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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禽兽母亲为讨好情夫逼女儿接受蹂躏被判强奸罪(人气:2298)
 夜云夜云打开夜云的博客
1 楼: 禽兽母亲为讨好情夫逼女儿接受蹂躏被判... 09年07月24日07点03分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是,浦北县小江镇塘胜村妇女谭某,却做出了令人发指的事情:为了笼络情夫苏某,她竟三番五次采用打骂、恐吓等方式将自己的年幼女儿“送入虎口”,供苏某蹂躏,甚至协助苏某按住女儿。今年5月,浦北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谭某、苏某有期徒刑4年和8年。两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7月21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决,维持原判。

  十几年前便红杏出墙


  今年38岁的谭某是浦北县小江镇塘胜村人,小学毕业后就辍学了。1991年,她经人介绍与丈夫宁某结婚。


  1993年春节刚过,谭某随着丈夫前往北海打工。丈夫在工地做泥水工,谭某则在工地负责工友们的伙食。闲暇之余,谭某认识了同样在北海打工的老乡——来自浦北县龙门镇的苏某。36岁的苏某明知谭某已婚,仍然不顾一切,对谭某展开了热烈追求。相识一个月后,两人勾搭在了一起。第二年,谭某和苏某先后回到浦北。


  十多年来,两人一直保持着不正当关系,对外则以兄妹相称。而老实巴交的丈夫宁某由于长年在外打工,一直被蒙在鼓里。


  情夫盯上情妇女儿


  不知从何时开始,苏某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不久就将辛苦积攒的几万元积蓄赌输了,还欠了债。


  2006年5月的一天,苏某央求谭某说:“我最近赌钱经常输,我听别人说,要找个处女‘开苞见红’才会赢钱,你的小女儿长得不错,你觉得如何?”谭某的小女儿冰冰(化名)是1996年6月出生的,当时还不到10岁。后来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谭某回忆说,最初听到苏某的要求,她觉得非常荒唐,便断然回绝。不过,苏某不死心,继续软磨硬泡,最终,她鬼使神差地答应了。


  2006年5月、2007年7月、2008年3月,谭某三次带着小女儿冰冰来到苏某宿舍或县城一旅社,准备供苏某奸淫。因冰冰年龄太小,稚气十足,苏某最终不忍下手。


  之后,苏某又盯上了谭某的大女儿——1994年7月出生的丽丽(化名)。谭某便回家做起了丽丽的工作。案发后,谭某供称,当时丽丽一听,惊恐不已,死活不答应,她就扬言:“如果你不同意,我就喝农药自杀,留下弟弟和你!”年幼的丽丽很依恋母亲,害怕母亲真的去寻死,就哭哭啼啼地答应了。


  亲生母亲送女儿“入虎口”


  2007年2月4日下午,谭某把大女儿丽丽带到苏某事先开好的客房内,苏某企图脱丽丽的裤子,但丽丽极力反抗,他没有得逞。


  当年3月3日,谭某再次带丽丽到苏某在招待所开好的房间。丽丽十分恐惧,不肯就范,谭某就用打骂、恐吓方式威逼女儿。苏某把丽丽推倒在床上,丽丽拼命反抗,谭某就帮按住女儿的双手……丽丽凄厉地哭喊,谭某竟捂住女儿的嘴巴。事后,苏某给了谭某200元。


  7天后,谭某又带丽丽到苏某事先开好的客房内。事后,苏某给了谭某300元,谭某拿着这300元钱,带着丽丽上街买了一辆256元的自行车,以“安抚”女儿。之后,苏某便多次叫谭某带丽丽到自己的宿舍或灵山县某酒店等地供他“享用”。


  为了达到长期占有丽丽的目的,苏某还叫谭某把丽丽转到他所在的镇中学就读,由他负责丽丽的学费和伙食费。谭某欣然答应,并积极为女儿办理了转学手续。转学后,苏某多次对丽丽实施奸淫。


  牺牲女儿只为讨好情夫


  谭某为何如此狠心?谭某事后称,她想通过牺牲女儿笼络情夫,以免他在外面拈花惹草。


  今年5月,浦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苏某以暴力、胁迫手段与未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谭某多次帮助他人实施奸淫幼女,两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强奸罪。苏某明知被害人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且拒不认罪,在本案中是主犯,应按照参与、组织、指挥的全部罪行进行处罚,依法应从重处罚;谭某在本案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浦北县人民法院对以强奸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8年,判处谭某有期徒刑4年。(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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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如令双花红棍打开吉如令的博客
2 楼: Re:禽兽母亲为讨好情夫逼女儿接受蹂... 09年07月24日07点57分


判得这么轻?

