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f(s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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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Re:Re:“法官告农民”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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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年08月03日15点43分 |
中国的案子挺简单的也成复杂了。 农民因与人经济官司胜诉或陪2万,执行庭长(即法官)恰好是对方当事人亲戚,以对方无钱支付为由不予执行,从此结仇。后农行要农民还款胜诉(恰好法官同时又为经济庭长),但法官这次执行很快,放着已被作为抵押物的房产汽车不管,另行强行提走农民32万的新车,评估16万抵债,还要农民支付6000评估费。农民不断上告其程序违法,并在人大开会期间,向人大代表散发控告材料。法官以其诽谤为由提出刑事自诉,一审胜诉。农民当庭提出上诉。但却被立即收监。(此为一审且又上诉,所以不是生效判决,却被立即执行)。律师找到法院调卷宗论理,却被斥骂。(具体的偷怕镜头反映的有关法官的嘴脸真让人吃惊,对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感到担忧)。最终二审以农民控告信具体内容事出有因,不属诬告为由宣判农民无罪。 但我感兴趣的是农民律师的观点“人大开会期间向人大代表控诉是正当的维权行为,也不应当视作普通的向社会扩散,无论如何不作为诽谤”这一说法是否成立。我个人观点是人大代表的身份特殊性使这种观点应该成立;其次,纠正司法错误就那么难吗,人大都进行不了个案监督还有谁能?轻程序的司法顽疾什么时候能改正?最后,农民能提出国家赔偿吗?(他被执行了未生效的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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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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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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