颤天惊(佛陀苦修)
|
|
1 楼:
人肉搜索公约面世,人肉站遭记者质疑
|
09年01月08日19点58分 |
人肉搜索公约于2009年1月面世,许多记者纷纷质疑公约有效性。
人肉搜索公约1.0Beta版全文: 为了加强网络公民的网络道德意识,加深人们对人肉搜索正确定义的理解,使人肉搜索向正确的方向发展,并不断服务大众,特制定本公约。 一、热爱祖国,热爱党,遵纪守法,互助友爱,维护网络和谐; 二、人肉搜索时做到以诚信、安全、公开、公平、公正、互助的原则,多进行利他性的知识性人肉搜索; 三、以网络道德为准绳,尽量不参与搜索他人隐私; 四、对他人暴露隐私尽力保护,保证不在公共场所公布他人隐私; 五、对于涉及“贪污、腐败”、“惩恶扬善” 可以不受第三、四条的约束 ; 六、人肉搜索要提供真实可信的内容,提供信息者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七、文明用语,对于恶意人肉搜索行为做到不起哄,不传播;有条件的情况下告知当事人以及相关网站负责人; 八、通过不断努力提高人们对于人肉搜索的正确认识。 本公约于2008年末,经各网站网民讨论修订而成,凡在此网站活动的网民应该自己遵守。 人肉搜索非组织性联盟 二零零九年元月一日
记者提问:
1,作为人肉搜索网站,包括普通的网民,如何应该如何区分“个人隐私”和“公共信息”之间的区别,比如一些官员或名人的收入、工作以及家庭等等,是否应该在搜索之列? 2,你们如何看待“公约”第三条和第五条的关系? 3,我们知道现在很多网络的东西逐渐现实化,比如网络交易开始收税,网络警察开始上岗,网络新闻受到更多人的关注。那么,诸如“人肉搜索公约”这样的东西是否也具有普适性和法律效力?如果不能,如何保证大多数网民都遵守? 4,贵网是否遇到过因“人肉搜索”产生的纠纷?能否举个例子?
|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
|
|
|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