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qq(dz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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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Re: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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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年07月08日11点50分 |
【szf在大作中谈到:】 > >刚看到一个案例,说是上海一个弱智女和一个外地青年才认识没两天就登记结婚了,女方父母坚决不同意,起诉要求以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作出婚姻行为的理由判决无效婚姻。而负责婚检的部门认为其不算新修订的婚姻法认定的导致婚姻无效的传染类疾病患者,可以结婚。事实是在节目中显示女当事人确实智力低下,她根本就不理解什么是结婚及这一行为会带来什么后果,但具有关专家说新修订的婚姻法确实也没有具体对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碍人结婚方面有什么规定。 >这就是我们所谓几易其稿多方征求意见反复重大修订的婚姻法?!是不是只顾着盯住什么二奶,财产分割等社会热点,而确忽略许多其他也该关注或予以说明解释的问题?! >法律可不是为了解决一时的社会道德现象而急功近利炮制的东西呀!
就算弱智也知道谁对她好的吧,结婚就结婚咯! 难道弱智家很有钱?啊,那么就再修订一次婚姻法,规定有钱的弱智不能独立做出婚姻行为好了,嘿嘿,玩笑! 不是真心对一个弱智好,又没便宜好赚,和一个弱智结婚,那人保准是大脑灰色细胞受损,哈哈哈,除非是跟弱智的家人结怨报复,哈哈,想来想去,确实——婚姻法这点不太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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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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