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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转载文章--司法腐败可使人民含冤难诉(人气:481)
 cncl2001小蔡
1 楼: 转载文章--司法腐败可使人民含冤难诉... 01年11月05日11点15分


司法腐败可使人民含冤难诉

法院本是人民据理讨说法的地方,可是没有面子的人在法院花了钱不一定能讨到说法。法官也不知那方面的原因,也惧怕势力,对势力单位和有地位的人、是一种脸色,对基层人民群众则又是另一种脸色。我就有这样的人生经历体会。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武民终字第1814号判决书,是未履行审判程序的没有要求被告出示法定依据,不是在法的角度来说明事实真相、原委而作出的判决,是司法的不公平、不公正。是司法的腐败。请求政法委和管理司法的官员出面与民作主,为民伸冤,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执法的公正性和普法的透明度。

一、判决书上的审判人员名单都是虚列的,只有张姓法官一个人询问了案件,其余人员都不曾见面,据解释说是为了凑齐审判人数。

二、没有进行正常的审判程序,即使简单的程序,也要证据确实才能从简。
1.没有组成审判庭,审判人员都未见,哪能有正确审判结果?
2.没有按要求传唤文章的作者和证人出庭质证,以确认事实的真相和证言的正确性,不能排除谎言和伪证。之所以从简就是欺老百姓不懂法。
3.没有进行辩论程序,被告方更没有提供法定证据(制作的执法文书)来证明他们言论报道的正确性,欺老百姓没有后台势力。
一审没有传唤文章作者和证人到庭提问质对,无法阐明、核实事实的真相,其证言证词的真实性还需要法定程序依据来证实,口说怎么能作为凭据,代替执法文书?不能排除伪证的成份。二审更是稀哩糊涂,没有进入法定的审判程序,没有审判庭,更没有按原告提出的要求传唤该文章作者和证人到庭质证,也没有开展当庭辩论事实真相和疑点,当然也就无从谈起事实依据和证词的正确性,更谈不上什么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判决了。难道不要法定依据就可以从简判决么?

三、对于法官,我们有不信任的感觉,我们有受欺骗的感觉。我们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对警察的粗暴行为进行纠正。为什么在法院来依法维护我们的名誉侵害就遭败诉呢?这里面有几个信不过地方:
1.对办案者的认真态度、研究深度信不过,根本没有认真审阅诉状,没有深入研究案情、冤情,疑点,置法律的尊严,人民的利益,生死屈辱于不顾,无视事实的真相,敷衍了事,草草结案,总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文中指名道姓:老板喻某。使用了欲置我店于死地的恶毒言语,进行陷害侮辱和诽谤,法官无视此情节,浑然不理,有失公正。事件的当事人是我和儿子受害,还殃及我的家人和未出世的孙子,我的孙子就是在那次事件中过早降临人世的。商店是我个人的私有商店,私营企业店名是我经过注册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归属我个人独有。应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能恶意侵害,对侵害者我有权提出抗议和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为什么该文章胡编乱造瞎说一通,损害我的权益、诋毁我的声誉,就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呢?
  2.对暗箱操作、官僚作风,不公开讲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没有按照上诉要求提供报导属实的事实证据。以个人主观臆断粗暴地否决了法律的严谨、公正,极大的损害了法律在民众中的威信。也损害了法院大公无私不畏强权的正面形象。(当我要求被告方提供制作的执法文书时,张法官还说:你打过官司没有,没有证据你的胜诉度还大些,以此搪塞过去。)也不作出任何合理合法的司法解释,搞暗箱操作,大笔一挥,判决书一推,就摧人快走,甩出一句话:你不服可以再去交钱申诉,你还有权利申诉!可怜我们的案卷就只能高悬档案架上,屈辱冤情也只能深埋心底。我们个人的钱都是辛辛苦苦换来的血汗钱,加上名誉受损,精神受到损伤,无比痛苦,生意也受到波及。哪来那么多闲钱、时间、精力、去打无穷无尽的无法了结的暗箱官司?
3.为什么如此审案?难道法官也畏惧势力、依附势力,搞官官相卫,或是另有所约,别有所图?8月8日事件,我们是受害者,8月9日为什么还要毫无根据地对我们恶意攻击,欲置我们于死地?我们花钱到法院来讨说法,讨公道,辨真相、洗清白,依法论理,为什么法官就如此草率的对待人民的冤情、判决书未能说明事实真相原委,拿出有理有法的凭据,就那样搞模糊概念含糊其词的操作手法,愚弄老百姓,愚弄受害者,难道我们国家不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么?我们不禁仰天长叹--到什么地方去,又怎样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有谁来主持这个公道、评这个理?
  4.被告形势上是胜诉了,他们也是莫名其妙的胜诉了.因为在法院查询证据的时候,代理人还抱怨警察方的不合作,不肯出示证据证明,更没有合理的执法依据,这又是谁给予的“莫名其妙”的胜诉呢?是法官。是法官的两种心态,两副面孔。
5.法院收案费也不规矩,一件名誉权官司规定收100元,法院收我500元,外加精神损失索赔额的士3%。

  虽说政府在形式上成立了错案追究小组,问题还在于:谁来认定是错案?怎样认定?找谁认定?这样简单明了的明摆着的案子,也不能得到从法律的角度来正确衡量、纠正,老百姓到那里去找法来维护自己被侵害的权利?没有背景的老百姓怎样才能告得进状,救活自己,得到合法的解释?案卷己存入档案高悬,又有谁去翻阅、清理、过问这个不合理、不合法的案件,来审清疑问呢?草民在案卷上呼冤又有谁能见得到呢?
老百姓希望的,只要是严格依照庭审程序,参照有关法律条款作出的有法有据的判决。 我们老百姓是不会有怨言的。老百姓最不满意的就是司法的不公平、不公正,搞官官相卫。知错能改才能树立良好的社会形像提高威信,老百姓也最敬佩这一点。
但是,法官就这样如此的判了,你又有什么能耐去、揭露批评其枉法,不公正呢?所设信访办部门不能解决。信件不能呈送当官的查阅,上诉的底层人民见不到当官的陈述扭曲了的案情,也就无从要求他们承担兑现所公布的法律法规的责任,又能说是谁的过错?追究谁的责任?又有谁来查清、决定错案冤案也就是说谁来作真正的意义上的监督错案冤案的纠正,法院里存在的畏惧势力的“有色眼镜”和一推了这的“可变面孔”,司法的不公正和腐败现象何日才能清除,成为人民能够信赖的真正依法论理讨说法的地方。
请求政法委和管理司法的官员出面与民作主,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执法的公正性和普法的透明度。象北京市那样,法院在审判活动中有一个大的改革。

受害人 私营企业主喻大兵2001、10、22日
联系电话:88216251    85962651
通讯地址:武昌和平大道477-10#三层楼雄风五金综合商店

讨教大家的建议?(自china.com的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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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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