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鱼儿(水晶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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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法律案例系列活动二之写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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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12月31日14点34分 |
本案由站友“第六感”提供,在此提出感谢,也希望站友们踊跃提名案件!此外,接受“奇异果”的建议,本期“奇异果”的案例也列为本期案例讨论范围,作为法律案例系列活动二之B案例!
两个案例均高亮显示,但并没有置顶,由于本次不设回复帖,希望大家踊跃回复,顶起自己最关注的案例!此外,由于网络问题,我常常不能登录推门。这使我十分郁闷!!!也造成了站友有些问题和站友建议不能及时回复,希望大家谅解!
法律案例系列活动目前只是在尝试阶段,我本人也是在不断摸索法律案例系列活动的案例选择和分析模式,现无经验值和推币奖励,但不意味以后不设奖项,请大家继续关注,并踊跃参加活动!!!
题外话:
关于本期的A案例-彭宇案,是现实生活中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很早以前就听说过有人故意碰瓷的情况;还有一些老者被好心人帮助,尽管自己不愿意讹诈好心人,但是由于没有能力负担医药费,在不愿意花钱的子女威逼利诱下违心做伪证,致使好心人蒙受经济和心灵的双重屈辱的情况。但是最让我担忧的是,这些事情发生后人们的反应。我不知道一般人亲身遇到这种情况会有什么反应,我也不知道我自己遇到这种情况,自己会如何反应,但我知道:一位法学教授在遇到一个骑自行车摔倒的老人后,立刻停了下来,但是当他发现周围没有人,他不敢于上前搀扶老人,他没有和老人发生任何身体接触,而只是扶起老人的自行车,并询问要不要打电话通知家里人或者120,110。不知道是可喜还是可哀。也正是由于这件事一直沉淀于我心间,看到“第六感”投这个案例给我,我有“偏心”的选中这个案例供大家讨论。
本期案例讨论要点提示:
由于A案例-彭宇案,是一个法律争点不强的案例(这一点我会在后面做解释)。我更希望大家能够延伸讨论,比如说条件发生变化,老者在上车的过程中(双脚都已经踏上台阶),摔倒,此时,老者受伤需要找谁索赔;或者同样是上车过程中,与其他乘客发生身体接触(是否是碰撞不是十分明确),这时老者受伤需要找谁索赔;以上两种情况下,老者索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合同还是侵权)?
为什么我说彭宇案是一个法律争点不强的案例呢?因为我觉得这个案例被关注的焦点并不在法律本身而在法律之外。这样说是因为法律对侵权行为是有明确规定的,而本案的焦点在于:第一,彭宇到底有没有侵权行为?即老太的摔倒是不是彭宇造成的,摔倒之后果与彭宇的行为有无因果关系?如果有,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想必所有网友都不必对此进行讨论。第二,确认彭宇有无侵权行为的程序是否有问题,即证据是否能够证明彭宇的侵权行为?第三,法院的判决是否是公平合理?法院的判决如果不合理,是其他人为因素造成(老太的儿子是警察)而不是法律本身规定不合理。综上所述,我认为彭宇案之所以被吵的这么热,不是法律本身存在问题,而是运行法律的机构和操控法律的个人有问题。
与本期讨论的案例A-彭宇案不同的是案例B,案例B-换肾案-是案例A最好的补充。案例B中并没有任何其他人为不当的干扰因素,而是法律本身的空白给两家人造成无尽的困扰。所以请大家对两个案例给予充分的重视,这样才能更好的理解法律本身和活在社会中的法律!!!
[此贴被水晶鱼儿于2007-12-31 15:16:13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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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法官,我将判决你,终身监禁,监禁在,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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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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