说:“如果一个自由社会不能帮助那些处于多数的穷人,也就不能挽救那些处于少数的富人。”

  因此,对于广州警方大力打击“砍手党”、“飞车党”、“背包党”的作为,我们不仅仅视为对于社会黑恶势力的必要打击,更寄予以国家之力保护穷弱群体的期待。而这种保护,当然又远非治安一项所能承载。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





   直觉是我最后的武器!!!

     人生五十年,与天地长久相较,如梦又似幻;一度得生者,岂有不灭者乎?……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1页/共1页(总计0个回复)
每次上网自动访问推理之门   |    将推理之门加入收藏夹
邮件联系:zhejiong@126.com  沪ICP备2021006552号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06128号  推理之门  版权所有 20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