我们那里在很多年前有个强奸犯判了死刑。现在没那么重了,可是几年前我们厂里有个人涉嫌强奸,我不知道事实是不是清楚,因为当时疑点很多,反正那家伙判了三年,相比而言,这个有点轻了。






[Rea]

推门神棍堂   双花红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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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感解离性同一性障碍打开第六感的博客
3 楼: Re:Re:禽兽母亲为讨好情夫逼女儿... 09年07月24日11点21分


不知从法理上能否考虑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而从重判处。






   直觉是我最后的武器!!!

     人生五十年,与天地长久相较,如梦又似幻;一度得生者,岂有不灭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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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田一根柱推门特色
4 楼: Re:Re:Re:禽兽母亲为讨好情夫... 09年07月24日11点46分


我还以为强奸幼女一般来说都是死刑呢。8年?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也考虑去强奸一个。






Memento Mo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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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兽皮的维纳斯夜云
5 楼: Re:禽兽母亲为讨好情夫逼女儿接受蹂... 09年07月24日12点09分


犯本罪的,在三年以上十伴以下有朔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
  犯本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朔徒刑或者死刑:
  1、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这里所称情节恶劣,是指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因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的等。
  2、乙奸淫幼女多人的;
  指奸淫幼女三人以上,或者奸淫幼女总共二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奸淫幼女的;
  这里所谓公共场所,是指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公众聚集的地方,当众奸淫幼女,一般是指有二人以上在场的情况下公然奸淫幼女的行为。
  4、二人以上轮奸的;
  所谓轮奸,是指二男以上出于共同强奸的故意,在同一时间,轮流对同一幼女强行奸淫的行为。轮奸,是奸淫幼女罪中一种严重的犯罪形式,不是独立的罪名,对于轮奸幼女的,应以奸淫幼女罪定罪量刑。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作实施奸淫犯罪过程中,因使用暴力而直接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而死亡的。如果在实施奸淫行为之后,为了报复、灭口等动机而将重伤或杀死的,不属于奸淫致人重伤死亡,而应当分别定奸淫幼女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然后实行数罪并罚。

据此来看 量刑上没有太大问题






我被鬼附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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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丝如雪打开青丝的博客
6 楼: Re:禽兽母亲为讨好情夫逼女儿接受蹂... 09年07月25日01点26分


母亲还从轻?中国法律还真是“六亲不认”啊。这当妈的不是禽兽,是禽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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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兽皮的维纳斯夜云
7 楼: Re:Re:禽兽母亲为讨好情夫逼女儿... 09年07月25日16点19分


从轻是因为她是从犯......不过这样的人,哎

把皮拔了都活该






我被鬼附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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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394305华s打开81394305的博客
8 楼: Re:禽兽母亲为讨好情夫逼女儿接受蹂... 09年07月25日19点21分


天呐! 太恐怖了~~~~
我也觉得应该杀一儆百。






~~~.......................................
~~~~~~~~我不聪明,是因为我不想看清一些东西
.....................别说我笨.......如果你那样,那只能说明你太过肤浅.....
..........呵呵.......................
..我只是最平凡的一粒沙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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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守结界立方打开良守结界的博客
9 楼: Re:禽兽母亲为讨好情夫逼女儿接受蹂... 09年07月25日22点13分


这母亲真不是个东西,这样的人留着有什么用,还得祸害社会,杀掉算了.: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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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尔马林江湖产打开福尔马林的博客
10 楼: Re:禽兽母亲为讨好情夫逼女儿接受蹂... 09年07月25日23点15分


我不想多说什么,这样的孩子都下得了手。我真的不想多说,我似乎能体会夜神月当初的感受了,他们这两个我都不知用什么来形容的东西(是东西吗?),真该庆幸我没有死亡笔记。






本人实属存在,如不存在,你已虚幻,有事托梦,无事保我,多积阴德,早日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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