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All
1
2
3
4
5
10
30
天
BUG保修
站务讨论
调查报告
会客大厅
新手上路
推门之声
书籍交易
资源下载
每周谜题
谜题大全
字谜灯谜
原创小说
历史悬案
媒体征稿
中国侦探
欧美名家
日本推理
出版书讯
作品列表
法律案例
技术交流
推理游戏
推理影视
推理动漫
福尔摩斯
本格沙龙
原创俱乐部
作者:
主题:
内容:
您当前的位置:
推理之门
>
侦探推理 >
法律案例
【版主】:水晶鱼儿
字体大小:
较小
默认
普通
较大
很大
超大
第
1
页/共
1
页(总计
6
个回复)
主 题: 假设的案件,风兄怎么判。(人气:549)
hitachi41
(
罗修——坑王之王
)
1
楼: 假设的案件,风兄怎么判。
01年11月02日20点54分
假设在一次案件中,凶手劫持了人质准备逃脱,而警察考虑到人质的安全,准备放行,而这时,疾恶如仇的侦探(不是警察,是侦探)趁警察不注意时,得到了警察的枪,并开了火(注,先前警察已有劝阻,但他自认为自己的枪法一定可以射中凶手),结果却打中了人质,造成人质重伤。那么他是不是应该被定为过失致人重伤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如果是改怎么判罚,如果不是该怎么定性。
望快回复。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
北邻有精,其名为狐;化而为女,其名为艾。艾之魅,不知其几万迷。喜而笑,其貌倾千城之国也。东坑小骡子
有关原创小说的作者专栏开通因本人机器问题,时常无法登陆后台,暂时无法受理。
罗修的群魔乱舞http://blog.sina.com.cn/u/1417662535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gogogo11
(
黑洞11
)
2
楼: Re:假设的案件,风兄怎么判。
01年10月10日12点48分
【hitachi41在大作中谈到:】
>
>假设在一次案件中,凶手劫持了人质准备逃脱,而警察考虑到人质的安全,准备放行,而这时,疾恶如仇的侦探(不是警察,是侦探)趁警察不注意时,得到了警察的枪,并开了火(注,先前警察已有劝阻,但他自认为自己的枪法一定可以射中凶手),结果却打中了人质,造成人质重伤。那么他是不是应该被定为过失致人重伤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如果是改怎么判罚,如果不是该怎么定性。
>望快回复。
呵呵。。。。。
这回那侦探完了哦!从警察手中抢枪可以判袭警,造成人质重伤,算过失杀人(我认为只要被害人起诉足够可以说他是故意伤人,或是杀人未遂了。)不知道风兄怎么说
孤独的骑士
举起金十字剑
指向红日
两眼的空洞通往梦之都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风
(
风
)
3
楼: Re:假设的案件,风兄怎么判。
01年10月10日21点42分
【hitachi41在大作中谈到:】
>
>假设在一次案件中,凶手劫持了人质准备逃脱,而警察考虑到人质的安全,准备放行,而这时,疾恶如仇的侦探(不是警察,是侦探)趁警察不注意时,得到了警察的枪,并开了火(注,先前警察已有劝阻,但他自认为自己的枪法一定可以射中凶手),结果却打中了人质,造成人质重伤。那么他是不是应该被定为过失致人重伤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如果是改怎么判罚,如果不是该怎么定性。
>望快回复。
其实上午就看到这个案例了,我个人意见:过失致人重伤是可以认定的,非法持有枪支罪则略有争议,和几个同事探讨了一下,有的意见认为不构成犯罪,而是紧急避险,但我认为如果持有枪支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的话,那么伤人的情节也同样不构成犯罪!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取得枪支的行为被致人重伤的行为吸收了!即取得枪支和开枪伤人这两个行为共同构成了过失致人重伤罪!所以我现在也确实拿不定主义!其实这在审理案件时也是常有的事,呵呵,我不是为自己找借口啊!待我仔细考虑考虑再给你结果吧!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情!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cncl2001
(
小蔡
)
4
楼: Re:假设的案件,风兄怎么判。
01年11月02日20点19分
妨害公务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构成牵连犯,择一重罪罚。
个人观点,请各位指正:)
."". ."",
| | / /
| | / /
| | / /
| |/ ;-._
} ` _/ / ;
| /` ) / /
| / /_/\_/\
|/ / |
( '' \ ''- |
\ `. /
| |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hitachi41
(
罗修——坑王之王
)
5
楼: Re:Re:假设的案件,风兄怎么判。...
01年11月02日20点20分
【cncl2001在大作中谈到:】
>
>妨害公务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构成牵连犯,择一重罪罚。
>个人观点,请各位指正:)
他不是警察,怎么算公务人员?
北邻有精,其名为狐;化而为女,其名为艾。艾之魅,不知其几万迷。喜而笑,其貌倾千城之国也。东坑小骡子
有关原创小说的作者专栏开通因本人机器问题,时常无法登陆后台,暂时无法受理。
罗修的群魔乱舞http://blog.sina.com.cn/u/1417662535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风
(
风
)
6
楼: Re:Re:Re:假设的案件,风兄怎...
01年11月02日20点29分
【hitachi41在大作中谈到:】
>
>【cncl2001在大作中谈到:】
>>
>>妨害公务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构成牵连犯,择一重罪罚。
>>个人观点,请各位指正:)
>他不是警察,怎么算公务人员?
这个观点也有点道理,妨害公务罪不是特殊主体,又不是必须公务人员才能犯!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情!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cncl2001
(
小蔡
)
7
楼: Re:Re:Re:假设的案件,风兄怎...
01年11月02日20点54分
1)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2)本罪的主体为
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3)按照刑法第93条规定及通常的理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
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
;)
."". ."",
| | / /
| | / /
| | / /
| |/ ;-._
} ` _/ / ;
| /` ) / /
| / /_/\_/\
|/ / |
( '' \ ''- |
\ `. /
| |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第
1
页/共
1
页(总计
6
个回复)
每次上网自动访问推理之门
|
将推理之门加入收藏夹
邮件联系:
zhejiong@126.com
沪ICP备2021006552号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06128号 推理之门 版权所有 20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