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位住在十楼的八十岁的老太太,半夜突然发现有人在扒她家窗户,而且马上就要破窗而入了。
此时,老太太如果想阻止对方进入自己的房子,只需要推他一把即可,但推他一把,很明显会让此人失足跌下十楼摔死。法律规定,只有在抢劫杀人强奸等犯罪中才有无限防卫权,现在这种情况,显然还不能判断对方进来到底是偷东西还是抢劫杀人的。
但是,如果让对方进入了房子,老太太显然是没有任何防御能力的,如果对方抢劫,甚至杀人,老太太都只能认命。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悖论:你不知对方目的,防卫行为就会过当,但等你知道了对方目的,你又无能力防卫。
因此,请问一下:在未知对方目的的情况下,老太太将此人一把推下去,是否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才能既合法又保障自身安全?
小偷应该不会爬那么高的楼层吧。
这种事情很容易规避的,可以说是打开窗无意中将其碰落,年老眼花不知窗外有人……
这种情况根本证据不足,怎么说都随老太太,如老蔡所说,完全可以说没看见啥的……
就算是无意中将其碰落而致其死亡,也是要负责的吧?
曾经有个案例,有个老头看见小偷扒在窗外,情急之下大喊了一声“有小偷”,结果小偷听到他喊,一害怕,掉下去摔死了。最后法院还判他对小偷家属进行民事赔偿呢。
看哪国法律
记得在哪里看过一个图文新闻:
在美国,连个人正要对一户人进行抢劫,女主人及时报警,在警察的指挥下将其中一人击毙,另一贼人报警。
女户主不承担任何责任
前2天发生一起宝马车主帮忙追飞车抢劫,撞上歹徒至其重伤,法院也在纠结到底要不要算是过当....
天朝法律太过于依照已颁布的宪法,以致天朝的陪审团一直处于不尴不尬的境地,出现各种纠结......
如果是飞车抢劫,就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如果是飞车抢夺,就有过当的可能了。
还有一件案子无法理解:
http://v.ifeng.com/news/society/201205/7a08c26c-27b1-46d2-808d-239b22e72edc.shtml
看这个,男子以提供住宿为名,骗火车站一女孩进自己家,然后欲强奸,被女孩捅死。按照刑法20条,明显属于正当防卫。但为什么这个女孩还被抓了?
新闻只介绍本案视频审判什么的高科技创新,却根本不关注这是一起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