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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如果你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你有那些权利?(人气:481)
 楚魂楚魂
1 楼: 如果你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你有那些... 01年09月23日11点22分


如果你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你有那些权利? (当代警察战术战法栏)


如果你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你的合法权利受法律的保护,下面这些权利是归你享有的:
如果你是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你有权申请取保侯审。
如果你患有严重的疾病,你可以申请取保侯审或监视居住。
拒绝刑讯逼供。
你有权查看你自己的任何笔录,指出记录中与你陈述不一致的地方,不要听信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的口头宣读,若你的权利被剥夺,不要在笔录上签字,或在签字时写下“该笔录已经我查看”的字样,即使这样会招致皮肉之苦。
你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不要让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检法人员来处理你的案子。
你有权为自己辩护和请辩护人为你辩护。
如果你是未成年人、聋哑盲人、所犯的罪行可能被判处死刑、或者因为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的,你有权获得律师免费的法律援助。
当你发现你的辩护人不能很好地维护你的权利甚至于侵犯你的权利的时候,你有权拒绝他为你辩护。
你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有权提起上诉。
你对生效的判决不服,有权进行申诉。
在关押期间,你有有限的通信权和会见权,其他的如财产权、选举权(如果你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话)等公民权利也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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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rryfly空军一号
2 楼: Re:如果你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你... 01年09月16日20点51分


不过听说现在犯罪嫌疑人的供词已不能作为法庭审讯的证据,是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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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魂楚魂
3 楼: Re:Re:如果你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 01年09月16日20点57分


被告人的口供从来就是一种重要的直接证据!只是如果只有被告人口供没有其它证据印证时,是无法对被告人定罪判刑的!这就是所谓的孤证不得定案!

谢谢你提出问题,呵呵,以后多交流!


【harryfly在大作中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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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Re:Re:Re:如果你是犯罪嫌疑人... 01年09月16日22点04分


【楚魂在大作中谈到:】

>被告人的口供从来就是一种重要的直接证据!只是如果只有被告人口供没有其它证据印证时,是无法对被告人定罪判刑的!这就是所谓的孤证不得定案!



和楚魂探讨一个法学问题,是最近思考的一篇论文中的一个问题。也希望各位提出观点!
被告人的口供是证据一种,但被告人在成为被告人之前的口供呢?
犯罪嫌疑人只有到了法庭上才成为被告人,而被告人在法庭上的供述当然是最具效力的证据。但如被告人庭上翻供,那么其在犯嫌阶段的供述就不应该在具有证据效力。你说我的这个提法能成立吗?如果此说成立,那么现在法庭审理中公诉人的举证方式恐怕就要发生很大变化了,检察官、法官的对证据的思维方式也就应该相应的改变了。
我觉得我的观点在法理上是无懈可击的,你的看法呢?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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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魂楚魂
5 楼: Re:Re:Re:Re:如果你是犯罪... 01年09月23日11点22分


这几天推门上不来(差点急死了,呵呵),现在才回复,不好意思!

我对这个问题是这样理解的:“犯罪嫌疑人只有到了法庭上才成为被告人,而被告人在法庭上的供述当然是具效力的证据!”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我觉得被告人在庭上翻供后,不能就一定认为其之前在侦查、起诉阶段的供述就没有证据效力了!证据学里有一个证据与证据材料的区分:所谓的证据就是经过法庭审查核实,能够作为定案依据的有关事实!而证据材料,就是指可能成为证据的有关材料!其真实性与合法性都还是有待审查的!

象在你说到的这种情况中,我觉得应对其翻供的依据与内容进行审查,再对其效力作出认定!

当然我知道你的意思不仅于此: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只有被告的供述才是一种法定的证据,而犯罪嫌疑人的交代还只能算一种证据材料这里确实对现行的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对待这类人的方式做法都提出了一些挑战!不过这是一个涉及得太广的问题,我一时还没理清思路!我以后想得更明白一点后,会再与你探讨!

【风在大作中谈到:】

>【楚魂在大作中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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